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司法和谐 全面促进社会和谐
论和谐社会语境下“和谐司法”的实现路径

在建 设 中 国特 色 礼 会 主义 法 律 制 度 进 程 中 , 用 频 率 较 使
高的词语是“ 正义 与效率” “ 正 、 ,公 公开 、 公平 ” “ 、司法规律” ,
“ 科学的司法 制度 ” “ 、中国国情 ” 。但是“ 等 和谐 司法 ” 的提出 并不是要代替 以上 提法 , 也无意把公正 、 公开 、 中立 、 效率等
法要求一个法 院内部 , . 下级法 院之间 , 至令 法 院系统 更多地考虑相互 协调 , 形成 合力 . 抵制干扰 , 完成使命 , 同 共 促进法治进 程。建立科学 的组织模式 然重要 , 但它不是僵 化不变 的。例如 , 在理顺各个审判机构 之问的职责分1 时可 - 能要讲求一定灵活性 , 上下级法院之间也不 见得 为了审级独 立 而互 不沟通 、 老死不相往来 , 同审级的法院发挥 功能不 不 尽相 同而应有所侧重 , 全国法 院在 当前 的外部体制下仍要强 调 司法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因此 , 司法系统的和谐是 司 法机关 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 障的另一种“ 内功” 。 4司法与社会公众和谐相处 , . 维护 司法公信。 在民主程度
社会的背景之 下, 定纷止争” 其“ 功能必须突出。
关键 词 : 和谐 社 会 ; 和谐 司 法 ; 法公 正 司
中图分类号 : 9 0 D2. 0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6 3 2 1 (0 9 2 — 2 0 0 17 — 9 X 2 0 )8 0 1— 2
一
、
和谐 司法 基本 理论
20 09年第 2 8期 总第 6 6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 ONOMI S ARC GUI C RE E H DE
No28. 09 . 20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策解读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策解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并不断加大力度,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方式的基本方略,旨在建立起公平、公正、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的有效衔接。
本文将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进行解读。
一、法治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新时代中国加强法治建设的核心是以宪法权威为统领,以人权保障为核心,注重创新法治方式,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了实现法治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中国政府积极推动一系列政策,包括:1.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国政府致力于加强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综合治理、综合执法、综合服务相结合。
通过加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实现基层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平正义的有机衔接。
2. 推动反腐败斗争:中国政府始终将反腐败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面。
通过建立和完善反腐败法律制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公正、廉洁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3. 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中国政府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推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加强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等,为劳动者提供公平正义保障。
二、坚持法治思维促进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坚持法治思维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平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府积极推动以下政策:1. 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中国政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一切腐败行为。
通过建立反腐败惩治体系,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依法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共识。
2. 加强司法独立和公正性建设:中国政府在推动司法独立和公正性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加强审判权的独立、公正的实践,增加司法公信力,为人民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时光如梭,转眼间,我们已踏入了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迈向繁荣富强。
然而,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全面依法治国。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为每个公民提供更好、更公平、更有尊严的生活。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旨在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它意味着通过法治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和繁荣。
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并让每个公民都遵守法律,依法行事。
法律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它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可预期的环境,使人们能够在这个环境中自由地发展和生活。
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者,更重要的是为社会提供一个有序的框架,使人们能够在这个框架内行事。
只有当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建立起一套高效、公正的司法体系。
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它是保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堡垒。
一个强大而独立的司法机构,能够有效地对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并保证每个公民的权益得到公正的保护。
同时,司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只有当人们相信司法的公正性,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加强法律的普及教育。
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法治的基础,只有当每个公民都了解法律,并知道如何依法行事时,才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政府在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时,也需要注重法律的创新和完善。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也需要不断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形势和问题的出现。
政府应积极倾听民意,加强与法律专家和学者的合作,推动法律的改革和完善,确保法律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发展基石。
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法治化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路径之一。
通过法治化,社会可以建立在公正、平等和法律的基础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探讨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实现法治化的路径以及法治化对社会的意义。
一、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1.确立秩序和规则社会和谐稳定需要一套相应的秩序和规则,以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法治化能够确立这种秩序和规则,通过法律的约束力使得各个社会成员都在同一套规则下行事。
这样做可以避免人们随意行动和背离社会共识,减少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促进公正和平等法治化是公正和平等的基石。
通过法治化,每个人都能依法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对待,不受特权和歧视的影响。
法律可以起到公正裁决和保护受害人的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保障,确保社会的公正和平等,进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解决社会矛盾社会矛盾是社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但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是关键。
通过法治化,可以为社会矛盾提供一个和平、公正和有效的解决途径。
各种社会矛盾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解决,使得冲突得到合理化的处理,避免了暴力和非理性的出现,从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实现法治化的路径1.完善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实现法治化的基础。
这需要一个科学且有效的立法机制,以及健全的法律监督和司法机构。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社会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并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和司法的独立性。
