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关于党政机关县财产申报制度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5年4月30日印发)
第一条为保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下同)领导干部须依照本规定申报收入。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申报人必须申报下列各项收入:
1 工资;
2 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
3 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 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四条申报人于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度下半年的收入。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第五条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
干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

干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诚实守信对于党和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而干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干部廉洁从政、防止腐败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规范干部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概述财产申报是指公职人员对其自身及直系亲属的财产情况进行申报的行为。
干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对干部及其家属进行财产情况的定期申报、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对干部财产情况的公开透明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干部违规收受财物,保障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
三、制度建设(一)法律依据财产申报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财产权受宪法保护”,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要求也是在宪法保护的范围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规定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制度设计财产申报管理制度的设计应当符合干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确保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制度设计应当明确制度的目的、内容和程序,界定财产申报的范围和对象,规定申报的时间、方式和程序等具体事项。
制度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管理的实际需要和制度的长远目标,确保干部财产申报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系统建设财产申报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
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
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应当明确财产申报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分工合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制度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管理。
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模版

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公职人员财产的合法来源,加强公职人员财产的监督管理,防止腐败行为发生,提高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省、市、县(市、区)各级公职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第三条财产申报的要求公职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如实申报自己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财产申报的内容财产申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及配偶的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资产,不动产和汽车等固定资产,以及其他财产和收入来源。
第五条财产申报的时间公职人员应当每年定期进行财产申报,具体时间由各级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六条财产申报的方式公职人员可通过纸质表格、电子表格等方式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以书面形式填报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财产申报的保密财产申报信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公开或滥用。
第八条财产申报的监督和核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对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等。
第二章财产申报的工作流程第十条财产申报的组织协调各级机关应当成立财产申报工作组织,负责统筹协调财产申报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财产申报的宣传和培训各级机关应当开展财产申报制度的宣传工作,向公职人员解释财产申报的重要性和义务,并组织财产申报培训,提高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财产申报的报送公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将财产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责任单位应做好接收、审核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财产申报的审核责任单位应当对财产申报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公职人员。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反腐倡廉措施,旨在解决官员贪污腐败问题,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执行方式以及制度存在的挑战和改进方面展开阐述,以期对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践参考。
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1. 促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强化公职人员的自我监督意识,使其时刻牢记职责和担当,遵守法律法规,不以权谋私。
2. 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官员财产信息,让公众监督权力运行,从而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消除公众对官员的猜疑。
3. 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使得官员们在面临诱惑时产生顾忌,降低贪腐风险。
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财产种类和内容:官员在就职、升迁、离职等关键节点需要申报自己和家人的各类财产、财务状况和利益关系,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保险、债券和商业利益等。
2. 申报时限和频次:官员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格、相关证明文件等。
申报频次主要有两种,一是离岗申报,即在离开职位时申报;二是年度申报,即每年定期申报。
3. 申报方式和途径:官员财产申报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提交,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电子申报,并确保申报过程简便、高效。
4. 监督和审查机制:设立专门的机关或部门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监督和审查,对疑点和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保障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执行方式1. 全面覆盖: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参与申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各类公职人员。
