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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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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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事故应急指挥、响应和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现场处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级,减少职工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相关的制度规定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事故。

1.4编制原则

1.4.1应急事故救援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基本原则。

1.4.2坚持信息传递准确,救援出动迅速,组织指挥严谨,责任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密切,迅速开通线路的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总公司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部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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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负责协调请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安全部,管理、检查、指导各公司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协助领导对铁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工作。

2.2.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

3应急事故通报

3.1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公司、本公司负责人和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报告。

3.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各公司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各公司值班室应存放当地急救、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值班电话或负责人的电话,定期检查是否变更,确保通讯联系。

3.3救援报告的主要内容:

3.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站名)、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3.3.2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3.3伤亡人数、性别、年龄以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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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

3.3.4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3.5机车车辆脱轨数量及型号、线路设备损坏程度等情况。

3.3.6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3.3.8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救援响应

4.1接到事故救援报告后,由总公司作出应急救援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现场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时,各公司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协助上级清理事故货车及相关货车装载的货物。

5.2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因应急救援需要改变事故现场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示意图、制作现场视听资料,并做出书面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5.3事故造成铁路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立即组织抢修。

5.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解救和疏散遇险人员,设置现场警戒区域,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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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事故救援完毕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进一步确认无伤亡人员遗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设备设施,清除障碍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扩大事故损失,延误救援起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

6善后处理

6.1依法进行事故的善后处理,妥善安排现场遇险滞留人员食宿,进行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接待以及抚恤丧葬、经济补偿等处置工作。负责收取伤亡人员医疗档案资料,核定救治费用。

6.2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应当在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负责协调落实伤亡人员的救治、丧葬等临时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事故调查组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6.3对事故现场遗留的财物,配合公安部门应当进行清点、登记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3日内,召开分析总结会,全面总结本次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附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证据材料。

7罚则

7.1对于不立即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视事故等级和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由总公司对责任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未立即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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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应急预案或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等延误救援的,对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8.1.1各公司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报总公司核备。

8.1.2应急预案制定后,原则上定期进行修订,遇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本预案修订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8.2本应急预案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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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

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行车设备故障(以下简称设备故障),加强设备质量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局、铁路专业运输公司以及铁路局直接管理或者受委托管理的其他铁路。其他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等应比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 第三条因违反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及养护维修不当或设计制造质量缺陷、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铁路机车车辆(包括动车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铁路轮渡、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信息、监测监控、给水、防护设施等行车设备损坏,影响正常行车,危及行车安全,均构成设备故障。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局专业部门是行车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应建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和设备故障管理办法。 第五条发生设备故障时,应迅速组织抢修,减少对运输生产安全的影响,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第六条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规

程、技术标准、维修标准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制定对策,实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考核。 第七条铁道部、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设备故障管理的监督检查,掌握设备故障信息及调查处理情况,监督落实设备故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必要时组织或参与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设备故障升级为铁路交通事故时,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设备故障分类 第九条发生耽误列车、危及行车安全或影响列车正常运营的下列情形之一,但未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为行车设备故障:G1.机车故障。 G2.车辆故障。 G3.动车组故障。 G4.铁路轮渡设备故障。 G5.自轮运转特种设备故障。 G6.线路、桥隧设备故障。 G7.信号设备故障。 G8.通信设备故障。 G9.供电设备故障。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1-1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