2.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宣传教育是培养公民法治观念的重要途径。
通过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使人们主动遵守法律、尊重法律。
同时,要加大对法律的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同,鼓励人们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加强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法治化的核心。
只有在司法机关独立的前提下,才能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思想总结范文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
以下是我对司法思想的总结和反思。
一、坚定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我始终坚信,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者的使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
因此,我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事,不偏不倚,不徇私情。
对于案件,我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正、合理。
三、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司法工作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我始终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学习,提高司法水平司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司法工作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
同时,我还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拓宽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五、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司法工作者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六、团结协作,发挥团队力量司法工作是一项集体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团队协作。
我始终注重团结协作,与同事们共同为司法事业努力奋斗。
在团队中,我发挥自己的专长,为团队的整体进步贡献力量。
总结过去,我深知自己在司法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司法事业中,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具体来说,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 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2.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体系对社会和谐的作用

在一个社会中,司法体系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作用远远超出了仅仅维护法律和秩序的范畴。
司法体系对于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它通过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打击犯罪行为等方面的功能,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首先,司法体系的核心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每个人都有享有获得公平和公正对待的权利。
司法体系通过审判过程来解决纠纷和争议,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当公民遭受侵害时,他们可以依靠司法体系寻求正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补偿和修复。
这种保护机制增加了公民对社会的信任和认同感,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次,司法体系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应该在所有人面前平等适用。
司法机关的职责是依法审判,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公平受审。
司法体系通过审理案件、裁决纠纷以及对罪犯进行公正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减少了社会的不满和冲突。
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与稳定,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公正对待。
此外,司法体系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打击犯罪行为。
犯罪是社会秩序和和谐的破坏者,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司法体系通过侦查、起诉和定罪等程序,对犯罪分子进行制裁,减少潜在的犯罪行为,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和谐。
司法机关的严厉法律惩罚也起到了震慑作用,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望而却步,并倡导社会的法治观念。
最后,司法体系还扮演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角色。
通过及时处理各种纠纷和争议,司法体系可以有效预防矛盾的进一步升级,防止局部冲突演化为大规模社会动荡。
司法机关还可以通过调解和调解程序,化解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纠纷。
这种纠纷解决方式既减轻了司法资源的压力,又有效防止了社会矛盾的积累,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综上所述,司法体系在社会和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打击了犯罪行为,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
论司法公正对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论司法公正对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内容提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摩擦不断出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愈加繁重。
因此,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必须立足审判工作,全力以赴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正确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无疑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鉴于此,目前,茶陵县法院正全面加强和谐司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有效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能作为,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关键词: 司法和谐社会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一、公正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司法公正与效率呼唤现代司法制度,司法中立是实现“有效率的司法公正”这一司法权运行的总目标所必不可少的理念与制度保障。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中立的重要性越来越引人注目。
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的社会,而是要有了矛盾也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解决。
实践证明,法制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司法裁判是解决问题、避免冲突的最终途径。
为更好地发挥司法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应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号召各级党委和人大把维护司法机关的中立地位当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来抓,排除各种干扰,维护审判机关的中立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同时加强民间和解、调解和仲裁工作,使民间矛盾尽量通过民间方式解决,节省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创造和谐环境。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堡垒”。
一旦这道堡垒坍塌,人们无法获得起码的关怀、尊重,无法实现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对整个社会,整个国家机器产生怀疑,从而丧失信心,以至于绝望。
而这种信任危机于个人、国家、社会都是极具危险的。
那么怎样才能使这“堡垒”真正起到化解矛盾,解决争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作用呢?法院只有也必须在发生争端的双方之间严守中立,才能不仅在实质上而且在外观上具有公正的形象,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真正起到实现正义的堡垒作用。
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法治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全局性、重要性的战略任务,对于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治建设如何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一、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治的本质就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公正。
首先,法治建设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了个人权益的保护。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工具,能够约束个人的行为,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司法制度,保证了司法公正。
