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普及情况调研报告
退休人员的法律普及程度调查实践报告

退休人员的法律普及程度调查实践报告一、研究目的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退休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退休人员普遍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牢固程度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研究的目的是调查退休人员的法律普及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教育和普及工作。
二、研究方法我们选择了城市的退休人员作为研究对象,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数据。
在编制问卷时,我们结合了退休人员社会经济特征和法律普及情况的相关文献资料,并进行了实地调研。
随后,我们选择了100名退休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所用问卷涵盖了退休人员的个人信息、法律知识相关问题和法律服务需求等内容。
通过问卷调查的结果,我们对退休人员的法律普及程度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三、调查结果问卷调查得出以下结果:1.退休人员的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低。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70%的回答者表示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充分,只有30%的回答者认为自己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2.退休人员对常见法律问题了解甚少。
大部分回答者对司法程序、合同法等法律常识了解甚少,对一些常见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也不清楚。
3.退休人员普遍存在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退休人员表示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有法律服务需求,比如在合同签订、财产保护和人身安全等方面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
四、问题分析退休人员法律普及程度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相关法律教育和宣传。
退休人员普遍接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缺乏机会接触到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导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较少。
2.司法体系不够友好和透明。
退休人员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往往感到不知所措和害怕,对司法程序不够熟悉,缺乏信任感,并因此不敢主动寻求法律服务。
3.法律知识更新缓慢。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法律知识更新非常迅速,而退休人员很难及时了解到最新的法律法规。
五、对策建议1.加强对退休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宣传。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加大对退休人员的法律普及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
普法调研报告结果

普法调研报告结果根据我们的普法调研,共有500名受访者参与了此次调查。
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公众对法律普及工作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法律的信任程度。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结果:第一部分:对法律普及工作的了解程度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了公众对法律普及工作的普遍了解程度。
约有7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法律普及工作,例如通过媒体、学校教育以及社区宣传等方式获得相关信息。
另外,20%的受访者称他们偶尔会接触到法律普及工作,但并不是经常性的。
而仅有1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几乎没有接触到相关信息。
对于受访者对法律普及工作的满意度来说,大多数受访者对目前的法律普及工作表示满意或者比较满意。
约有6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认为法律普及工作是必要的,能够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另外,约有3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目前的法律普及工作不满意,他们认为法律普及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还有约10%的受访者对这个问题持中立态度。
第二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在本部分调查中,我们主要关注公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
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法律的信任程度较高。
约有80%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法律相当信任或者非常信任。
主要原因包括法律的权威性、公正性和明确性。
另外,约有1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法律持中立态度,即他们不太确定自己对法律的信任程度。
只有约5%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法律的信任程度较低。
他们认为法律的执行和司法公正存在问题。
对于公众对法律信任程度影响因素的调查结果显示,个人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对自身权益的保障程度以及法律适用的公平性是公众对法律信任程度的重要因素。
同时,法律的执行效果和司法公正性也会对公众的信任程度产生重要影响。
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我们的普法调研结果显示公众对法律普及工作的了解程度普遍较高,对目前的法律普及工作也较为满意。
另外,公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也较高,大部分受访者对法律持正面态度。
然而,根据调查结果我们也发现仍然有一部分受访者对目前的法律普及工作和法律执行效果表示不满。
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

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调研报告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法制宣传工作是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法制宣传工作的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包括学生、劳动者、农民等,从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法律需求等方面收集信息;实地访谈则选择了政府法制宣传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了解他们在法制宣传工作中的角色、方式和困难。
三、调研结果1. 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法制宣传存在知识缺乏问题。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70%的受访者表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只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于特定领域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2. 现有法制宣传方式并不够多样化。
大多数法制宣传活动以传统的宣讲形式为主,缺乏趣味性和互动性,难以引起群众的兴趣和积极参与。
同时,新媒体的利用还不够充分,对于年轻人和城市居民的覆盖率偏低。
3. 法制宣传工作的参与主体不够多元化。
政府法制宣传部门仍占主导地位,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在法制宣传中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法律服务资源的浪费和重复。
4. 法制宣传材料质量参差不齐。
部分法制宣传材料过于晦涩和专业化,难以为普通群众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一些宣传材料过于简单和低俗,影响宣传效果。
5. 目标群体对法制宣传存在不同需求。
学生和年轻人更关注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消费权益保护等;而农民和劳动者更需要了解有关土地承包、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
四、改进意见1. 多元化宣传方式。
在传统的宣讲形式基础上,应增加互动性和趣味性,推出法制微电影、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活动。
同时,应加大对新媒体的投入,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 加强参与主体合作。
政府法制宣传部门应主动与社会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共享资源,避免重复工作。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

普法宣传调研报告一、引言普法宣传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普法宣传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调研报告旨在探讨普法宣传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推动普法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普法宣传的现状分析2.1 普法宣传的主要形式普法宣传的主要形式包括法律宣传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普及手册等。
