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材料规范——合肥市工商局

公司变更材料规范——合肥市工商局
公司变更材料规范——合肥市工商局

合伙企业不能变更成公司,因为属于不同性质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导语:企业法人变更,如何存在股权转让现在都需要所有投资到场到工商所去签字备案,然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证明。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房屋性质属于住宅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承诺书》,属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开业登记申请书

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开业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合肥注册公司的流程

合肥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一、公司核名 1、个工作日去工商局办理(新站、高新、经开区在各自区工商局核名,庐阳、瑶海、蜀山、包河统一在市政务大厅窗口核名),所需资料如下: 1. 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注册资金是自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2. 需要有注册地址:(核名的时候不需要提供注册地址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只需要写一下地址就行了,合肥在目前情况下住宅和民房也做为公司的注册地址)。 3. 公司名称:建议起5---10个名称,尤其是商贸型公司,重名几率太大,再一个就是起一些英文的谐音汉字做名称,比较好。 4. 公司经营范围:写你主要业务就可以了,但是要跟你公司名称的行业能对应就行了 5.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去银行开验资账户: 1.到会计事务所索取一份《银行询证函》(200元),带到银行盖章。(现在好多银行都需要事务所同是开具一份(委托书),才能到银行盖章) 2.带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股东印鉴章到银行开立验资户 3.将注册资金按各个股东的名义及认缴金额存入验资账户,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填写缴款单时,一定要按各个股东的认缴金额(也就是出资数额)逐一写出来。 4.将《银行询证函》填写完整并盖章。 5.向银行索要现金缴款单、余额对账单并盖银行章,无章无效 开户流程:银行开户结算申请书、盖章、注资、进帐单 费用:验资帐户一般费用在200-400元不等,主要看客户开户的银行来定,建议客户把验资帐户、基本帐户及纳税帐户开在同一家银行,这样的话银行会给您一个优惠的价格。公司基本帐户收费一般是几百元,如果客户需要网上银行,电话手机银行、回单箱等功能那就需要其他的额外费用产生。关于纳税帐户,一般大银行在基本帐户中附带纳税功能,需要企业、银行及税务局签定三方的扣款协议。 在验资户开设之后,银行会将询证涵快递到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验资报告》。请客户妥善保存好银行进帐单。 在验资中,要等基本帐户开设好才能从验资户中把钱转出来,到时候购买本票及转资金的时候都要法人到场凭身份证办理。一旦验资成功,帐户中的资金就不能动,等到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好后再办理税务登记,最终再开设公司基本帐户,验资的钱就名正言顺的转到公司基本帐户中作为公司资金可以使用。 出资验资报告所需资料: 1. 现金缴款单、余额对账单、银行询证函、核名通知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范本

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范本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会出现某些情况需要变更法定 代表人,只要向相关登记机关依法办理了变更手续,并进行公告之后变更就成立。那么▲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呢?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小编 将为大家作出解答。 ▲法定代表人变更证明书 XXX公司原法人代表XXX变更为XXX。 特此证明。 X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二、企业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 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 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 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 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

工商总局三证合一有关政策权威解读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指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模式,将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是指统一代码。 3、“统一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GB32100-2015)赋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码,共18位,由五部分构成,其中: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等。 5、“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二是一表申请。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

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附件一 企业申请三证合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2、企业章程(章程修正案)。 3、股东(发起人)或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股东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合法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和合法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信息》 9、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10、《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住所使用证明。 13、前置许可证明文件。 14、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正面加盖上级机构公章。 15、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需了解详情内容和事项,可在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设置的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或登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查询)

附件2 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核准文号 或工商注册、 组织机构代 码、税务登记 号 住所(经营场所)省市县(区)乡(镇/街道)路(村)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 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身份证件号码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类型(企业性质、登记注册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从业人数 党员 人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其中外籍人数: □否□是(请提供相关密级认定文件)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投资人名称合法身 份证件 类型 身份证件 号码 投资方 经济性质 投资额 (万元) 投资 比例 出资 方式 国籍或地址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7】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五)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 【8】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0】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 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6】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7】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8】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四、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9】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20】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五、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2】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5】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六、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8】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9】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三证合一

