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违法防治对策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违纪违法防治对策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中坚力量,在全面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信誉,也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例,剖析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并提出一些防治措施。
一、案例分析1、周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周某是某市政府的一名副处级干部,因饮酒过度在公开场合发生意外,事后被判罚款并停职。
然而,不久之后,他又因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被双规并开除党籍。
2、李某的违纪违法行为李某是某县委常委,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安排工作等私人事务,还接受企业贿赂,最终被双开,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王某的违纪违法行为王某是某市某单位的一把手,他因私自决定投资工程,未经审批就涉足资本市场,违背了党纪国法。
事后,他因不配合调查被强制带走,并受到党纪处分。
二、问题分析以上案例反映了领导干部在任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几种违纪违法情况。
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缺乏法制观念。
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程度不够,甚至出现了对法律漏洞或者利用权力寻租的情况。
2、心态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任意行事,疏于对身边事物的管控与监督,忽视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
3、利益观念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看中个人或家族利益,不惜违规违法图利,同时也不忘和经济利益相关单位沆瀣一气,形成了共犯关系。
三、防治措施1、加强法制观念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履行职责,时刻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履行诚信承诺。
2、大力推进“阳光政务”。
各级政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合理透明的管理制度,通过公开透明、财务制度规范,打造一套成熟稳定的治理体系,树立人民满意度。
3、建立有效监管机制。
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作用,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系统,对违规违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监督制度上有严格作为。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一、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通过对我国当前查处的一些案件的分析,笔者发现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及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违纪违法案件的行为主体呈现“三高”的态势。
通过对现有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职位和级别越来越高,他们大都受过高等教育,违纪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
因此,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体的职位、学历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高职位、高学历、高智商是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特点和今后的主要趋势。
(二)违纪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范围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当前,违纪违法行为侵犯客体的领域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逐步扩大,不仅有职有权的党政群机关有违纪违法行为,那些“无职无权”甚至被人认为是“冷门”的单位和部门也不是净土一方,违纪违法行为侵害的客体将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从近期查处的案件看,已经出现“冷门”单位的违纪违法现象,而且所占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
(三)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行为人规避党政纪处理的能力也逐步增强。
分析发现,许多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大都存在用单位的钱给少数有关领导和所谓关系户送礼的现象,惯用的手法是一年数节的打点,挖空心思地施厚礼,名目繁多的纪念品,大搞感情投资,放长线钓大鱼,慷国家、集体之慨,建一己关系之网,为个人违法乱纪寻找靠山,建立自己的“保护伞”。
(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层面呈扩大趋势。
已查处的案件中,违纪违法的主体大多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所占比例很小。
由于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变和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一般公职人员掌控的可分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也越来越多,自由决定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也日渐扩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也随之上升。
(五)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纪违法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的违纪违法,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多样性。
从目前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单一性、特定性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复杂,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会愈加困难。
一把手违纪问题形式、原因和对策

一把手违纪问题形式、原因和对策
一把手违纪问题是指在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违反组织纪律、职业
道德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这种违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腐败、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私欲膨胀等多种形式。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可能是
多方面的,包括个人原因、制度原因、环境原因等。
个人原因可能
包括道德品质缺陷、私心私欲、权力欲望等;制度原因可能包括监
督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环境原因可能包括权力过分集中、利益输送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以
解决。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违纪成本。
其次,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素
养和法律法规意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再者,加强舆论监督,营
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增强对违纪行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
最后,加强惩处力度,依法依规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
综上所述,针对一把手违纪问题,我们需要从制度建设、教
育培训、舆论监督和惩处力度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全面加强预防
