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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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牧情况汇报材料

关于禁牧情况汇报材料

关于禁牧情况汇报材料最近,我们对禁牧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汇报和分析,以下是关于禁牧情况的详细材料汇报。

一、禁牧范围。

根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禁牧范围内共涉及到了10个牧场,涉及面积达到了2000平方公里。

这些牧场的禁牧范围主要是在山区、草原和河流附近,其中包括了一些重要的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二、禁牧原因。

禁牧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过度放牧和乱砍滥伐,导致了当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减少。

因此,政府出台了禁牧政策,以期能够恢复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三、禁牧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禁牧实施,我们发现禁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禁牧范围内,植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也有所增加。

同时,当地的水源和土壤质量也有了一定的改善。

这些都说明了禁牧政策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禁牧问题。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在禁牧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牧民对禁牧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一定的困难,他们很难接受禁牧给他们带来的经济损失。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对禁牧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了一些违规放牧的现象。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以确保禁牧政策的有效实施。

五、禁牧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牧民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帮助他们理解和支持禁牧政策。

二是加大对禁牧政策的执行力度,加强对违规放牧行为的查处和惩罚。

三是加强对禁牧范围内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禁牧政策,确保其科学合理。

六、结语。

总的来说,禁牧政策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禁牧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禁休牧调研报告

禁休牧调研报告

禁休牧调研报告禁休牧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禁休牧是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禁止牲畜进入既定的休牧地或牧场,以达到保护草场生态环境和提高草场生产力的目的。

在我国,草场资源一直被大量放牧压力所破坏,导致草地退化和土壤侵蚀加剧。

禁休牧政策成为一种常见的草地保护措施,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禁休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效果和问题。

二、调研内容和方法本次调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禁休牧政策实施情况、禁休牧的效果评估、禁休牧带来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不同地区的牧民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

三、调研结果根据调研结果,禁休牧政策在不同地区的实施情况有所不同。

一些地区对禁休牧政策的理解不足以及监管不力,导致牧民在禁休时间段仍然进行放牧活动。

而在一些地区,禁休牧得到了有效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草地得到了较好的恢复。

但是,在禁休牧的同时,一些牧民面临生活问题,需要得到政府的慎重考虑和有效支持。

四、调研结论和建议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加强禁休牧政策的宣传教育:在实施禁休牧政策的地区,需要加强对牧民的政策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禁休牧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使其自觉遵守政策规定。

2. 加大对禁休牧政策的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禁休牧政策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禁休牧政策的有效实施。

3. 提供禁休牧补贴和支持措施:对于受到禁休牧政策影响的牧民,应提供相应的补贴和支持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计问题,减少他们的抵触情绪,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 加强科研和技术支持:政府应加大对禁休牧相关科研和技术支持的投入,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帮助牧民更好地实施禁休牧政策,并探索科技手段与禁休牧政策相结合的新途径。

五、总结禁休牧是一项重要的草地保护措施,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改进之处。

只有政府、牧民和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才能实现禁休牧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我国宝贵的草地资源,提高草地的生产力和生态环境质量。

关于禁牧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禁牧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禁牧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禁牧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禁牧、休牧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如何在贯彻这一决策的同时,切实做到牧民收入提高、生态改善、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多赢”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日前,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深入达茂旗就围封禁牧后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具体情况如下:一、目前达茂旗的禁牧总体情况从201X年开始,XX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围封、禁牧,舍饲圈养,保护生态”工程。

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实施围封禁牧加强生态建设决定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经过多年的努力,有力地推动了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化畜牧业的转变,在此过程中,以放牧为主的传统养羊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达茂旗1.6万平方公里牧区,从201X年开展围封禁牧试点工作,当年对农区250万亩草场实行了禁牧,农区原有的40万只羊出栏26.5万只,剩余的13.5万只全部舍饲圈养,201X年底实现了农区全面禁牧。

