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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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职工的职务犯罪讲座

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这些反腐法律规定,对企业而言,是反腐利剑;对员工在而
二、烂苹果定律
❖ 当一个权力系统中某一个人出现腐败行为而 没有受到惩罚,即口袋中出现了一个烂苹果, 而这个“烂苹果”没有被淘汰出局,则很快 就会有其他“苹果”受到传习和鼓励,他们 的自我压力会减少,并随之出现腐败行为, 直到所有的“苹果”都腐烂到一起。这就是 腐败的“烂苹果定律”。因此,对于职务腐 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防范。这既是维护 企业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对员工高度的负 责。
(2)企业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
财物、挪用单位资金。
❖ 有的业务人员擅自将收回货款不入账,而将货款挪 作他用或借给别人进行营利活动;有的干脆将收回 的货款卷走逃跑;有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员工 工资福利的便利及企业监督机构的漏洞,采用造高 工资额、虚报人数及重复报销等办法侵占企业财产, 等等。
(4) 利用商业地位和手中权力,收受 甚至索取他人贿赂。
❖ 一些企业中掌握实权的人员,利用手中所掌 握的建筑施工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商业 地位优势等权力,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甚至 索取他人贿赂。受贿形式多样,有直接收受 现金的,有让行贿者免费装修房子的,有的 以家属、孩子的名义收取贿赂。
三、公司员工职务犯罪罪名及相应刑罚:
(1)企业负责人个人集权,独断专行, 随意侵占公司财产。
❖ 有的随意将企业财产不入账而归个人所有;有的将 自己经营的固定资产、库存生产资料进行变卖,然 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或炒股,或用作集资款等营 利活动;有的企业负责人采用伪造业务单位奖励费、 借款利息等手段,自批自用,冒领单位资金占为己 有。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这些反腐法律规定,对企业而言,是反腐利剑;对员工在而
二、烂苹果定律
❖ 当一个权力系统中某一个人出现腐败行为而 没有受到惩罚,即口袋中出现了一个烂苹果, 而这个“烂苹果”没有被淘汰出局,则很快 就会有其他“苹果”受到传习和鼓励,他们 的自我压力会减少,并随之出现腐败行为, 直到所有的“苹果”都腐烂到一起。这就是 腐败的“烂苹果定律”。因此,对于职务腐 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防范。这既是维护 企业利益的需要,也是企业对员工高度的负 责。
(2)企业业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
财物、挪用单位资金。
❖ 有的业务人员擅自将收回货款不入账,而将货款挪 作他用或借给别人进行营利活动;有的干脆将收回 的货款卷走逃跑;有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员工 工资福利的便利及企业监督机构的漏洞,采用造高 工资额、虚报人数及重复报销等办法侵占企业财产, 等等。
(4) 利用商业地位和手中权力,收受 甚至索取他人贿赂。
❖ 一些企业中掌握实权的人员,利用手中所掌 握的建筑施工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商业 地位优势等权力,大肆收受他人贿赂,甚至 索取他人贿赂。受贿形式多样,有直接收受 现金的,有让行贿者免费装修房子的,有的 以家属、孩子的名义收取贿赂。
三、公司员工职务犯罪罪名及相应刑罚:
(1)企业负责人个人集权,独断专行, 随意侵占公司财产。
❖ 有的随意将企业财产不入账而归个人所有;有的将 自己经营的固定资产、库存生产资料进行变卖,然 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挥霍或炒股,或用作集资款等营 利活动;有的企业负责人采用伪造业务单位奖励费、 借款利息等手段,自批自用,冒领单位资金占为己 有。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ppt课件

