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中法律风险防范概要(doc 14页)
销售法律风险防控(案例分析讲解)

3、对方抗辩理由,如质量、交期和售后。
7/5
合同风险提示之 (5)交货时间
风险提示要点: 1、合同交货时间确定;
2、对方要求延迟交货的书面确认函;
3、我方延迟交货的,及时沟通获得对方书面谅解。
8/5
合同风险提示之 (6)品质问题
风险提示要点: 1、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制度提供售后;
2、产品缺陷伤人和财产损失;
2、用于招投标的假合同,务必要在假合同之后签署解除协议 ,否认之前合同的效力。
14/5
二、《送货单》风险提示
法律风险提示: 1. 送货时间和地点必须标明;
2. 送货物品、型号和数量与合同要匹配;
3.填完的物品、型号和数量不能随意修改。需要修改的,需 双方签字确认。
15/5
三、《产品安装验收单》风险提示
12/5
合同风险提示之 (10)落款签字问题
法律风险提示:
1. 签字或盖章的主体与合同抬头是否一致;
2. 分清生效是签字与盖章是“和”,“或”关系; 3. 谁签字谁负责。 4. 合同签订时间务必填写,涉及发货时间和违约责任。
13/5
合同风险提示之 (11)变更和解除问题
法律风险提示:
1、手写修改变更合同的地方,一定要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3/5
合同风险提示之 (1)主体审查
1.合同主体 a.主体是否适格; b.经济实力和信用等资格审查;
c.抬头主体和盖章是否一致。
2.主体审查方法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b.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c.手机下载“企业信用查询”APP 。
4/5
合同风险提示之 (2)合同金额
房地产企业营销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背景
2007底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调整,广大房地产企 业特别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日益增多 的法律风险,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商品房价格急速下滑, 发展商资金链空前紧张,导致了大量退房索赔、断供风潮、 集团维权诉讼、承包商工程款诉讼等现象的接连发生,发 展商面临的法律风险急速增加。
对委托销售代理机构对外发布的广告,开发商应从前述几点对广告内容和宣 传行为加以严格审查。
案例分析
XX精装修公寓楼逾期交房案
2004年12月16日,xx地产在《武汉晨报》上刊登广告称: “12月18日,XXSOHO开盘,精装修开盘惊爆价:2988元 /㎡起。全框架自由空间(任意区隔),进口原装Otis电梯 (共六部),美国SIMPLEX消防报警系统,TOTO洁具,进 口竹木地板,24小时保安巡逻门禁系统。”
售楼广告 3
知识产权风险
多家房地产广告滥用网络图片 被美公司索赔50万 2008-12-18 《武汉晚报》
本报讯 网上下载图片用进广告,被索赔50万元!从今年3月到11月,武汉 市多家房地产公司先后收到一家美国公司寄出的律师函,要求支付图片使用 费以及罚款。
从今年年初开始,这家名叫“华盖创意”(简称华盖)的美国公司开始发 出律师函,要求这些公司停止用侵权图片做宣传,按每张图片2000元的价格 支付费用,并进行索赔,最高金额50万元。
自出卖人交付商品房之日满 年后,如因出卖人的原因导 致买受人仍无法取得商品房权属证书的,买受人有权解除 合同,要求出卖人退还已付房款,并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支付利息。
通知方式条款 (第11条)
建议在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合同项下相关事宜的通知送达方式为挂号信、特快专递、报纸公告,
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

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1.前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活动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
然而,营销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为了保障电子商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本文将针对电子商务企业营销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防控措施。
2.市场营销的法律风险分析2.1 虚假宣传风险虚假宣传是电子商务营销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电子商务企业在产品宣传中,如果故意夸大或伪造产品的性能特点、质量、功效等信息,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从而引发消费者的投诉和法律纠纷。
防控措施:________●对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提供客观可信的实验证据,确保产品宣传所声称的效果得到充分证明。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宣传文案的监督和控制。
2.2 价格欺诈风险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中,存在价格欺诈的风险。
价格欺诈是指企业故意通过虚假标价、捆绑销售、滥用价格分析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价格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受到消费者的投诉、行政处罚以及民事诉讼等法律责任。
防控措施:________●明确价格标示,确保标价真实准确。
●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无理低价、欺诈宣传等。
●加强对价格政策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规操作。
2.3 侵权风险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侵权行为。
这些侵权行为可能导致企业受到侵权方的索赔、行政处罚,甚至司法诉讼。
防控措施:________●在进货和销售过程中,确保所销售的产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
●保持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良好合作关系,避免侵权纠纷。
3.法律合规风险防范3.1 广告法合规风险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活动中,广告是一个重要的宣传手段。
合规的广告宣传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和销售业绩,但不合规的广告宣传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2023简版

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及防控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活动在互联网上变得日益普遍。