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锡林浩特车务段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人身安全案例 一.路内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案例 X年X月X日X站上水防护员李X上水作业时,因雨天道滑,忙于抢点,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人身轻伤。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10时05分,X站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李X担当1道客车X次上水作业防护任务。上水作业时,李X帮助上水员拉水管,因雨天道滑,摔倒在1、Ⅱ道间第3位上水栓上,被上水栓阀门手柄杆碰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构成人身责任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李X上水作业时,在雨天道滑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穿防护雨具,又忙于协助上水工抢点作业,不慎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摔伤。 2.李X担任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职务,在上水作业中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水过程中未认真确认周围状况而导致摔倒碰伤。 3.X站在恶劣天气下未对上水作业进行重点卡控,致使在上水作业时间紧的情况下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劳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工作,把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检查教育,严格落实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加大人身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劳动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严格施工检修作业等防护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施工防护安全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作业防护人员在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作业中,要严格防护措施的执行,杜绝防护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3.认真开展劳动安全对规对标检查,加大现场作业过程卡控,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X站“7.11”调车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解体3108次,10点20分调车长XX传达完计划后,站在机车媒水车一端运行方向右侧开始作业,机车运行中在绕过钩头向左侧移动时,右脚踏空,坠落在线路内,造成双腿被轧断致残。 (二)原因分析: X年X月X日当天X站有降雨,站区泥泞,调车长XX在作业中违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穿雨鞋作业,在机车运行中移动位置时没有站稳抓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站长要按规定在调车作业时到现场盯控,卡控作业的关键点,消除安全隐患。 (2)在调车作业中作业人员要按照《人标》、《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的规定,按规定着装,在作业中一定要抓稳站牢。特别是在作业中不要分心,不要偷懒,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三、X站“1.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必须要按照施工特点和操作规程约束施工人员,但是还有少数施工人员违反规定操作。加上天气和不安全因素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紧张而快速正确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痛,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施工发生,积极有效地组织抢救,稳定人心,尽快恢复施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预案小组机构 1.1.建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事故应急预案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 1.2.项目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 1.3.通讯联络小组:由资料员和保卫人员担任。 1.4.技术支持小组:技术负责人和各施工队技术人员。 1.5.抢险抢修小组:由生产负责人带队和施工员、各施工队施工员 1.6.医疗救护小组:现场医护人员和后勤人员,施工队后勤人员。 1.7.后勤保障小组:仓库管理员和施工队料具管理人员。 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按照物体打击应急预案中分工职责方式进行编写) 2.1.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1.1在不受到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控制指挥,决定是否存在事故的扩

大因素,必要时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厂外应急计划和紧急情况的记录安排。 2.1.2复查和判断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和发展过程。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1.3指挥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事故伤害者得到及时救护和重视。 2.1.4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2.1.5在事故状态结束后,解除对受影响点的恢复。并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2.1.6发生非典、禽流感等传染疾病,坚决执行上级领导指示,进行封闭式管理。 2.2.副组长的职能和职责 2.2.1预测事故的发展态势,确定其发展过程,减少损失和人员伤害,组织应急人员进行救护。 2.2.2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无关人员必须撤离事故地点。避免事件的扩大。 2.2.3发生疫情后执行上级领导指示,定期消毒、测体温、封闭式管理。 2.3通讯联络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2.3.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3.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3.3负责应急过程的方案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系。 2.3.4发生疫情后,协助领导做好防疫工作。及时向上级反馈施工现场情况。 2.4.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能和职责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λ、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λ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λ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Σ险货物泄?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

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号: 版本: ****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有限公司 颁布公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的规定,及《生产 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 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批准发布实施。望有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并按此预案进行演练。 批准人:*** 批准日期:****年*月**日

目录 1 事故风险分析................................................... 1.. 1.1 有限空间的概念............................................... 1. 1.2 事故类型..................................................... 1.. 1.3 事故风险严重程度分析......................................... 1. 1.4 事故发生的诱因............................................... 1. 1.5 事故风险评估................................................. 2..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2.1 应急指挥机构................................................. 2.. 2.2 职责......................................................... 3.. 3 事故险情信息报告程序........................................... 7. 3.1 应急值守..................................................... 7.. 3.2 事故单位内部信息报告......................................... 7. 3.3 信息上报..................................................... 8.. 4 应急指挥....................................................... 8.. 5 资源调配....................................................... 8.. 6 应急救援....................................................... 9.. 7 扩大应急 (10)

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报告(doc 11页)

