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法经济学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述评
经济学热点总结汇报材料

经济学热点总结汇报材料经济学热点总结汇报材料近年来,随着全球化、技术创新和人工智能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学领域涌现出许多热点话题。
本次汇报将对几个较为热门的经济学热点进行总结,包括区块链技术、全球贸易摩擦、绿色经济、数字货币和人工智能的经济影响等。
一、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公开透明的分布式账本技术,被视为具有革命性潜力的新兴技术。
它无需中介机构,保证交易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区块链技术已经开始在金融领域得到应用,如加密数字货币比特币。
此外,区块链技术还被认为有助于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和效率,在保险、医疗、能源等领域也有广泛应用的前景。
二、全球贸易摩擦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成为经济学界和国际政治的关注焦点。
美中贸易战是全球贸易摩擦的典型例子。
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导致了贸易壁垒的建立和关税的提高,对全球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
全球贸易摩擦的升级也挑战了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的作用。
三、绿色经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绿色经济因此备受关注。
绿色经济强调经济增长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通过投资和开发清洁能源、可循环资源和环境友好型技术,绿色经济旨在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绿色经济的实施面临着技术、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挑战,但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四、数字货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数字货币成为了一个备受瞩目的话题。
数字货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基于区块链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匿名性以及跨国交易的便利性。
数字货币的兴起引发了人们对传统货币及金融体系的思考和调整。
然而,数字货币仍面临监管、波动性和可接受度等方面的挑战。
五、人工智能的经济影响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人工智能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如金融、制造业、医疗等,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人工智能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失业风险、隐私和数据安全等。
因此,社会需要与技术发展同步,制定政策和法规来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
浅析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

浅析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经济法是一门涉及经济关系的法学分支,它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保障经济主体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逐渐凸显。
可诉性作为法律制度的基石,关系到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围绕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展开探讨,分析其存在的挑战和解决之道。
一、经济法可诉性问题的现状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还存在不少不完善之处,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可诉性的不明确。
一些法规和规定对于经济法案件的审理程序、法院管辖权等方面缺乏清晰规定,给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一定困扰。
法院对经济案件的适用不当由于经济法的特殊性,一些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可能存在对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
这导致一些经济法事务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加剧了争议的恶化。
司法保护力度不足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法案件可能因为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满而上诉,但是上诉的审理过程中,原判决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司法保护力度相对不足。
二、挑战与问题分析法规滞后导致法律真空由于经济法领域的快速发展,相关法规滞后成为一个普遍问题。
法律滞后使得一些新兴经济行为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也让涉及这些行为的案件在审理时陷入法律真空,可诉性问题凸显。
法官专业素养不足一些经济法案件需要法官具备深厚的经济学和法学知识,然而实际上,部分法官可能缺乏对经济领域的专业素养。
这导致一些案件在审理时难以充分理解经济学原理,从而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判决。
司法透明度不足在一些经济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审判不透明的问题。
这使得当事人难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无法在法庭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可诉性受到影响。
三、解决可诉性问题的对策加强法律体系建设要解决经济法可诉性问题,首先需要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
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明确经济法案件的审理程序、法院管辖权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