201X年1月1日起,达茂旗开始对牧区2357万亩草场(承包到户2353.91万亩)实施为期10年全面禁牧,涉及牧民6620户、19698人。

近两万牧民迁离祖祖辈辈生活的草原,有的迁到饲草料基地和移民村种草养畜,发展舍饲畜牧业;有的集中转移到各城镇从事二、三产业。

三年来,由于牧民积极主动、大力支持配合,达茂旗成为全国唯一实施全面禁牧的旗县。

201X年XX市达茂旗两万禁牧牧民集体当选为“感动包头年度人物”。

当选理由是:为建设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牧区禁牧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全面禁牧三年来,达茂旗克服地方财力紧张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方筹集资金,严格兑现各项补贴,全力保障牧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先后投入禁牧资金达4.175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补奖资金7100万元,市财政每年补贴5000万元,确保禁牧取得明显成效,201X年牧民年人均收入达到5588元。

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

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

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调研报告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及给牧民补偿情况调研报告禁牧、休牧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但如何使这一决策贯彻实施,并切实做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牧民收入提高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多赢”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为了摸清这方面的情况,提出有效对策,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受自治区发改委的委派组织农牧业厅经管站及部分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重点深入到新左旗、巴林右旗、西乌旗、白旗、西苏旗、四子王旗、达茂旗、乌中旗、鄂托克旗、阿左旗等十个牧业旗的29个苏木58个嘎查275个牧户,采取入户走访调查、收集分析有关资料,与盟市、旗、苏木的有关同志座谈的方法,对自治区牧区禁牧、休牧及对牧民进行补偿情况进行调查。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禁牧、休牧实施情况内蒙古禁牧、休牧政策的全面推行是依托和结合国家实施的“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的。

项目旗市采取的办法大都是对项目区的草场全部围封禁牧,牧民全部搬迁转移。

项目实施年限是每期五年。

2002年国家开始在自治区部分旗县进行项目试点工作,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项目基本覆盖了所有牧区旗市,有的旗市先后安排了数期建设任务。

截止2008年国家累计下达禁牧6280万亩、休牧10768万亩的任务。

内蒙古2002—2008年禁牧、休牧具体情况如下:历年国家给内蒙古下达的禁牧、休牧指标万亩年份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累计禁牧1240 248 790 1000 1500 760 742 6280 休牧1683 530 1590 1500 2745 1350 1370 10768 资料来源:内蒙古农牧业厅禁牧、休牧补贴的国家标准为:项目施行前两年为禁牧公斤陈化粮/亩·年,休牧公斤陈化粮/亩·年;后三年根据禁牧、休牧补偿陈化粮的数量,按2005年的市场价格确定并换算为相应的补贴资金,即:禁牧为元/亩·年,休牧则根据休牧的时间来补偿,休牧180天为元/亩、90天为元/亩、45天的为—元/亩、30天的为元/亩。

关于禁牧情况汇报

关于禁牧情况汇报

关于禁牧情况汇报
近期,我对禁牧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汇报,以下是我对禁牧情况的详细汇报:首先,我对禁牧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禁牧区
域内存在着一些违规放牧的情况。

这些违规放牧行为严重影响了禁牧区域的生态环境和植被恢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其次,我对禁牧区域的监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存在
着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措施不严格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禁牧区域内的违规放牧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对禁牧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首先,应加大对禁牧区域的监
管力度,加强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放牧行为。

其次,应完善禁牧区域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规成本。

同时,还应加强对禁牧区域内牧民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保护禁牧区域的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我将继续关注禁牧情况的发展变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牧工作,
争取在保护禁牧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植被恢复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

总的来说,禁牧工作事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植被的恢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禁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牧民的保护意识,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护禁牧区域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草原禁牧实施情况汇报

草原禁牧实施情况汇报

草原禁牧实施情况汇报近年来,草原禁牧政策在我国广泛实施,旨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解禁牧政策的实施情况,我对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调研和汇总,以下是我对草原禁牧实施情况的汇报:首先,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范围逐渐扩大。

