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
意外保险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投保人): 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 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了保障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风险,特向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基本内容1. 保险金额: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元。
2. 保险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 日止。
3. 保险责任:乙方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等承担赔偿责任。
4. 保险费: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元,一次性缴纳。
二、免责条款1. 故意行为:甲方或其家庭成员故意造成意外伤害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疾病因素:因疾病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战争、军事行动:因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冲突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 核辐射、环境污染:因核辐射、环境污染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 违反法律法规: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 自杀或自伤:甲方或其家庭成员在保险期间内自杀或自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 酒后驾驶:甲方或其家庭成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 无证驾驶:甲方或其家庭成员无证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9. 药物过敏:因药物过敏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高风险活动:甲方或其家庭成员参加以下高风险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潜水、跳伞、攀岩、蹦极、滑翔、探险等;(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3)参加赛车、拳击、武术等;(4)从事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6篇

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在交通工具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
二、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在交通工具上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保险期间与保险金额1. 保险期间自乙方购买本保险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期止。
2. 保险金额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最高不超过约定的最高限额。
四、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保险费用。
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五、投保人告知义务乙方在购买本保险时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情况,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保险事故通知与理赔1. 乙方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理赔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理赔材料后,应及时核定并给付保险金。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 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2.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2一、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声明、健康告知书及其他约定书组成。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通用7篇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模板通用7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保险人:XXXX保险公司被保险人:XXXX保险金额:XXXX元保险费:XXXX元保险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一、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
二、保险金额与免赔额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XXXX元。
2. 免赔额: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保报销部分后,需达到免赔额(一般为XXXX元)方可申请理赔。
三、保险费与缴费方式1. 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为XXXX元。
2. 缴费方式:保险费需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清。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 日。
保险期限届满,若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书面终止合同申请,则本合同将自动续保,续保期限仍为一年。
五、理赔流程1. 报案: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向保险人报案。
2. 提交理赔材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需提交相关理赔材料,如身份证、保单、意外伤害证明等。
3. 审核与支付:保险人收到理赔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及时支付保险金。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将按照日平均保费比例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2. 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合同终止后,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七、特别约定1. 自杀、自伤、自残等故意伤害行为不属于本合同保障范围。
2. 战争、恐怖活动、犯罪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伤害,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 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伤害,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属于本合同保障范围。
但若意外伤害与疾病同时存在,且无法确定意外伤害与疾病各自所占比例时,保险人将按照意外伤害与疾病各自所占比例进行赔付。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鉴于甲方为了保障乙方在意外事故中可能产生的伤害风险,乙方向甲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且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
2. 保险金额的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第二条保险期限1. 保险期限为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时间)。
2. 保险期限内,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第三条保险费用1.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具体说明)。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害,甲方应当在保险金额限额内给予赔偿。
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3.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五条保险事故处理1. 乙方出现意外事故应当立即就医,并保存相关的医疗发票、诊断证明等证明文件。
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如需解除保险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解约费用。
2. 甲方在乙方违反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用。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属于双方,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声明:本合同内容为虚拟范本,仅供参考。
意外伤害险协议书范本推荐6篇