加强法官培训与招聘为了提高法官在经济法领域的专业素养,需要加强法官培训,使其更好地理解经济学原理,熟悉相关法规。
法经济学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述评_曹飞

财贸研究 2009.3法经济学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述评曹 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71)摘 要:法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位已经确立,但是法经济学要进一步发展,首先,需要对效率与公平进行价值整合,定量分析方面则需要进一步改进;其次,法经济学的发展应该立足于实务应用研究与本土化研究,而不能满足于一般的文献介绍;最后,要重视对法经济学的学科整合研究,否则从经济学的进路研究法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制度经济学或者是单一的成本收益的工具分析,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溶入经济学理论,则完全陷入法哲学的分析进路。
关键词:效率与公平的价值整合;应用与本土化研究;法学与经济学的整合中图分类号:D F0-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09)03-0134-08一般认为,法经济学的发展可以分为科斯前和科斯后,或者分为新法经济学和老法经济学。
在第一次法经济学的浪潮中,无论是法学内部的法学现实主义还是经济学内部的老制度经济学都促成了法经济学的产生;而对于第二次法经济学的发展时间的划分来说,按照M a c k a a y(1999)的时间分析为主线,分为发轫期、提出期、接受期、成熟和巩固期。
进入90年代以后,法经济学的发展依次出现三条主线: E l l i c k s o n(1991,1998)、B a s u(1998)、P o s n e r(1998,2000)的法律与社会规范的研究对“法律中心主义”提出挑战,拜尔等(1994)对法律的博弈分析为法经济学的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以S u n s t e i n为代表的行为法经济学则对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的法经济学“理性假设”提出质疑(J o l l s,e t a l,1998)。
其他学者所认为的热点问题与方向①无疑是十分正确与中肯的,但本文主要对法经济学中的部分热点问题“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整合、定量研究方法的改进、法学与经济学的学科整合”进行探讨。
经济法学理论的几个热点问题

经济法学理论的几个热点问题
无
【期刊名称】《理论与现代化》
【年(卷),期】1991(000)002
【摘要】现将第六次经济法学研讨会讨论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一、关于经济法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与会者认为,我国经济法学经过近10年来的研究和发展,已经由幼稚逐渐走向成熟。
我国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置于与民法、行政法相并列的基本法地位。
【总页数】2页(P37-38)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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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学领域的热点问题(上网)

附言当前经济学领域的热点问题一、通货膨胀—钱不值钱的背后(一)通货膨胀的含义及治理通货膨胀的定义:指的是由于货币供给大于货币需求,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的上涨现象。
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纸币流通规律表明,纸币发行量不能超过它象征地代表的金银货币量,一旦超过了这个量,纸币就要贬值,物价就要上涨,从而出现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只有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才会出现,在金银货币流通的条件下不会出现此种现象。
因为金银货币本身具有价值,作为贮藏手段的职能,可以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使它同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相适应。
而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因为纸币本身不具有价值,它只是代表金银货币的符号,不能作为贮藏手段,因此,纸币的发行量如果超过了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数量,就会贬值。
由于通货膨胀对于经济的正常发展有相当的不利影响,所以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平抑通货膨胀。
主要的治理措施有:1.控制货币供应量由于通货膨胀作为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一种货币现象,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所以各国在治理通货膨胀时所采取的一个重要对策就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使之与货币需求量相适应,减轻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的压力。
2.调节和控制社会总需求对于需求拉上型通货膨胀,调节和控制社会总需求是个关键。
这主要通过实施正确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实现。
在财政政策方面,就是通过紧缩财政支出,增加税收,谋求预算平衡、减少财政赤字来实现。
在货币政策方面,主要是紧缩信贷,控制货币投放,减少货币供应量。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想配合综合治理通货膨胀,其重要途径就是通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来实现控制社会总需求的目的。
3.增加商品有效供给,调整经济结构。
治理通货膨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增加有效商品供给,主要的手段有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投入产出的比例,同时,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支持短缺商品的生产。
4.其他政策治理通货膨胀的其他政策还包括限价、减税、指数化等。
年考研经济学热点问题解析

年考研经济学热点问题解析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受到越来越多考生的关注。
年考研经济学的热点问题也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
