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论文
论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论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内容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
针对毒品犯罪的原因、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侦查难度及对策在我国,毒品犯罪是指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以及与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直接相关的破坏国家禁毒活动的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毒品犯罪都采取坚决的措施,且积极参与国际禁毒活动。
涉毒犯罪严重引起防治成本增加,毒品犯罪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制约经济发展的一大祸患。
笔者深入调查分析自己所在城市毒品犯罪现状、特点及原因,预测其未来趋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有效防治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一、毒品犯罪的原因分析1、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便捷的交通是逐步成为毒品集散地的重要原因。
笔者家乡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交通极为便利,这给毒品犯罪提供了滋长的温床。
2、贫困是毒品违法犯罪的助推剂。
贫困并不是吸毒、贩毒泛滥的一个充分条件,但却是一个必要条件,"穷则思变"仍是吸贩毒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3、不良文化的影响是青少年参与吸贩毒品的诱因。
亚文化因有别于主流文化而得名,多流行于各种不同的社会集团、阶级和阶层中,特别容易在社会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低下的"下层阶级社会"的青少年中形成。
据调查,吸毒、贩毒人员中流传你看哪个穷人吸得起"等观念。
这种特殊的价值取向、生活目标和行为规则直接影响个人的行为模式、价值观念和身份认同。
所谓人以群分,据调查,90%的青少年吸食的第一口毒品来自他最好的朋友,此后不能自拔。
4、法律惩罚不力。
众所周知,人的自我保护本能会驱使大多数犯罪的人千方百计地逃避惩罚,因此,打击犯罪的力度必须达到相当的程度,才能将犯罪揭露出来并予以惩罚,从而发挥举一反三的示范效应,维护社会的秩序;但是,目前由于多方原因致使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够。
毒品的危害六年级作文500字(优秀10篇)

毒品的危害六年级作文500字(优秀10篇)毒品的危害议论文篇一毒品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可以说是一件很大的风险时常徘徊在我们的身边,带给我们的生活十分严重的伤害。
所以,吸毒会导致很多方面不好的影响,给我们带来很多社会的扰乱。
吸毒对于个人的危害是十分重大的,吸毒会损害身心健康,加速死亡;吸毒会导致自残自杀;吸毒会扭曲人格,而且还会毁了青春事业前程。
下面我给大家说一个真人真事发生在我的身边的事。
这是一个男子在吸毒后在商场自焚的一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情。
被合成毒品控制后的吸毒者,已经完全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
在20__年3月28日上午,在增城区荔城街一间商业广场四楼,一名年轻男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将手中的一瓶汽油烧在自己身上并点燃,仅仅一瞬间,男子就被熊熊烈焰吞噬,商场的工作人员虽然立即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但男子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
在这一件事情后,警方经过了严密的调查,调查结果查出,原来这名男子在出事前曾吸食冰毒,在合成冰毒的强烈刺激下,男子已经丧失了对危险的判断能力,疯狂的举动最终将其葬送了年轻的生命。
吸毒还会对家庭造成很严重的危害,吸毒块一样,整个家庭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伤害家人感情,更重要的是还会留给后代一笔怎么也收拾不完的代价。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增城区的一单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这是一个吸毒母亲在吸毒之后,安全失去了意识,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但毒品却比虎更毒千百倍。
就在20__年1月底,在我们的增诚区石滩三江管理区。
一名有十八年吸毒史的女子李某在吸食冰毒后,产生了严重的幻觉妄想,竟残忍地将自己年仅一岁的女儿淹杀于菜地的水池里。
吸毒对社会带来的危害,更是让人感到害怕。
吸毒会诱发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吞食社会财富,影响经济发展。
在20__年2月14日22时,李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我去新塘镇107国道与东江大道交界处高速撞上一辆小面包车,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议论文】别让毒品毁了你一生_1500字

【议论文】别让毒品毁了你一生_1500字随着社会的发展,毒品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愈发严重。
毒品是一种致命的毒害社会的物质,它们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
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人在毒品的吸引下失去了自制力,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困境。