和治理工作。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二是抓好教育关。对新任干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端正他们的任职思想,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观念。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警钟经常敲,招呼提前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干部自身存在的信念滑坡、为政不廉、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使他们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制能力、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帮助他们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干部中显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戒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当前,要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有计划地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样管理别人,怎样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三是思想教育跟不上,拒腐防线松懈。党员干部除了为集体工作外,还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往往对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有的基层组织忽视了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片面地强调发展经济,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从而造成一些村级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权力观扭曲,走上了违纪违法的歧途。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腐败也不断蔓延,特别是在新的时期,腐败表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动向。
在诸多新的反腐败课题面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强劲势头,始终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正确认识执纪办案工作,积极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一、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
“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
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
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
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2、违纪违法领域多元化。
当前,违纪违法现象已不再是个别领域的个别现象,而是在诸多领域均有呈现的普遍现象,违纪违法已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
比如公款行贿、收受回扣、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贪污受贿、侵吞窃取瓜分国有资产、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国家专项资金、司法腐败、教育腐败、医疗腐败、组织人事腐败等等,已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3、违纪违法主体智能化。
随着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官员愈来愈多,腐败分子大多“学历高、智商高、阅历丰”,他们进行违纪违法行为的作案方式由利令智昏、不计后果的“冲动”型,转变为处心积虑、预谋在先的“智能”型。
他们处心积虑研习法律法规,在违纪违法中化解风险、逃避打击,钻法律空子,使隐性腐败的“安全系数”更大。
4、违纪违法手段隐蔽化。
一些腐败分子不再作现行违纪违法,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期权化”、“转让”、“洗钱”的交易,掩盖受贿之实,逃避法律制裁。
当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对策建议

当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对策建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也愈加严峻。
从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
研究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剖析其原因,探讨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建设小康步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人结合十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新特点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腐败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特点。
从公布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如下几个新特点:1、级别渐高型: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省一个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就被拍成电影《警钟》在全国播映。
纵观近十年的违纪违法案件,县处级、厅局级干部很一般;省部级干部不新鲜,如田凤山、郑筱庾、王有杰、于幼军、皮黔生……案例不胜枚举;甚至副国级领导干部过不了几年就有一例,如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
2、年纪低龄化:十年前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多是到退休前一年发案,被称为“59岁现象”,而从近十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的年龄渐趋年轻化,可以说49岁、39岁犯案的大有人在,如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不到40岁)、王国华(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不足50岁)。
更令人震惊的是,个别39岁以下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青年干部,也疯狂地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3、案犯群体性。
群体性、同伙性违纪违法是当今领导干部创造的犯罪“新经验”,他们既拉上级下水,又使同级上船,更诱下属加盟。
所以,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层面多,发生窝案多,掂出一串串,追查一大片。
如湖南省郴州市的曾锦春案件,原安徽省阜阳市领导层集体“换血”等,就是很典型的例证,在国内外影响不小。
4、涉案金额大。
上世纪80年代查处的轰动全国的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案,涉及金额也就是几十万元人民币。
对照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研讨材料

对照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特点及案发原因研讨材料近年来,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这些案件往往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相似的案发原因。
本文将从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案发原因两个方面进行研讨。
一、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1.严重性高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往往具有严重性高的特点。
他们往往以国有资产为自己谋取私利,或者通过各种手段侵占国有资产,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影响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
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不仅表现在经济上,还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
2.贪腐程度深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贪腐程度往往非常深。
他们往往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行贿受贿等手段为自己谋取私利,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他人,甚至与黑社会勾结,变相侵占国有资产。
这些行为的贪腐程度非常之深,不仅贪污数额巨大,而且影响面广,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3.结构复杂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结构往往非常复杂。
他们往往通过利用职权设置种种陷阱,甚至从政治、法律、经济、宣传等多方面进行操控,并且往往与其他人员合谋,进行相互勾结,以达到蒙蔽国家和社会的目的。
4.影响恶劣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影响往往非常恶劣。
他们的行为不仅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这些案件一旦曝光,不仅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还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负面的影响,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形象和信誉。