这些形式各具特点,可以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2.2 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目前,普法宣传的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如农民工、残障人士等,普法宣传的覆盖率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2.3 普法宣传的效果评估普法宣传的效果评估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
然而,由于普法宣传的效果难以直接量化,评估结果往往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三、普法宣传存在的问题3.1 普法宣传内容单一化目前普法宣传的内容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法律知识的普及。
然而,普法宣传应该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普及,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3.2 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化普法宣传形式过于单一,缺乏创新。
宣传片、讲座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饱受公众审美疲劳,需要开发更多新颖的形式和媒介,以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3.3 普法宣传覆盖面不足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除了公共场所,还应该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宣传力度,以确保普法宣传的全面性和普及性。
3.4 普法宣传效果评估不准确当前的普法宣传效果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评估结果难以客观反映宣传的实际效果。
应该探索更科学、客观的评估方法,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四、改进普法宣传工作的措施4.1 多元化普法宣传内容普法宣传内容应该更加多元化,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还要注重法治理念的普及。
可以通过案例分析、互动游戏等方式,使公众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和法治的重要性。
农村普法教育调研报告总结

农村普法教育调研报告总结农村普法教育调研报告总结近年来,我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不断提高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本次调研旨在进一步了解农村普法教育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农村普法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通过对农村普法教育的调研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有关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情况。
首先,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多个部门都积极参与了普法活动。
其次,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高,对法律问题的认知能力和处理能力都有所增强。
此外,农村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也有所创新,如开展法治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制作普法宣传片等。
然而,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地区的普法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人员配备不均衡,导致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受到一定的制约。
其次,普法教育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农村居民对于法律的了解仍然较为有限。
再次,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影响了普法教育的传播和普及。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优化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普法教育资源的投入,增加普法教育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农村普法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其次,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多样化、形式新颖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
再次,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宣传普法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
最后,加强农村普法教育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融合,将普法教育与农村发展相结合,推动法治建设与农村治理能力的提升。
总之,农村普法教育是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对农村普法教育的调研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优化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不断发展。
民法典乡村普法调研报告

民法典乡村普法调研报告民法典乡村普法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民福祉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我们开展了乡村普法调研。
通过调研,了解乡村居民对民法典的了解程度、普法工作的相关需求和问题,以此为依据,进一步优化乡村普法工作。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向10个乡村社区的居民发放了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共计500份。
问卷主要涉及乡村居民对民法典的了解程度、乡村普法活动的参与情况、普法活动的需求和问题等。
三、调研结果调研结果显示,乡村居民对民法典的了解程度整体较低,仅有5%的被调查者对民法典有较深入的了解。
其中,28%的被调查者对民法典有一定了解,但了解程度不够深入,存在知识点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而67%的被调查者对民法典知之甚少或根本不了解。
这说明乡村居民对民法典的认知和了解存在较大的差距。
同时,调研结果还显示,乡村居民对乡村普法活动的参与度也较低。
仅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曾参加过相关普法活动,而85%的被调查者从未参与过。
这说明当前乡村普法工作还存在参与度不高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
调研结果还反映出了一些乡村居民的需求和问题。
首先,乡村居民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普法活动提升其对民法典的认知。
其次,乡村居民对农村土地的继承、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需求较大。
此外,部分乡村居民对乡村普法宣传渠道有所不满,希望能够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获取普法信息。
四、建议和措施为了提升乡村居民对民法典的认知和普法活动的参与度,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 加强乡村普法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广告、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面、多角度地宣传乡村普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吸引更多乡村居民参与。
2. 定期开展乡村普法讲座和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普法志愿者组织乡村普法讲座和培训班,以生动的案例和易于理解的语言,向乡村居民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普法调研报告
普法调研报告
根据最新的普法调研报告显示,公众对普法教育的需求和关注度持续增加。
通过调查发现,普法教育对于提升社会公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以下是我们对调查结果的总结和分析:
1. 对普法教育的认知与需求:
- 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普法教育对个人的法律意识和知识的提升非常重要;
- 60%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普法教育应该加强对民众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特别是涉及一般生活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法;
- 有将近70%的调查对象认为普法教育在提高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 普法教育的推广渠道与策略:
- 社交媒体平台是最受欢迎的普法教育渠道,超过70%的被调查者表示乐意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 9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普法教育应该注重提供实际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来增加公众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 - 有一半以上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根据不同年龄群体和社会群体的需求,设计个性化的普法教育内容和活动;
3. 普法教育的效果与影响:
- 80%的被调查者认为普法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 近70%的受访者表示普法教育能够更好地培养社会公民的
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 将近60%的调查对象认为普法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实