我们必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并努力阻止毒品毁了我们一生。
毒品会对个体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毒品常常是由各种化学物质制成的,这些化学物质对人体产生的后果是毋庸置疑的。
吸食毒品会导致用户的机体内部产生各种不可逆转的改变,尤其是对大脑的影响最为严重。
长期使用毒品的人会出现认知能力下降、记忆力减弱等问题,甚至会引发抑郁症、焦虑症等心理疾病。
吸毒还会对身体的各个系统造成严重的损害,包括心脏、肝脏、肺部等器官,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吸食毒品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和社会的不负责任。
毒品还会对个体的精神健康产生极大的冲击。
在物质的影响下,吸毒者往往会出现精神上的幻觉、逃避现实的倾向。
长期吸食毒品会使人心理变得不稳定,容易产生暴力倾向和无法控制的情绪波动。
这对个人的行为表现、家庭关系、社交交往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
在很多情况下,毒品还会引发嗜血、犯罪等违法行为,让个体深陷痛苦和罪恶的深渊,最终导致自己的毁灭。
除了对个体的伤害,毒品还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负面影响。
毒品滋生了犯罪活动,威胁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为了获取毒品,很多吸毒者会卷入贩毒网络,甚至参与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活动。
这不仅伤害了个体,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毒品滥用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
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去打击贩毒犯罪和救治吸毒者,这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构成了巨大的障碍。
为了让毒品不再毁掉我们的一生,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预防和遏制毒品滥用的问题。
教育是解决毒品问题的关键。
家庭和学校应该加强毒品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毒品意识和拒绝吸毒的能力。
政府也应该加强社会宣传,让公众意识到毒品的危害,呼吁大家共同参与毒品的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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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禁毒学论文范文模板引言近年来,毒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不仅对个人及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对社会稳定和发展构成了威胁。
大学生是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承载着国家和社会的希望。
然而,他们也面临着毒品滋扰的危险。
因此,禁毒教育和大学生的毒品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大学生禁毒教育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大学生禁毒教育的现状1.1 大学生毒品滥用的现状近年来,大学生毒品滥用的情况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给大学生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据统计,大学生的毒品滥用率在逐年增加,不仅涉及到各个高校,还渗透到了校园周边社区。
这一现象的背后暴露出大学生缺乏对毒品的足够认知和预防意识。
1.2 目前大学生禁毒教育存在的问题当前大学生禁毒教育存在多个问题。
首先,禁毒教育内容的单一性限制了教育效果的提升。
大多数学校仅停留在传统的讲解禁毒知识,缺乏实践性和参与性,难以引起学生的真实关注。
其次,在师资力量和管理机制方面,亟需进一步完善。
许多学校缺乏专业的禁毒教育师资,导致教育水平参差不齐。
此外,校园环境和社会影响也是影响大学生毒品滥用的重要因素。
第二部分大学生禁毒教育的影响因素2.1 家庭因素家庭是大学生毒品滥用的首要影响因素之一。
家庭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家庭环境对他们的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和禁毒观念的养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例如,家庭是否能够给予充分的关爱和关注、家长是否缺乏正确的教育方式和沟通技巧等,都会直接影响大学生对毒品的态度和行为。
2.2 学校因素学校作为大学生的重要成长环境,对他们的禁毒观念和意识形成起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学校应该注重提供多样化、实践性的禁毒教育,通过举办禁毒专题讲座、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等方式,增强学生的禁毒认知和预防意识。
2.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禁毒意识的形成和毒品滥用的抵制具有重要影响。
社会舆论、同伴压力、社交媒体等都会对大学生的禁毒观念和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有关禁毒的高中作文议论文 (3篇)

有关禁毒的高中作文议论文 (3篇)【作文一】毒品是危害人类健康和社会安全的毒瘤。
禁毒一直是国家重要的工作之一。
我认为禁毒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禁毒是国家安全的保障。
毒品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会引发社会稳定性问题,影响国家安全。
所以,政府通过法律、执法等多种手段加强禁毒工作,打击各类毒品生产、贩运、窝点和脉络,使犯罪分子无法逃脱法律追究。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禁毒意识。
