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等政策及解读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读大纲

自贸区金融政策解读大纲
自贸区金融改革背景
1、为什么对自贸区金融改革给予高度期许?
2、为什么是上海?
上海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
1、自贸区金融政策设计目标
2、自贸区主要金融政策
•(1)人民币国际化
•(2)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3)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4)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
3、自贸区金融政策作用
自贸区重点金融政策解读
1、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40条”解读
2、《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
3、《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分账核算业务对企业的好处
自贸区金融改革政策前瞻
银行自贸区金融产品介绍。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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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现行政策
‣ 除了收取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款或股权转让 款(FDI业务)以及从台湾汇入的个人汇款以外,境 内中国人不能办理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 ‣ 中国个人股东应开立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专门 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人民币并购款或股权转让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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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和措施
‣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 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 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制度创新
‣ 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综合监管、金融制度
3。央行实施细则解读;2)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
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凭区内机构(出口货 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 人民币结算业务。
区内企业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倍*宏观审 慎政策参数。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规模(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 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
区内机构人民币外债额度
‣ 区内中资企业和2013年9月29日(含)以后注册的外资 企业人民币外债额度(按余额计)为根据企业最近一 期验资报告确定的实缴资本。 ‣ 2013年9月29日(不含)以前在区内注册的外资企业可 自行决定是按实缴资本还是按投注差来确定其可借人 民币外债额度,并通过其账户银行向人行上海总部备 案。一经决定,不再变更。如按实缴资本计,人民币 外债以余额计算;如按投注差计,人民币外债以发生 额计算,并与外币外债合并计算总规模。 ‣ 区内非银金融机构人民币外债额度(按余额计)为实 缴资本的1.5倍。 15
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等政策及解读

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及解读一、融资政策1. 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主要内容为配合试验区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意见》(详见附件1)在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一是区内企业在办理跨境直接投资项下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时,可直接向银行办理,与前置核准脱钩。
二是所涉及的跨境投融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主体。
三是跨境融资更加便利,区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在管理方式上,将尊重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管理新模式,引入币种匹配、期限匹配等风险管理指标,在改进外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赋予微观主体更多的融资自主选择权。
四是赋予区内主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跨境商务活动的特点在更大空间内充分利用区内和境外金融市场管理对冲相关风险。
试验区利率市场化将在宏观审慎金融管理框架内,根据服务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及金融市场主体培育和市场环境建设情况逐步推进。
具体包括: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
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利率市场化,其中一部分已经基本成熟,一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则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
2. 企业投资融资优惠政策过去:企业跨境投资,审批至少需要半年时间现在:企业只要到区内注册即可成为“区内居民”,注册资本可用于全球投资,也允许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各方对“金融细则”翘首以盼,这一期待在12月2日初步兑现。
央行12月2日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包含30条,在个人投资、企业投融资以及金融改革方面,都作出了新的提法和规定。
这表明,自贸试验区已成为金融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体现了央行对自贸试验区的有力支持。
上海自贸区 金融外汇政策

上海自贸区金融外汇政策
上海自贸区金融外汇政策的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和促进贸易自由化。
根据上海自贸区的政策,金融业务在自贸区内享有更多便利和优惠。
首先,上海自贸区实施了更加开放的外汇管理政策。
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更方
便地进行跨境资金流动和结算,无需再经过严格的外汇管制审批,这为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此外,自贸区还提供便利的离岸融资渠道,允许企业通过自贸区内特定的金融机构进行离岸融资,实现更加便捷的资金运作。
其次,上海自贸区推动金融创新和自由化。
自贸区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和服务,通过引入更多受欢迎的金融工具和机制,促进自贸区金融市场的发展。
此外,自贸区还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市场的开放竞争,提供更优质、更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另外,上海自贸区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合规。
自贸区要求金融机
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它还要求金融机构遵守国家和自贸区的金融监管政策,推动金融体系的合规化发展。
总之,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外汇政策旨在创造更加开放和便利的金融环境,促进
经济发展和贸易自由化。
这些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便利,同时也要求金融机构保持风险管理和合规发展。
上海自贸区金融外汇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并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机遇。
关于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区政策要点

关于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区政策要点关于上海自贸区与深圳前海区政策要点一、上海自贸区1、金融创新方面的政策方便企业跨境对外投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试验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证监会发布针对上海自贸区的政策: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
目前,海通期货、宏源期货、广发期货、申万期货和华安基金等机构正在设立或准备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我会支持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2、工商管理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不登记实收资本);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申请行政审批);简化流程。
3、税收方面暂无细则,沿用保税区政策(生产型企业有税收优惠15%,经营10年以上企业,免2年3年减半),与前海相比,税收优惠政策无优势,相关政策可期待(已经有新闻提及会出台优惠政策,但力度可能不及前海)。
此外,自贸区试行营改增政策,也会对部分行业产生税收上的影响。
4、其他总体来说,上海自贸区推出时间较短,但中央政策方面支持力度大,一行三会,工商,检疫等部门均出台专门政策,政策落实速度也较快,金融创新力度也较大,从维度和力度上看,均超过深圳前海。
但是,对于入驻企业的税收优惠和现金奖励等扶持政策方面与前海相比,无优势。
对于立足于开拓国际业务、跨境资本业务、在利率市场化、境内外业务对接等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的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应该是很好的选择。
二、深圳前海1、金融政策方面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支持设立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支持深圳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扩大试点范围。
浅谈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