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
电子商务企业营销法律风险分析涉嫌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背景介绍电子商务企业需要通过宣传手段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欲望。
一些企业在宣传过程中可能夸大产品的功能和性能,甚至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防控措施- 严格遵守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准确。
- 成立专门的宣传部门,进行宣传内容的审查与核实。
- 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内部通报和处理,并及时纠正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隐私保护的法律风险背景介绍在电子商务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往往需要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方式号码、地质等。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未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企业可能会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防控措施- 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与管理机制,并明确告知消费者信息的用途和范围。
- 采用加密、权限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 建立与第三方合作方的合作协议,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保护责任。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风险背景介绍电子商务企业在竞争中往往会采取各种营销手段,但一些企业可能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虚假比价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防控措施- 建立健全的竞争伦理和规范,培养员工合规意识。
- 对竞争对手的宣传手法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 建立维权机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法律维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结论电子商务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需要注意法律风险,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只有充分意识到法律风险的存在,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电子商务企业应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家用电器的企业,近年来,其产品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然而,在一次新产品发布会上,该公司因产品虚假宣传,引发了一场营销法律风险危机。
二、事件经过1. 新产品发布该公司推出了一款新型节能空调,声称该产品具有超强的节能效果,能比同类产品节省30%的电能。
为了推广这款产品,公司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新产品发布会,邀请了众多媒体和消费者参加。
2. 虚假宣传在发布会上,公司高管现场演示了产品的节能效果,并引用了国家权威机构的检测数据。
然而,随后有消费者和媒体发现,该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未达到宣传的效果,节能效果与同类产品相差无几。
3. 事件发酵事件曝光后,消费者和媒体纷纷质疑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
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介入调查,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承认产品宣传存在虚假成分,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
三、法律风险分析1. 违反《广告法》该公司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了“能比同类产品节省30%的电能”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规定。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3. 损害企业形象虚假宣传事件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企业形象,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给企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危机处理1. 立即停止虚假宣传公司迅速采取措施,停止所有虚假宣传行为,包括撤下广告、停止线上推广等。
2. 公开道歉公司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向消费者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表示将采取措施挽回损失。
3. 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公司对已售出的问题产品进行召回,并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补偿。
4. 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对营销部门进行整顿,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5. 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公司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处罚。
市场营销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材料参考PPT

法院观点认为:根据《入网协议》,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公司提供的各项移动 通信服务。但在用户选择开通国际漫游时,却告知需要预缴1500元话费,该预缴 是作为该业务开通的前提,也就意味着是公司限定的交易条件。该行为违背了自 愿原则、对客户限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 业限制竞争的若干行为的规定》,认定公司的该规则是违法的。