司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依法审判,才能确保正义被维护,不让腐败与不公渗透到司法系统。
再次,法治建设还促使了社会的公正分配。
法治通过规范市场经济和财产交易的关系,保障国家财富的合理分配,增加社会财富的公平公正。
二、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秩序稳定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能否发展的重要基石。
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首先,法律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其次,法治建设可以增强社会信任。
一方面,法律的明确规定和实施能够让每个人都有获得公平待遇的信心,从而减少不公平的行为。
另一方面,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还能够打击腐败行为,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三、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治建设为市场经济提供了稳定的法律环境。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自由竞争和合法权益保护,而法治的建设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的行为,减少市场失灵,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市场秩序的基础。
其次,法治建设还为创新提供了保障。
法治的建设能够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提供保护,鼓励人们进行创新和创业,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法治建设是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的重要保障。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和谐社会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和谐社会社会治理是指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自身的共同参与与努力,以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努力,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强社会治理建设,以期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一、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包括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
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治保障;其次,要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组织能力和治理水平;同时,还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渠道,为其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只有建立健全的社会组织网络,才能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为了实现和谐社会,必须注重便民利民服务的改善和提升。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要加强行政审批的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减少腐败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还要积极推动数字化服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是一个人、一个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
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诚信和失信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同时,要加强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机制,推动诚信行为的形成和守信意识的增强。
只有树立诚信意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才能形成和谐的社会与良好的治理环境。
四、加强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建设社会治理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加强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的建设,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政府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干预,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矛盾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和社会动荡。
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我国依法治理的进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不仅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实现。
首先,在司法领域,我国加强了法律监管和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法律体系。
2019年我国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网络犯罪的规定,针对网络犯罪进行更为明确有力的惩处,在网络环境下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其次,在行政治理方面,各级政府加强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和监管,建立了健全的数据共享和联动机制,实现了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
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加强了对扶贫、文化、医疗等民生事业的支持和保障,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和纠纷,提升了民众的幸福感。
第三,在经济领域,政府加大了对破坏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管和反腐力度。
同时,加快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积极参与各国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稳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要素,正呈现新的发展态势。
最后,政府自身建设也是依法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政府倡导公开透明、高效务实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在线化。
总之,在全国各级领导的全面推动下,依法治理得到了更为深入的实践和贯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理成为一项全社会的共识和目标,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走进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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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司法和谐全面促进社会和谐
党的十七大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地位、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提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司法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此,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牢记科学发展观是和谐司法的灵魂,围绕矛盾纠纷不激化、进入诉讼后能案结事了、发生涉诉信访能化解,找准人民法院发挥其社会和谐的保障力量和建设力量作用的现实路径,把司法审判工作始终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服务于和谐,以和谐的司法实现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一、努力践行司法和谐理念,积极构建和谐的诉讼秩序
司法和谐,就是各诉讼主体基于理性的法律认识,在和谐的诉讼秩序与诉讼气氛下,以文明诚信的诉讼态度,协同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包含着诉讼秩序和谐、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关系和谐、人民法院与各类监督主体关系和谐、法院内部之间关系和谐等丰富的内涵。
和谐是一种融洽团结的秩序,它不是一个是否需要的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
创建和谐的诉讼模式。
党在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臵,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在当今诉讼领域,过于强调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不仅使法官不堪重负,而且影响审判机关的中立形象,而
过于强调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也容易出现诉讼迟延和诉讼成本增加以至实体不公等缺陷。
为此,在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战略目标下,要大力倡导和谐司法,朝着和谐的诉讼模式迈进,不断完善审判诉讼制度、审判管理体制、审判工作机制,建立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既制约又配合、共享和谐、齐心协力解决纠纷的和谐的法院内部关系。
引导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对事实和法律的理性认识和讼争是非的正确判断,使当事人心态平和、冲突调和、情绪缓和、纷争求和与利益均和,既感知过程公正,也要使其获得结果公正,及时顺利地完成诉讼,定纷止争,从而形成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和谐的诉讼氛围。