际生活情境相结合,增加互动和参与性;
综上所述,普法教育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培养社会公民的法治观念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我们建议加强普法教育的社交媒体推广和个性化定制,同时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导和讨论,以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
民法典普及实施调研报告
民法典普及实施调研报告民法典普及实施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法典,对于规范公民、法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民法典的普及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开展了对民法典普及实施情况的调研。
二、调研目的1. 了解公众对民法典的认知程度和了解程度;2. 探讨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对民法典知识的需求;3. 分析目前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形式和途径,提出改进措施。
三、调研方法1. 针对不同年龄、性别和职业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民众对民法典的认知情况;2. 开展重点访谈,了解民众对民法典知识的具体需求。
四、调研结果1. 对民法典的认知程度和了解程度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受访者对民法典没有深入的了解,只能模糊地知道民法典是一部法律文件,但具体内容和条款并不了解。
2. 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对民法典知识的需求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在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和合同签订等方面经常遇到问题,希望能够了解民法典中相关的条款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
3. 目前民法典普及宣传的形式和途径调查显示,目前民法典的普及宣传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但普及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有限。
同时,普通民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多地集中在实际问题解决上,对晦涩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需要接触到更加生活化、简明易懂的宣传信息。
五、改进建议1. 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应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社区讲座等,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并重点宣传法律中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例如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和合同签订等。
2. 制定简明易懂的普及宣传材料应当根据民众的需求,制作出简明易懂的普及宣传材料,例如图文并茂、案例解析等,使普通民众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民法典中的规定。
3.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法律素养在学校、社区等地方,应加强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讲座和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公众对法律知识的兴趣与了解。
关于普法宣传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和实施策略一、引言普法宣传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法律的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
本次调研旨在探讨普法宣传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实施策略。
二、普法宣传的重要性1.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普法宣传可以帮助公民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其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普法宣传有助于提高公民对法治的信任和支持,增强社会的法治观念,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律秩序的维护。
3. 保障公平正义:普法宣传可以帮助公众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法律程序和司法机构的认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 建设法治文化:普法宣传可以培养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精神,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为社会的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普法宣传的实施策略1. 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普法宣传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如举办法律讲座、制作法律宣传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和接受方式。
2. 广泛的宣传渠道:普法宣传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以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提高宣传效果。
3. 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普法宣传应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和关注点,针对性地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使其更易于理解和接受。
4. 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普法宣传应与实际生活和工作相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帮助公众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中。
5. 建立长效机制:普法宣传不能只是一次性的活动,而应建立起长效的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结论普法宣传对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和建设法治文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有效实施普法宣传,需要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利用广泛的宣传渠道,提供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并与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法律服务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调研报告《法律服务调研报告》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服务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我们也面临着许多法律服务的问题,如法律服务的质量、便利性、普及度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服务的调研。
二、调研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法进行调研。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普通市民和法律服务从业者,以了解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现状的认知;而实地走访则是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
三、调研结果1.法律服务的需求普遍存在,但普及度不高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市民对于法律服务有着明确的需求,尤其是在涉及到重要法律事务如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
然而,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法律服务的了解不够,导致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难以及时得到合适的帮助。
2.法律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实地走访中发现,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从业者在处理案件时不够用心,导致客户的权益受到损害。
而一些机构的服务项目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需求。
3.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有待改善调研显示,市民对于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有着较高的期望,希望可以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获得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手续等服务。
四、建议1.提高法律服务的普及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于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法律素养。
同时,可以建立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方便市民随时获取法律咨询服务。