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报告(doc 11页)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事故责任处理 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其中,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总工程师何华武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啸明,科技司原司长、现任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耿志修,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通信信号研究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458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XXXXXX有限公司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 1 专项应急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专项应急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爆炸专项应急预案 (4) 2 现场处置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7) 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10) 高处坠落现场处置方案 (14)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17)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l)事故类型:火灾。 (2)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组织机构与职责与综合预案相同 3处置程序 (一)危险源监控 (1)对危险源监控的方式及方法主要有:可燃气体报警仪、现场安全检查、现场巡视(水、电、保护气)、防雷防静电接地是否可靠等各种异常情况的信息反馈。 (2)加强巡视及安全检查,危险区域禁止人员进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3)加强现场值班长和安全员的现场确认。 (4)工艺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以及工艺规程进行作业。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行动 火灾事故预警条件: (1)发现火灾危险区域有异常现象发生(浓烟或雷电); (2)储罐区、装卸区附近有明火或电火花等点火源; (3)熔炼、活化过程是否有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现象;

(4)没有申请动火许可就进行动火维修作业; (5)外来火源进入到火灾危险区域内。 预警方式、方法: 紧急情况时:电话报应急办公室。 非紧急情况时:在电话报应急办公室的同时,采取能力范围内的灭火措施。 3.2.2预警分级 预警分级与综合应急预案形同。 4信息报告程序 信息报告程序与综合应急预案形同。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响应分级与综合应急预案形同。 5.2响应程序 响应程序与综合应急预案形同。 5.3处置措施 (l)安全警戒组在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人员,带上救援工具、防护装备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检查、分析、确认发生事故地点的安全状况,在应急抢险组赶到现场前,负责现场保护、保卫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将人员、车辆疏散到安全地点,为现场救护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同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2)应急领导小组在了解火灾事故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态,进行处置。同时向上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暂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 —1 —

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2 —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市政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交通安全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

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 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 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一、填空题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经2007年7月11日国家总理(温家宝)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3.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4.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5.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9.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

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1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1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15.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1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18.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编号:SY-AQ-0111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办法 Measures for accountability of railway traffic accidents and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运输企业领导人员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铁道部和公司有关规定,对铁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负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一)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谈话; (四)组织处理(包括终止试用期、停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五)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六)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各种责任追究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责任追究程序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故责任以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权限部门下达的《铁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地方人民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 第六条发生旅客列车铁路交通事故,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区分情况,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发生旅客列车冲突、脱轨、火灾、爆炸铁路交通事故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套).doc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套) 2018年4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公司施工生产的危险分析 2.1 公司概况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 应急队伍保障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 经费保障 8.5 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练 10、奖惩 11、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附录 一、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公司级) 二、应急组织体系图(公司级) 三、应急响应流程图 四、事故快报表 五、通讯联络表(公司级) 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事故影响,确保正常的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册》; 1.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3 适用范围 1.3.1适用区域范围 本《预案》针对公司各项目重大风险因素的预控措施,制定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同样适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救援、处置(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工程项目部/区域公司。 1.3.2适用事故类型、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项目发生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各类各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循本《预案》,协助或者配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编制公司层面的应急预案,即本预案。 各工程项目部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地域、气候等,针对本项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及潜在的重大危险因素,结合本《预案》,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公司级预案--项目级预案--专项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可作为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的一部分,针对专项工程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明确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大模板工程应急预案;脚手架工程应急预案;深基础土方工

试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2007年8月28日铁道部令第30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相关资料: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日常工作。 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 第七条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 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 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 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 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 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培训内容 及其典型案例 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其特定的规律性,而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应探究和遵循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很多铁路交通事故是原因复杂的随机事件。在一定综合条件实现的情况下,事故能否发生,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以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事先都不能肯定。然而事故有其必然的统计规律性。事故的最终发生是由许许多多相互关联的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产生事故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不能把事故原因简单地归咎为“违章”等笼统的原因,必须从表面的直接可以观察的原因追踪到各个深层次的间接原因,直到揭示铁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当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运动轨迹交叉,事故就会发生。 人与物的运动都是在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运行的。环境因素的扰动,往往是产生事故的诱因(起因),因此,要弄清环境对人产生不安全行为、对物产生不安全状态的影响。人、机(物)、环境都是受管理因素支配,管理失误是在很多情况下是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即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防止发生事故归根结底应从改进管理做起。 第一节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 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总体要求是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开展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一、依法调查的原则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要求进行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中要调查事故要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调查,事故调查中所采信的事实,要反复论证,认真确认,并应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考验。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要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借助于必要的、可靠的技术手段开展事故调查。 三、及时、全面、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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