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 关于法律适用法的一个几个绝顶口诀
法律顺口溜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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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别管辖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司法考试“三国法”必背知识点

司法考试“三国法”必背知识点根据今年司法考试大纲和指导思想,“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所考查的内容和题型与以往没有太大的不同。
今年唯一有所变化的是,国际法增加了非政府组织(NGO)内容,国际经济法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际法具体就它的知识点而言,国际法所考查的内容大体都是围绕国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重点考查的内容主要可以简单归纳为:1.国际法导论(国际法的演变,国际法渊源与编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威胁或武力和民族平等自决)。
2.国际法的主体(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国家要素和基本权利,国家的管辖权和豁免,国家的承认与继承,联合国的体系,国际责任)。
3.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1)领土:领土主权和限制(一般和特殊),领土取得的方式(包括传统与现代),南极;(2)海洋法: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公海和海底区域;(3)航空法: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约),国际民航的损害赔偿责任(华沙公约),民航安全制度,外层空间制度(营救制度、登记制度和责任制度);(4)环境保护制度(大气、海洋、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资源保护);(5)居民制度(国籍、外交保护、引渡和庇护、国际人权法)。
4.对外关系:(1)外交和领事关系:外交机关以及外交和领事的特权与豁免;(2)条约法: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冲突和第三国的问题)、条约的解释和条约的终止;(3)国际争端和平解决:传统和现代的方法、国际法院的职权;(4)战争法:第一部分战争的开始和结束、中立国。
第二部分作战中的规则、作战手段和方法、保护平民、交战人员和战争受难者(作战手段与方法是海牙体系,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是日内瓦体系)。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是“三国法”复习中最容易的,其主要针对的是如何调整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私人主体的争议,应复习的重点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的主体重点掌握自然人与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适用的规范——冲突规范以及规范类型,准据法和准据法的适用,在适用冲突规范时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和法律规避);2.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主体、法律行为和代理、物权、债权、合同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票据、海商、航空等,重点掌握我国的规定(这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八章及民通意见中的规定);3.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面重点掌握:诉讼和仲裁。
三国法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引言三国法,即《三国志》中所记载的魏、蜀、吴三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虽然历经战乱,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研究意义。
本文将从三国法的法律渊源、法律适用原则以及具体案例等方面,探讨三国法的法律适用。
一、三国法的法律渊源1. 《汉律》与《魏律》三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前朝的法律传统。
《汉律》是汉朝的基本法典,对魏、蜀、吴三国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魏律》是魏国在《汉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的,成为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法典。
2. 地方性法律三国时期,地方政权为适应各自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
这些地方性法律在各自的辖区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地方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3. 习惯法在三国时期,习惯法在法律适用中占有一定地位。
由于战乱频繁,成文法典难以全面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习惯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二、三国法的法律适用原则1. 依法治国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2. 刑法定罪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强调刑法定罪的原则。
即犯罪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3. 罪刑相当在三国时期,法律适用注重罪刑相当的原则。
即对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应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4. 地方自治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充分体现了地方自治的原则。
地方政权在法律适用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三国法的具体案例1. 曹操诛杀吕布案曹操在平定吕布后,为了稳定军心,决定诛杀吕布。
这一决定虽然引起了部分将领的不满,但最终依法执行。
这体现了三国时期依法治国的原则。
2. 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案诸葛亮在北伐曹魏的过程中,马谡因违背军令,导致街亭失守。
诸葛亮为了维护军纪,不得不挥泪斩马谡。
这一案例体现了三国时期罪刑相当的原则。
3. 刘备颁布《蜀汉律》案刘备在建立蜀汉政权后,为了稳定社会秩序,颁布了《蜀汉律》。
三国法律适用总结(2篇)

第1篇一、引言三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充满战乱与变革的时代,也是法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
在这一时期,魏、蜀、吴三国各自建立了相对独立的政治和法律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旨在总结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情况,探讨其特点、影响及其在后世的影响。
二、三国法律适用特点1. 法律形式多样化三国时期的法律形式丰富多样,包括律、令、科、比、故事等。
律是基本法典,具有普遍适用性;令是皇帝发布的诏令,具有强制性;科是针对特定事项的规章;比是比附定罪,即对律法中未规定的事项,参照类似事项定罪;故事则是前人处理案件的案例汇编。
2. 法律适用原则明确三国法律在适用过程中,注重明确的法律原则,如罪刑法定、罪责自负、刑罚适度等。