本文将从几个热点问题展开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考试。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近年来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它主要着眼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通过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要素配置和优化市场体系。
考生在备考中需要充分掌握这一改革的基本内容、背景和意义,理解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举措,并能够分析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区域协调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
在经济学中,区域协调发展主要包括产业协调、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
考生需要熟悉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问题,了解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和相关实践,能够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和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智能经济与创新驱动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智能经济成为经济学的一个热点话题。
智能经济强调通过智能化技术和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
考生需要了解智能经济的定义和内涵,研究智能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智能经济对就业、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等方面内容。
四、全球化与国际贸易全球化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经济、政治、文化和技术等领域的交流与互动过程。
国际贸易作为全球化的重要方面,对经济学考生来说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热点问题。
考生需要了解全球化的背景、内容、影响和发展趋势,熟悉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和政策,并能够分析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挑战和机遇。
五、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是指以减少资源消耗、减缓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
可持续发展是指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发展。
考生需要了解绿色经济的概念和特点,认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路径,分析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021年中国经济学研究热点分析

2021年中国经济学研究热点分析2021年中国经济学研究热点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学研究也日益深入。
2021年,中国经济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机遇,各种研究热点涌现,成为学界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2021年中国经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并探讨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首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受到关注。
过去几年,中国政府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旨在通过改善供给端的结构,推动经济增长。
这一改革的核心是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2021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将继续成为热点。
研究者将探讨该改革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分析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并评估改革的进展情况。
其次,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是另一个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科技企业的崛起引发了全球的关注。
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的研究将继续成为热点。
研究者将探讨中国数字经济的特点、驱动因素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此外,研究者还将关注创新政策和创新环境的改善,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第三,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是2021年的重要研究课题。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中国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因此,研究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问题。
研究者将关注低碳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企业和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角色和责任。
研究者还将研究如何将绿色经济理念与经济增长相结合,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此外,金融领域的研究也将继续受到关注。
2020年中国金融市场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如科创板的设立和债券市场的开放等。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和完善,2021年的金融研究将涉及到更多领域。
研究者将关注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金融创新的影响,以及金融监管的改革。