ppt课件
10
职务侵占罪
案例2:
曹某在2011年5月担任××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期间,利用
职务之便,将其收取的该公司销往某装饰公司的5车腻子粉
货款,共计3.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庭审过程中,曹某对上述
事实无异议,并有相关证人的证言、应收帐目清单、存款回
单、转帐凭条、收货帐目明细、送货单、银行交易明细、聘
一、被告人吴文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判决执行 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 8月2日起至2012年8月1日止)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5632元退还给被害单位东莞市建安集团有 限公司,并责令被告人吴文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单位东莞市建 安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15226.3元。
货款4万元存入向某的银行账户。向某收到该笔货款后,
将其据为己有,并离开了×电子公司。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pp处t课有件 期徒刑一年。
12
职务侵占罪
案例4: 严某是某色织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颜某则负责用电动三 轮车帮助该公司运送货物。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间,两人经 合谋,利用严某为公司保管棉纱的职务之便,由严某用蛇皮袋 将棉纱装好放在仓库门前,颜某则利用运送货物的机会一并将 棉纱运出厂区,再进行销赃。两人共合谋作案几十起,共同窃 得各种规格的棉纱合计1.598吨,价值人民币17578元。2008年 1月24日,两人故伎重演时被公司保卫人员抓获归案。 公司保管员,其职责是保管公司财物,对财物安全负责。 可有人却利用这一便利,与外人勾结,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2 月25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仓库保管员勾结外人侵 占公司财产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严 某、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ppt课件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 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的职务务侵便利占,罪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企购业员工职价务犯罪格培训 ,
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企缓业刑员工一职务年犯。罪培训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 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 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时,由过磅人员曹某虚增磅单重量,从本
应卸到化工公司的5吨水泥中截留了价值1
万元的水泥1吨于货车上,周某在百川公
司的产品发运单上签收了5吨。后刘某、
李某将货车停放在化工公司内等待收取货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银行贷款50万元。沈某利用其担
任××公司总经理职的职务务侵便利占,罪
以案说法 于次日擅自决定将其中30万元划
1月10日向东莞市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271条第职务1侵款占罪、第 64条的规定,做出 如下判决: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送货单、职务银侵占行罪
以案说法
交易明细、聘
用合同、工资
发放清单、退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电以案话说联法系职务×侵占科罪 技公司索要剩 余货款4万元,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采购员,从申炯、树星
等数家公司采购五金配
件。在这些业务往来中,
张建超与供货方恶意串
通,提高货物采企购业员工职价务犯罪格培训 ,
事总监多次催
职务侵占罪
要以案未说果法。嗣后,
万某向劳动仲
裁委申请仲裁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公司仓库管理职员的务职侵务占便罪利,在收取百川
公以司案押车说员法刘某、驾驶员李某运送的货物
企业员工职务犯罪培训
挪用资金罪
立以案案标说准法 案例1:被告人刘启欣,原系福建电广广播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员, 2010 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鼓检公刑诉[2010] 6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资金罪,于2010年10月25日向鼓楼 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到2008年5月,被告人刘启欣被聘任为福建电 广广播广告公司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通行天下”、 “豪记30秒”、“罗曼新娘”、“咔噜咔南美烤肉”四客户上交给公司 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33016元,用于个人开支。2009年6月5日,被告人刘 启欣向公司交还广告费2349元,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刘启欣将剩余广 告费全部交还公司。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启欣身为公司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人民币33016元归个人使用, 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被告人刘启欣 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所挪用资金全部归还单位,可酌情从轻处 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启欣犯挪用 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企缓业刑员工一职务年犯。罪培训
教育行业预防职务犯罪培训PPT

•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潜 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 的时候是很容易被我们所 忽视的,而真正成了现实 的危险的时候,发现又为 时已晚。
与其“亡羊补牢”, 不如“未雨 绸缪”!
一、共同认识职务犯罪 二、学校偶犯职务犯罪 三、杜绝发生职务犯罪
一、共同认识职务犯罪
• 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 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 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 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 1838个职业。
(一)贪污罪
•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 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 立案标准: (1)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 险、防汛、防疫、优抚、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 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 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职务犯罪的种类
• 我国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 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 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二)职务犯罪的种类
•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 了十二个罪名,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 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 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 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 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 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 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2019年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课件.ppt

