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寿康《国际经济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税收法-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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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16.1 复习笔记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1.国际税法的概念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国家与跨国财产流转所得的纳税人间的所得税收征纳关系以及国家之间的所得税分配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国际税法的产生有两个前提条件:

(1)收入国际化的出现;

(2)各国所得税制度的建立。

2.国际税法的特征

(1)调整对象

①国家与跨国所得纳税人之间的所得税税收征纳关系。国家是主权者,是唯一的有权征税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有权对本国境内的居民、非居民征收所得税,也有权对本国境外的本国居民征收所得税。

②国家间的所得税收分配关系。在重复征税中国家征收多少或不征收所得税,就是国家之间的所得税收分配。国家之间的所得税收分配是国际税收协定的缔约国依据国际税收协定而确定的国家间的公法关系,由国际法规范加以调整。

(2)主体

①国家和跨国纳税人在跨国所得税收关系中构成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这是由国际税

法的国内法规范调整所形成的。

a.作为征税主体,国家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强制性和无偿性、单向的征税权,只享受权利,并不承担给付对价的义务;

b.作为纳税主体,跨国纳税人具有两个最基本特点:其一,必须具有双重或多重纳税身份;其二,必须承担单方面的、无偿的纳税义务。

②一国与另一国之间构成的税收分配关系的主体。是由国际税收的国际法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一国与他国对等地分配所得税税收。这种主体地位与国际法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是相同的,权利与义务对等是国家作为税收分配关系中的平等主体的基本特点。

(3)客体

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有两个,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以及国家的税收管辖权。

作为税法法律关系客体的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有以下特点:

①跨国所得必须是应税所得。作为国际税法关系客体的应税所得要具备四个条件:

a.必须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非法所得不能列入应税所得,只能依其他法律加以没收;

b.必须是纳税人的真实所得,即纳税人确实已取得的所得;

c.一般是连续性的所得,将偶然性的所得排除在外;

d.应当是能以货币表现的所得,包括金钱或实物的所得。

②跨国所得是跨国纳税人的所得。它具体可分为两类:

a.本国居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

b.非本国居民的外国人取自本国境内的所得。

③跨国所得是跨国纳税人的应税所得。

作为税法法律关系的另一客体的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①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依国家主权而行使的独占的权利;

②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是依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而指向的对象;

③国家的税收管辖权通过国际税收协定确定而调整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④通过国际税收协定确定的税收管辖权只是关于一国对跨国所得征税的权利。

(4)国际税收法律规范

国际税收法律规范由所得税征收的国内所得税法和分配跨国所得税收的国际税收协定构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①国际税收法律规范具有多样性的特点,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实体法规范,又包括程序法规范。

a.国际税法的国际法规范是指用以调整各国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国际条约。

b.国际税法的国内法规范是指各国的涉外所得税法。

c.国际税法的实体法规范是指在各国的涉外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所规定的直接确定当事人或当事国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d.国际税法中的程序法规范,除包括涉外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中关于税征管理机关及征税程序的规定外,还包括用以确定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法规范。

②国际税收法律规范是公法性质的规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是依国家主权产生的,本身就是行使公权力;国家依税收管辖权确立的与纳税人的税收征纳关系,便是一种公法关系。

3.国际税法的作用

(1)国际税法是各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2)国际税法是国家间贯彻平等互利原则,促进国际经济交往不断扩大的有效法律手段;

(3)国际税法可以有效地保证本国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措施真正发挥作用。

二、国际税法的渊源

1.国内法规范

(1)涉外所得税法。一个国家的涉外税收关系,以各国的涉外所得税法来调整。各国的涉外所得税法构成国际税法的国内法渊源。

刑法中有关涉税犯罪的条款也构成国际税法的国内法渊源。

(2)涉外所得税法的一般内容

①税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纳税人及常设机构、住所、居所的规定,纳税客体或征纳对象的规定,也是各国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

②税率与税收优惠

税率即从应税所得额计税征收的比例;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出于对某些行业投资的特殊扶持考虑,对某类投资、某类人的所得所给予的低于正常税率的优惠低税率和减免征收措施。

③应税所得的计算

应税所得的计算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的收入总额,减去依法可以扣除的项目的余额,即应税所得额。

④防止纳税人逃、避税

⑤所得税收征管及所得税申报制度

⑥关于预提税的征收及代扣代缴人的义务

(1)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国际税收协定是两个主权国家,为了调整与其有关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税收管辖关系及分配关系,通过谈判而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种类:

①一般国际税收协定。指缔约国为解决或协调双边或多边税收关系而签订的协。

②特定国际税收协定。指缔约国为解决某项业务上的纳税问题而签订的协定。

(2)国际税收协定的作用

①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②防止跨国性的偷漏税和避税,维护各国的财政利益。

③在国家之间划分税源,从而达到避免重复征税的目的。

④避免税收歧视,保证外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受同等税收待遇。

⑤进行国际间的税收情报交换,加强相互在税收事务方面的行政和法律协助。

⑥可以鼓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投资,改善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建设。

(3)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

①国际税收协定适用范围

避免双重税收协定,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双边协定。它规定了协定适用的人的范围、税种范围、协定适用的时问范围和空间范围四个方面。

②国际税收协定中税收管辖权的划分

当某一税收客体涉及两个国家时,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就需要运用冲突规范,在两个行使征税权力的国家之间合理划分税收管辖权。

③关于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

从联合国范本和经合范本提供的办法以及国际税收协定的实践来看,普遍使用的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是免税法和抵免法。

④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特别规定

a.无差别待遇

无差别待遇的含义是,协定一般对此作出四个方面的规定:国籍无差别;常设机构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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