在内蒙古、新疆等地,政府对一些重点保护区域进行了禁牧,禁止畜牧业活动,以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在一些地区,政府还实施了草原退牧还草的政策,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鼓励牧民放牧,使得草原得到有效的恢复和保护。

其次,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一些禁牧区域的植被得到了有效的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

一些濒危动植物的种群数量有所增加,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得到了提高。

同时,一些地区的草原草量也有所增加,对于牲畜的饲草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再次,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些牧民对于禁牧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对于政策的接受和配合存在一定的困难。

同时,一些地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一些违规放牧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此外,一些牧民的生活和经济来源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政府需要加大对禁牧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违规放牧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

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大对牧民的帮扶力度,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生态补偿等方式,帮助牧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情况总体来看是积极的,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希望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草原禁牧政策的实施,保护好我国宝贵的草原资源,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保护。

关于禁牧总结报告

关于禁牧总结报告

关于禁牧总结报告
禁牧是指将特定的地区或者范围内的牧畜活动进行限制或者禁止的一项政策措施。

禁牧通常是出于保护环境、恢复生态、防止草原退化等目的而实施的。

禁牧的目的是保护植被,防止过度放牧导致草原退化。

草原是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牧草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牧草的生长状况直接影响着生态平衡和动植物种群的多样性。

过度放牧会破坏牧草的生长环境,使其无法恢复,导致植被退化,同时也影响了牲畜的饲料供应,造成牲畜数量减少和经济损失。

禁牧对草原生态系统的影响是积极的。

它可以保护土壤的稳定性,减少水土流失的风险。

同时,禁牧还能保护水源,减少水质的污染,防止沙尘暴的产生,并维护生态平衡。

对于退化的草原,禁牧也有助于帮助其恢复和重建。

然而,禁牧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禁牧会影响到牧民的生计和经济收入。

对于长期依赖牧畜的牧民来说,禁牧可能导致他们失去以往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支持系统。

其次,禁牧的实施需要政府的监管和管理力量,包括对禁牧区域进行巡逻、管理和维护。

如果监管不到位,禁牧政策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

此外,一些禁牧政策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和冲突,特别是在资源分配不公的情况下。

因此,为了确保禁牧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细化的管理措施和计划,并进行长期的监测和评估。

同时,政府需要与牧民和当地社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
提供补偿和转型支持,帮助牧民调整产业结构和谋求可持续发展。

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禁牧政策的科学研究和实证评估,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禁牧调研报告

禁牧调研报告

禁牧调研报告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张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近年来林业建设成效,更加具体地指导林业建设,十月下旬市林业局抽组两个调研组,分别对全市各旗县就国家级重点工程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禁牧工作等六个专题进行详实调研。

按照市局安排,我组一行四人到卓资县、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察右前旗、凉城县四旗县为时十天的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汇报、召开由旗县政府分管农口领导、林业局、畜牧局、乡镇领导、国营林场领导和职工、森林公安干警、护林员、村主任、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然后实地走村入户和农牧民交谈,通过全方位、多层面、全视角、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真实了解林业建设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疑难问题和农牧民的真实想法态度,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现就禁牧工作这一调研专题报告如下:1禁牧总体情况乌兰察布市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后山五旗县属阴山北麓农牧交错带,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长期以来,由于气候干旱、人口增加、过度开垦、超载放牧、人畜毁林和灌溉水平低下等原因,使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牧民脱贫致富举步维艰。

这不仅严重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整个华北乃至京津地区的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形势,历届市委、政府十分重视荒漠化防治和生态建设,把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

1994年提出“进一退二还三、调整优化结构,建设畜牧业大盟”的经济发展战略,先后多次下发关于舍饲禁牧方面的决定和有关通知,并出台了《乌兰察布市草畜平衡管理办法》,把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提到同等重要的日程,同步实施。