其他签订形式则需以相关数据系统产生用户办理业务成功的记录信 息时,生效。
18
Page 18
第二部分 市场营销中涉及到的法律及行业规范
四、电信服务协议的保存期限
➢ 纸质协议:协议的有效期内 ➢ 以短信息方式所产生的订制关系:订制关系存续期间+用户取消业务后五个月 ➢ 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点到点短消息业务收费详细原始数据、移动信息服务 业务收费清单的保留期限:计费系统产生计费信息后至少五个月 ➢ 民事权益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
涉 门及
部
通信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物价局
消费者协会 法院
工业与信息化部
6
Page 6
第二部分 市场营销中涉及到的法律及行业规范
一、电信服务协议
电信服务协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规范与电信用 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具体类型:工单协议、集团业务协议、智能网卡套说明、移动信息服务业 务说明、各种类的电子形式等等
法律管理室2010年5月page目录第二部分市场营销中涉及到的法律行业规范第三部分常见问题的处理第一部分背景page中国移动法律风险类别市场营销增值业务网络建设劳动用工70电信服务活动风险市场营销活动经营资质违规风险业务内容违规侵权风险sp操作不规范风险第一部分背景page市场营销类风险营销方案制定营销方案实施资费变更广告宣传与产品经理直接相关第一部分背景与产品经理间接相关page责任类型责任原因第一季度投诉量营销业务设计未经客户许可开通业务营销活动执行营销宣传不及时营销活动后期工作话费优惠赠送功能开通取消客户原因客户不理解对业务规定流程不满佛山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投诉类型分析21宗72第一部分背景page第二部分市场营销中涉及到的法律及行业规范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行业规范法律法规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法院工业与信息化部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通知page第二部分市场营销中涉及到的法律及行业规范一电信服务协议电信服务协议
销售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完整版

案例3:(南方某城市)开发商未披露屋内不利信息,合同被判撤销
• 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商铺一套,合同附件房屋平面图未标注屋内 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
• 房屋交付时,原告发现房屋屋内有排污管、横梁等设施,空间狭 小,严重影响使用,要求解除合同。
•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原告对所购房 屋的具体情况只能通过被告的口头和书面描述得知,但被告并未 将房屋的详细结构情况通过样板房、平面图或其他书面及口头方 式告知原告,原告在购房时对房屋空间结构存在重大误解。
• 业主认为:该项目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没有关于垃圾场的标识和提 示,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购买决策的。
• 一些客户提出退房,已入住的业主要求赔偿,关于垃圾场异味问题 投诉激增,甚至业主集体冲击公司办公楼。
教训:主动告知红线外不利因素
案例5:地下室面积问题
• 多层公寓地下室层高超过2.2米,计算建筑面积,公司在设计建设时 将地下室独立分割,只能从一楼房屋内分别进入,销售时一楼住宅附 赠地下室。
• 2005年12月,上海市房地局发布《关于地下建筑面积测绘和登记发 证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中的“附属地下 面积”改为“地下建筑面积”,产证中的建筑面积改为包含地下建筑 面积,即附记“另有地下附属面积XX平方米”改为“建筑面积中含 地下建筑面积XX平方米”。产证记载方式变化带来的问题和投诉是:
以上是血淋淋的教训,各现场务必 加以警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 生!
教训之一:注意口头解说的准确性
案例2:模型被毁事件
• 某项目交付期间,某房屋业主投诉称:在其购房时,销售人员刻意隐 瞒其所购一楼房屋次卧紧靠配电间的情况,要求退房并赔偿。经多次沟 通,业主坚持要求高额赔偿:退房加房屋总价10%的违约金;或收房加6 万的赔偿金。在一次沟通过程中,业主一位朋友突然动手把小区模型砸 坏。
法律风险营销方案

法律风险营销方案在营销活动中,法律风险是必须注意和遵守的一项重要考虑因素。
特别是在一些诸如促销、竞赛或抽奖活动中,存在不合规的风险。
本文将阐述如何发现和避免法律风险,以及如何制定合规的营销方案。
发现法律风险在制定营销方案之前,理解和发现法律风险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风险:1. 不合规的广告广告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准则。
在广告中包含虚假、欺骗或误导性信息会带来法律风险。
例如,虚假宣传或夸大产品的功效可能导致消费者维权。
2. 合规问题营销活动要满足法律规定,包括不得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比如,不能在抽奖活动中设置多次参与需要额外付费。
3. 侵犯知识产权企业必须遵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
如果在营销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商标或专利,将会带来法律风险。
4. 隐私问题个人隐私在营销活动中非常重要。
如果收集,使用或分享个人信息时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将会受到罚款或法律诉讼。
避免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风险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一些准则,可以帮助企业制定遵守法律规定的营销方案:1. 遵循广告法规定广告法规定清晰,企业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制定符合法律要求的广告内容。
2. 限制权利和义务在制定抽奖规则或消费者条款时,不得显得过于片面。
消费者应该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建立。
3. 特别关注知识产权企业应该确保自己的营销活动不会违反知识产权法规。
在使用第三方IP内容时,务必事先与对方商议好。
4. 支付注意事项企业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交易或收费时,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比如,要确保消费者了解他们支付的费用,以及支付费用是否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制定合规方案制定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营销方案是为企业很重要的一项任务。
