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变更存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未分配利润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1、本年的未分配利润是根据本年利润得来的,是本年利润结转过去的2、盈利时本年利润余额在贷方,年末需要结转至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无余额借:本年利润贷:利润未分配-未分配利润(如果是亏损,那做相反的会计分录)3、如果你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分配利润,那公式是: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分出的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其他)-(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他)其中,“提取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其他”就是今年的利润分配,而“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他”为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转。
期末对利润进行处理时,具体分录如下:①将所有收入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②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③将净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④进行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贷: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贷:应付利润将利润分配明细转入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应付利润如果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发生时将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最终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
你的利润表(损益表)算出来了吗,如果算出来了,利润表最后一项"净利润"的数加上你资产负债表上"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就是未分配利润的数了.再一种就是你看你帐上"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加上"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数了。
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对法定出资方式的规避

理 财 视 野
务前端 ,参与到业 务实践中。但在现有 的 财务 架构下 ,简单 的人员调动 ,只会是一 次 此 消彼 长 的 人 员 调 整 ,并 不 会 为 业 务 与财务 工作 的协 同提 供更 多的帮 助 ,也 无法 从根 本上提高业务 与财 务之间的粘 性 。业务与财务一体化需要 以流程再设 计为 牵引 ,同时在职能上做 出相 应的调 整 。
(二 )加 快 财 务 内部 转 型 :增 加 财 务 管理人 员的配置。会计 核算 向财务管 理 转 型是财务转型 的一大趋 势 。但传统 的 财务架构下 ,通常会计 核算人员配置 高 于财务管理人员 。这种不 均衡的人员 布 局 根 源 在 于 现 有 财 务 架 构 在 深 度 开 展 财 务 管理 T作方 面信息 与工 具的 欠缺 ,过 多 的 财 务 管 理 人 员 配 置 显 得 没 有 必 要 。 而业 务与财务一体化则从 根本上解决 了 信息 和工具支撑不足 的问题 。业财一体 化 汇集了丰富的基础数据 ,相当于给 了 财务 一双数据 慧眼 ,面对海 量的业务与 财务信息 ,增加财 务管理人员 的配备 ,才 具有 了现 实意义 ,业务与财务一 体化 的 价值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
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XX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股本)为××元。
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年×月×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合计××元转增股本。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
截至××年×月×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元。
未分配利润填列公式

未分配利润填列公式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对于财务工作者和学习财务知识的朋友们来说,搞清楚未分配利润的填列公式可是相当重要的哟!未分配利润的填列公式一般是这样的: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本期净利润 - 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 - 分出的利润。
咱先来说说这个“期初未分配利润”。
这就好比是你年初存在存钱罐里的钱,是之前留下来的底子。
比如说,年初的时候,公司账上已经有 10 万块的未分配利润,这就是期初未分配利润。
再讲讲“本期净利润”,这个就像是你这一年辛苦工作挣到的新钱。
比如说,今年公司通过各种业务,扣除成本费用啥的,算出净利润是50 万。
然后是“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这就好像是你从挣到的钱里面拿出一部分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假设公司按照规定提取了 5 万的盈余公积。
最后是“分出的利润”,这好比是你把挣到的钱拿出一部分分给家人朋友。
比如说公司决定给股东分红 10 万。
那咱们来算算,未分配利润就是 10 + 50 - 5 - 10 = 45 万。
我记得之前有个朋友在一家小公司做财务,他们公司规模不大,但是财务制度还是挺规范的。
有一次到了年底要算未分配利润,他一开始没搞清楚这个公式,把一些数据弄混了,结果算出来的未分配利润跟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老板急得不行,他自己也慌了神。
后来他静下心来,重新对照着账目,一项一项地按照未分配利润的填列公式去梳理,才终于把正确的数字给算出来了。
从那以后,他对这个公式记得特别牢,再也没犯过同样的错误。
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未分配利润的计算可不能马虎。
因为这关系到公司的利润分配、股东权益等重要方面。
如果算错了,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决策,甚至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呀,大家一定要把未分配利润的填列公式记清楚,用的时候认真仔细,可别像我那位朋友一样一开始稀里糊涂的。
只要咱们认真对待,就能把这个小小的公式搞定,让财务工作顺顺利利的!。
【律师解读】“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应该如何纳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底应该如何纳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以及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企业进行投资并购、境内外上市、以及其他资本运作中经常遇到的情况。
但是,对于这两类情况下,究竟是否应该纳税的问题,却是一直存在模糊点、甚至在实践中存在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第一部分,将简要分析未分利润转资本公积的相关概念、并分别从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两个角度对这一环节会遇到的税务问题进行解析与研究。
第二部分,将分别从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两个角度对这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环节的税务问题进行解析与研究。
第三部分,将对我们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一个发生于北京新三板公司的案例进行解析,对资本公积转增相关税收政策的应用进行说明,以期对从事投资并购以及资本运作的企业和个人在实务操作中进行合法合规的税务处理、避免涉税风险以及降低涉税成本有所助益。
第一部分:关于未分利润转增资本公积一、未分利润为什么转资本公积?在分析未分配利润转资本公积是否应纳税之前,我们先就其财务概念及经济内涵进行简要说明。
1、财务概念未分配利润作为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的一项,体现了企业前期的经营成果。
资本公积同样作为所有者权益项目,体现了企业的吸收投资溢价、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非经营性的权益变动。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第110条、111条、112条及《公司法》第166条的相关规定,未分配利润并无转增资本公积的分配方式。
可见,二者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经济内涵申请IPO并上市的企业应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并应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实践中,企业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设立,因此证监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整体变更”)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时,企业将原账面净资产(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作为投资款先折算为股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一)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未分配利润是对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后的结果,它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的。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万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50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①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1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应付现金股利 50贷:盈余公积 10应付股利 50同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0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应付现金股利 50(二)盈余公积(来源、使用)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核算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使用(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1.提取盈余公积【例】乙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40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0。
经股东大会批准,乙股份有限公司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则乙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0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2.盈余公积使用(1)盈余公积补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未分配利润会计分录:
1.当期实现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当期发生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提取盈余公积:
(只有在当期实现利润时才会这么做)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4.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当期没有实现利润也可以这么做,那就是分以前年度的利润。
)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支付股票股利:
(宣告股票股利时不需作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6.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定义: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
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等疑难问题分析