随着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对禁牧舍饲政策的拉动作用是巨大的。

从2001年至2002年5月全市实行季节性禁牧,从2002年5月1日起全市在农区、半农半牧区实施全面禁牧,牧区实行轮封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并于2002年6月和2003年4月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搞好禁牧舍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搞好禁牧舍饲工作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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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牧区施行草原禁牧、休牧及给牧民补偿情况调研报告禁牧、休牧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但如何使这一决策贯彻实施,并切实做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牧民收入提高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多赢”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为了摸清这方面的情况,提出有效对策,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受自治区发改委的委派组织农牧业厅经管站及部分专家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重点深入到新左旗、巴林右旗、西乌旗、白旗、西苏旗、四子王旗、达茂旗、乌中旗、鄂托克旗、阿左旗等十个牧业旗的29个苏木58个嘎查275个牧户,采取入户走访调查、收集分析有关资料,与盟市、旗、苏木的有关同志座谈的方法,对自治区牧区禁牧、休牧及对牧民进行补偿情况进行调查。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禁牧、休牧实施情况内蒙古禁牧、休牧政策的全面推行是依托和结合国家实施的“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开展的。

项目旗市采取的办法大都是对项目区的草场全部围封禁牧,牧民全部搬迁转移。

项目实施年限是每期五年。

2002年国家开始在自治区部分旗县进行项目试点工作,2003年开始全面实施,项目基本覆盖了所有牧区旗市,有的旗市先后安排了数期建设任务。

截止2008年国家累计下达禁牧6280万亩、休牧10768万亩的任务。

内蒙古2002—2008年禁牧、休牧具体情况如下:历年国家给内蒙古下达的禁牧、休牧指标禁牧、休牧补贴的国家标准为:项目施行前两年为禁牧5.5公斤陈化粮/亩·年,休牧1.375公斤陈化粮/亩·年;后三年根据禁牧、休牧补偿陈化粮的数量,按2005年的市场价格确定并换算为相应的补贴资金,即:禁牧为4.95元/亩·年,休牧则根据休牧的时间来补偿,休牧180天为2.46元/亩、90天为1.23元/亩、45天的为0.60—0.62元/亩、30天的为0.15元/亩。

到2008年国家共投入自治区补贴及建设资金累计60865.25万元。

为保证“生态”建设能够取得更大的成效,部分地区扩大了禁牧、休牧的面积。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8年全区累计禁牧2.78亿亩,比国家下达的计划增加了21.520万亩;休牧面积4.45亿亩,比国家下达的计划增加了33732万亩。

禁牧、休牧政策在国家下达的项目区实施的较好,各地自行扩大的项目区执行的较差。

总体看,禁牧、休牧对恢复草原植被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禁牧、休牧存在的问题1. 部分地区禁牧、休牧落实不到位,偷牧、超载现象普遍由于部分地区自行扩大的禁牧、休牧面积补贴资金不到位,加之国家禁牧、休牧项目补贴标准偏低,难以弥补禁牧、休牧后牧民生产、生活增加的费用支出,除部分政策执行较好的地区效果较好外,其余地区禁牧、休牧并未很好落实,程度不同地存在偷牧、超载现象。

调研组了解到,有的地方从2003年禁牧、休牧政策施行之初,牧民就和负责执行禁牧、休牧政策的草原管理部门展开了形式多样的博弈。

刚开始禁牧、休牧牧民主要以夜间放牧的方式“偷牧”。

在调研中,部分牧民及干部描述,由于“偷牧”,羊的活动和生理规律也发生了变化:羊白天反刍、夜间吃草,太阳一落山在圈里就呆不住、要到野外去吃草,夜间在外面吃草时只要听到 “鞭梢子”声就会 “卧倒”以躲避监管人员,天快亮时会主动返回羊圈。

中期逐步发展到畜群游离在禁牧区与休牧区、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的边界活动,采用“包草场”、“寄养牲畜”等办法搞“游击式放牧”,对草场的破坏力很大。