其次,从个人层面来看,禁毒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场所,家长和教师应该对青少年进行毒品危害教育,使他们能正确树立拒毒意识,避免被毒品侵害。
同时,我们自己也应该自觉抵制各种毒品、远离毒品,确保自身健康和社会安全。
最后,禁毒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
只有人人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禁毒的良好局面,才能根治毒品问题。
社会组织和有关机构也应该积极开展各种禁毒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的氛围。
总之,禁毒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和个人都不能缺少在这场战斗中的贡献。
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够切实地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
【作文二】毒品是一种具有极强破坏性的物质,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还会使人产生瘾性,沉迷其中。
禁毒显然已经成为了国家的重要工作。
无论我们是从哪一个角度来看禁毒问题,都应高度关注,积极投入到禁毒的工作中去,使更多的人拥有没有毒品的纯洁环境。
在禁毒方面,政府是主要推动者。
国家应该更加严厉地制定和执行禁毒法规,建立先进的禁毒技术和手段,全面打击毒品生产、贩运和滥用,加强对毒品犯罪分子的打击和处罚力度,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社区居民也要共同参与禁毒工作。
每个人都要成为毒品防治的宣传员,特别是家长、教师和青少年。
他们应该明确向孩子解释毒品会对身体和心理造成怎样的伤害,让他们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树立拒毒意识。
这样,禁毒宣传就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禁毒宣传,提高民众的防范意识,使我们身边的人都知道毒品的危害和影响,远离各种毒品。
毒品犯罪证据问题研究论文

毒品犯罪证据问题研究论文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
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毒品犯罪证据问题研究相关论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毒品犯罪证据问题研究全文如下:摘要: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高发,对社会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对毒品类犯罪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往往在案件的证据方面呈现出证据困境,从而导致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存在一定阻碍。
通过分析毒品犯罪类案件证据困境的根源,以提出解决证据问题应当坚持的原则和具体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毒品犯罪;证据困境;解决方式。
引言近年来,司法机关对于毒品犯罪案件一直保持高压态势,然而毒品犯罪仍然频发。
除了部分制售毒品的大案外,基层司法机关还处理了大量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类案件。
在涉及毒品犯罪的案件办理中,证据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证据种类单一、证据证明力缺失、证据相互印证能力弱等问题。
从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毒品案件情况看,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增加态势。
这一方面因为司法机关打击力度加强,对涉及毒品案件的成案率和破案率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目前涉及毒品犯罪案件仍然是当前刑事司法应当重点打击的对象。
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不容忽视,在司法实践中应慎重对待,在保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同时,应切实维护刑事司法的公平公正和犯罪嫌疑人的正当诉讼权利。
一、毒品案件证据困境及成因。
( 一) 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困境。
从目前毒品犯罪案件的实际办理过程来看,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困境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证据充分性困境,二是证据证明力困境。
1. 证据充分性困境。
充分性是一个逻辑学上的概念,是指两种事物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当一种事物情况p 出现时,必然会引起另一种事物情况q出现,而不存在相反的情形,即不存在“p 出现而q不出现”的可能,我们就把p 看做是制约q 出现的充分条件[1]。
证据充分性困境主要是指,在目前办理的大量涉及毒品犯罪案件中,不少案件存在证据种类单一,证据数量少,证据稳定性不足等问题。
化学与毒品3000字论文

化学与毒品3000字论文篇一:毒品的种类及危害论文毒品的种类与危害毒品种类繁多,但一般常见的有以下8种,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及其衍生物、K粉、摇头丸。
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其所含主要生物碱是吗啡。
鸦片因产地不同,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
生鸦片经烧煮和发酵,可制成精制鸦片,呈棕色或金黄色。
吸食时散发香甜气味。
鸦片最初是作为药用,目前在药物中仍有应用,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主要用于镇咳、止泻等。
