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疗科制度 - 副本
医院合作科室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合作科室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合作科室的管理,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与外部单位合作的科室,包括但不限于检验科、检查科、药剂科等。
第三条医院合作科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标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四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与医院建立健全的协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加强与医院内其他科室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六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定期评估科室工作效果,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七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二章合作科室管理第九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内部质量标准,对医疗服务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二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设备和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病历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合作科室协作第十五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加强与医院内其他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
第十六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定期参加医院内的学术交流和讲座,积极获取最新的医疗信息和技术。
第十七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加强与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共享患者的医疗信息和诊疗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八条医院合作科室应当定期组织临床研究和医学教育,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一、前言新农合是中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一种形式,是实行“大病保险、小病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旨在解决农民看病以及大病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结算、报销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医院的角度,详细介绍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二、收费规定1.门诊收费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参保人员凭新农合卡进行刷卡结算,个人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3)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2.住院收费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住院期间的费用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3)住院期间的费用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三、结算规定1.门诊结算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门诊诊疗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提供结算材料;(2)参保人员通过刷卡进行结算,个人支付自费部分;(3)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2.住院结算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2)医院根据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费用清单打印;(3)参保人员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4)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四、报销规定1.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门诊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住院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五、管理流程1.门诊管理流程门诊管理流程如下:(1)挂号:参保人员持新农合卡到挂号处进行挂号;(2)就诊:按照医生的诊疗要求进行诊疗;(3)结算:参保人员凭借新农合卡刷卡进行结算,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4)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全文)

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强农民互助共济意识,引导农民适时、合理就医,提高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五政发〔2006〕3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行“县级监督指导、乡镇统筹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乡镇合管办在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管理。
县合管办对乡镇门诊统筹实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乡镇合管办设立专职管理员。
专职管理员从乡镇卫生院职工中择优考核聘用,报县合管办备案。
第五条乡镇合管办主要职责㈠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合作医疗制度的方针、政策,宣传和实施本乡镇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㈡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报批。
㈢按照本办法之规定对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合人员的就医行为实施监督、控制和管理。
㈣负责合作医疗门诊补偿资金的审核和申请划拨工作。
㈤《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基金分配第六条门诊统筹补偿基金实行全县统一管理,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14元分乡镇核算。
第七条乡镇合管办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确保基金安全。
第八条门诊补偿基金分为门诊医疗补偿金和风险金,其中:门诊医疗补偿金占95%,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风险金占5%,用于门诊医疗费补偿出现透支后的补充。
当风险金累计达到当年度门诊补偿基金10%时,不再提取。
第九条动用门诊风险金时,必须报县合管办批准。
第四章医疗补偿第十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按本办法规定获得门诊医疗费补偿。
但经审批已享受门诊慢性大病补偿的患者不再纳入门诊医疗统筹补偿范围。
㈠补偿范围:对参合农民因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治疗费、医技检查费、材料费、药品费(合作医疗目录内药品)等医药费用的补偿。
医保工作各小组和医保相关制度范本

医保工作各小组和医保相关制度范本医保工作各小组是指医保部门内各个专门的小组,其分工和职责各有不同,下面分别介绍这些小组及其职责。
一、制度规划小组:负责医保制度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包括制定医保政策、调整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等。
该小组还需要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医保制度的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二、保险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包括统计和分析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基金投资策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该小组还需要与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医疗服务管理小组:负责医保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制定医保服务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建立医保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该小组还需要与医疗机构进行合作,推动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医保信息管理小组:负责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包括医保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建立和维护医保信息库,开展医保数据的报表统计和分析。
该小组还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医保数据的保密和完整性。
五、社会保障宣传小组: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包括制定宣传方案和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和培训讲座。