他们还将探讨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为金融系统稳定做出贡献。
最后,社会经济问题也将成为2021年经济学研究的热点。
经济学热点问题剖析

经济学热点问题剖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与变化,许多热点问题在经济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其中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剖析,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新的思考角度和理解。
一、全球贸易战与经济发展全球贸易战是当前经济学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关税壁垒的提高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不少挑战。
然而,贸易保护主义在短期内可能带来一些利益,但从长远来看,限制自由贸易将不利于经济发展。
因此,寻求平等、互利的贸易关系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关键。
二、数字经济与就业形势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崛起,人们对于就业形势的担忧也与日俱增。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许多传统行业的就业机会受到威胁,同时也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
因此,面对数字经济的时代,人们需要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和技能更新能力,以保证自身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三、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
保护生态环境是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采取绿色技术、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等措施,可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
为了实现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各国需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
四、金融危机与风险管理金融危机是经济学热点问题中的永恒话题。
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因此,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关键。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可以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
五、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体系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老龄化人口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养老金、医疗保障等方面。
因此,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进行相应的改革,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关键。
综上所述,全球贸易战、数字经济、环境保护、金融危机和人口老龄化等热点问题给经济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
通过深入剖析这些问题,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并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参考。
只有在全球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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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述评
'\r\n 摘要:法
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位已经确立,但是法经济学要进一步
,首先,需要对效率与公平进行价值整合,定量分析方面则需要进一步改进;其次,法经济学的发展应该立足于实务
研究与本土化研究,而不能满足于一般的文献介绍;最后,要重视对法经济学的学科整合研究,否则从经济学的进路研究法经济学在本质上是制度经济学或者是单一的成本收益的工具分析,从
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溶入经济学理论,则完全陷入法
的分析进路。
关键词:效率与公平的价值整合;应用与本土化研究;法学与经济学的整合
一般认为,法经济学的发展可以分为科斯前和科斯后,或者分为新法经济学和老法经济学。
在第一次法经济学的浪潮中,无论是法学内部的法学现实主义还是经济学内部的老制度经济学都促成了法经济学的产生;而对于第二次法经济学的发展时间的划分来说,按照Mackaay (1999)的时间分析为主线,分为发轫期、提出期、接受期、成熟和巩固期。
进入90年代以后,法经济学的发展依次出现三条主线:Ellickson(1991,1998)、Basu(1998)、Posner(1998,2000)的法律与
规范的研究对“法律中心主义”提出挑战,拜尔等(1994)对法律的博弈分析为法经济学的分析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以Sunst
n为代表的行为法经济学则对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的法经济学“理性假设”提出质疑(Jolls,et al,1998)。
其他学者所认为的
问题与方向\ue00b①无疑是十分正确与中肯的,但本文主要对法经济学中的部分热点问题“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整合、定量研究方法的改进、法学与经济学的学科整合”进行探讨。
对于行为法经济学、法与社会规范以及博弈论在法经济学中的应用将在以后尝试探索。
一、对公平与效率的价值整合
曲振涛(2005)认为:“公正(公平)与效率(效益)的兼容是指当法律与法律原则失去正义与公平时,效率就不复存在。
互为前提的公平(正义)与效率(效益)的二元结构是法经济学的研究精髓,失去二元结构中的任何一个都难以构成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徐品飞等(2002)、王佩蓓(2006)、史晋川(2006)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其实,就法经济学作为一门法学的分支学科来说,其单纯地强调效率的维度势必会走入“唯效率中心主义”的死胡同。