一、基本问题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二)为什么要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就取消了吗? 需要明确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只是政府简政放权将此环节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口受理,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在税务机关完成信息补录后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一”:一是一表申请。今后纳税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一套登记材料。二是一窗受理。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三是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省级共享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共享和有效应用。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各相关部门均予以认可。 (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何时实施? 本市自2015年9月29日起,对新设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六)“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所有纳税人中开展吗? 本市自2015年9月29日起,新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其他机关(编办、民政、司法等)批准设立的主体暂不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办理范围,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七)“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根据工作安排,北京市的过渡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工商登记部门对2015年9月29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换发工作。过渡期内,改革前核发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继续有效。 (八)“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 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登记管理119 【发文字号】合政办秘[2015]167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16 【实施日期】2015.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5〕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6日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扎实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统筹推进”原则,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切实推进商事主体登记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企业法人变更证明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5、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6、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营业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5、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变更出资人(主管部门)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5、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原件1份) 6、出资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转让协议还应经认定的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出资转让的,出资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 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构建的研究以合肥市为例

Vol.29No.2 Feb.2013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JournalofChifengUniversity(NaturalScienceEdition)第29卷第2期(上) 2013年2月1 前言 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是一个以经常参加大众体育比赛的参赛者为特定的服务对象,为营造良好的大众体育赛事环境,促进大众体育赛事管理,保障和提高大众体育赛事服务质量为目的的,是在国家制定的各种特定的法律、政策,以及相关的地 方条例、 规定的指导下,进行的一系列具体服务的总称.其实质就是把影响大众体育赛事的多种相互 作用的对象、 相互制约的因素,整合成一个服务性、保障性和适应性的有机整体,使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效益最大化,从而满足广大群众在参加体育比赛过程中对赛事服务的需求[1]. 目前合肥市的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业还处在萌芽阶段,一些大众体育赛事还是在政府主导下由各体育社团承办、企业提供赛事经费的方式进行的,各行业、社团间的,行业、社团内部以及家庭为单位的比赛需求日趋增多,这些需求为合肥市的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业的兴起提供了原动力[12];另外,随着2010年全国第四届体育大会在合肥成功主办,也为合肥的群众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此,本文通过对“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概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从构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设想了其体系的框架结构,整理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合肥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更好地组织大众体育比赛提供理论参考. 2构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和 必要性分析 2.1 构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可行性 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城市,在构建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中有着较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近几年来合肥的经济文化发展迅速,城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根据调查,随着现代化的奥体中心建成,全市共有大小体育场馆1511个,与此同 时,还借鉴国际上 “园林一体化———体育园林化”的做法,大大扩充了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另外,合肥市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738人(国家级12人,一级 84人,二、 三级642人),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的体育经纪人64人,他们在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就合肥市目前的形式来看,大众体育赛事具有组织资源、人才资源、场地资源、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体育营销环境等条件,而且大众体育赛事需求在不断地增加.因此,合肥市已经具备了构建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客观条件,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构建必将使以往的大众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全新的变革,这样能更好地为大众体育赛事的参赛者提供最全面的服务. 2.2构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必要性2.2.1是发展合肥市大众体育的需要 随着合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参加体育活动已成为时尚,大众体育赛事作为大众体育活动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大众 体育赛事有着竞技性、娱乐性和观赏性的特点, 这些特点引领着大众体育的发展方向,现今合肥市的大众体育赛事需求不断增加,如何提高赛事组织、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构建的研究 ———以合肥市为例 张燕中,王 静 (安徽农业大学 体育部,安徽 合肥 230036) 摘 要:建立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是如何实施国务院颁布《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 (2011-2015 )》研究领域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概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从构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入手,设想了其体系的框架结构,整理出合肥市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大众体育赛事;服务体系中图分类号:G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3)02-0139-03 基金项目: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K2012B162) 139--

合肥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肥工商局

合同编号:合租备号 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出租人: 承租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肥市制定 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合肥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其它房屋租赁可参照使用。 2.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3.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者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经纪服务合同或租赁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双方当事人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同住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公司法人设立变更申请书模板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填写)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陆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 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 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 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 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 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 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 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 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合肥公司章程

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张三、李四等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合肥**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合肥市蜀山区**路**号*幢*室。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水果、五金、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商业咨询;广告设计、制作;装饰工程、园林工程设计、施工。以工商核准为主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6月30日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张三担任。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企业法人变更证明模板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证明。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宁波市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XX、XX共同出资设立的宁波市XX有限公司,证明范文《公司变更证明》。全体股东于20xx年X月X日在江北区XX路XX号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2、通过增加注册资本到XX万元的提议。 3、公司更名为宁波市XX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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