2.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对于法律服务机构,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从业者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3.推动法律服务的便利化政府可以鼓励更多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上门服务、专业化服务等,以提高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通过以上调研和建议,我们相信可以帮助改善当前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便利性,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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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及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
但是在各方面都在发展,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
本文主要从现实的角度,探讨本地法律知识的普及基本情况、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现状、调查感想及针对此问题的对策。
世纪更替,风云变化之际,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艰辛步履,自从摆脱了简单的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制制度。
这些法律制度并非腾空出世,它们来于生活,而且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
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
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
可见,法律的普及势在必行。
在实习之余,本人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
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法律知识。
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不久,某村的党支部书记高某在处理村内宅基地时引起纠纷,几名群众无故殴打了高。
在这种情况下,高家兄弟拿来木棍、铁锨
要与他们决以死战,为哥哥报仇血恨。
高清醒的认识到此事非同一般,不能以武力解决,要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
于是,他向乡党委和派出所报了案。
乡党委和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并通过教育,打人的群众认识到了错误,避免了一场危及家族利益的血战。
近几年来,在农村群众借贷问题逐渐成为激化矛盾的焦点、热点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多数群众碍于面子在借还钱、借还物时不写欠条和收据。
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单方失信,无法诉诸于法律。
而一些在法律方面较为精通的农民就会让对方写好欠条或收据,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经济的损失,也不至于伤了双方和气。
一些村的老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有的农家女在结婚时与丈夫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都表明当前农村法律的存在和运用。
但反之,极少数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出现知法犯法或钻法律的空子,投机取巧。
(二)似懂非懂型。
在调研的12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
他们对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
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
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如,前几天某村的村民张某2亩麦田连续三次被羊群"侵袭",张某凭着自己懂点法律常识,认为用枪或棍打的方式违法,他冥思苦想,最后决定用玉米拌上剧毒农药撒于麦地,并在地头写上了麦地有药的牌子。
几天后,同村李某的羊群因看管不严,扎进了张某的麦地,致使5只山羊中毒而死。
张某万万没想到自己触犯了法律。
(三)法盲型。
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
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有的村干部在村高音喇叭上胡喊乱叫,甚至大骂其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自己还欣欣然,却浑然不知自己已违了法。
而且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发生纠纷时,注重调解而非诉讼是当地人民的习惯。
"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
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官矣" 因此,"和息"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最高目标。
二、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了解和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别是党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对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表示拥护,思想觉悟明显提高。
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一)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
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二)履行义务意识淡化。
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
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不送子女上学,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集中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
三、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西部需要发展,西部需要人才,西部需要资金,同时,西部也需要法律!无法就不能谈法治,不能讲依法行政!当然更不能解决西部固有的地方保护主义,滥用职权等现象!现在正在实施西部的大开发战略如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必将对其有许多不利影响。
西部推行法律是必须的,但难度也很大,首先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广不力,其次当地居民文化水平都较低,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在西部的推广、使用。
针对以上的问题,要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
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
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普及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破除自然经济和落后、保守的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使之逐步适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成长为合格的村民自治主体。
县、乡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以解答,结合实际来说法,让群众从心理根本的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三)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亿万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
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
行政指导规章、办法。
尽快制定地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
地主性法规和规则的制定一要有突破性,二要当地实际。
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
三是建议对目前争议较大的"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违法现象纠错等问题可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适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或在地方立法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四是加强培干部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
五是建议将村级民主权利纳入国家司法调节范围之内,确保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四)乡镇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学会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和看待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看到任何形式的民主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更要看到村民自治这项崭新的事业所焕发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无限广阔、美好的民主前景,看到它对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所产生的伟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摒弃传统的"当官管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树立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发挥好法律赋予的对村民自治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