以下是几条准则,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案:1. 确保所有条款和活动都要符合法律要求最好的方案是保持一致和透明,以确保方案是否符合规定。
2. 向法律专业人员咨询企业可以向专业人员寻求合法建议,以确保制定的方案遵循法律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营销中法律风险防范概要(doc 14页)营销中法律风险防范指要法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它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法律问题,而我们的营销工作更离不开法律的帮助。
作为企业的营销人员,我们不但要懂法、知法,更为重要的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为此,特向大家介绍一些营销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一、法律意义上的合同概念1、合同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形式: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确定,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签订销售合同应注意的事项销售中经常碰到的有两类合同,一是普通的产品销售合同(卖给直接用户),二是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类合同均可归类于产品买卖合同。
签订合同应认真负责,做到合法规范。
在实际的操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范合同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虽然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这两种合同是有所区别的。
自然人可以购买产品归自己使用或消费,也可以与他人签订销售合同,但没有对外经营的权力,我们不能把经销权授予给他。
个体商户则不同,他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可以对外经营。
所以对于没有个体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我们不应与其签订经销合同,但对于个体工商户,我们既可以与其签订一般的销售合同,也可以签订经销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要认真起草或填写好合同条款根据法律要求,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对于产品买卖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效力等条款。
合同内容是否周密、合同条款填写是否规范合法对合同的履行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其中几项条款填写时应注意的事项;1、关于当事人条款一份合同的签订,首选涉及到的是当事人名称的填写。
合同的头部和尾部均有空白的当事人条款需填写。
当事人名称要写全称而不应是简称,头部的名称与尾部的名称要一致。
2、关于质量条款质量条款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的质量标准;二是购货方对产品的验收方式;三是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及方式。
这三方面的内容同样重要,填写合同条款时均要认真斟酌。
(1)对于质量标准,我们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产品到底是适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内部标准。
虽然有些产品的标号或规格可以分辨出到底是适用哪一种标准,但产品标号往往只是企业内部的一种区分标记。
一些企业的系列产品中,部分还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如果合同中不注明产品的质量适用标准,一旦引起纠纷,司法部门则会以国家标准来对我们产品进行鉴定,那么吃亏的肯定会是我们。
(2)以何种方式对产品进行验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质量验收方式一般包括:以厂家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书为准;以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以购货方的客户使用后是否提出质量异议为准。
在这三种质量验收方式中,第一种对我们最有利,在签合同时应争取,第三种方式最不好控制,应尽量避免。
(3)产品质量的异议期往往与质量验收方式相关联,即只有先明确以何种方式、何时对产品进行验收,才有质量异议期的计算起始时间。
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质量异议期限的,按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合同中对质量异议期限没作约定的,则对产品数量、规格、花色等外在质量的异议期为15天,对产品内在质量的异议期为6个月。
异议期从交货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
在《合同法》中,更是规定了长达两年的质量异议期。
所以,我们在合同中都应明确客户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否则往往会陷于被动。
3、货物交付方式条款货物交付方式关系到纠纷发生后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货物是在本地交付的,应当明确送货地点;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明确写明,而应当争取约定在本地法院管辖。
这有利于日后产生纠纷时的诉讼方便。
合同中还应当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现在公司的人员流动是比较普遍的),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日后的诉讼中的举证带来麻烦。
而且,如果列明了收货人的,在送货中一定要该收货人签收,如果该经办人恰好不在时也应当要求对方盖章确认。
当然了,如果送货单对方都能盖章签收的话是最好的了。
4、关于违约条款合同违约行为的范畴很广,凡违反合同约定的一切行为都可称之为违约,如未按照约定时间交货、货物规格数量不符、支付货款延迟等。
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主要是针对违约行为而由双方约定采取的制裁措施,如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承担质量赔偿金等。
违约责任的设定可宽可严,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另外,在合同中最好将违约金具体化,或者拟订一个计算标准,这样对促进对方严格履行合同有一定的威慑,同时,即使发生纠纷时,在计算违约责任时也很容易计算,以达到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
