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小学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部门绩效考核方案嘿,各位老师们,今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个超实用的小学(集团)教师绩效考评方案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让这个方案变得生动、易懂。

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对象咱们得知道这个考核针对的是谁。

没错,就是小学(集团)的所有教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各个学科的老师。

三、考核指标1.教学成绩这个指标大家都不陌生,主要是看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成绩是否有所提高。

这里咱们可以设置几个小指标:(1)学生平均成绩:这个指标反映了老师的教学水平,数值越高,说明老师的教学效果越好。

(2)成绩进步率:这个指标关注的是老师对学生个体成长的贡献,数值越高,说明老师对学长的关注度越高。

2.教学过程这个指标主要看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包括课堂氛围、教学手段、学生参与度等。

(1)课堂氛围:这个指标反映的是老师是否能够营造一个积极、和谐的学习环境。

(2)教学手段:这个指标关注的是老师是否能够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学生参与度:这个指标反映的是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性,数值越高,说明老师的教学方法越有效。

3.团队协作这个指标主要看老师们在团队中的表现,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能力等。

(1)沟通协作:这个指标反映的是老师是否能够主动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解决问题。

(2)团队贡献:这个指标关注的是老师在团队中的贡献度,数值越高,说明老师的团队精神越好。

4.德育工作这个指标主要看老师们在德育工作中的表现,包括关爱学生、家校沟通等。

(1)关爱学生:这个指标反映的是老师是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成长。

(2)家校沟通:这个指标关注的是老师是否能够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四、考核方法1.自评老师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2.同行评价老师们可以相互评价,给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3.领导评价学校领导根据老师们的工作表现,给出评价。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市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141号专题会议纪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市名班主任;(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简称“三坛”);(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市骨干班主任。

考核委托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进行。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二)已退休的三个层次所有骨干教师;(三)上学年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四)第二层次(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第三层次(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连续参加考核满6年者;(五)属于定向对象的骨干教师未履行五年服务期承诺者。

二、考核原则(一)正向激励原则。

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

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

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市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

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引领辐射”三个方面。

本职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校内示范、满意度测评;专业发展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成效;引领辐射包括名师工作室、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

中小学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综合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综合考核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以下综合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目标导向原则:考核要与学校的整体目标和发展规划相匹配。

3.绩效导向原则:考核要关注教师的教学效果和综合素质能力。

4.激励导向原则:考核要依据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二、考核内容1.课堂教学:主要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素材等方面。

2.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实践、学生素质等方面。

3.管理工作:主要评估教师的班级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

4.科研工作:主要考核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

5.专业成长:主要评估教师的自我学习、专业培训等方面。

6.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家长沟通等方面。

三、考核指标1.课堂教学指标:教学目标的明确度、课堂组织的规范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学生参与度等。

2.德育工作指标:学生纪律的管理、学生道德素养的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等。

3.管理工作指标:对班级管理的规范性、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考试成绩等。

4.科研工作指标:参加科研活动的积极性、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

5.专业成长指标:主动学习的能力、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教学的参与度等。

6.班主任工作指标:家长沟通的积极性、班级管理的效果、学生家庭情况的把握等。

四、考核方式1.被考核教师自评:教师需要自我评价自己的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校评价:学校会组织专门的评价小组对教师进行评估,包括课堂观摩、教学观察等。

3.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对自己的教师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4.家长评价:家长可以对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并提供相应的反馈意见。

5.同行评价:可以邀请其他教师对被考核教师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材料。

五、考核结果和激励措施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2.优秀教师将获得奖励和表彰,并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2018.11

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2018.11

附件苍南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修订)为稳定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关于规范对骨干教师考核及奖励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参加考核的优秀人才主要指获得以下五个层次荣誉对象,并在我县教育系统从事相应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

(一)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市骨干班主任;(二)县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县名校长、县名教师、县名班主任(简称“三名”);(三)县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县教坛新秀、县教坛中坚、县教坛宿将(简称“三坛”);(四)县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县学科骨干、县骨干班主任;(五)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二)县学科带头人和县专业骨干连续参加目标考核满3年,其余对象连续参加目标考核满6学年者(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年度也计入考核年限);(三)考核时调离苍南或辞职或已退休的骨干教师。

二、考核原则(一)正向激励原则。

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二)公平公开原则。

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

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县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三)考核奖励原则。