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检察院的依法监督,又要以积极的行为推动法院与检察院之间关系的协调,使审判权与检察权相互协调运行,共同实现最大限度的司法公正,共同营造出整体联动的良好社会法治和谐氛围。
此外,法院还要妥善处理与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衔接关系,注重于鼓励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的建立,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使司法真正成为‚最后一道‛防线,而非‚唯一‛或‚第一道‛防线。
落实好‚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
‚公正司法‛反映了司法活动内在要求,体现了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一心为民‛阐明了人民法院的根本性质,指明了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
践行司法和谐理念,关键的还是要把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纠纷可诉求、利益有保障的法治环境,促
进社会和谐。
加强诉讼调解工作。
司法调解是各类社会矛盾的有效减压阀,是促进社会关系和睦的法律动推器。
新的形势要求我们灵活运用和谐理念指导诉讼调解工作,在民事案件中拓展新思路,在刑事案件中拓展新途径,在执行工作中拓展新方法。
只要当事人自愿,在案件处理的每个阶段都应积极进行调解、和解和协调工作,尽量通过调解弥合矛盾双方情感,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司法和谐的基本标准就是司法行为的和谐。
如果司法行为超越或者有悖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行为规范,也是对社会和谐的一种威胁。
践行司法和谐应当着眼于深层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从关注审判工作结果转变到严格规范具体司法行为的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逐步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和崇高的司法权威。
大力开展司法宣传。
正如肖扬院长指出的:‚社会公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评价,往往并不是来源于对审判工作的全面了解,而是来源于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观察和感受。
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事人对个案不公都有一种本能的‘放大’效应:司法公正不会成为新闻,司法不公一定会成为新闻。
这里面固然有不同利益要求,有评判案件的不同角度、当事人个人认识水平等原因,固然不能排除少数法官在审判活动、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但也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
努力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增加正面舆论效应,这也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内
容和职责。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利用法院丰富的法律资源和人力资源,通过主动、广泛的正面宣传,让公众贴近司法、了解司法,信任司法,增强司法与公众之间关系的和谐。
这种和谐又会促进司法的进一步和谐,形成和谐的良性循环。
自觉接受监督,营造和谐司法的外部环境。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正确分析和判断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悉心思考和谋划和谐司法的思路和举措,自觉地把法院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全力做好法院经费保障、物质保障等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对法院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经常、主动、深入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开展好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走访征求意见、报告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等相关工作。
二、着力于和谐司法能力建设,培养法官的司法和谐意识。
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打击犯罪,调节各类社会关系,起着对各类社会矛盾进行化解、缓冲的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法院显然肩负着重要责任。
法院工作的质量如何,法官司法能力怎样,会直接对社会的和谐与否产生影响。
在衡量法院工作时,主要是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对法官进行考核时,主要是看是否心怀和谐大局,是否做到了案结事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是否与社会效果
相统一。
因此,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使法官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注重培养法官和谐司法的意识,是法院能否实现司法和谐的关键。
首先,树立并考核法官的大局意识。
坚持党的领导,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抵御各种干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有政治保障和坚强后盾;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把审判工作臵于大局之中。
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就是科学发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
审判工作‚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臵,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
其次,提高并考核法官的职业素养。
法官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再好,也不能保证正确发挥。
法官的任何不良行为,都会导致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公信力的怀疑,从而影响到法院在构建和谐中所能起的特有作用。
为了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就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把法治理念作为新形势法院工作的科学理念、和谐司法的思想基础。
同时大力打造法院思想文化,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公正司法、刚正不阿的精神和品格,鼓励、督促法官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专项培训,培养法官终身学习意识。
规范和约束法官的言行,矫正法官的不良行为,使法官有智、有能、有德。
再次,强化并考核法官的拒腐能力。
法官要在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通过公正的处理每一个案件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公正司法要有廉洁自律来保证。
推出了一系列确保廉洁司法的制度,如廉政保证金制度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端正法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教育法官‚打铁先得自身硬‛,要常修为正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良好的司法形象立身,以优秀的司法品质服人。
法官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是各类社会矛盾冲突的承受者,只有具备过硬的品格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在公众面前展现公平正义的化身,调整好利益冲突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升司法和谐的辐射力
法官不仅仅主要依据现有规范与理念来解决特定案件,而且应当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就案办案,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通过延伸审判的效果,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和谐对社会和谐建设的影响力。
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司法是否和谐,是一个地方投资软环境是否良好的重要体现。
这就要求我们,要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给予热情解答,为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中签订的合同提供审查服务,帮助规范经营活动。
对企业诉讼案件,只有符合立案条件就优先立案、及时审结、快速执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帮助化解纷争。
发挥‚以案引商‛效应。
在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为资产买断、招商引资
穿针引线,通过以案引商、以法护商、以情感商,搭建外商安心经营的平台。
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基层法庭坚持审判工作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互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安排法官为行政执法机关、中、小学校作专题法制讲座;坚持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推行法官挂点包片服务,将法官安排到各乡镇的矛盾纠纷频发村挂点,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知识化培训,为农民上法制课,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实行上门立案,为村民在生产经营中签订的农业合同提供审查服务,尽量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矛盾纠纷发生后,能够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成诉,让司法和谐实现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