吗啡是鸦片的主要有效成分,是从鸦片中经过提炼出来的主要生物碱,呈白色结晶粉末状闻上去有点酸味。
吗啡成瘾者常用针剂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
起初它被作为镇痛剂应用于临床,但由于它对呼吸中枢有极强的抑制作用,如同吸食邪片一样,过量吸食吗啡后出现昏迷、瞳孔极度缩小、呼吸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呼吸麻痹、停止而死亡。
海洛因,其来源于鸦片,是鸦片经特殊化学处理后所得的产物。
其主要成分为二乙酰吗啡,属于合成类麻醉品。
迄今为止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毒品市场上的海洛因有多种形状,是带有白色、米色、褐色、黑色等色泽的粉末、粒状或凝聚状物品,多数为白色结晶粉末,极纯的海洛因俗称“白粉”。
有的可闻到特殊性气味,有的则没有。
由于海洛因成瘾最快,毒性最烈,曾被称为“世界毒品之王”,一般持续吸食海洛因的人只能活7一8年大麻,或称麻、大麻草,是荨麻目大麻科草本植物,特指雌性植物经干燥的花和毛状体。
其主要有效化学成份为四氢大麻酚,四氢大麻酚在吸食或口服后有精神和生理的活性作用。
人类吸食大麻的历史长达千余年,20世纪在毒品和宗教方面的使用有增加倾向。
可卡因别名古柯碱,人类发现的第一种具有局部麻醉作用的天然生物碱,为长效酯类局麻药,脂溶性高,穿透力强,对神经组织亲和性良好,产生良好的表面麻醉作用。
其收缩血管的作用,可能与阻滞神经末梢对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有关。
毒性较大,小剂量时能兴奋大脑皮层,产生欣快感,随着剂量增大,使呼吸、血管运动和呕吐中枢兴奋,严重者可发生惊厥;大剂量可引起大脑皮层下行异化作用的抑制,出现中枢性呼吸抑制,并抑制心肌而引起心力衰竭。
浅论毒品犯罪的知识社会学研究视角

浅论毒品犯罪的知识社会学研究视角论文关键词:毒品犯罪知识社会学中华民国刑事政策论文摘要:在毒品犯罪研究中采用知识社会学视角,前提是对毒品问题复杂性的判断,把毒品(毒品犯罪)视为社会中被建构出来的“知识”,人们对这种知识的认识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
研究这些因素,才能全面反思、理解毒品政策的正当性。
毒品问题的复杂性判断是摒弃“运动式治理”思维的基础,这种判断在中华民国时期已经形成共识。
当时的知识分子曾从法律本位、国家主权维护和国际合作、禁毒的步骤、禁毒中政府经济利益、禁毒中法律权威性和吸毒者矫治等角度广泛讨论毒品问题,前人对毒品犯罪的这种问题意识值得我们重视。
知识社会学研究最初可见于社会学家M.韦伯论宗教与社会现象的关系,W甲桑巴特论资本主义发展与社会现象的联系。
该学科名称最早由德国学者舍勒(Max Scheler,1874-1928 )《知识社会学问题》提出,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社会关系、社会语境对知识的影响。
德国社会学家曼海姆(K. Karl Mann-heim,1893-1947)也是知识社会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他在1925年提交给海德堡大学的教授资格论文《保守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典范之作。
曼海姆强调人的意识不可避免地依赖于人的社会地位,知识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对思想的形成、发展、变化及各种观念的相互依赖关系进行有控制的经验研究,找出意识形态与社会群体的联系,然后由经验研究上升到认识论高度,探讨思想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真实程度,确定思想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及其结构,建立起检验知识或思想的正确标准。
知识社会学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基础、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形态和存在的关系。
当代大规模的知识生产和传播,造成一种知识密集的社会,社会学愈来愈重视知识在社会发展、变迁中的地位和作用,于是涉及知识、思想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实施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一、知识社会学在毒品犯罪研究中的应用知识社会学研究思路早已在国外毒品研究中广泛采用,将禁毒、毒品放在整个社会的背景下考察,考察毒品与治理、权力、政治等知识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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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法学院 201230020157 杨进兴)【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而且在广大农村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有扩大与蔓延的趋势。
我本次见习是在我们庄浪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的,在接触到的很多案件中,毒品犯罪的案件最多,而且犯罪嫌疑人涉及的毒品数量也比较大。
所以我想谈谈毒品案件的证据及其适用,以期在今后打击毒品犯罪时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正确使用。
基层司法系统在处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可以作为参考。
