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栏杆规范

最新的栏杆规范
最新的栏杆规范

2012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2012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始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理;

2 当采用外开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

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

5 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

6 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

7 天窗应由放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

8 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并方便清洗注:1 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

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0-2005 条文说明

楼梯栏杆规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设计基本规定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3.1 公共建筑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一87

3.1.4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6.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 99一86

6.3.5 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3.2 居住建筑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一1999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

不应低于1.10m。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 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 11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设计基本规定

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类、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3.2 居住建筑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栏杆高度规范条文

关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转载 标签:杂谈 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发布日期:2006-10-25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栏杆高度 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

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栏杆护栏设计要求规范

防护栏杆设计要求规范 资料来源于广州帕达龙铝合金栏杆公司装载请注明广州帕达龙 1 防护栏杆的设计安全高度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建筑设计规范福地的高度为面层以上的净空高度,第一次专项房必须扣除相应面层的厚度,安全高度起量位置从可踏面起算, 2 采用玻璃做防护栏嘎达应执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标准规范,采用金属材料做防护的,应符合”“刚结构设计规范”建筑钢结构行街技术规程“”刚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规范怪才 3 居住建筑和有儿童活动的场所,防护栏杆必须采取防而且攀爬的构造。树立感觉的净空必须扶手规程要求 4 当采用玻璃做防护栏杆时,必须采用加层玻璃或干货加层玻璃,单外装饰为玻璃幕墙是,内侧应按”建筑玻璃技术规程“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人体或玻璃堕落的情况,内侧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5 防护栏杆制作一安装所使用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防护栏杆的施工前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先进行样板的施工,经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安装,检查时应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明复检报告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7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

固,栏杆护手与立柱卤煮于立体结构的链接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不得直接埋管或电焊于膨胀螺栓上,栏杆杆件应光滑不得有毛刺 8栏杆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防护与预埋件的链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链接的金属塑料栏杆及扶手必须进行满焊。预埋件链接节点防雷链接节点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9 栏杆的涂装应均匀,无明显起皱流坠无漏刷附着力良好金属栏杆的除锈等级和涂层干膜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建材验收时应建材涂层的附着力和涂层干膜的总厚度,设计无要求时间应按”刚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并有相应的记录资料 10 在防护栏杆安装施工完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工序的施工 11 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在移交房屋时出具栏杆等临空防护的合理使用年限和合理使用说明书。房屋管理者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根据书面书对栏杆等临客防护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当使用年限超过设计确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时,应该为他检测单位签定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后方可继续使用

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楼梯护栏的释义 a.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b.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c.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d.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e.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楼梯护栏的要求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楼梯护栏的技术要求 a.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b.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c.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d.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护栏材料的选择 a.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b.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结构性能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

护栏设置规范细则

一,路侧波形梁防护栏的设置 1、设置路侧的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A级和S级.S级护栏属于加强型,适合于路侧特别危险的路段使用.S级护栏的立柱中心间距为2m。 2、路侧波形梁护栏的横断布设,不应使护栏面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并不得使护栏立柱外侧的侧向土压力明显减小.立柱外边缘到路肩边缘的最小距离规定为:当土路肩宽度为75cm时,不应小于25cm;当土路肩宽度为50cm时,不应小于14cm, 3、路侧护栏端头的设置: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路侧护栏的端头可以设计成地锚式或圆头式.逆行车方向的上游圆头式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渐变段,顺行车方向的下游端头可与标准段护栏成一直线布设. 4、路侧波形梁护栏的防阻块是波形梁与立柱之间的承力部件,适用于交通流中车种比较复杂,担心碰撞车辆可能会在护栏立柱处拌阻的路段;或为了减少路缘石对碰撞车辆运动轨迹产生不利影响的路段. 护栏防阻块分为A型,B型两种.A型适用于圆形立柱, 5、路侧护栏应安装于坚实的土路肩中,当护栏立柱遇软基础情况时,应把护栏立柱设置于混凝土基础中,有条件时,宜采用抽换式护栏立柱. 二,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防护的设置

1、设置于中央分隔带的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Am级和Sm级.Sm级护栏属加强型,适合于在中央分隔带内有重要构造物,并需要限制护栏横向位移的路段.构造上有分设型和组合型两种.分设型护栏适合于中央分隔带相对较宽,中央带内的物较多,并在中央分隔带下埋设有管线的路段.组合型护栏适合于中央分隔带宽度较窄,中央带内构造物不多或埋设管线较少的路段. 2、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的横断布设应根据中央分隔带的宽度和断面形式确定.按分设型布设时,不宜使护栏面侵入到公路建筑限界以内. 3、当分设型护栏设置在有路缘石的中央分隔带内,波形梁护栏应有防阻块.而且在中央分隔带内布设比较紧张时,波形梁护栏面到缘石面的最小C值可减小到25cm. 4、中央分隔带采用组合型波形梁护栏时,护栏立柱的中心线与公路中线重合.当公路中线位置内有构造物,地下管线时,护栏立柱的中心线可以向一侧偏移,或把组合型改变成为分设型,以便绕过中心线位置的构造物. 5、组合型波形梁护栏由立柱,横隔梁,波形梁,紧固件组成,立柱可采用圆形或槽形等型钢制造.横隔梁由两根槽钢组成,分别安装在立柱两边.横隔梁的两端分别与波形梁板相连.两边波形梁的最大组合宽度为100cm,亦可根据中央分隔带的宽度作适当调整. 6、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的护栏应进行端头处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全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 大全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 度设计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最新检验批