2. 依法处罚:对申报过程中存在的虚假陈述、隐瞒等行为进行法律惩处,以杜绝不诚信行为。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提高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公职人员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加公职人员的知晓率和合规性。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模版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模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官员的财产申报行为,加强官员财产来源的监督,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担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官员。
第三条定义1. 官员:指担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内容和时限第四条申报内容官员应当如实申报以下财产及相关信息:1. 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
2. 动产:包括存款、股票、基金、保险、债券等。
3. 投资:包括股权、合伙权等。
4. 债权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亲友借贷等。
5. 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悉心等。
6.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7. 与财产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申报时限官员上任之日起30天内,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其财产及相关信息。
每年度末,官员还应当向有关部门申报其前一年度财产及相关信息。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六条申报部门1.官员应当向自己所在单位的纪检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申报其财产及相关信息。
2.自然人官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纪检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申报其财产及相关信息。
第七条申报方式官员应当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财产申报,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保密和保护有关部门应当为官员的财产申报提供保密和保护,严禁泄露申报信息。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方式1.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抽查、巡视、检查等方式对官员的财产申报进行监督检查。
2.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可以举报官员的财产申报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对于财产申报问题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第十一条考核和公示1.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应当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应当适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财产申报违规行为1.故意隐瞒、报假账、虚报财产情况的。
2024年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三篇)

2024年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一)1.一是制度的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的局面。
主要停留在申报环节,公开或公示、监督和问责等几个后续环节却比较弱,缺乏公众的监督,其程度离公共信息还有很远距离。
二是少数官员存在抵触情绪,惯于暗箱操作。
以干部隐私权为由,规避外部监督。
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
金融的实名制、现金流通的管理、财产登记等制度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官员作为公民固然也享有法律规定的隐私权,但因为官员手中握有公权,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要将一些官员的个人信息纳入公共信息范畴,进行披露或公开。
官员让渡个人部分隐私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官员选择从事公职就应该接受让渡个人部分隐私信息的要求。
因此,“官员财产没有隐私”。
(二)第一,上层的决心和行动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关键。
为了整治俄罗斯严重的腐败问题,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以身作则推动公务员财产收入和财产申报工作。
当前我国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央政府应当大力指导和支持。
第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简单化,更不能急躁冒进。
梅德韦杰夫在坚决表明态度的前提下,适当妥协。
积极稳妥地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第三,整治腐败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制定庞大的反腐败计划。
解决腐败问题,不能单靠一部法律,社会公众应该对这一制度的建立抱以客观和理性的预期。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是全部反腐败组合动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会是它的全部。
(三)为了有效预防腐败,建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大力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部分地区试点工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拥护。
然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实际运用中暴露出以下几个缺陷:干部群体的种种顾虑乃至抵触;科学化水平不高,没有打破我国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不公开”的局面;配套制度不完备,基础性条件还不够完善。
我市为积极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官员观念。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官员财产申报工作,规范官员财产申报行为,提高政府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官员)。
第三条官员财产申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官员财产申报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申报内容第五条官员应当申报下列财产:(一)本人的收入和财产来源;(二)配偶、子女的就业和财产情况;(三)父母、兄弟姐妹的就业和财产情况;(四)其他需要申报的财产。
第六条官员应当申报下列收入:(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二)稿酬、讲课费、咨询费等;(三)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四)其他应当申报的收入。
第七条官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明情况:(一)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三)财产和支出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八条官员应当在任职期间每年进行一次财产申报,离任时进行一次离任财产申报。
第九条官员财产申报由所在单位负责受理。
申报材料应当包括:《官员财产申报表》、相关收入来源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等。
第十条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要求官员补充提供有关材料或者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所在单位应当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0日内进行备案。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应当予以保密。
未经申报人同意,不得泄露申报人信息。
第四章监督与处理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官员财产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发现官员有违反财产申报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官员违反本范本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

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官员财产来源的监督,防止腐败行为发生,并促进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担任政府部门的官员,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下述术语的定义如下:1.官员:指在政府部门担任职务的人员。