这些原则在《魏律》、《蜀律》、《吴律》等法典中均有体现。
3. 法律适用灵活多样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较为灵活,既注重法律规定,又考虑实际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原则和制度,以达到公正、公平的目的。
4. 法律适用与政治紧密相连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与政治紧密相连,法律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
在法律实践中,统治者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巩固政权、调整社会关系。
三、三国法律适用影响1. 维护了国家统一和稳定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有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
在战乱频繁的背景下,三国统治者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为国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2. 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法律对土地制度、税收制度、商业贸易等方面的规定,为农业生产、商业贸易提供了保障,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繁荣。
3. 丰富了法律制度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丰富了法律制度。
在继承秦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三国法律在形式、内容、适用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4. 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三国时期的法律适用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创造了条件。
在三国政治舞台上,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法律家,如诸葛亮、钟繇、杜预等,他们为后世法律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涉外法律适用法理解口诀(2篇)

第1篇一、涉外法律适用法概述涉外法律适用法,是指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其核心内容在于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以下是一些关于涉外法律适用法的口诀:二、涉外法律适用法的基本原则1. 国际私法原则国际私法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领域内,各国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以下是一些国际私法原则的口诀:(1)主权原则:国家主权不受侵犯,尊重他国法律。
(2)平等原则: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地位平等。
(3)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尊重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4)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法律适用的关键在于最密切联系。
2. 法律适用原则法律适用原则是指在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时,应遵循的原则。
以下是一些法律适用原则的口诀:(1)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适用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以最密切联系地为依据确定法律。
(3)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维护本国公共秩序,不得适用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的外国法。
(4)领土原则: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为依据确定法律。
三、涉外法律适用法的具体规定1. 民事主体能力民事主体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以下是一些关于民事主体能力的口诀:(1)能力适用原则:民事主体能力适用其本国法。
(2)行为地原则:民事主体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
2.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以下是一些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口诀:(1)能力适用原则: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
(2)国籍原则: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国籍法。
3. 物权法律适用物权法律适用是指确定物权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以下是一些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口诀:(1)物权适用原则:物权关系适用物所在地法。
(2)最密切联系原则:以最密切联系地为依据确定法律。
4. 合同法律适用合同法律适用是指确定合同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以下是一些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口诀:(1)合同适用原则:合同关系适用合同缔结地法。
(2)最密切联系原则:以最密切联系地为依据确定法律。
法考三国法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法考三国法是法学领域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中国、美国和欧洲三大法系的法律制度、法律原则和法律适用。
在法考中,三国法的法律适用是一个重要的考点,涉及多个方面的知识。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考三国法的法律适用进行探讨。
二、中国法系的法律适用1. 民事法律适用在中国法系中,民事法律适用遵循以下原则:(1)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不正当行为。
(4)保护弱者原则:在民事关系中,应当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刑事法律适用在中国法系中,刑事法律适用遵循以下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由法律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4)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由法律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三、美国法系的法律适用在美国法系中,民事法律适用遵循以下原则:(1)契约自由原则: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权利救济原则:民事主体在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4)保护弱者原则:在民事关系中,应当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 刑事法律适用在美国法系中,刑事法律适用遵循以下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由法律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三国法法律适用法(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国法法律适用,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三国法,是指涉及三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侵权法、公司法、劳动法等。