浅谈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
上海临港自贸区作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部分,自2019年设立以来,已经取得了可观的发展成果。
金融作为临港自贸区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的重要性和作用。
金融为临港自贸区提供了资金支持。
自贸区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
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在临港自贸区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临港自贸区通过吸引金融机构的落户,引入了大量的资金资源,促进了区域的经济活动和投资。
金融助力临港自贸区提高了国际化程度。
金融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自贸区的设立就是为了推动中国经济的开放和国际化。
通过引入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企业,在临港自贸区建立国际化的金融体系,为企业提供全球化的金融服务,提高了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金融助力临港自贸区建立了国际化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支撑,而临港自贸区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建立起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机构的引入和发展,促进了临港自贸区金融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通过打造国际化的金融市场,临港自贸区能够吸引更多国内外的金融机构在这里设立业务,并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选择。
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金融在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国际化、推动创新和建立金融市场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为临港自贸区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未来的发展中,临港自贸区需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浅谈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

浅谈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上海临港自贸区以自由化、便利化、开放化的经营特点为底色,以物流、生产性服务、高新科技、文化创意为主导产业,通过金融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正在成为国内外投资者关注的热点。
那么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快建立金融服务体系。
上海临港自贸区需要依靠金融创新,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金融服务体系,提供高效、专业、便捷的金融服务,从而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投资临港自贸区。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金融各类组织和机构,如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同时,还需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机构营业行为,提高金融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其次,提高金融支持能力。
上海临港自贸区的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融资、投资等。
因此,在金融创新方面需要探索更多的金融手段和产品,为临港自贸区的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投资等金融工具,以便更好地支持企业的发展。
同时,要通过金融科技的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快资金的流转和匹配,从而实现更高效的金融支持。
第三,打造金融创新示范区。
上海临港自贸区作为中国自贸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自贸区的政策优势和创新优势,结合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采取更为积极的姿态,探索和推进金融相关领域的创新。
例如,在跨境金融、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科技等领域,可以通过引进优秀的金融人才、建立合作机制、推进国际交流等方式,打造金融创新示范区。
这样一来,可以为上海临港自贸区的发展提供更多动能和创新力量,为中国自贸区的发展树立更加鲜明的标杆。
最后,推动金融开放与合作。
上海临港自贸区必须注重国际化合作和开放交流,积极发挥上海的金融中心功能和优势,与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在培育区域金融市场的同时,推出更多的跨境金融、证券交易、企业上市等制度创新,推进一系列开放性政策和配套机制,不断拓宽金融开放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综上所述,金融助力上海临港自贸区发展,可以为自贸区的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创新和成长提供更为有效的支持,也可以推动金融行业创新和中国自贸区的发展,同时也拥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上海自贸区细则

