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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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指的是负责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各类防护设施、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口罩等。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的特点,合理确定对应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员工发放。

第六条员工发放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员工的身体特点和需求;(三)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当将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识别和防护培训,加强员工对于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培训。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借用、调换、丢失和损坏。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员工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反馈,并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置。

第四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经过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私自借用、调换、丢失和损坏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济赔偿或者纪律处分等。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1.1 劳动保护用品是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措施,其存在不可替代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根本治理作用。

1.2 发放给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非福利待遇,而是依据各工种及其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需求及既定标准进行配发。

1.3 员工在领取防护用品时,应遵循节约原则,严禁多领、冒领、赠送他人或变卖。

1.4 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护,有效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内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已被明确列为安全操作规程的首要规定。

1.5 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及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的防护用品,应由负责单位按照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自行解决,不属于公司统一发放范畴。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他规定2.1 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将依据不同工种、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及劳动强度进行具体规定。

2.2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将有所区别,力求基本合理。

“1.2”条款执行。

2.3 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等原因,员工的一般劳保用品将暂停发放。

2.4 新调入本公司的员工需凭调令,在部门安全员的带领下前往综合办公室接受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部门管理并办理个人防护用品领用手续。

三、赔偿办法3.1 因个人保管不当导致防护用品丢失或损坏的,一律需按折价进行赔偿(包括借用的防护用品)。

3.2 在特殊情况下造成防护用品损坏的,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免赔偿费用比例,但减免后的赔偿比例不得低于____%。

3.3 赔偿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赔偿费比例。

3.4 需补领防护用品的员工需经本人申请、本部门领导审批并缴纳赔偿费用后,由部门安全员或专职人员向供应分公司领买补发。

四、防护眼镜的发放范围及规定4.1 防护眼镜将发放给在生产过程中对眼部存在危险的工种员工。

4.2 机加工、固定砂轮磨工将发放平光眼镜,汽车司机发放墨镜,使用期限为五年;电、汽焊工则发放电气焊防护眼罩,一般使用期限为三年。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六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六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范文为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劳动部、人事部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凡我公司在职员工,从事符合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工作,均可按本办法领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发放管理办法1.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预防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不属生活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于工作场合,如因个人原因,工作时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从而造成人身伤害,责任由本人自负。

2.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政策性强,手续严密,我公司员工及有关部门、车间要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4.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范围、品种、数量必须严格按我公司规定执行,不得任意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

5.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必须统一发放实物,不得以发放防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或折扣成现金发放。

6.凡属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的职工,由本人所在部门、车间向人力资源部申报领用,由人力资源部核定后供应部按规定期限定时间发放。

7.若职工从事多个工种,应按不重复发放的原则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8.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供应部必须严把质量关、价格关;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安全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台帐,按期发放,不得提前预发。

员工长期使用的保护用品,如工作服等,由本人领取。

短期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肥皂等,由所在部门、车间委派专人按月统一领取。

10.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产等假、离岗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卡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3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1、个人劳动用品在整个劳动保护措施中即是一项辅助性措施又是在劳动生产中不可缺少的防范性措施。

做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各部门要高度认识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发放使用规定。

3、公司供销部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标GB。

4、公司仓管人员要做到保管到位、定期检查、剔除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

5、公司仓管人员在严格掌握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报损规定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实核各种人数的前提下,保证每个岗位、工种的职工按时按量领取到适用的劳防用品。

6、公司班组长要督促每个职工在操作时正确有效地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意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合理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劳动者。

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与程序2.1 发放责任:负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由单位的相关部门负责。

2.2 发放程序:根据职工的工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单位的相关部门定期对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3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单位的相关部门根据职工的工种和作业环境的特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3.1 使用责任: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和保护劳动防护用品,做到自觉使用,遵守相关规定。

3.2 使用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职工的使用意识和操作技能。

3.3 使用检查:单位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4 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职工应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损坏或失效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四、违规处理4.1 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佩戴、使用或保管劳动防护用品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放管理1.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发放时间、领用人员等信息。

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合理安排和分配。

3. 发放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资料,并签署领用协议。

4. 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无损失、无过期使用。

5. 劳动者更换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办理,领用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使用管理1. 劳动者应自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个人防护与工作安全相结合。

2. 劳动者要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更换。

3. 劳动者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不适合自己使用的情况,应向企业提出更换申请,无法提供适合的情况下,由企业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归还或上交,不得私自留用或转借他人。

四、违规处理1. 对于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督促和教育。

2. 对于恶意破坏、丢失或私自留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于故意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事故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及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

五、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修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定了企业发放和劳动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有效管理公司的劳保用品发放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和劳动条件,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劳保用品发放是公司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本制度的宗旨是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司的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第四条劳保用品发放包括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定期更换、延长使用期限的审批等具体内容。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保证本制度的适应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劳保用品的配置第六条公司应该根据员工从事的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的特殊性,合理配置劳保用品。

第七条劳保用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和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根据员工的需求和数量,进行统一采购劳保用品。

第九条公司应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真实有效。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配置应分区域、分岗位进行,确保覆盖全员。

第三章劳保用品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配发、更换和审批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劳保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十四条员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做到防护措施的全面和有效。

第十五条如发现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者需要更换的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专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更换。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完好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私自更换或者丢弃劳保用品,如有需要更换或者丢失的情况,应先向专人报告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章劳保用品的更换和审批第十八条劳保用品的更换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劳保用品的有效性。

第十九条不同种类的劳保用品的更换时间应根据其具体的使用寿命来确定。

第二十条员工需要延长使用劳保用品的期限,应向专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1. 可更换的个人物品由个人负责保管。

2.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生产岗位时,其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停发,或适当延长使用期限。

转岗至管理职位的员工,应按照管理人员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3. 参与生产劳动或临时加入班组的管理人员,应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

长期参与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照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4.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时,其个人使用的物品可携带至新部门继续使用,自次月起按照新部门的标准办理领用手续。

若员工工种发生变更,应按照新工种的标准配发劳保用品。

5. 劳保用品为日常生产所必需,非生产需求不得擅自挪用。

必须严格遵守发放标准,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员工应自觉爱护、保管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

如发生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并申请补领。

6. 对于保护性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必须定期检验并按期报废。

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进行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及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7.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包括:a.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其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b.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的员工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c. 劳保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货币代替实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他物资。

8.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包括:a. 本规定适用于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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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正式员工,规定了劳保用品的管理办法。

三、职责
1、财务部
负责采购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采购的劳防用品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符合国家标准。

特种劳防用品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综合管理部
认真按照劳防用品采购计划,对入库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并严格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进行发放。

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进行登记。

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各部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发放。

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防用品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4、劳防用品的使用规定
劳防用品不同工种有不同的标准、规格、款式,不搞平均主义,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防止浪费。

为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应正确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因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事故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故作为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工作时间内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进行相应处罚。

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防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发放给员
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由员工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培训人员、实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接待部门提供公用的防护用品,公用防护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防用品。

员工改变工种应经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相应增减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自行变动。

8) 如果员工因为工作、研究、请假或工伤事故而离开本岗位超过3个月,那么他们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应该相应地延长,以反映实际的离开时间。

9) 当员工在内部岗位调动时,个人防护用品的标准应该相应地调整。

如果员工调离本厂,他们应该按照规定归还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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