该小组还需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高医保宣传的覆盖率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以上是医保工作各小组及其职责的简要介绍,每个小组在医保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各自的努力和协作,共同推动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除了小组之外,医保相关制度也是医保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医保相关制度的范本。
一、医保制度调整范本: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和相关法规,我单位决定调整医保制度如下:1. 调整医保项目范围,新增 XXX 项目,删除 XXX 项目。
2. 调整医保支付标准,提高 XXX 项目的支付比例,降低 XXX 项目的支付限额。
3. 调整医保报销流程,优化报销材料的审核和处理流程,提高报销效率和服务质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_规章制度_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019 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1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1 基本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
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
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2 报销范围2.1 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2 住院补偿(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医院各科室医保规章制度

医院各科室医保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各科室医保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保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医保工作,包括医保管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医院各科室负责制定和执行医保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医保管理体系,发挥医保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第四条医院各科室医保工作应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医院各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第五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包括医保登记、结算、报销等程序,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流程。
第六条医院各科室应定期开展医保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保意识和技能,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对患者医保资格的审核核实,及时更新患者信息,确保患者享有合法权益。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保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开支,避免医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第九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医保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保持医院医保工作的规范性和纪律性。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医保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医疗费用及报销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医院各科室医保服务制度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应提供包括医保咨询、报销办理、医保政策解读等在内的医保服务,解决患者在医保方面的问题。
第十二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医保服务窗口,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提高患者就诊体验。
第十三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医保政策和规定,确保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医院各科室应加强医保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医保知识,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第四章医院各科室医疗费用结算制度第十五条医院各科室应依法规定对患者进行医疗费用结算,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医院各科室应依据医保政策对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分类结算,遵守结算规定。
第十七条医院各科室应建立医疗费用报销核算流程,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及时报销,确保患者权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就医困难、医疗费用高等问题。
该制度由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组成,参保人员缴纳一定的医疗费用后,可以在需要医疗服务时享受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合作医疗基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参保人员缴纳的个人医疗费用和政府补贴组成。
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和相关管理费用。
2. 参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自愿参保的原则,在农村地区实施参保登记和缴费办理。
3. 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基本药物、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具体保障范围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医疗费用支付: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以使用合作医疗基金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般由政府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
5. 医疗服务管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医疗服务管理机构,对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合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农村居民就医困难和医疗费用高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同时,该制度还促进了医疗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合理分配,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医疗单位合作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单位合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单位合作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条医疗单位合作的内容包括: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科研协作等。
第五条医疗单位合作的目的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医疗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第二章合作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医疗单位合作应成立合作组织,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合作事宜。
合作组织由合作单位的代表组成,实行民主管理。
第七条合作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合作制度;(二)确定合作内容和项目;(三)协调合作事宜,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四)监督合作工作的实施;(五)定期评估合作成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合作组织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秘书处设在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合作内容与方式第九条医疗单位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一)资源共享: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资源的共享;(二)技术交流:包括临床经验、诊疗技术、护理技术等的交流;(三)人才培养:包括医师、护士、技师等人才的培训和交流;(四)质量管理:包括医疗质量标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五)科研协作:包括科研课题的共同申报、研究成果的共享等。
第十条医疗单位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一)定期召开合作会议,汇报合作进展,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二)开展联合诊疗,共享医疗资源;(三)组织专业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四)共同开展科研攻关,促进医疗技术进步;(五)其他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方式。