【关键词】毒品;毒品犯罪;证据[Title] Brief talk to evidence of drug crime cases in our country[Abstract] Drug crime is a special kind of crime, and in the vast rural areas and poor areas has atendency to expand and spread. I the trainee is zhuanglang county people's procuratorate, in contact with a lot of cases, most drug crime cases, and criminal suspects a fairly large number of drugs involved. So I want to talk about evidence and scope of application of the drug cases, in order to combat drug crime in the future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when the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used correctly. Grassroots judicial system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when dealing with drug crimes.[Key words]Drug ;drug-related crimes ;evidence毒品犯罪的证据比较单一,一般情况下只有毒品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而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就是以毒品数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其认罪态度来定罪量刑的。
刑事犯罪都非常注重证据,毒品犯罪作为特殊犯罪更应该注重证据的收集与适用,从而做到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本文从毒品犯罪的证据来分析,以我本次见习所接触的案例为主,说明毒品犯罪在证据收集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分析缺陷存在的原因以及提出完善方案。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种类及其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3月修改后的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该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刑事证据包括但不限与以下几种: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被害人陈述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⑥鉴定意见⑦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我国新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在《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的:“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②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均以排除合理怀疑。
二、毒品犯罪案件分析及其刑事证据的特点我国刑法惩治犯罪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是我国长期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是指导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核心内容。
这一原则的基础以事实为根据,因此我们必须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证据出发,这是打击一起刑事犯罪活动的唯一出发点。
毒品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在具有刑事犯罪普遍特征的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这种犯罪有很大的诱惑性和隐蔽性。
所谓诱惑性有两点:一、毒品本身具有诱惑性,吸食一口就有种飘飘然的“神仙般”的感觉,最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坠入吸食毒品的深渊无法自拔。
很多人吸食毒品就是因为最初的“那一口”。
二、贩卖毒品的利润很大,很有诱惑性,很多人虽然自己不吸食毒品,但长期从事贩卖毒品的勾当,从中获取丰厚利润,金钱的诱惑更是很多人犯罪的根源。
所谓隐蔽性是指,一般的受害人,也就是吸食毒品者不会检举向自己贩毒的犯罪分子,也不会主动投案,而且从事这种犯罪的人的手段和方式都比较隐蔽,警方一般不会察觉。
正是这种诱惑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毒品犯罪在广大边远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疯狂蔓延。
犯罪分子利用这种特点,抓住这些地区的贫困和警力不足的弱点,恣意妄为,无视法律的威严,长期从事毒品犯罪。
其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农村和边远地区的人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很容易沾染毒品,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作为农村人,我也为之担忧。
如前所述的八种证据,对于我国所有的刑事犯罪案件都普遍适用,我们必须收集、使用它们以证实犯罪、惩处犯罪。
毒品犯罪也不例外。
但是毒品犯罪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了在犯罪证据上有一些固有的特点。
首先,毒品犯罪所侵犯的对象往往既是被害人同时又是违法犯罪分子,因此他们一般不会告发,反映在证据上则缺乏被害人陈述。
其次,除了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加工制造毒品等少数几种毒品犯罪活动有相对固定的地点外,我国毒品犯罪活动中占据大多数的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都没有固定的地点,缺乏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现场,以致在这些案件中缺少现场勘验笔录,而且由于贩运毒品活动的隐蔽性,其交易、运输大多为单线联系,卖主和买主(除零星购毒自己吸食外)往往在国外、境外,不易抓获。
因此,除了同案犯的检举揭发外,一般没有其他的现场目击者,由此缺乏证人证言。