统一法学的杰出代表霍尔曾严厉地批判法学研究中的“以单一因素去阐明复杂现象的谬误”(博登海默,1999),因为法律就像“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间房间、凹角、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当技术知识和
受到局限的情况下”。
因此,他与统一法学的另一代表博登海默主张建构一种能从多个侧面来研究法律,并能够充分利用人们过去所做的一切知识的贡献的综合法。
因此,效率仅仅是“一盏灯”,要想照遍法学大厦里的“每一间房间、凹角、拐角是极为困难的”。
法经济学正确的定位是追求法的平等、秩序、效益、安全等诸价值的统一。
既要把经济效益作为一个价值维度与其他维度相协调,又要善于使用经济学的方法。
这样既能保持价值的协调,又能保持法经济学作为有别于别的法学流派的方法论特征。
就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兼容问题,在诉讼领域讨论得较多,并因此提出“司法效益”的概念。
关于司法效益的内涵,我们不能仅仅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理解。
我们还必须从
、经济、社会的角度,甚至于从伦理的角度进行探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司法效益等同于司法经济效益,显然,前者的内涵比后者要广泛得多。
章剑生(1994)以诉讼效益为例,进行了司法效益的探索,并以公式表示为:诉讼效益=[SX(]诉讼目标诉讼成本[SX)] 。
其主旨是如何在降低诉讼成本与实现良好的诉讼目标的基础上实现诉讼效益。
陈永鸿(2004)全面归纳了司法效益的概念:“从学科角度看,司法效益可分为司法政治效益、司法经济效益、司法社会效益、司法伦理效益”。
就司法效益来说,传统法律价值更多地是关注政治路线、秩序与正义,而对法院如何降低当事人的司法成本和提高司法效率的问题关注不足。
蒋兆康认为,“正义的第二种涵义——也许是最普通的涵义——是效率。
……只要稍加反思,我们就会毫不惊奇地发现: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浪费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波斯纳,1997)。
方流芳(1999)将民事诉讼的成本分为“法院收取的费用”、“律师费”和其他“秘密开支”,对民事诉讼的整个收费做了阐释。
然而这些诉讼费用充其量只是诉讼成本的一部分,诉讼成本中还应包括时间成本、误工损失、住宿费、交通费等多种费用等。
徐昕(2003)以“陈鸿强的讨债”为切入点借以进行“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比较,进而说明私力救济在某些方面的优势和司法程序的高成本。
因此,对于司法效率的关注已成了现实问题。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诉讼周期的缩短、诉讼程序的简化、诉讼费用的降低无疑能降低当事人、司法机关以及整个社会的司法成本。
但是,正如很多法学家对法经济学的单一地追求效率的研究范式的批判与质疑(仅仅为了节约经济成本的诉讼并不是法治意义上的诉讼,经济效益的考虑只是法的价值的一个维度),司法的产出或者收益不能狭隘地理解为经济效益。
司法的本质在于公正,司法制度的目的就是公正地解决纠纷,因此,纠纷的公正处理就是司法的收益,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则是负收益。
“司法的核心是公正。
没有公正,司法就失去了赖以生存之基、安身立命之本”(肖扬2002)。
二、定量分析的问题
Becker认为法经济学成功的理由有:“个人最大化假设、市场出清、效率的重要性。
在此之前没有一个理论的范围和影响有法经济学这么大。
经济学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分析方法,不太成功的地方是家庭法以及对实际上通过了什么法的良好评价(而不是停留在应该通过什么的层次上),此外法经济学进入了一个缺乏动力和相对静止的时期——也许是扫尾(相对于快速发展阶段)时期。
法经济学是理论性很强的一个学科,尽管它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和案例,但是定量分析很少,一个主要原因是理论问题吸引了很多的经济学家,很多律师没有经过定量分析的训练。
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有可能使这个贫瘠的阶段比其他学科的贫瘠周期更长”(Baird,1997)。
魏建(2004)认为:“法经济学的方法论分为三个层次:哲学意义上的(经济学哲学基础)、思维原理和方法、经济学的技术原理和方法(主要包括激励分析、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
”曲振涛(2005)认为:“运用
分析的和经济计量的方法可以有效地补充一些定性分析的不足,同时通过定量的研究可以得到法律制定、运行和判决的大致成本与收益。
这可以更好地帮助法律的制定者制定好的法律。
通过定性和定量的综合分析既可以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科学方法‘联合攻关’,又代表着不同的关于法律的研究方法的相互碰撞和交叉融合;既从静态的制度层面进行研究,又对动态非线性的法制建设与法制过程予以描述,这样可以更好地最终求得对实际法律问题的有说服力的证明。
”“但是,当下国内法经济学研究的定量分析偏少,而即使是既有的定量分析大多数也是数理分析而不是计量分析。
”周林彬(2006)574-575对我国法经济学定量分析偏少的现状和原因归纳为:“传统法学对现代经济学偏见造就的知识缺乏,中国人科研究传统的影响,把法学归为人文科学而非社会科学;传统法学的思维方式不利于产生定量分析的需求;从事定量分析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所导致的定量分析的不足;法律自身
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会影响法律经济学对其进行定量分析。
”周林彬(2006)577-579\ue009继而将定量分析的一般步骤概括为:“提炼带有经验性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假设、对假设进行操作化的处理、收集数据,描述数据、进行统计,推断统计、评价标准、定量分析的法学审查”。
应飞虎(2004)则认为量化的具体难度是:“第一,有的东西如公平、安全等很难量化;第二,量化问题涉及多学科,这对学者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第三,经常出现不同的人对同一研究对象的量化结果相差悬殊,因而导致无法适用;第四,量化问题的解决需要非常多的资源投入;第五,我国现成的资料缺乏,可利用的正确数据不多。
正因如此,很少看到国内的法经济学成果中运用充分、正确、恰当的量化资料。
这也是法经济学在我国目前只能处于初级阶段的主要原因。
”上述观点部分代表了法经济学界关于量化的努力和量化的困惑。
应飞虎(2004)同时指出:“成本和收益的量化问题”“是法经济学在国内研究中的难点。
不解决量化问题,法经济学对立法就没有实质上的指导作用。
也就是说,不解决量化问题的法经济学虽然也有助于正确理解法律,但不能指导
,其用处不大。
因此急需解决。
”就国外的情况来看,兰德斯等(2005)的《侵权法的经济结构》及萨维尔(2004)的《事故法的经济分析》在本质上属于数理分析的模型,而莱维特的法经济学分析方法更多地属于计量分析的范围,黄少安(2003)、史晋川等(2006)对此进行了很好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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