2.财产:包括一切形式的财产,如金钱、房产、车辆、股份、债权债务等。
3.财产申报:指官员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其个人财产的来源和变动进行申报。
4.不当财产: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获得或控制的财产。
第二章财产申报义务第四条官员财产申报的义务官员在就职之前、离职之前以及每年定期进行财产申报。
对于初次就职的官员,需在就职前30日内进行首次申报。
第五条申报内容官员申报的财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金钱存款及其他金融财产;2.房地产、车辆及其他实物资产;3.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证券投资;4.债权债务;5.工资、津贴、奖金等收入来源;6.其他可能影响财产状况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申报方式官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财产申报表,详细列出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相关部门。
第三章监督与核查第七条监督与核查机构设立独立的官员财产申报监督与核查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执行财产申报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核查方法核查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核查:1.比对官员声明的财产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调查官员的收入来源,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3.调查官员的财产来源,包括个人投资、股份、债权等。
第九条保密与公开核查机构应对官员财产申报的内容进行保密处理,但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需要核实的除外。
核查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布官员财产申报情况的摘要,以提高透明度。
第四章违法与制裁第十条违法行为官员在财产申报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的,将视为违反本制度:1.故意隐匿、篡改财产申报信息;2.对不合规财产来源不如实说明;3.未按时、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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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财产申报制度法制化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应着重考虑如何破解已有的收入申报和财产报告规定难以有效实行的要害问题。
1.申报的主体和内容。
从申报主体看,财产申报制度和规定中的主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
如果作为国家法律,这是不符合平等原则的。
既然是从全局上维护国家的利益,任何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例外。
所以,《财产申报法》的主体,应该包括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
2.受理机构和申报程序
建议在县级以上直至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中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财产申报专门受理机构,有专门编制。
申报程序先由各单位申报人按预先设定的表格填写一式数份(一份原件,其余复印件),再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定的人员录入电脑,最后汇总到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酌情核实后报上一级。
受理工作结束后申报原件存入个人档案。
3.配套的法律、相关制度和软件
主要的配套法律包括《紧急状态法》《外汇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审计法(修订)》《遗产税法》《不动产登记法》《反洗钱法》等等。
相关制度主要包括:不动产所有权实名制、金融真名制、财产申报纳税制度(征税范围扣除已应税的重叠部分)。
此外,为方便填写、统计、核实、长期保存、查询,应设计一套电子软件,将所有申报资料全部录入电脑。
4.审核与惩处
申报情况由各级负责核实,按属地保存和管理,同时,集中到省级受理机构备案,必要时由省一级抽查。
厅局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还必须上报中央一级。
对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或贪污的申报人,除实行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依法给予处罚。
5.财产申报情况公开
对申报情况进行科学整理,酌情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并允许公开查询,使之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对公开程度和范围如何确定更科学,还应进一步研究。
6.重点教育
必须以领导阶层特别是其中的主要领导为重点,组织学习和培训,着重以财产申报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性、紧迫性以及财产申报法的申报程序和对违法的惩处为内容,真正树立领导层执行申报法的自觉性和严肃性。
[1]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1、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能有效地预防腐败
随着公务员队伍的不断壮大,有的公务员随着职位的升迁,经不住利益的诱惑,利用手中职权以权谋私,大肆聚财敛财,成为公务员队伍中腐败蛀虫。
在我国惩治腐败的措施有余,但是预防腐败的机制却严重不足。
2007年9月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政府也意识到预防比惩戒来的重要。
在世界各国及地区财产申报立法凸显其重要性之时,财产申报在预防腐败这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有助于增强政府公信力
正因为部分公职人员的贪污受贿、腐败现象,使得政府公信力急剧下降,民主和法治原则遭到践踏。
而面对腐败危机,国外许多国家都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把政府官员的活动纳入到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当中,使得公务员行政行为曝于阳光之下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但是在我国,经常可以看到年薪拿几万元的官员抽的是高档烟,戴的是高档表,开的是高档车,人们往往以一种质疑的眼光看待这种现象,因为这样大笔的花费与其个人正常工资收入严重不符,所以就会质疑政府官员是不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吃喝玩乐,其政府公信力也就大大降低了。
而且就现今看来这种现象还得不到制止。
但是如果建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就可以将公务员财产状况及其变化公布于众,那么这种质疑的声音也不会出现了,政府公信力也会慢慢的提升起来。
3、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蕴含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的高增长率,社会财富不断增多。
少数政府官员面对高享受、高消费所带来的诱惑,加之我国的制度不够健全,市场机制
不完善,政府官员极易利用手中职务之便,肆意掌控市场经济,扰乱市场秩序,为自己大肆敛财。
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各国普受民众欢迎,已然成为许多国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利器。
将官员的财产及变化状况公示,极大程度上约束官员慎用权力为己谋私,督促官员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
4、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有助
于证明政府官员财产的合法性
曾也有学者不解的问: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月薪不过两千元左右,却能拿出几十万元用于房屋装修?不难想象这样的疑问,在民众心里无疑更是普遍存在的。
他们对于那些只能领取较低薪金的政府官员的任何财产增长——不管这种增长是否正当,都表现出一种不信任的情绪。
而对于百姓的不信任情绪,政府也在试图寻找方式去消除。
但想要证明官员财产合法正当,财产申报又恰好能做到这一点。
将官员申报的财产公开,并且允许民众查阅,不仅让民众了解官员财产增长的正当性,而且这样也起到民众对政府财产状况的监督,防止官员滥用职权,进行非法交易。
5、公务员财产申报有助于
强化官员的自我约束
行之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与相关配套法律一旦确立,所规定的申报主体必须按照规定申报财产变化状况、变化来源和报告其中的各种经济关系,那么申报主体在申报过程中,就不得不考虑,当自己已经违反了公共利益,取得不正当经济利益之时,如不申报,抱着侥幸心理,那么到时被查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这样一来使得官员心理上不得不上下掂量,不敢涉足接近钱权交易的沼泽。
当其接近腐败泥沼边缘之时,就会三思而后行。
并且官员每年履行财产申报义务之时,不断接受监督,会不断建立廉洁自律意识,会从中受到一种道德教育,促使自己遵守其职业道德规范,主动避免违反公众利益之事,以此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