上海自贸区细则1. 引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于2013年设立的自贸区,旨在推动中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吸引外资,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本文将介绍上海自贸区相关的细则。
2. 自贸区批准和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和程序,企业可以申请进入上海自贸区,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和待遇。
企业需向自贸区管理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自贸区内设立或运营的许可。
3. 税收优惠政策上海自贸区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贸易活动。
其中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自贸区内的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免征关税:自贸区内进口和销售的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减免消费税:某些特定商品的进口和销售可以享受消费税的减免。
4. 金融创新和自由化上海自贸区致力于金融创新和自由化,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金融政策:•境内外币自由兑换: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自由兑换人民币和外币。
•自由结汇和购汇: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自由进行结汇和购汇。
•资本项目自由化: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自由进行跨境投资。
5. 贸易便利化为了促进贸易便利化,上海自贸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简化进出口手续: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简化的进出口手续,提高贸易效率。
•通关便利化:自贸区内的企业可以享受更快、更便捷的通关服务,加快货物流通。
•跨境电子商务:自贸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利的政策和服务。
6. 外资进入自贸区自贸区对外资的准入和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
主要政策包括:•自贸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便利化: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自贸区设立,无需合资或合作。
•自贸区开展外资合作项目的支持:自贸区对外资合作项目提供支持和优惠政策。
•自贸区对外资企业的准入条件放宽: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自贸区放宽了准入条件和管理限制。
7. 经济特区上海自贸区还具备经济特区的特点,包括放宽经济管理和市场准入的限制,鼓励创新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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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及解读一、融资政策1. 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主要内容为配合试验区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意见》(详见附件1)在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
一是区内企业在办理跨境直接投资项下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时,可直接向银行办理,与前置核准脱钩。
二是所涉及的跨境投融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主体。
三是跨境融资更加便利,区内机构根据经营需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在管理方式上,将尊重企业生产经营规律,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管理新模式,引入币种匹配、期限匹配等风险管理指标,在改进外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赋予微观主体更多的融资自主选择权。
四是赋予区内主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跨境商务活动的特点在更大空间内充分利用区内和境外金融市场管理对冲相关风险。
试验区利率市场化将在宏观审慎金融管理框架内,根据服务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以及金融市场主体培育和市场环境建设情况逐步推进。
具体包括: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
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
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利率市场化,其中一部分已经基本成熟,一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则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
2. 企业投资融资优惠政策过去:企业跨境投资,审批至少需要半年时间现在:企业只要到区内注册即可成为“区内居民”,注册资本可用于全球投资,也允许企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各方对“金融细则”翘首以盼,这一期待在12月2日初步兑现。
央行12月2日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意见》包含30条,在个人投资、企业投融资以及金融改革方面,都作出了新的提法和规定。
这表明,自贸试验区已成为金融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体现了央行对自贸试验区的有力支持。
3. 企业投融资便利利好多达十多项《意见》着墨最多的部分,要数企业的投融资便利,对企业的直接利好多达十余项。
据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分析,内地主体在区内设立机构的好处:一是可进行包括证券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二是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三是可进行境外衍生品交易;四是境内企业可在区内设立管理全球子公司资金的财务中心,摆脱眼下区外外汇管理的繁琐不便;五是租赁业务更方便。
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
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完善全口径外债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手段。
区内机构可按规定基于真实的币种匹配及期限匹配管理需要在区内或境外开展风险对冲管理。
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
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
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
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
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跨境人民币双向现金池业务,在原有跨境人民币单向境外放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的通道,实现境内人民币资金池与境外人民币资金池内资金的双向流通。
4. 已入驻的金融机构跨境借款,借力境外降成本:金融机构和服务业开放项目相继落户,已有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股权交易等40家金融机构入驻试验区,包括中、农、工、建、交等9家中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分行;花旗、星展、汇丰、东亚等11家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支行。
事实上,今后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办理本外币经常项下及跨境投融资业务时,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指出,自贸试验区金融举措将主要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四个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层级。
今后,试验区将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实体经济功能升级和转型发展。
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下一步,要确保“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政策试点在自贸试验区内顺利开展,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继续研究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在自贸试验区内的落地实施,同时加强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还将为企业度身定制更具有针对性的资金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帮助跨国企业等实现全球现金管理,为跨国公司人民币资金融入全球资金池开辟新的渠道。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方面则表示,围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改革,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制定专属化服务方案,提供包括跨境人民币、跨境投融资、跨境财富管理、供应链融资等在内的本外币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服务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5. 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对于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今年7月19日央行下发文件,完全取消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浮限制的约束规定,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也仅剩存款利率上限的最后一道门槛,而这最后一道门槛将有望在自贸区内破除。
“虽然没有明确‘汇率市场化’的文字表述,但是在自贸区内要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离岸业务肯定不会按照我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汇率来进行交易,银行要按照自己的成本来进行外汇交易,那不就是市场化的行为吗?应该会在人民币离岸业务开办的过程中探索出我们市场化情况下的汇率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与贸易系教授陈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二、税收优惠1.企业所得税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资产评估增值,据此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重申上海自由贸易区没有15%企业所得税。
2.进口税收政策一、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90号)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三、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四、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除上述进口税收政策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分别执行现行相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
3.退税政策:“启运港退税”政策有望在自贸试验区扩围从2013年上海航运交易论坛获悉:已在洋山港部分航线上试点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有望在自贸试验区扩围。
目前,“启运港退税”政策已在青岛-洋山港、武汉-洋山港两条航线上试点,只要是境外货物在洋山港中转,一经确认货物从启运港离港,就可以办理退税事宜。
据市建交委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将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使更多的货物尤其是长江沿岸货物进一步使用“启运港退税”政策,进一步发挥政策规模效应,使上海更好地服务于长江流域。
三、一是创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监管模式。
自贸区首票试点货物入区新模式过卡仅需30秒。
目前海关已启动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试点和试验区内“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的试点运作。
检验检疫对“一线”进境货物,实施进出境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的监管模式。
四、注册地点目前的政策规定所有的贸易类企业注册地只能选定在外高桥保税区内。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2.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支持试验区建设,促进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跨境投资和贸易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参与国际竞争。
(二)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
(三)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动一项”,适时有序组织试点。
二、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四)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本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
(五)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
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
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
(六)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及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
条件成熟时,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自由兑换。
建立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汇兑的监测机制。
(七)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银行规定,通过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内主体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并提供相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