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关于生物医药的特色政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穗府办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第三章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第四章加快推动产业生态化发展第五章加快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第六章附则广州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破解制约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问题,做大做强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制造产业,强化市级统筹、市区联动,建设全球生物医药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引领大湾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生态化发展、国际化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在广州地区实质从事生物医药研发、临床试验、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活动的企业、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产学研用机构单位。
第二章加快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第三条全球顶尖项目支持。
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师、战略科学家领衔的具备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前景明确广阔的若干生物医药顶尖项目,在项目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阶段,按“一事一议”原则,市、区共同给予人才奖励、研发和产业化奖励、投资入股、贴息贷款等全链条支持,最高支持额度50亿元,支持期限最长5年,涉及财政资金支持部分按1∶1比例予以分担,并对项目用地、规划、审评审批,以及企业产品进出口等开设专门服务通道。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第二批)的公示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第二批)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10.11
•【字号】
•【施行日期】2024.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第二批)的公示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要求,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第二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胡燕琴*************。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厅大楼804室,650051。
附件: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
(第二批)清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1日附件
2024年落实财政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拟立项后补助项目(第二批)
清单。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3ec64c2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5a.png)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鼓励新药创新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我市转化的新药,按其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资助:对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临床前研究并取得临床受理号或默认临床的,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他新药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对1类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600万元、20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对2类化学药、2-8类生物制品、2-8类中药和天然药物,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取得3-4类药品注册批件的化学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取得1-3类注册证书的新兽药,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村农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二、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对取得临床备案凭证、进入临床试验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8•【字号】常政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常政规〔202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8日常州市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精神,积蓄发展新动能,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产值突破1200亿元,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0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100个以上,初步形成显著规模集聚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全市生物医药规模以上企业超4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超1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400家、(潜在)独角兽超20家。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排名继续靠前提升。
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5家,组织实施相关技术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项以上,实施国内外揭榜挂帅项目50项以上,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支持超30项。
招引集聚生物医药创新创业高端人才300名以上,其中引进顶尖人才(团队)或重大创新团队10个以上。
拥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攻克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集群。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苏政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5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9月16日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抢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高点,现就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要求1﹒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照国际发展趋势,立足江苏发展基础,坚持创新驱动、问题导向、企业主体和全产业链布局的原则,加快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
到2024年,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发展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占比显著提高,攻克一批制约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生物医药企业,汇聚一批顶尖科技人才和团队,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化园区,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二、提升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2﹒高水平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
坚持“四个面向”,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强化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创新研发体制机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一批引领性、带动性、渗透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抢占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打造我国生物医药领域战略科技力量。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5•【字号】沪府办规〔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打造新时代全球生物医药重大战略产业高地,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提出若干意见如下:一、大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一)加快基础理论创新和前沿技术突破。
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等创新平台作用,瞄准细胞与基因治疗、mRNA、合成生物、再生医学等基础前沿领域和新赛道,开展新靶点、新机制、新结构研究,布局前沿新技术和新型药物攻关。
加强高端医疗器械、先进制药装备及材料、现代中药研制。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二)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赋能药物研发。
充分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等技术,聚焦新药靶点挖掘与验证、药物发现与设计、新型药物筛选、用药安全分析等环节,加快模型、算法、专业软件等攻关突破和共性平台建设,开展智能化场景应用示范。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三)支持顶尖科学家与优秀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拥有核心知识产权(IP)的全球顶尖科学家和大师级人物在沪开展颠覆性理论和技术突破,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在基础研究先行区、各类人才计划等方面,对优秀青年人才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四)加速科研成果向临床前研究转化。
建立以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数量、成果本地转化数量等为考核目标的贴息支持机制,推动合同研发机构(CRO)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新药临床前研究服务,按照规定给予每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支持。
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云南省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生物医药产业是集公益性、战略性、竞争性为一体的关系国计民生的新兴产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精神,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把生物医药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目标(一)建立健全有利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生物医药产业集聚,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加速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和国际化发展。
(二)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培育一批骨干大型生物医药企业和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生物医药企业,形成若干个产业集聚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和专业化分工特色显著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四)通过努力,到2015年,培育50户产值超亿元的重点企业,打造单品种销售5000万元以上的100个重点品种和10个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品牌,使我省生物医药经济总量超过1000亿元,其中:医药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达到460亿元,医药商业实现总销售收入440亿,农业产值超过100亿元。
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以上。
二、建立健全支持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五)成立由省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和审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整合政府行政资源,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国家在产业布局、政策、重大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领导小组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牵头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对产业规划、政策贯彻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产业重大专项、重大课题研究,推进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开展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产业发展动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
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旨在促进该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
1.政府扶持资金:提供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
资金可用于项目的研发费用、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
2.优惠税收政策:对生物医药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3.人才支持政策: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生物医药领域人才,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培训支持和科研项目资助等措施。
4.创新创业支持政策:鼓励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资金、技术转移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5.产业园建设支持: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提供场地、办公设施等基础设施支持,并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
6.国际合作支持: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吸引外资和跨国公司参与苏州市的生物医药产业。
通过上述政策的推行,苏州市希望吸引更多的生物医药企业和人才,推动产业的发展和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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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关于生物医药的特色政策
生物医药是各地政府重点支持的领域之一,各地的特色政策主要包括:
1. 财政支持,许多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和生产。
2. 人才引进,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提供人才引进计划、设立人才公寓等方式来吸引国内外生物医药人才,促进产业发展。
3. 产业园区建设,各地政府积极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吸引企业入驻。
4. 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加强对生物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5. 临床试验支持,一些地方政府提供临床试验的支持政策,包括简化审批流程、提供补贴等。
总的来说,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政策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
发展,以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国家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