到后期,则通过“草牧场的流转”方式把禁牧区牲畜转移到不施行禁牧、休牧的草场,这种以“合法”形式的转移,租赁者对草场的掠夺更为“疯狂”,对草原的破坏也更为严重。

以这种方式放养牲畜有的还跨盟市进行。

由于禁牧、休牧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牲畜超载现象严重。

据十个旗实地抽样调查看,户均超载最多的新左旗为260%,户均超载最少的鄂托克旗为20%。

按照“草畜平衡”规定西苏旗合理载畜量为120万头只,而该旗今年经过逐户清点实际饲养牲畜头数达到170万头只,超载40%以上。

草畜平衡制度执行的不好。

2. 牲畜饲养成本加大根据农牧业经营管理站的统计,全区畜牧业生产费用从2002年的156639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424560.74万元。

据有关部门测算,07、08两年的生产费用是2002年禁牧、休牧施行时的近两倍。

一只羊单位饲养成本从2002年的64.77元增加到2008年的185.65元,增加了近2倍。

通过2009年实地调查计算一只羊单位休牧60天饲养费用为放牧条件下的1.5倍左右,约为126元;禁牧饲养费用为放牧条件下的3.5倍左右,约为327元。

按现行一只羊的平均售价为450元左右,获利仅为123元。

如严格执行禁牧政策、加上不能“偷牧”增加的成本,牧民经营畜牧业基本没有多少“利润”。

据调查了解,四子王旗江岸苏木江岸嘎查的牧民为解决牲畜饮水,夏季平均二天拉水一趟,冬季平均三天一趟,每次往返40多公里,每年平均耗用的汽、柴油为10桶,最高的一户汽油10桶、柴油12桶共计22桶。

锡盟反映牧民拉水、运草平均每户需汽柴油4-5桶。

在调查的十个牧业旗中,除新左旗、西乌旗两个旗自产干草数量较大外,其余旗外购草料费的支出都很大。

白旗由于草场面积小,最大户面积为4600亩,最小户面积仅为180亩,户均外购买草料费用为25198.3元,占户均总投入的63%。

有一户牧民承包草场面积为1100亩,2008年6月30日前饲养240只羊,而外购草料支出56690元。

我区24个牧业旗,牧民家庭经营所得额从2002年的125035.16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360926.09万元,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3052元增加到2008年的6149元,年平均增速为9.25%,而畜牧业生产费用平均年增速为13.27%,高于人均纯收入增速4.02个百分点。

据鄂托克旗反映,在2000年以前,全旗牧民大都有存款,多者20多万,少则2万多。

到2008年,大多数牧户变为贷款。

有的从银行贷不到,只能借高利贷;有的还不了高利贷,只好用承包草场作抵押。

贷款比例最大的鄂托克旗达到89%,最少的西乌旗也达到30%,户均贷款额度为2万元左右。

鄂尔多斯的同志讲,鄂尔多斯草原生态好转是近十年来禁牧、休牧及建设取得的,广大牧民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不同程度地牺牲了个人利益。

3、由于地方财力较紧,地方扩大的禁牧、休牧补贴资金难以到位根据前面的成本计算,禁牧饲养一只羊的成本上升为327元,以理论上30亩草场饲养一只羊来计算,禁牧后一只羊得到的补贴为30亩×4.95元/亩·年=148.5元,二者相差178.5元,补贴额只是实际成本的45%,难以弥补由禁牧带来的成本上升。

目前,一般“项目”工程投资比例为中央与地方7:3,列入国家项目区内的草牧场可按时足额获得补贴,而地方增加的禁牧、休牧补贴有相当一部分未能兑现。

根据内蒙古农牧业经营管理站不同年份的抽样调查:2004年巴林右旗全旗726万亩草场实行了禁牧,但是列入国家项目指标只有370万亩,截止到当年6月末列入国家项目指标的370万亩中,也只有150万亩兑现了补贴。