净资产折股计算方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等疑难问题分析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一般包括: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即以改制基准日的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至股份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100 万元,资本公积200 万元,盈余公积300 万元,未分配利润400 万元,那么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 万元。
此时折股存在三种方案:1.折股100 万元,9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那么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可以视为是分配后重新投入公司,部分地区此时会要求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积部分缴税;部分地区会要求在将来该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候再缴税。
2.折股200 万元,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时,超过原实收资本的100 万元股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多的100 万元实收资本均来自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一种是多的100 万元实收资本是从原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按比例统一折股(2:3:4)而来。
此时,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缴税情况与第1 种情况一致。
3.折股1000 万元,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此时自然人股东需要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缴税。
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缴税原因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分出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际上是两个行为的合并:(1)公司分配现金利润或者股利给股东(自然人在这个环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股东将获得的现金利润或股利再投资于公司。
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质上应为以分配的现金再出资。
2.不适用《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 号)的规定根据《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 号),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包括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企业,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参与企业重组改制等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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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 步步高(002251)整体变更后为什么存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Duke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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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13:47 | 只看该作者
[财务分析] 步步高(002251)整体变更后为什么存在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00225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第70页:
信托持股计划的终止、湘潭步步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
2007 年8 月28 日,经步步高投资集团临时股东会和信托受益
人会议分别决议,步步高投资集团终止信托持股计划,解除全
部《股权信托合同》及相关附属协议;并将步步高投资集团以
截至2007 年7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57,110,798.15 元扣
减拟分配的红利21,370,568 元后的净资产235,740,230.15 元
为基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本总额为117,670,000.00 元、资本公积金为1,823,943.13 元、
盈余公积金为23,700,769.95元、未分配利润为92,545,517.07
元。
2007 年8 月28 日,140 名信托受益人分别与湖南省信托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解除信托受益权的协议书》,并在湖南
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信托备案登记,信托持股计划
终止。
2007 年8 月28 日,王填及其他139 名自然人签署《发起人协
议》,并于当日召开湘潭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
会。湘潭神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步步高投资集团整体变
更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8 月28 日
出具“神会验(2007)验字第102 号”《验资报告》。2007 年
8 月30日,步步高投资集团在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430300000003121),注册资本为11,767万元。
步步高整体变更的审计基准日是2007年7月31日,股份公司
成立日是2007年8月30日,通常情况下,都是将审计净资产
计入到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可步步高为什么还存
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呢?况且,步步高并不是跨年度成立
股份公司。
请财务高人不吝赐教!多谢!
本主题由 投行人生 于 3 天前 14:18 限时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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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0345 一级投行先锋会员 帖子 6 积分 15 注册时间 2008-7-4 2#
发表于 3 天前 15:00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由于税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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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wx1009 二级投行先锋会员 帖子 17 积分 49 注册时间 2008-6-2 3#
发表于 3 天前 17:34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新公司法出台后,规定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后不得低于转增
前25%,整体改制时可以不用按照老公司1:1折股,各地工商局
把握标准不一样,理解不一样,所以整体改制时有的工商局非
要求留25%的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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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hellohappy 三级投行先锋会员 帖子 68 积分 202 注册时间 2008-6-24 4#
发表于 前天 09:54 | 只看该作者
禾盛新材也是这样的
同楼上
这个就是各地工商的把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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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e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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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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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2:41 | 只看该作者
2007 年5 月17 日,苏州禾盛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以截至2007
年4 月30日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账面
净资产值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2007 年5 月17 日,苏州禾
盛原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96,427,874.31 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6,000 万股,每股
面值1元,其余2,150,746.11 元保留为盈余公积,34,
277,128.20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6,000 万股由各股东按原各
自持股比例持有,苏州禾盛原债权、债务和资产整体进入股份
公司。
如果说盈余公积有的地方需要留存变更前注册资本的25%的要
求,那未分配利润又怎么理解呢?禾盛新材中也未出现整体变
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Whatever you want, just do it in a daily ma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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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大树 三级投行先锋会员 帖子 120 积分 360 注册时间 2008-11-28 6#
发表于 前天 13:43 | 只看该作者
只有按照净资产和股本1:1的比例整体变更的时候,才不会存
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吧?现在步步高的整体变更是低于
1:1的,那就是将原有的部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成股本,
因此有剩余吧?具体的会计处理,哪位大侠做个分录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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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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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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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4:02 | 只看该作者
比较同意是“工商”的把握问题,整体变更留着“盈余公积”
确实很奇怪,不过对于是否会存在“未分配利润”,记得看到
过不同的意见,主要原因是对整体变更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与公
司设立日之间的“损益”处理不同。一种意见是以基准日账面
净资产折股(股本+资本公积),基准日与设立日间的,作为“未
分配利润”,或者是做一次利润分配;另一种是以设立日的账
面净资产折股,不确认“未分配利润”。我比较同意第一种意
见,这在财务上好处理,有连续性,而且有审计评估依据。
“大树”的剩余说应该是不对的,财务上没有依据,只有从工
商上找了。
拙见,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