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和“引领辐射”三个方面。

本职工作包括工作量、校内示范、教育教学效果;专业发展包括综合荣誉、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培训晋升;引领辐射包括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

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

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1. 引言教师考核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价和职业发展指导。

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是规范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教学的改进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目的本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的目的在于:•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师考核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规范教师考核工作程序和标准,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供有针对性的评价与指导,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1.2 考核原则教师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考核程序和标准应公开、透明,并对所有教师一视同仁。

•全面客观:考核应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成果。

•鼓励激励:考核结果应有针对性地给予教师评价与指导,并激励其积极进取。

•原则灵活:考核制度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教师个体差异和学校发展需要。

2. 教师考核方案2.1 评价指标体系为了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本考核方案制定了以下评价指标体系:1.教育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和准备工作;–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学生学业水平提升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

2.专业素养:–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教师自身修养和专业发展情况;–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等。

3.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教研成果与荣誉;–教学实践和教学创新成果等。

2.2 考核程序教师考核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考核目标确定:学校确定每个学期或学年的教师考核目标,明确基于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重点。

2.考核材料准备:教师撰写教学设计、教案、学生作业和评价记录等材料,汇总个人的教育教学成果。

3.内部评审:学校安排评审小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审。

4.公示和听证:评审结果公示一定时间后,教师可以提出听证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考核结果评价与指导: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向教师提供考核结果、评价与指导,并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计划。

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的公示

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的公示

关于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的公示时间:2018-07-29 信息来源:政治工作科字体:[ 大中小]关于温州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的公示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温教人〔2018〕37号),经专家组考核、评审,教育局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推荐参评浙江省学科骨干教师对象共60名。

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学校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组 88635200 名师办 88615097附:1.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名单温州市教育局2018年 7月29日附件1推荐参评浙江省第五届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对象名单市直丁立芸浙江省温州中学黄跃跃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金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陈学丹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陈静碧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徐丽若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刘雪燕温州市第二中学程海鸥温州市第八中学林明东温州市第十二中学吴丽琼温州市第十四中学鹿城区张琪温州市瓦市小学蔡建萍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王静温州市建设小学金浩温州市第十七中学金施施温州市临江中学蔡海鹭温州市第七幼儿园黄珊瑚温州市鞋都第一小学周珊珊温州市第十幼儿园龙湾区邱赛云龙湾区第五幼儿园黄映龙湾区上江小学叶虹龙湾区实验小学瓯海区阳崇娟瓯海中学赵志华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潘道亮瓯海区三溪中学瞿丽晓瓯海区任岩松中学洞头区柯冬琳温州市洞头区实验小学张夏燕温州市洞头区实验中学庄秀云温州市洞头区城关小学万正辉温州市洞头区第一中学乐清市章纪光乐清市大荆镇第一小学陈娴婷浙江省乐清中学金乐丹乐清市乐成实验中学钟荣生乐清市建设路小学霍淑琼乐清市淡溪镇第一小学方婷婷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潘慧颖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曾上寒瑞安市文化创意实践学校夏一飞瑞安市莘塍实验小学夏彬彬瑞安市汀田中心小学陈婷茹瑞安市第十中学永嘉县季康武永嘉县枫林镇中心小学郑蓉荣永嘉县岩头镇中心小学季德才永嘉瓯北第三小学陈颖颖永嘉县上塘中塘小学文成县胡秀燕文成县珊溪镇中心小学夏淑珍文成县实验小学王晓燕文成县珊溪中学郑美娥文成县玉壶中学平阳县黄仙芝平阳县万全镇榆垟中心学校王秀丽平阳县第二中学李尾琴平阳新纪元学校钱艳君平阳县鳌江镇第五中学吴丹丹泰顺县新城学校朱颖慧泰顺县职业教育中心陈梦思泰顺县三魁镇幼儿园吴婷婷泰顺中学苍南县张炜苍南县灵溪镇第四中学温小燕苍南县金乡小学黄孝权苍南县金乡小学杨登旭苍南县龙港镇第七小学。

小学2023-2024学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XXXX小学2023-2024学年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健全激励、竞争向上机制,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同时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根据≪xx县义务教(教人20XXI14】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号文件)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分值共计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40分、工作成效30分。