第四章合作成果的共享与评估第十一条医疗单位合作成果的共享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黑卫农发〔2015〕220号、〔2015〕497号、〔2015〕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及门诊慢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治疗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医疗费用,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家庭成员中因患疾病发生的门诊药费及门诊慢病和住院医药费用。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障适度、公开公平、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充分发挥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1、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管理、参合农民报销补偿等具体业务工作。
3、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安排本乡镇具体业务工作。
4、各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参合人员登记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合作医疗参与对象第六条合作医疗参与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的所有农业人口及农场、林场、粮库下岗非在职人员。
第七条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的不能参加合作医疗,否则不予以补偿。
凡申请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均由本村村委会负责为其办理参合手续,同时建立合作医疗花名册,于201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不主动缴费或超过缴费期限的,视为自愿放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待遇。
第八条县、乡(镇)合管办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户发放《合作医疗证》,由农户保管并建立合作医疗档案,对农民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各级政府配套资金逐项进行登记。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6篇)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范文紫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职责1、接受卫生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双重管理,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合作医疗经办中心,明确一名院长专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专人负责住院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3、确保参合者的利益,为参合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4、严格掌握诊疗原则,坚持合理用药,执行基本用药目录范围。
5、各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严格控制开大方、乱检查、乱收费等不合理现象。
6、严格审核住院参合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假冒顶替。
7、对参合人员的住院医药费,逐日汇总有关资料和费用,专人管理,单独建账。
8、医院内部管理要与合作医疗衔接,并为合作医疗提供原始真实数据,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9、患者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由合作医疗专职人员及时核算出个人自付金额及统筹基金应予报销数额,并先行垫付资金支付给患者。
10、定点医院要指定专人定期与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垫付补偿金的结算。
11、负责按月将在本院住院参合农民,并享受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情况在医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12、不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13、监督并指导参合人员的就医程序,主动接受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14、为住院的参合人员建立正式病历,并按有关要求做到书写规范。
紫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守则一、合作医疗窗口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服从分配,任劳任怨,努力工作,爱岗敬业。
二、工作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所填的合作医疗证、表簿卡册,必须做到清晰、准确、平衡,杜绝漏填。
家庭帐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大病统筹必须做到月结,并及时核销。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服务标准,杜绝分解收费,乱收费,以及不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允许推诿病人或随意转诊,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
五、杜绝不验证、不登记而发生补偿医疗费用,或为冒名就医者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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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合疗科职责
一:经办本单位合作医疗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二:检查监督本医院各科室和职工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住院患者的人、证和住院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负责对住院医药费的审查、核报。
四:负责本单位合作医疗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和信息的收集上报。
五:接受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检查的督促,积极配合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协调处理合作医疗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合疗科工作制度
1.合疗科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对合疗病人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亲戚群众一个样。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合疗政策,认真核查各种证件,做到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不以医谋私。
4.及时办理参合病人的入院手续,并做好各种表格的填写及登记工作。
5.出院病人及时办理报付手续,当日兑现,并做好各种证件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参合农民明明白白报销,真真切切受益。
6.认真做好合疗政策的宣传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清涧县人民医院
首诊医师、住院医师职责
一:认真审查入院患者的《合作医疗证》是否在统筹资金有效期内。
人、证是否一致,防止冒民顶替。
二:对入院的每一位患者,详细询问病情,了解情况,确定是否以合疗病人收住入院进行治疗。
三:规范各类医疗文书,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合理用药,规范治疗,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严格控制自费药品不超出药品总费用的10%。
五:严格控制药品费用不超出医疗总费用的45%。
六:严格自费药品告知制度,未经病人同意使用自费用品者由主治医师自己承担该药品费用。
七:严禁弄虚作假,掩盖病情真实情况,为非合疗病人套取合疗经费提供依据、创造条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者吊销职业资格。
八:积极配合合疗科,做好入院病人的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表。
为合疗科提供真实依据,使合疗科准确掌握补助范围,确保合疗政策的执行及合疗科工作的健康发展。
清涧县人民医院
住院病人须知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为方便患者就医,医院已开通医务工作站,由系统自动计费,只有在预交款足够的情况下才不会耽误为您取药治疗。
望您及时缴费以确保预交款充足。
祝您早日康复,谢谢合作。
凡在本院住院的医保患者、合疗患者,请在24小时内合疗科进行登记。
登记时医保患者请持医保卡、住院建议书,合疗患者请持合疗卡、身份证、住院建议书。
如果不及时登记,造成不能报付的责任自负。
凡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居民低保户患者请在住院后三天内持低保领取证、身份证、住院建议书到民政局领取审核表,然后到医院合疗科申报登记,办理享受正常合疗报付、医保报付外剩余自费部分的补助。
低保户患者享受65%民政补助,五保户患者享受100%民政补助。
三天内没有在合疗科登记造成不能报付的责任自负。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2%,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4%,起付线300元,医保床位费报销范围为20元之内。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300元,医保床位费报销范围20元之内。
新农合的报销比例为78%,80岁以上是80%,90岁以上是90%,床位费报销范围在20元之内。
出院结账报销流程
一:医生开出院通知书。
二:患者持出院通知书到护办办理出院手续。
三:患者持出院通知书到收费室办理出院手续。
四:二楼复印室复印患者相关证件,复印件交主管大夫复审签字。
注:合疗患者复印:患者合疗卡,身份证
职工患者复印:职工医保证
居民患者复印:居民医保证、本年度参保发票。
五:医保患者需在收费室购买诊断证明交主管医生填写,到二楼盖章室盖章。
六:持出院结算发票复印件住院建议书到一楼大厅合疗科结算。
七:持住院补偿凭证到门诊一楼收费室领取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