第三条三国法法律适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国家主权原则;(二)平等互利原则;(三)最密切联系原则;(四)法律适用顺序原则;(五)法律稳定性原则。
第四条本法适用于涉及三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三)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四)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五)其他涉及三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关系。
第五条本法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法律适用原则第六条国家主权原则:在涉及三国法法律关系的案件中,我国法院应当尊重并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七条平等互利原则:在处理三国法法律关系时,应当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最密切联系原则:在适用三国法时,应当根据法律关系的特点,确定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九条法律适用顺序原则:在适用三国法时,应当优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未选择的,依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第十条法律稳定性原则:在适用三国法时,应当尊重法律稳定性,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章法律适用方法第十一条当事人选择法律: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适用某国法律,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法律:在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或选择的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时,法院应当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顺序:在确定适用法律时,应当遵循以下顺序:(一)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二)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三)我国法律。
第十四条法律冲突解决:在法律冲突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二)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三)适用我国法律。
2024法考三国法杨帆讲义

2024法考三国法杨帆讲义在2024年的法考中,三国法杨帆讲义是一本非常重要的参考书籍。
本讲义是由知名法学家杨帆编写的,旨在帮助法考考生全面了解三国法律体系的构建、发展和实施。
下面,我将对这本讲义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讲义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三国法律体系的。
它包括了三国法律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法律的分类和层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的特点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考生可以对三国法律的本质和特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解答考试题目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其次,讲义还详细介绍了三国法律的主要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讲义通过逐条解读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让考生能够深入了解三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节。
这对于考生在法考中准确分析法律问题、解答案例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讲义还涵盖了三国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
它包括了法律实施的程序和程序、法律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争议以及法律实施的效果等。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考生可以对三国法律实务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此外,讲义还提供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习题。
这些案例和习题是根据实际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争议编写的,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通过解析这些案例和习题,考生可以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最后,讲义还提供了一些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
它介绍了如何高效地学习和记忆法律知识,如何分析和解答法律题目,以及如何应对法律考试中的各种挑战。
这些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可以帮助考生提高学习效果和应试能力,为取得好成绩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2024法考三国法杨帆讲义是一本非常重要的法学参考书籍。
通过学习这本讲义,考生可以全面了解三国法律体系的构建、发展和实施,掌握三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的特点。
同时,讲义还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分析和习题,帮助考生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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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纲:《法律适用法》只有两个字:选经!
这是一个唐三藏西行取经的故事,下面我将慢慢展开…
注明:凡是后面带选字的,都说明在考虑法律适用时当事人是可以协议选择的,凡是后面带
经字的,都说明,应该首先选择经常居所地
首先请看:
信托选 死亡经
代理选 人格经
仲裁选 自行经
动产选 消费经
侵权选 国籍经
合同选 婚姻经
无不选 亲子经
离婚选 收条经
婚财选 继承经
整部《法律适用法》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一副比较蹩脚的对联:
上联:信贷才动,亲和无不离婚
下联:死人自消,国婚亲子受继
横批:选经
一头雾水了吧?下面听我慢慢道来!
这是一个国家的故事:某国家出现主权债务危机,到处向外国求援可惜无人愿意相助,正所
谓树倒猢狲散,老国王三宫六院各种王后妃子也一股脑全跑了,现在终于出现了一个朋友——C
hina,愿意提供信贷,老国王笑逐颜开之际,也不免愁上心头:想起当你和妃子们的恩爱生
活是多么的亲亲和和?如今“无不离婚”,都弃他而去,是多么的悲凉!哎,只可惜这信贷才刚刚
启动,要是早一点该多好啊!想起这一切,老国王转喜为忧,五味杂陈,老泪纵横,一命呜呼......
人死了,自然什么都没了(死人自消),但是历史的车轮不会因为国王死了就停止前进,国
家还要存在,人民还要生活,这时候他的亲生儿子,临危受命力挽狂澜,荣登大典,为了鼓舞国
民,王子特选登基之日举行国婚,如此一来双喜临门举国欢庆......