以上就是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些共同特点,在了解这些特点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案发原因来更深入地理解这些案件。
二、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发原因1.利益驱使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发原因往往是利益驱使。
他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往往不择手段地谋取私利,甚至不惜侵占国有资产,这就是他们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
2.权力膨胀国企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案发原因还在于权力膨胀。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规律和查办案件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效对策【精选资料】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规律和查办案件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有效对策反腐败是当前党内外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正确判断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仍在增加,涉及干部的职级层次较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
对此,安徽省颍上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积极适应新情况,在不断探索当前领导干部腐败的特点、规律上下功夫,提出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有效对策,推动和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2005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件141件,其中县纪委立案45件,乡镇纪委立案86件,县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件。
共处分14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4人,政纪处分28人(双重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在受处分的人员中乡科级干部22人。
一、今年查办案件的主要特点和规律:颍上县是受王怀忠、肖作新和张华琪及徐波等案件影响的重灾区,社会风气一度很坏,干部思想较为混乱。
因此,全县的腐败现象仍处于多发期和易发期,其主要特点是范围较广、层次较高、手段“先进”。
具体表现为:(一)从领导干部腐败现象的范围与领域上看,呈现出广而深的发展趋势。
领导干部腐败现象纵向在深入,表现为由单一腐败向多样腐败、由个人行为向组织行为发展;横向上在扩散,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辐射。
(二)从领导干部腐败现象的职级和层次上看,呈现出由低职级向高职级的发展趋势。
查处村级干部从而牵连到乡科级干部。
(三)从领导干部腐败现象的金额与数量上看,呈现出金额较大的发展趋势。
主要表现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如逢年过节给领导送礼,吃喝招待之后用假条据充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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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何谓违法乱纪,《汉典》解释是“违犯法领,破坏纲纪”,最早出自《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上》:“而便放志专行,威动省禁,早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三台,专制朝政。
”为什么会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呢?孔子早就告诉我们:“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攫取私利是违法乱纪的根本原因,而领导干部要是产生违法乱纪行为,则主要是领导者利用权力进行违法乱纪活动而造成的。
孟德斯鸠说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由于领导所处位置特殊,手中权力特别,往往破坏性大,负面影响广。
通过对诸类案件的分析,本文试谈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案件产生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的表现及主要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人们道德观念的多样化,西方国家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观念的冲击,诱发腐败的因素增多,表现出的特点也与以往不同。
主要表现在:1、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层面更多,案件数量大增。
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法乱纪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违法乱纪,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也愈加困难。
他们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
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帮,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牵涉面广,串案窝案较多。
涉案领域也从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向一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领导岗位渗透,从乡科级、县处级、省部级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人,各个层级都有。
目前,腐败案件发案率比较高的热点部位,大多分布在国有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等领域里。
2、违纪金额大增,对社会危害巨大。
一些领导干部涉案数额之巨、犯罪危害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触目惊心。
如成克杰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余振东涉案金额20亿元,湛江走私案涉案总金额为114亿元,厦门走私案涉案总金额超过800亿元,陈良宇案涉案金额37亿元。
“广西第一贪”的李乘龙,总共贪赂1600余万元.重庆的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领导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并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二审被处死刑。
就江西而言,贵溪市委李长华因收受贿赂98.9万余元,另有205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省国土资源厅李江华因收受他人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574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等等。
3、单位一把手违纪案增加,窝案、串案呈高发态势。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世人公认的定理。
这些年来,“一把手”频频出问题就证明了这一点。
由于“一把手”处于核心地位,其权力空间大得无边,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而且由于现行体制的弊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度对“第一把手”来说,都是“牛栏关鼠”,导致“一把手”在腐败问题上比其他领导干部机会更多、成本更低。
如,在慕绥新、马向东等违纪违法案件涉案的23名主要领导干部中有17人是党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在广西,就有这样四个人,他们都先后担任了宁明县的党政“第一把手”,后因腐败行为而先后受到严肃查处。
4、违纪者作案手段更专业、更隐蔽,规避查处能力更强。
他们有的利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健全不完善之处钻空子,借机获取好处;有的利用法律政策的便利,借着集体研究的晃子,直接制定合乎自己需要的规章制度,为自己的腐败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有的在干部提拔或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表面上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合理合法,看不出任何破绽,实际上却暗箱操作,行权钱交易之实。
还有的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有的订立攻守同盟,有的在作案之前就想好了应对之策,反调查能力极强,给今后的查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等等。
5、案件性质更恶劣,外向型案件增加,对外负面影响更大。
一是资本积累型腐败特征显露。
腐败分子从对生活资料的占有发展到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从享乐型的财富积累发展到资本的积累,从经济腐败向政治腐败和司法腐败发展,危害甚大。
二是案件性质恶劣。