此外,由于该种犯罪的特殊性所在,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做讯问笔录时会因为惧怕而谎报自己涉及的毒品数量,而且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或是缄口不语,以守为攻,或是避重就轻,胡编乱造,以致部分毒品案件还缺少被告人的真实供述。
所以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种类、范围、适用等方面较之其他刑事案件要窄得多,从而给我们侦破、审理毒品案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以下两个案例是我本次在庄浪县人民检察院见习时所接触与了解的两个真实的案例,我认为这两个案例有很大代表性,而且能说明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确实很难收集,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法院的审理确实困难重重。
(一)岳某贩卖毒品案岳某,男,38岁,系平凉市庄浪县赵墩乡岳家村四社村民。
因长期从事贩卖并吸食毒品于2014年7月23日被庄浪县公安局抓获并立案侦查。
在公安局移送给检察院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我发现,原来犯罪嫌疑人岳某前后四次贩卖并吸食海洛因85克。
在第四次贩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搜出25克海洛因。
前三次公安机关没有查实,并且没有证据证实,只是在初步审问时他自己交待的。
现在暂且不说第四次的25克,岳某前三次承认共贩卖60克海洛因,这60克的真实性根本无法查证,也无人知晓。
在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卷中,我翻阅了犯罪嫌疑人的笔录,据笔录记载:岳某第一次是在庄浪县汽车东站宾馆里与一名女子谭某(毒品的主要供应者,在逃)见面,接到海洛因21克;第二次是在去宁夏银川的的高速公路口处于谭某在车上交易23克;第三次是16克,没有说明具体的地点。
第四次是在庄浪县紫荆宾馆交易后,自己回家的路上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公安机关是在早上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我们侦监科下午就去提讯岳某。
在做笔录时他自己贩卖毒品主要是为了偿还因为赌博所欠的债款,只有一小部分是用来自己吸食的,而且说自己吸食根本就不上瘾。
我们详细讯问他前后四次的贩卖毒品的数量,我惊异的发现,他供述的前后四次贩卖毒品的地点与公安机关笔录中的完全吻合,但就是数量根本不一致,他说第一次由于胆小,自已只贩卖了17克,第二次克,第三次20克,第四次25克,这样就使得他的供述的可信度大大下降,再也没有什么其他证据,我不知道检察院在公诉时会怎么举证,更不知道法院最终会作何判决,因为我只见习了一个月,不知道处理结果。
(二)马某贩卖毒品案马某,男,42岁,系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
于2014年8月2日携40克冰毒经庄浪县南湖镇公路收费站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马某供述自己曾长期从武汉贩卖冰毒,然后回到张家川县销售给当地各个客户,而且武汉的这个“货主”时不时也来到张川县主动找他发货。
这种关系从来没有被打破过。
直到8月2日,他宁夏的几个哥们得知他有东西,于是叫他带些给他们分享,于是就带40克准备和哥们一起分享,结果被我县警方抓获。
他还声称,武汉的“货主”最近又打算来张川发货,他作为立功可配合公安机关抓住该“货主”,希望可以给自己减刑。
如他所说,公安机关果真抓住了武汉的“货主”。
在此案中只有毒品这中物证和犯罪嫌疑人供述,其他证据都是空白,而且最棘手的问题是本案涉及两起犯罪,而且我县法院和张川县人民法院因为管辖权问题而争执不停,我县公安机关一直请求人民法院批准逮捕马某,但因为管辖权问题,不得不请示中级人民法院。
庄浪县人民法院请示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川县人民法院请示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两中院请示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后我不知道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示是什么,因为我的见习结束了。
很遗憾没能看到该案的最终判决结果。
四、毒品犯罪案件的主要证据——毒品和犯罪嫌疑人供述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是贩运、走私毒品案件)被侦破后我们能所掌握的嘴常见的就是毒品,而之后又加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分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可信度往往因其隐瞒事实真相而下降,所以最可靠的证据只剩下毒品了。
众所周知,在我国,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案件刑罚的重要情节,但毒品犯罪的特点决定了毒品数量是认定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小的重要标准。
大多数毒品案件在破案时都是人赃并获的,不反对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加工,制造毒品案件是如此,就是相当多的贩运、走私毒品案件也是如此。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中通常的做法是,运用毒品和毒品鉴定意见,这两大证据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当然有时也会采用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但是,也有部分毒品案件出现人赃分离的现象,这种情况大多是指运输毒品的犯罪过程中。
五、贩毒预备案件中的犯罪证据——毒资这类案件侦破难度很大,虽然明知行为人身携带巨款前来购买毒品,有的还一掌握其贩毒的历史,但在毒品未买到手时,犯罪的证据即赃物尚不存在,因而无法拘捕(即便抓获了,检、法也难受理)。
在境内贩毒案件中,行为人手中的大量购钱款——毒资,实质上是为了犯罪,即贩毒所准备的广义上的“工具”、“条件”,就是贩毒犯罪预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