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4)徇私舞弊罪
❖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 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 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 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 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3、常见的职务犯罪
• (1)贪污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 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 污论。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
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行贿罪
❖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 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 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 对个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四种情况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防 范,提前预防。如果不制度设计科学、程序运行规范、监督 到位,自警自律,很有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人在金钱和其他利 益诱惑面前出现问题。今天在座每个人手中都有大大小小的 权力,毫不夸张地说时刻都有人想去拉拢你、腐蚀你,稍有 不慎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从这点上看大家都是高危职业者, 都是重点预防对象。
(4)徇私舞弊罪
❖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 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使有罪的人而故意 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 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 等,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3、常见的职务犯罪
• (1)贪污罪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 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 污论。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 或者免除处罚。
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行贿罪
❖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 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 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 对个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四种情况
(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防 范,提前预防。如果不制度设计科学、程序运行规范、监督 到位,自警自律,很有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人在金钱和其他利 益诱惑面前出现问题。今天在座每个人手中都有大大小小的 权力,毫不夸张地说时刻都有人想去拉拢你、腐蚀你,稍有 不慎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从这点上看大家都是高危职业者, 都是重点预防对象。
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课件 共58页60页PPT

1、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非国有企。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2、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 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稳妥”之船,从未能从岸边走远。-戴尔.卡耐基。
梦 境
3、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 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
非国有企。 5、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 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 回里有你。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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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责任
饭中。邓某吃饭后在午睡时毒发身亡。经查, 何某在作案时正好是14岁生日这一天。
年龄 问题:14周岁生日当天投毒杀人的该不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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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
自然 人主
体
பைடு நூலகம்
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阶段,对于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律 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刑事责
令其停车。被告人不仅不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中
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
不仅不停车,反而驾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
闭合性颅脑损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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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问题:李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吗?
分析: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
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 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精品。ppt课”件,下载后可编辑
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主观方面
概念
犯罪主体对于他所实施的危 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 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目的和犯 罪动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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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犯罪
二、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 是刑法所
罪 保护的而
客 体
为犯罪行 为所侵害 的社会主
概 义社会关
念 系。
犯罪客体是刑法 所保护的那一部 分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 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关系。
正正 确确 定量 罪刑
《刑法》完整 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2018.5.30
《刑法》完整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刑罚 第四节 几种常见的犯罪及其处罚 第五节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
则 三、刑法的效力范
围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概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念
罚的法律。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特
更加广泛
点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甲系某县机械厂职工,与女工乙在同一车
间上班。两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但两人都已结婚,也 不想离婚。两人的奸情后来被乙的丈夫发现,并向该 县法院告发。经该县法院审理,以通奸罪判处甲有期 徒刑一年。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问题:通奸是不是犯罪?
《刑法》完整
一、犯罪的概念
犯 罪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 社会危害性。
的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
特
刑事违法性。
征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刑法》完整
二、犯罪构成
案例:某甲是一个瘦削脸庞的男青年,23
岁,精神正常,在元旦的晚上,隐藏在僻静 的胡同里,当他发觉一个妇女,手提黑色皮 包,匆匆从胡同口走过来,他就迎上去,一 拳把那妇女打倒,抢得皮包后撒腿就跑。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 律的特权。”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对任何公民,不论其民 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等有何不同,都应当一律平等地适用 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 等、行刑上平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刑法》
2018.5.30
《刑法》完整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犯罪 第三节 刑罚 第四节 几种常见的犯罪及其处罚 第五节 几种常见职务犯罪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基本原
则 三、刑法的效力范
围
《刑法》完整
一、刑法的概念
概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念
罚的法律。
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特
更加广泛
点
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甲系某县机械厂职工,与女工乙在同一车
间上班。两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但两人都已结婚,也 不想离婚。两人的奸情后来被乙的丈夫发现,并向该 县法院告发。经该县法院审理,以通奸罪判处甲有期 徒刑一年。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问题:通奸是不是犯罪?
《刑法》完整
一、犯罪的概念
犯 罪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 社会危害性。
的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
特
刑事违法性。
征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刑法》完整
二、犯罪构成
案例:某甲是一个瘦削脸庞的男青年,23
岁,精神正常,在元旦的晚上,隐藏在僻静 的胡同里,当他发觉一个妇女,手提黑色皮 包,匆匆从胡同口走过来,他就迎上去,一 拳把那妇女打倒,抢得皮包后撒腿就跑。
《刑法》完整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 律的特权。”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对任何公民,不论其民 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等有何不同,都应当一律平等地适用 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包括:定罪上平等、量刑上平 等、行刑上平等三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