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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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XX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XX省教育厅二○○八年五月目录1.编制说明 (5)2.XX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3.XX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4.XX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80)《XX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制说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X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XX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XX 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XX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X县(市、区)”创建、“规X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

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

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

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

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

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制说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

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

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

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

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

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要求缩小并逐步消除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师资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严重不相适应。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八年五月目录1.编制说明 (5)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3.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4.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80)《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制说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

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

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

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

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三、实施要求
(一)、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 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二)、本标准对学校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 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 本依据,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 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四)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 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督 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 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具体内容
(一)针对学生8项: 1、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2、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3、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 4、提升学生道德品质 5、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6、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7、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8、培养学生生活本领
四、具体内容
(二)针对教师3项 1、 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 2、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 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四、具体内容
(三)针对质量4项: 1、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 2、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3、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 4、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
四、具体内容
(四)针对环境4项: 1、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
制度 2、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 3、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
康教育 4、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
四、具体内容
(五)针对管理3项 1、“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
作关系
பைடு நூலகம்
教育部关于印发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一、重要意义 :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 任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 治理体系,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 公平,推动学校依法办学.

贵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贵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贵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一、教学运行费用教学运行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主要的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学校的日常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

具体包括:1. 教材费用:用于购买学生所需教材。

2. 教具费用:用于购买教学所需的教具和实验器材。

3. 教学耗材费用:用于支付教学过程中所需的纸张、墨水等耗材费用。

4. 课堂教学水电费:用于支付教室照明、空调、饮水等费用。

5. 课外活动费用:用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课外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

二、教育教学软件费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教育教学软件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工具。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和更新各类教育教学软件,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学校日常办公费用学校日常办公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具体包括:1. 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 行政办公用品费用:如纸张、文具、办公设备等。

3.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各类会议,如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

4. 差旅费用:用于教职工出差办事或参加各类培训等。

5. 其他日常办公费用:如邮寄费、电话费等。

四、学校设施设备更新和维护费用学校设施设备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具体包括:1. 设施设备更新费用:用于更新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实验设备等。

2. 设施设备维护费用:用于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校园安全保障费用校园安全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的安全工作。

具体包括:1. 校园安保人员工资及福利:用于支付安保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等。

2. 消防器材费用:用于购买和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黔教基发[2011]335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33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以及人才培养的核心和根本,人才培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贵州未来。

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迫切需要,是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提速追赶和内涵发展并重的关键时期,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和传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我省中小学教育理念相对滞后,教育教学方式单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育质量低。

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教学质量低,阻碍了中小学教育的发展,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成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备资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参考资料一、指标体系1.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含三残)入学率2.巩固率(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义务教育九年)3.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4.校长教师交流率5.体质健康合格率6.生均占地、建筑、体育场地、寄宿、食堂、厕所、教学辅助用房、专用教室面积7.生均图书册数、教学实验仪器、计算机台数、班班通、人人通、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8.专任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生均专任教师中级及以上职务数。

9.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10.班额。

11.生师比。

二、相关的印证名册1.6-11周岁人口在县外就读小学名册(有样表)2.6-11周岁人口在县外就读初中名册(有样表)3.6-11周岁人口县外已小学毕业在校外名册(有样表)4.7-14周岁人口在县外就读初中名册(有样表)5.7-14周岁人口在县外初中毕业名册(有样表)6.三残儿童(少年)名册(有样表)7.七年级编班名册(体现成绩、男女比例,单班不用此名册)8.在校生名册(有样表)9.学籍册(小学2008年、初中2011年以来)(学校有表)10.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名册(有样表)11.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名册(有样表)12.小学升初整体移交名册(有样表)13.流动名册(转入、复学、转出、休学、死亡、辍学)(有样表)14.近两年中小学毕业生名册(学校有表)15.体质健康测试名册(学校有表)16.留守儿童花名册(有样表)17.寄宿生名册(有样表)18.帮扶名册(学校有表)19.教职工名册(有样表)20.专任教师名册(学历、职务)(有样表)21.校长、教师培训名册(有样表)22.校长教师交流名册(有样表)23.其他人员名册(保安、食堂工人)(有样表)三、相关数据统计表(辅助表)1.基础年报表2.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情况统计表(有样表)3.学校台账(学校自有)4.学校台账汇总表(有样表)5.入学情况统计表(有样表)6.体质健康达标情况统计表(有样表)7.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有样表)8.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毕业生统计表9.教育事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年报数据)10.自查自评表(有样表)四、验收申报表(完小及以上的公办学校)1.表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基本情况统计表。

新街小学示范性学校自评综合评语

新街小学示范性学校自评综合评语评价结果总分:931分等级:初审主要成绩:完善办学标准情况(一)经费保障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制定<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6】8号)、《省保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意见》(黔保障办【2008】1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管理和使用公用经费,根据学校实际,编制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制定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设备物品购置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

(二)设施设备学校校园面积14874.1㎡,生均面积36.7㎡,校舍建筑面积7519㎡,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黔教基发(2010)93号要求。

学校现有图书10410册,生均25.7册,仪器按一类学校配备,图书达到《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黔教基发(2010)93号要求。

教学、实验仪器达到《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文件要求。

音体美器材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艺体〔2002〕17号的要求配置,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要求。

生活设施、教学设施按《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黔教基发(2010)192号要求配置,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要求。

卫生设施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卫〔2008〕5号)的要求配置,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师资配备教职工编制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要求。

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23名,其中女教师4名。

贵州技校办学标准

贵州技校办学标准贵州技校办学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硬件设施:技校应有足够的校园占地面积,其中住校生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6平方米,生均住宿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理论教室及实验室建筑面积不少于900平方米。

此外,还应有足够的校内实习、试验场地及其附属用房面积,有适应专业特点且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具、挂图和相应的实验仪器、设备,有进行多媒体教学的设备及其软件,生均教学用计算机台数不少于台/生。

图书室、阅览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图书藏量不少于10000册,专业书籍不少于图书总量的50%。

教学资料、报刊、杂志基本能满足需要,图书资料应反映最新科技发展信息。

学校每年订阅报刊不少于10种。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体育设施器械基本齐全。

2. 师资队伍:技校应有一支符合要求的师资队伍。

学校领导班子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能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校长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具有本科学历或高级讲师职称,班子其他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具有5年以上教育经历,其他成员具有3年以上教育经历;班子成员中30%以上参加过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培训。

理论课教师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高级职称应占5%以上、中级职称应占50%以上。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技校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其中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含技师)以上的应占30%以上。

教师与学生人数比值达到1:18--1:22,其中专业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本校专职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

3. 办学规模:技校的办学规模应与其专业设置相适应,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达到400人以上。

同时,专业设置应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对中级技能人才的需求,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3个。

所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必须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行业主管部门审定,使用教材必须是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合格的教材。

4. 教研教改和管理制度:技校应设有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及时收集生产领域中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信息,并引入到教学当中。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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