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8.17•【字号】晋建科字[2017]187号•【施行日期】2017.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第187号)晋建科字[2017]18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各相关处室: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全面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厅制定了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8月17日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积极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成员包括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人事教育处、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标准定额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建筑与勘查设计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计划财务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也要牵头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安排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培育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规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规定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附件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规范管理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经评价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A 级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第三条示范项目优先享受省、市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章申请第四条示范项目一般应在建设实施阶段,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申报,或由建设、开发、施工总承包、施工、设计、示范技术的技术依托单位等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或其中一家单位申报。
第五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能力;3.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4.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示范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示范项目申请表;2.示范项目施工图、施工方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证书。
第三章评审和认定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专家委员会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应根据参评项目类型选择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晋建科函〔2018〕345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晋建科函〔2018〕34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我厅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科技成果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各市工作情况各市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机制、具体责任人员,积极组织开展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建设科技成果登记等工作,建设科技工作成效和发展水平有所提高。
一是深入调研,主动服务。
大同、朔州、忻州、长治、运城等市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推进企业科研工作,普及建设科技新知识,指导帮助企业申报建设科技成果和科技计划项目。
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长治、朔州等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典型案例,建筑行业各方主体对建设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
三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临汾市通过建立住建行业企业科技信息档案库,畅通科技工作信息收集渠道。
太原、大同、长治等市通过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合作等加强企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移转化能力建设。
(二)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情况35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报了科技工作总结,从上报材料看,企业技术中心制定了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科技工作成效明显、成果丰硕。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
多数企业组织了技术系统业务知识考试、竞赛、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引导科研技术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建质函[2014]788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建质函[2014]7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f280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8d.png)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建质函〔2014〕788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阳泉市、晋城市规划局:为加强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搭建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平台,发挥专家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张学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成优高工副主任委员: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张永胜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成优高工郝玉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工、成优高工二、专业指导组组成(一)勘察质量治理指导组组长:贾迎泽成员:王步云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成优高工、全国工程勘察大师崔朝显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贾迎泽山西省设计审核室主任、成优高工李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高工白晓红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书记、教授梁仁旺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原永智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王军海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邵平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副总工、成优高工温江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高工张会来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总工、高工赵旭宏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高工毕晓东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院长、高工主要职责:指导勘察质量治理方面的技术工作。
协助开展勘察现场质量监管调研,提出全省勘察现场质量管理技术措施及建议;参与起草规范室内土工试验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及管理措施;参加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协助做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分析、技术鉴定;参与专项治理地方性标准、技术手册的编制工作;协助开展工程勘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业务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业务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晋建规字〔2017〕119号•【施行日期】2017.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关于印发《2017年度设区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业务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晋建规字〔2017〕119号各市规划局、吕梁市住建局:为提升我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行政效能,优化和增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科学编制、实施城乡规划能力,做好2017年度我省城乡规划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2017年度设区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业务考核评价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2日2017年度设区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主要业务考核评价方案一、主要规划编制管理(36分)(一)设区的市规划编制管理1.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未批得0分,已批得5分。
1.2城市总体规划过期扣5分。
1.3总体城市设计未编得0分,编制完成得1.5分,已批得3分。
1.4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批准规划覆盖率扣分,每低10%扣1.5分。
1.5专项规划每批准一项得0.2分,上限4分。
1.6名城、街区保护规划规划未批扣3分。
1.7市域“多规合一”规划未编得0分,启动编制加2分,编制完成加3分,已批得4分。
(二)县(市)规划编制管理1.8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暂不计分。
1.9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每有1县过期扣1分,上限扣10分。
1.10县(市)总体城市设计每完成一项总体城市设计成果,加1分,上限4分。
1.11县(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覆盖率不达70%扣1分,县级市不达100%扣2分,扣分上限10分;每有一县覆盖率高于80%加1分,每提高10%再加1分,加分上限10分。
1.12县(市)城市专项规划按编制平均项数计分,平均每批准一项加0.2分,上限3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29•【字号】晋建科字〔2018〕277号•【施行日期】2018.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晋建科字〔2018〕27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根据《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为深入做好北方地区城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能源消费变革,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经研究,决定征集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地热能供热的认识地热能是地球内部所蕴藏的热能,它来源于地球的熔融岩浆和放射性元素衰变时发出的热量,不受季节、气候影响,具有稳定、连续、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高效低碳清洁能源。
地热能供热是利用地热能为主要热源的供热系统。
我省地热能资源丰富,采用地热能供热对降低城镇采暖煤炭消耗,提高治污降霾能力,加快清洁取暖进程,促进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省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地热能供热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近年来,我省地热能得到了较快发展,浅层地热能供热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中深层水热型地热能供热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有关企业也积极开展了中深层无干扰地热能供热试点项目建设,但也存在“热不平衡”问题突出,尾水回灌率低等问题。
为引导我省地热能供热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决定择优选择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果显著的地热能供热项目,总结成功经验,予以示范推广。
三、征集工作安排(一)征集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城市新区或市政集中供热、燃气管网不能够及时配套到位区域的项目;2.大力推进清洁取暖的旧城综合改造区域的项目;3.同步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或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新建建筑项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晋建科字〔2018〕141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晋建科字〔2018〕14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加快提高我省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促进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家委员会组成(一)主任委员雷宏刚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二)副主任委员张太清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赖忠毅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贾迎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阴继庞太原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三)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王宇清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王宏业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石勇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冯高磊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闫亚杰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朱耀武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刘晖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建伟山西建设投资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刘元珍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庄利军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张永胜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张循当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志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张波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苏笋然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杜艳哲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单建春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赵月龙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赵强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赵轶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福东山西建投远大建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韩君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路晓雯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路国运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窦新平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魏利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二、专家委员会职责(一)接受厅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相关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个百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晋建质字[2012]427号【发布部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2.12.17【实施日期】2012.1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2〕427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为进一步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8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12月17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2〕18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确保全国、全省“两会”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监管、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应急处置、基础建设)为总要求,以“五抓五重”(抓整顿、重在矿山,抓法治、重在规范,抓隐患、重在预防,抓责任、重在落实,抓基础、重在治本)为重点,以务实作风为保证,抓预防、降总量、强基础、上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任务,起好步,开好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加快提高我省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促进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组成
(一)主任委员
雷宏刚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副主任委员
张太清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赖忠毅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贾迎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阴继庞太原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三)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宇清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王宏业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石勇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冯高磊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闫亚杰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朱耀武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刘晖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刘建伟山西建设投资集团装饰有限公司刘元珍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庄利军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张永胜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张循当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张志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张波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苏笋然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杜艳哲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单建春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赵月龙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赵强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赵轶山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黄福东山西建投远大建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韩君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路晓雯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路国运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窦新平山西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魏利国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二、专家委员会职责
(一)接受厅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相关工作。
(二)了解、掌握和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科技发展动态,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三)参与研究和制订装配式建筑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
(四)承担装配式建筑领域重大项目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新技术和新工艺论证、部品认定、住宅性能认定。
(六)参与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立项、验收等评审工作。
(七)指导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等标准规范体系及配套的标准图集、工法、手册、指南等编制工作。
(八)参与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培训和对外交流。
(九)承担厅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组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