表 B.0.7 _____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_______ 报审/ 验表 工程名称: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刘新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编号:致:__________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 一层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______________ 工作,经自检合格,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检验批质量检验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施工试验室证明资料 □其他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审查或验收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03120401 专业监理工程师: 验收项目 设计要求及 规范规定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材料质量 第12.5.3条 /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V 2 造型、尺寸 第12.5.4条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V 3 预埋件及连接 第12.5.5条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V 4 护栏高度、位置与安装 第12.5.6条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V 5 护栏玻璃 第12.5.7条 / 1 转角、接缝及表面质量 第12.5.8条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100% 2 安装 允许 偏差 护栏垂直度mm 3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100% 栏杆间距mm 3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100% 扶手直线度mm 4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100% 扶手高度mm 3 全 / 3 共3处,全部检查,合格 3处 100% 验收依据 GB50210-2001 主 控 项 目 般 项 目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 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刘新庄 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 细部 分项工程名称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施工单位 安徽开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汤英祥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检验批部位 一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施工依据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 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曰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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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

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

JTGD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PDF page26-36 6护栏和栏杆 6.1一般规定 6.1.1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6.1.2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6.1.3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栏杆技术标准

栏杆技术要求 一、材料、设备及配件要求 1.1钢材 栏杆钢材应选用国标碳素钢Q235B,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厂家在材料进厂后应对材料进行检验,并提供复试报告) 1.2连接件 ■连接螺栓的材质均为316型号不锈钢,外露不锈钢螺栓应带圆形盖帽,样式参照下图: 另: 木扶手应用不锈钢沉头螺丝固定。 ■不锈钢螺栓盖帽样式 膨胀螺栓 1)应采用M10不锈钢膨胀螺栓(样式见下图);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膨胀螺栓长度,但必须保证膨胀螺栓入混凝土层(不含砂浆层厚度和外墙面砖厚度)深度大于30mm; 3)每个连接点膨胀螺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螺栓,且必须保证栏杆横向抗冲击力大于2000N/平方米; 以上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如栏杆总高度包含结构反梁高度的,则在结构反梁上的安装点应尽量靠近户内一侧,避免反梁成为可踩踏面。 ■结构设计要求:

所有由万科提供的图纸仅对栏杆形式及用材作出要求,不对结构安全负责,承包商须自行进行栏杆抗水平冲击力等结构安全计算并对结构安全负责。扶手所能承受荷载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提供计算书。 ■图纸要求: 栏杆正式施工前承包商应先根据招标要求细化安装节点及安装施工图、计算书交万科地产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而后应分别给总包(三方合同情况)、监理及万科地产项目经理部各一套。 三、安装要求 3.1栏杆制作与安装的工序: 图纸测量、现场核尺——工厂备料及开料——工厂制作――现场放线、预埋件施工(预埋件预埋配合总包完成)――工厂金属基层防锈处理——工厂底、面漆喷涂——工厂包装后运输到现场——进场检验――栏杆安装—―验收。 ■所有栏杆成品或单元式成品应全部在工厂制作及完成喷塑(漆)工艺,现场仅进行成品安装或单元式大件拼装。 ■■现场应采用预埋件形式安装栏杆成品。 除成品与预埋件连接可采用焊接外,其他钢质成品或半成品在现场仅采用螺栓连接方式。如表面漆有破坏应及时作防锈处理并采用同颜色漆修补;■如有木扶手需后安装,则应采用沉头螺丝。注意扶手不能松动、翘曲、平直段3m 内禁止接头,其高度、角度、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转角弧度正确,与相邻扶手连接通顺,接头严密平整,表面光滑、整洁、美观。 ■钢制栏杆与墙体接缝处保留5*5MM的缝隙,由钢制栏杆安装单位打中性耐候密封胶,预防外墙渗漏,表面应均匀、顺直、光滑、整洁、美观。 3.2预埋件制作与施工: 钢质栏杆预埋件由栏杆厂家制作,配合总包单位预埋,具体操作按以下方案进行:

栏杆标准

三、房屋建筑 (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 1一般规定 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个体设计的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和项目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规范、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版本。 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作好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2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要求。 总平面图 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3)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 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