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请说出下面这些付款约定的不足之处:A:季付B:甲方收货后付款C:货物检验合格后付款D:月结30天。
应当说明时间段的起点和终点,否则会造成无法确定时间的问题。
现实商业交易中逾期付款的情形是很普遍的,我们如果明确的约定了付款时间,如果发生逾期付款的情况,也让对方无法找到理由,在被迫进入法律程序时也占据有利的形势。
6、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合同争议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
所谓司法途径,包括两种方式,一是仲裁,二是诉讼。
法律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通过何种司法途径以及在何地司法机关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排斥诉讼”,这是一条司法原则,指的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采取仲裁裁决的方式来解决合同争议,则在合同产生纠纷后只能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而不能申请法院判决。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事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而不能既申请仲裁,又提起诉讼。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重点在于对管辖地的选择上。
仲裁和诉讼都可以选择管辖地,但两者在选择范围上有所不同。
仲裁的管辖地没有限制,只要是在中国版图上存在的仲裁机关(专业性仲裁机关除外,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
一般而言,每一个地区都有一个仲裁委员会,如广州有广州仲裁委员会,上海有上海仲裁委员会等。
相反,对诉讼管辖地的选择有所限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能在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5个地方的法院中选择,超出这些范围的约定无效。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约定,主要考虑方便有利的因素。
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诉讼采取“二审终审”制。
仲裁裁决的执行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进行,法院判决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来执行。
大家在选择时应比较各方便因素,综合考虑。
无论是约定仲裁还是法院管辖,都应当予以明确,不得摸棱两可,否则可能导致约定无效而适用法律规定的结果。
(仲裁和诉讼的比较,建议尽量不要采用仲裁方式)。
7、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的细节事项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如果只是经办人代表单位签字的,应要求对方出具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加盖分公司章是否有效?加盖部门章是否有效?部门经理的签字是否有效?) 原则上上述签字盖章是不具有效力的,但如果在实际履行中,对方接收了货物,那么也可以视为其代表单位、或总公司的意思,也属于有效的。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合同履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合同条款拟订完毕,双方签字盖章后一般就生效,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方有可能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或出现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等。
在合同的履行中应当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一旦双方就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那么尽量要以书面的方式就变更的情况进行确认,而不能只是一个电话、一个邮件就解决了。
当然了,在具体实务中这样操作可能会很麻烦,这就需要销售或者主管人员有一个基本判断:哪些变动是很重要的?哪些是无关紧要的?以利于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而不损害工作效率和买卖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送货:送货一定要送到合同约定的地点,或指定的当事人手中。
如果在这期间,收货方指定要将货物变换送达地点的,而且这一地点并不是收货人的经营场所,那么一定要其出具书面的文件,对此变换进行确认。
因为,有可能在以后发生纠纷时,对方会提出并未收到货物,其可以否认向我们发出指示,而有了书面的文件就好说了。
2、送货单的签收问题:我们一般要求收货方应当在送货单上以盖章的方式签收,但在我们执业期间所遇到的很多实际情况只是由收货方的工作人员签字签收,而且,签字也经常是变换人员,这些签字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能理解,从客观事实上来讲,只要是收货方的工作人员签收也就是等于买方收到了货物,但这只是在双方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前提下,一旦发生纠纷,则有可能出现买方以签字签收的人员不是其工作人员为由而否认收到货物的情况,此时卖方要举证证明该签收的人员是其工作人员就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盖章签收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货物交付时的相关人员是比较安全的方法。
这一点在长期性、连续性供货合同中是比较重要的。
3、货物的验收。
在将货物送到后,应当要求收货方及时验收(在合同中应当约定验收的时间),以确认所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数量,以避免日后出现质量纠纷。
应当让验收方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
如果我们是买方,那么应当将卖方产品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或数量的问题及时向对方反映,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有可能收到了不合格的产品却无法主张质量问题。
4、结算/对帐问题:在连续性的买卖行为中,买卖双方会以一段时间为限(月、季等)对货物及货款进行对帐或者结算一次,我们认为这比较重要,对帐或结算是买卖双方对在一定时间内所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核算的行为,这样的对帐或结算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就成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