一些党员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拉帮结派,循私枉法,胆大妄为。
有的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有的甚至雇凶杀人,直接沦为罪犯。
三是权钱交易严重。
近些年来,几乎每个被查处的高官背后,都有大款和商人的影子,都有权钱交易的勾当。
四是生活作风腐化堕落。
大多数贪官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恶劣行径令人发指。
外向型腐败问题严重。
有的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将在国内的非法所得转移到境外;有的与境外不法商人合作,在境外进行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有的实行有计划的撤退,以“合理”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到境外,将巨额不法资产转移出境,一有风吹草动,贪官自己便迅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0多亿元在逃。
二、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形成的原因1、领导干部自身存在问题,部分领导干部个人私欲膨胀,权欲思想严重。
一是腐朽思想侵蚀。
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流毒甚深,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意识等封建积习远未肃清。
“千里做官为钱来”、“不为发财,做官何来”的腐朽思想意识依然存在。
二是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
领导干部违法乱纪,主要是他们的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发生了偏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
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个人、家庭或小集团谋私利,他们索贿受贿疯狂敛财。
2、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机制不够不完善,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党员思想变化的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制度建设存在不足。
一些领域腐败现象频发多发,多数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有关。
据统计,1996年以来,全国有13个省交通厅(局)的28名厅局级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有的甚至前“腐”后继,连续几任厅长出问题,这就明显与投融资体制、招投标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制度执行不力有关。
三是监督机制不畅。
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无恐。
有的卖官鬻爵、收受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发现。
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过大,存在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同级监督不好、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
3、监督泛力,制约不够。
从已经公布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案件来看,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检查上存在着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的现象,甚至有时忽视了管理和监督,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已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使其越陷越深;一是现行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受双重领导,实际只受同级领导,当地党委政府可以决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升降去留,这对查处违法乱纪案件十分不利。
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难以到位,导致“一把手”腐败问题非常突出,而“一把手”腐败往往带动了其他官员的腐败问题;二是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不民主。
不良的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三是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
例如,“小金库”事实上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
4、执行不严,惩处力度不够,执纪执法不严。
少数单位执行纪律并没有真正落实,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
少数单位领导在是非面前不是当铁匠、动真格,而是当木匠、当和事佬,和稀泥。
还有的以“家丑不可外扬”、“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借口,使犯错误的干部逃避追查。
三、有效遏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对策建议1、狠抓干部教育,强化个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筑牢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根基。
加强廉政教育。
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不牢是大多数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切实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
通过教育,把法律、纪律以及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党员干部乃至普通群众对不搞腐败不只是迫于对惩治腐败的恐惧,而是出于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以及对党的事业负责,出于对权力和人身自由的珍惜,出于对自我人格的尊重,经常地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放在党性、道德和法律的天平上称一称,不断反思和约束自己。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
古人云:“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
”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党风廉政教育,并对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务实、清廉,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文化的侵蚀,消除导致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的内因,永做人民的公仆。
加强法制教育。
深入普及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各种法律规范,运用法律来约束自已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护法、守法,防止领导干部思想上的蜕变,构筑一道法律“高压线”。
2、建立、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体系,注重源头治腐,发挥制度的预防作用。
完善的科学的制度,是拒腐防变、高效廉洁的保证。
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就要从以下几方面实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监督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进行审批运行机制和审批监督机制。
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网上行政审批服务。
等等。
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大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监管力度,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三是积极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招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制度,扩大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
四是建立和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防止滥用决策权、审批权、资金调拨等权力,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减少和防范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是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
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避免人事管理中的跑官、要官、买官;要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增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