另奖励性加分若干。

(一)工作量(30分)1、课时工作量(10分——基础工作量得分10分、大班额及毕业班工作量实行奖励性加分)(1)、完成学校安排的学期或学年工作量得10分,计算方法为: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基础工作量核定标准(2)、大班额加分:班级人数每超过校平均班额一个加0.1分,以此类推,语数教师均享受该项得分。

(3)、毕业班教师加1分。

2、班主任等其他工作量(10分一一按相关考核细则折算最后得分计入总分)(1)、班主任与课任教师此项得分按7:3折算产生。

(2)、校务会成员(含教务员、大队辅导员、出纳会计)任课班级(任主课)班主任考核加1分,如校务会为班主任则课任教师加1分。

(3)、校务会成员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享受一定量行政岗位津贴(此津贴不超过班主任待遇,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其他任课教师工作量由考核组视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认定。

(5)、承担学校中心工作或大型活动者,视工作和活动规模、级别、时间酌情加2~3分,涉及班级教师每人加1分。

3、考勤得分(10分)(1)、满勤得10分。

(2)、病假请假一日扣0.2分,事假请假一日扣0.5分,无假条认定为旷课。

(3)、随意调课、不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缺课一节扣1分;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依据县教育局(教人【20XX】14号文件)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4)、升旗仪式、早操、例会缺席者每次扣0.2分。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骨干教师考核方案1一、考核目的:促进教师专业有效发展,养成良好的阅读与写作习惯,健康的上习惯,落实专业发展规划目标。

二、考核项目:1、专业阅读写作(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类等,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10分)。

三、评分细则:1、专业阅读写作完成计划数为60分,根据完成总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少一篇扣减10分,满分80分。

2、自愿写作日志(工作、生活等类)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篇得5分,后每多一篇加1分,数字太少,质量较差者酌情扣分,满分10分。

3、日志跟帖、留言(限专业写作)根据完成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足3次得5分,后每多一次加1分,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满分10分。

四、结果运用:1、对考核成绩较好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考核结果在群空间发布,在校干会议上通报。

3、作为学校综合工作考核的子项目。

4、作为学校对教师评优考核的参考。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2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一)评选办法第1条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第4条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

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二篇)

小学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___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___》(温政办〔___〕1___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

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组长:___副组长:___组员:___三、考评办法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___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

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

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___%,平均分占比重的___%,合格率占比重的___%。

考核分A、B、C三档(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____%+优生率_1____%+及格率_1____%+进步值)_权重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1)平均分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2)优生率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_100(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3)合格率参加考试成绩___分以上(含___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_100(4)进步值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

瓯海区新教师基本功训练考核办法

----------------------------------------------------------------------------------------------------------------------------------------------瓯海区新教师基本功训练考核办法为了促进新教师掌握良好的基本职业技能,使新教师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提高新课程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水平,担负起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新课程实验的教学重任,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素质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温瓯教师〔2007〕129号)和《温州市新教师基本功训练考核办法》(温教办〔2007〕4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和任务教师基本功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职业技能,是教师上好课的必备条件,也是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岗位大练兵,促进新教师牢固练就扎实的基本功,从而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新教师(教龄未满3年)基本功训练与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促使教师写好“三字”(粉笔字、钢笔字、毛笔字,其中体育教师为钢笔字、口令队形队列广播体操、耐力素质;音乐教师为钢笔字、声乐、键盘;美术教师为钢笔字、写生、毛笔字;信息技术教师为钢笔字、粉笔字、文字录入),钻研“三课”(备课、听课、上课),学会“三项”(课件、命题、教学反思,其中体育教师为课件、写评价方案、写教学反思;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为课件、写活动开题报告、写教学反思),深刻领会本学科课程标准的精神,熟练掌握本学科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二、基本功训练的原则(一)在训练内容上,坚持注重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从课堂教学直观行为及“三字”、教学设计、电子备课、多媒体课件制作、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上同时入手。

(二)在训练形式上,坚持以岗位练兵为主、自学为主、业务训练为主的原则,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培训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以赛促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目标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市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141号专题会议纪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市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市骨干班主任。

考核委托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进行。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和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
(二)已退休的三个层次所有骨干教师;
(三)上学年目标考核不合格者;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四)第二层次(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第三层次(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连续参加考核满6年者;
(五)属于定向对象的骨干教师未履行五年服务期承诺者。