1)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2)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 3)道路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4)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建筑设计说明 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标 高、主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设计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正确; 2)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高度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是否正确; 3)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审图时要特别注意±的绝 对标高是否已标注; 4)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采用 新 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 5)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 定;

栏杆扶手规范(Rail rail)

栏杆扶手规范(Rail rail) The rules of handrails (2009-06-06-16:16:02) are reproduced Label: miscellaneous Mandatory provisions "general rules for civil building design" (GB50352-2005) 6.6.36.6.3 balcony, outdoor corridor, indoor corridor, inner patio, and master's house The protective railings should be set up in the face and outdoor staircases, and should meet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1. The railings shall be made of solid and durable materials and can withstand the horizontal load specified by the load specification. The height of the railings should not be lower than 1.05 m when the height of the air is below 24m, and the height of the rail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1.10m when the height of the height is 24m and 24m above (including the middle and upper houses). Note: rail height should begin from the ground floor or roof to the top of the handrail vertical height calculation, such as the bottom width is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0.22 m, and height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0.45 m to tread, areas step should begin from the top. 3. The railings are not suitable for leaving the floor or roof 0.10 m height; 04 homes, nurseries, kindergartens, primary and secondary

栏杆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 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 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 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说明: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0m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220m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450m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0m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m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110mm。

栏杆扶手验收.

栏杆、扶手 1、施工要点 1.1安装扶手的固定件:位置、标高、坡度找位校正后,弹出扶手纵向中心线。 1.2按设计扶手构造,根据折弯位置、角度,划出折弯或割角线。 1.3楼梯栏板和栏杆顶面,划出扶手直线段与弯头、折弯段的起点和终点的位置。1.4按栏板或栏杆顶面的斜度,配好起步弯头,一般木扶手,可用扶手料割配弯头,采用割角对缝粘接,在断块割配区段内最少要考虑三个螺钉与支承固定件连接固定。大于70mm断面的扶手接头配制后,除粘结外,还应在下面作暗榫或用铁件铆固。 1.5整体弯头制作:先做足尺大样的样板,并与现场划线核对后,在弯头料上按样板划线,制成雏型毛料(毛料尺寸一般大于设计尺寸约10mm。按划线位置 预装,与纵向直线扶手端头粘结,制作的弯头下面刻槽,与栏杆扁钢或固定件紧贴结合。 1.6连接预装:预制木扶手须经预装,预装木扶手由下往上进行,先预装起步弯头及连接第一跑扶手的折弯弯头,再配上下折弯之间的直线扶手料,进行分段预装粘结,粘结时操作环境温度不得低于 5 C。 1.7固定:分段预装检查无误,进行扶手与栏杆(栏板)上固定件,用木螺丝拧紧固定,固定间距控制在400mm以内,操作时应在固定点处,先将扶手料钻孔,再将木螺丝拧入,不得用锤子直接打入,螺帽达到平正。 1.8整修:扶手折弯处如有不平顺,应用细木锉锉平,找顺磨光,使其折角线清晰,坡角合适,弯曲自然、断面一致,最后用木砂纸打光。 1.9找位与划线:按设计要求及选配的塑料扶手料,核对扶手支承的固定件、坡度、尺寸规格、转角形状找位、划线确定每段转角折线点,直线段扶手长度。 1.10弯头配制:一般塑料扶手,用扶手料割角配制。 1.11连接预装:安装塑料扶手,应由每跑楼梯扶手栏杆(栏板)的上端,设扁钢,将扶手料固定槽插入支承件上,从上向下穿入,即可使扶手槽紧握扁钢。直线段与上下折弯线位置重合,拼合割制折弯料相接。 1.12固定:塑料扶手主要靠扶手料槽插入支承扁钢件抱紧固定,折弯处与直线扶手端头加热压粘,也可用乳胶与扶手直线段粘接。

栏杆扶手规范(Rail rail)

栏杆扶手规范(Rail rail)

栏杆扶手规范(Rail rail) The rules of handrails (2009-06-06-16:16:02) are reproduced Label: miscellaneous Mandatory provisions "general rules for civil building design" (GB50352-2005) 6.6.36.6.3 balcony, outdoor corridor, indoor corridor, inner patio, and master's house The protective railings should be set up in the face and outdoor staircases, and should meet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1. The railings shall be made of solid and durable materials and can withstand the horizontal load specified by the load specification. The height of the railings should not be lower than 1.05 m when the height of the air is below 24m, and the height of the rail should not be less than 1.10m when the height of the height is 24m and 24m above (including the middle and upper houses). Note: rail height should begin from the ground floor or roof to the top of the handrail vertical height calculation, such as the bottom width is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0.22 m, and height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0.45 m to tread, areas step should begin from the top. 3. The railings are not suitable for leaving the floor or roof 0.10 m height; 04 homes, nurseries, kindergartens, primary and second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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