锡盟的阿巴嘎旗全旗禁牧面积1240万亩,休牧面积1315万亩,只有国家下达的315万亩得到补贴,其余地方增加的2140万亩的禁、休牧草场未能得到补贴。

2008年除国家项目落实的禁牧、休牧区内的牧民获得补贴外,其余多数补贴未能到位。

还有的旗在地方没有财力补贴的情况下,仍大面积施行禁牧、休牧。

如巴林右旗禁牧1026万亩、休牧260.6万亩,涉及禁牧26662户、休牧6247户牧民,2007—2008年两年间牧民没有获得补贴。

4.牧民对“禁牧”政策执行有意见由于补贴标准低,补贴资金不到位,牧业饲养成本上升,有相当一部分牧民对禁牧有意见。

实地入户调查时牧民反映说:“补贴标准一定几年不变,而现在饲草料的价格不断在上涨,禁牧、休牧的牧民亏大了;大部分牧民认为如果把 “补贴标准”提高到11元/亩以上,可以承受继续“禁牧”。

与相关部门领导座谈时,大家都反映目前的补贴标准太低。

基层干部认为“禁牧、休牧”政策是一项好政策,是“利国”的,牧民也是理解、拥护的。

但须提高禁牧、休牧补贴标准,并真正落实到位,才能够得到广大牧民的拥护,把好事办好。

三.补贴标准的概算“补贴”这个概念在经济学领域里主要体现的就是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效率问题。

在体现社会公益性的“生态保护”问题上应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

目前广大地区无偿享受着草原提供的生态公共产品,而只让生活在牧区的原著居民不断为生态保护建设“付费”和牺牲。

这种难以承受的负担和不合理现象应该得到纠正。

办法之一就是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为了搞清在禁牧、休牧条件下牧民养畜增加的费用支出情况,我们分别用两种方法进行核算和分析,以供科学合理地确定补贴标准。

1.按照羊的饲养理论计算的补贴标准在不考虑牧民生活及生产的前提下,只对其饲养的牲畜(羊单位)计算。

不施行禁牧、休牧,牧民可以采用放牧的方式饲养牲畜;如果严格执行禁牧、休牧政策,牧民饲养的牲畜在一定时限内就得施行圈养舍饲。

在放牧条件下费用很少,而圈养舍饲则每天需要1-1.5公斤草料,冬季(5个月)需在夏季(7个月)的基础上提高15%。

按现行价计算一天饲草料费用为1.4元,30天计算应该补贴的数额为1.4*30=42元;按60天计算应补贴的数额为84元。

按平均载畜量30亩养一只羊单位,30天补贴标准为1.4元/亩;60天补贴标准为2.8元/亩。

2.根据有关专家的实验及调查计算的补贴标准内蒙古农业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李青丰、赵钢、郑蒙安、阿民布从1999年开始,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正蓝旗、镶黄旗、锡林浩特市等地进行春季休牧、调整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实验。

他们撰写的《春季休牧对草原和家畜生产力的影响》一文中,推荐内蒙古草原地区在春季实施2个月的休牧期。

同时还提出在休牧期间,给每只绵羊0.5-1kg/日干草的投入,供试绵羊掉膘量仅15%,略加入一定量的精料(玉米粒),掉膘量可控制在10%以内。

每只绵羊的饲草饲喂量达到1kg加一定量的精料时,其掉膘情况远小于放牧区,当饲喂量达到1.25kg干草加一定量的精料时,没有掉膘且略有增重。

照此计算:一只羊一天喂养1.25kg草和0.25kg玉米粒,这与我们在乌中旗、四子王旗对牧民入户调查时,休牧期间保证牲畜体重不下降,每只羊单位要投入的草、料量相符。

以2008年的饲草(0.7元/kg)、饲料(1.5元/kg)的市场价格来看,一只羊一天的饲养成本为1.25元;休牧期内的成本为1.25*60=75元。

把它平摊到草场面积上,那么休牧补贴标准为75/30=2.5元/亩。

鄂尔多斯市有关部门调查测算,禁牧三个月,每个羊单位(一只绵羊)要比放牧增加饲养费用110元,二者的费用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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