本情景仅供帮助记忆此联!
【解说】 上面说了,凡是左边的,都是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的,允许当事人意
思自治,右边的不一样,都是遇到就应该考虑适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经常居所地(这是法律适用
法的主要系属)的,有几个词意思不是特明确,这儿明确一下,其他的大家照着法律看就是了。
信,信托;贷,代理;才,仲裁,动,动产;亲,侵权;和,合同;无不:无因管理\不当
得利;离,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能选择法律);婚,婚财,夫妻财产关系 ;
死亡: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人,人格权;自:自行,自然人行为能力;消:消费纠纷;国:
国籍冲突(包括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积极冲突先找经常居所地,没有经常居所地再找其最密切
联系地);婚,结婚的条件和手续(婚姻的程序很随便,不会考);亲子:父母子女关系;受:收,
收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继:继承(指的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方式很随便也不会考);
【特别例外口诀】
一:遗嘱效力
【口诀】 贻笑经国(让蒋经国同志笑话了)
【解读】贻笑:遗嘱效力;经国:遗嘱人立遗嘱\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二者符
合其一即可
二:运输中的动产
【口诀】
动书选目(甲问:他在图书馆那干嘛?答曰:动书选目!其实是说反了,本来是动目选书的,
有时候说急了就会说反不是,他在那眼珠直转选书看呢,“动目选书”才对)
【解读】 运输中动产,首先可以协议选择,如果没有选择,适用输运目的地法律
三:有价证券和权利质权法律适用
【口诀】 有时醉,拳直射!(说的是雄霸天下里那叫什么的啊,有“天霜拳”那个,不是拳
头很厉害不是?他有时喝醉酒了啊,那拳花就直射,多恐怖啊!)
【解读】 有时醉:有价证券的,适用权利实现地或最密切联系地;拳直射:直,质也,权
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四:合同法律适用
【口诀】 最和谐(合同的法律适用是最和谐的,因为选择性大啊)
【解读】 合同放中间,醉蟹摆两边,合同法律适用,首先尊重意思自治,谐,协议选择;
最,没有选择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地
五:产品责任法律适用
【口诀】 经营产品发(经营产品可以赚钱发财)
【解读】 产品责任案,以“经”为原则,经常居所地,是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例外情况被
侵权人可以选择适用:营发,侵权人主营业地或损害行为发生地;
六: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
【口诀】 那只龟被请求保护(神龟啊,是不是孟德诗里那龟?可以用知识产权来保护!)
【解读】 那只龟:那,内,那口诀读内,龟,归属,只,知识产权,连起来就是知识产权
的归属和内容;适用哪里的法律?被请求保护地!
注意:知产侵权按照侵权一般法律适用去找就行了,先是当事人选择,没有选择找什么?请
看下面!
七:侵权一般法律适用原则
【口诀】 选经侵权?行!(有人说我写这篇总结侵权了,侵了谁的权了?怎么侵权了?全国
人大的权!因为涉外法律适用法就是全国人大制定滴,我说那行!人大说侵权了还不就侵权了?
敢说半个不字啊!怎么侵权了呢?因为我把整部法律适用法概括为两个字了:选经!所以侵权了,
其实人大受不鸟了,那么复杂的法律被说成只有两个字,不是有辱智商吗,岂有此理!)
【解读】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首先可以“选”,就是选择适用的法律;经,没有协议选择适
用的法律但是,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行,放最后,万一一没选择二没共
同居所地的,就行了,就是侵权行为地!
【最新真题举例】
例一:[11司考真题卷一第77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下列哪些领域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A.合同
B.侵权
C.不动产物权
D.诉讼离婚
答案:AB
解析:信贷才动,亲和无不离婚,对应的就是答案AB了
例二: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
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
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答案:BCD
解析:死人自消,国婚亲自受继,本案诉人格权,适用经常居住地法律,只有A答案表述
是正确的,本题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