二、考核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

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

在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履职考核的基础上,坚持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公开公平。

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市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

按照申报、考核、审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专业发展”“引领辐射”三个方面。

本职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校内示范、满意度测评;专业发展包括教学、科研、管理成效;引领辐射包括名师工作室、教师培养、知名度影响力。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本人申报。

符合标准的对象,通过网络平台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报考核证明材料。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三)学校(单位)考核。

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并组织民主测评。

(四)上报材料。

第一层次和市局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办,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提交考核材料。

(五)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六)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七)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八)表彰奖励。

五、奖励办法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141号专题会议纪要执行。

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

根据考核标准对骨干教师进行量化考核,第一层次设优秀(20%)、良好(30%)、合格与不合格(50%)四个档次;第二层次设优秀(20%)、合格与不合格(80%)三个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一)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从事第二职业,有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宿生、组织或推荐学生参加校外辅导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考核标准量化分60分以下的。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件
温州市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
一、本职工作(基础分55分)
(一)教学质量(满分15分)
根据本学年工作量、担任班主任情况和教育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1.名校长:县(市、区)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效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综合评定,本年度校长目标考核为列前20%为A等,前21%-50%为B等,后50%为C等;市局直属学校校长教育教学管理效果依据本年度市局直属学校校级领导工作目标考核进行评定,等第确定办法同上。

2.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名教师、“三坛”、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由所在学校根据本学年度所任教班级学生本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进率等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名次在同一年段列前20%为A等,前21%-50%为B等,后50%为C等。

教研员、师训员按单位绩效考核排名,前20%为A等,前21%-50%为B等,后50%为C等。

3.名班主任:学校对班级管理或班主任工作考核,在同一年段前20%定为A等,前21%-50%为B等,后50%为C等。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二)校内示范(满分10分)
骨干教师听课评课达40节及以上,并有听课、评课记录;在所任教学校、单位每学年公开课、讲座要求达2次以上(教研员、师训员每学年在所任职的市、县上“下水课”、师资培训课、讲座2次及以上)
骨干教师在校内带教师团队进行一项教育教学专题研究或由学校协议带3名及以上徒弟进行专业成长引领。

(三)满意度测评(满分30分)
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5分钟述职。

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少于总数的80%,满分20分)和任教班级学生(满分10分)。

教研员、师训员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满分30分)。

满意度分A、B、C三个等第核定,A、B、C三个等第比例同“教学质量”。

本职工作”(55分)由各县(市、区)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计分办法,进行逐项核分后,核定“本职工作总分”,再以优秀(50-55分)25%、良好(45-49分)35%、合格(35-44分)35%-40%的比例,进行赋分。

二、专业发展(满分10分)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教学、科研、管理成效(满分10分)
1.一线教师:参加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校本(选修)课程设计、课件(软件)制作、学生在线答疑等各类教学相关比赛获奖,指导学生在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中获奖,高中学生在五大学科奥赛赛区获奖。

2.校(院)长:学校和单位督导晋升一级或获市、县级奖励;
3.班主任:在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获得县级以上先进;在个性学生培养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奖励。

4.教研员、师训员:指导教师参加各类评比获省、市奖励,指导教师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或承担光盘摄制任务(均需指导参加高于本级的活动方可计分)。

5.正式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著,编著(主编)教材、著作;承担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执笔人并获奖;论文、案例、课例等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教研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三、引领辐射(满分35分)
(一)名师工作室(满分20分)
设立省、市、县名师工作站(室)并有效运行。

(二)教师培养(满分5分)
1.担任省、市名师工作室导师。

2.担任教师培训任务,担任教育部国培计划、浙派名师、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硕士生导师;在教师教育名师精品课程建设中贡献突出。

3.学员、带教徒弟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省、市级公开课(讲座),骨干层次提升一级。

(三)知名度影响力(满分10分)
1.承担省、市级公开课或讲座(含省级培训项目)。

2.在市级教师年会、送教、论坛等活动中讲座。

3.在全国、省、市会议、报刊或电视推广交流经验。

4.担任省、市级人才、专业技术职务、骨干教师评委。

5.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省特级教师考核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第一层次考核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第二层次考核标准标准量化表
备注:1.各项计分均为本学年(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获得;
2.论文、比赛等所有奖项须政府或教育系统颁发,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