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4篇)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健康和安全的一种物品。
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领用是企业保障职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许多企业都建立了劳保用品领用制度。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范围和种类: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不同,企业需要提供不同类型的劳保用品。
常见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口罩等。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提供的劳保用品种类和使用范围。
2. 领用申请和审批流程:企业应明确规定劳保用品领用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经过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领用劳保用品。
领用申请表中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领用数量和理由等。
3. 领用条件和限制: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条件和限制。
例如,只有通过劳动保护培训的员工才能领用劳保用品,领用劳保用品的数量和频次等。
4. 劳保用品的保管和维护:领用劳保用品后,员工应负责妥善保管和维护。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明确规定员工应如何妥善保管和维护劳保用品,避免损坏或丢失。
5. 劳保用品的报废和更换:劳保用品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换。
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应规定劳保用品的报废时间和更换规则,确保及时将老化或破损的劳保用品替换为新的。
二、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重要性1. 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劳保用品领用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员工对个人安全的重视程度。
通过劳保用品的领用和使用,员工可以更好地意识到工作环境的危险性,并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安全。
2. 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劳保用品是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保障。
通过规范劳保用品的领用和使用,可以减少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工伤事故的发生。
例如,穿戴安全帽和防护鞋可以减少头部和足部受伤的风险。
3. 提高生产效率: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的情况下更容易集中注意力,减少工作中的疲劳和不适感。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七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七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定义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职责2.1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2生产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选用与保管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生产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
生产部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1)由生产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2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从而提高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
一、原则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1、综合部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
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部和总务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综合部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综合部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综合部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
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
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
二、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保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保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应到工程完全竣工后。
以保证劳保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工程项目部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保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188)、《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保用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
七、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八、工程项目部采购劳保用品时,应查验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报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采购劳保用品时,应当向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有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保用品不得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冶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的修订方案为了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我们在20xx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
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xx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一、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公司发放和承担费用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发放和使用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2、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4、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6、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1、综合科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储运科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3、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保证职工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负责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公司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身心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办公室负责。
2、劳保用品计划。
各部门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办公室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员工定员的具体情况提出采购计划。
3、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计划表实地考察后,按照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把公司所有岗位的劳保用品采购到位四、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1、使用范围。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上岗工作的员工。
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
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试用期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2、劳保发放登记,员工领取劳保用品必须先填报物品领取单,待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领取。
3、特殊药品,如鼠药,一定要购买国家规定能使用的鼠药,应加强管理,要由专人保管鼠药,要有准确的品种,数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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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是用来保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现场清洁的用品。
二、各单位应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三、对于同类岗位工作的在编员工与非在编员工,各单位应发放、使用同一范围及类别的劳保用品。
四、各单位必须在集团所批准的劳保用品预算额度内合理安排、发放各类劳保用品。
五、各单位发放各类劳保用品时,必须发放实物,禁止发放现金或代币券等。
六、一般情况下,工作服使用年限为2年;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为3年或以上。
七、对于离岗的员工,各单位必须在该员工完成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还手续后,方可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应离岗手续。
八、集团各级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及工作服,节约使用,妥善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九、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保用品管理细则。
明确本单位各级岗位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范围,明确本单位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与管理等各项具体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二」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
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三」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
(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i、后厨每人每月双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篇四」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总则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
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劳保用品分类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劳保用品费用计划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劳保用品的采购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
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
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第二十六条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
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发放使用规定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
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发放及管理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工服着装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工服换装时间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处罚措施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考核第五十条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