意外伤害险协议书范本推荐6篇篇1甲方(投保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同意承保。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权益,界定保险责任,规范保险事宜。
二、保险对象及保险期限1. 保险对象:[明确保险对象,可以是特定个人或特定群体]。
2. 保险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大写)。
2. 保费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大写)。
四、保险责任及范围1. 乙方承担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下列损失或责任的赔付: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丧葬费用等。
具体赔付标准按照乙方提供的意外伤害险条款执行。
2. 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乙方不承担赔付责任:[列举除外责任事项]。
五、保险费用支付及理赔程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2. 理赔程序:发生意外伤害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的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理赔材料后尽快完成审核,并按照保险条款履行赔付义务。
六、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协议期满或保险期限届满时,协议终止。
如需要续签,双方应重新签订协议。
3. 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承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生命健康权益,具体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等损失。
二、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三、保险期限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如甲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使甲方身体受到损害的事件。
五、保险事故通知与索赔1. 甲方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或受益人须按照乙方要求提交完整的索赔材料,乙方将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尽快进行核定。
六、保险金的给付1. 若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身故,乙方将保险金给付甲方指定的受益人。
2. 若甲方发生伤残,乙方将根据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随意解除。
2. 在保险期间内,若甲方身故,本合同自然终止。
3. 若甲方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且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导致乙方拒绝赔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6篇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6篇篇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编号:****一、保险责任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身故;2.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伤害;3.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正当行使职务或学习、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即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的最高赔偿金额;2. 被保险人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不同保险金额的保险金额。
三、保险期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年;2.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直至保险事故处理完毕。
四、保险费及缴纳1. 本合同的保险费共计人民币****元,按照被保险人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2. 保险费一次性支付完成,保险期间内不再缴纳其他费用;3. 若被保险人拒绝支付保险费或逾期未支付,视为自动放弃保险合同。
五、保险事故处理流程1.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保险公司对报案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后迅速给付赔偿费用;3. 被保险人应主动配合保险公司的赔偿调查工作,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结束日止有效。
甲方(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篇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文保险合同编号:XXX-XXXX-XXX保险公司:XXX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限公司被保险人:XXX保险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保险金额:XXX元保险费:XXX元/年第一条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额:1.1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给被保险人的指定受益人。
意外保险合同范本3篇

意外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意外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向乙方申请购买意外保险,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合同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赔偿。
1.2 本合同保险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月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第二条保险金额2.1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_______(大写:_______)元整。
2.2 保险金额不得转让、出借、变更。
若保险金额超出实际损失,保险公司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及支付3.1 保险费为_______元,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起生效。
3.2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保险费,逾期不支付者,乙方有权中止保险责任。
3.3 如需更新保险,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前30天内通知乙方,进行保险费的续交。
第四条保险事故4.1 若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证明及资料。
4.2 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4.3 保险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依法院地为本合同签订地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至保险期满止。
任何修改、解除、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经双方签署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以上是一份意外保险合同范本,甲方和乙方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篇2意外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保乙方提供的意外保险产品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确定1.1 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提供的意外保险产品,自愿投保,并按照乙方规定的保险费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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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范本【标准版】风险告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由保险人提供的一种抗御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致损失的一种人身保险,只有在保险法论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的、外来的、剧烈的事故造成了死、残、伤结果,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既不承保被保险人的生存和自然死亡事件,也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所致的身体伤害、残废或死亡。
但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保险人承保一般伤害保险所不保危险。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03)”简称“个意 (2003)”。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本合同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应不超过 60 周岁,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 60 周岁的,最高投保年龄可延至 65 周岁。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本公司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项及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 ;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本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六、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 ;
七、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意外 ;
八、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
九、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
育症、人工受孕及由以上情形导致的并发症 ;
十、被保险人因手术(包括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 ;
十一、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原因造成的伤害 ;
十二、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十三、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 ;
十四、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
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
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 1 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 24 时止。
本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所载为准。
风险告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除附加于寿险合同中的伤害给付条款外,一般均采用一年以下短期保险形式。
这主要是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所决定。
首先,许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能采用短期保险合同,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其次,被保险人所处的危险因素也
常在变动之中,不宜订立长期保险合同。
第六条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并收到续保保险费,本合同将自 1 年期满(或续保期满)之时起延续有效 1 年。
若本公司停止本保险的销售,应及时通知投保人,本公司有权自停止销售时起不再接受续保。
第七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审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二、续保时,每次续保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自动增加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 5%(18 周岁前续保的,不增加保险金额),但增加后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超过最后一次续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
续保保险费不随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而增加。
保险金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人要求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的,已经自动增加部分的保险金额作相应比例的减少。
第八条保险费和宽限期
一、本公司若调整费率,本合同续保时将按照续保生效当时的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二、本合同 1 年期满(或续保期满)时,若本公司同意续保,则自期满日起60 日为宽限期。
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需扣除欠交的续保保险费。
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第九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
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