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入住房源及退出备案表

合集下载

2024年租赁保障性公共住房

2024年租赁保障性公共住房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租赁保障性公共住房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1.2 房屋面积1.3 房屋结构1.4 房屋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2.3 租赁续约条款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日期3.4 租金支付方式第四条押金4.1 押金金额4.2 押金退还条件4.3 押金退还方式第五条房屋维护与保养5.1 出租人责任5.2 承租人责任5.3 维修请求及响应时间第六条房屋使用规定6.1 房屋使用范围6.2 房屋禁止行为6.3 房屋损害赔偿责任第七条保险责任7.1 房屋保险7.2 第三方责任保险7.3 保险理赔程序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8.3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出租人违约责任9.2 承租人违约责任9.3 违约赔偿金额及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法律途径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管辖11.1 合同适用的法律11.2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房屋交接清单12.2 合同附件12.3 双方联系方式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13.1 合同签署日期13.2 合同生效日期13.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双方声明14.1 出租人声明14.2 承租人声明14.3 双方共同声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房屋描述1.1 房屋位置本合同所指租赁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号,具体房号为____。

1.2 房屋面积本合同所指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1.3 房屋结构本合同所指租赁房屋为____结构,包括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1.4 房屋设施租赁房屋内设施包括:家具、家电、照明、给排水、供暖、通风等设施,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2024北京公租房居民行为规范

2024北京公租房居民行为规范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北京公租房居民行为规范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2 适用范围1.3 法律法规第二条居民基本行为规范2.1 入住与退租2.2 居住行为2.3 公共区域使用2.4 邻里关系第三条公共秩序维护3.1 噪音控制3.2 宠物管理3.3 消防安全3.4 垃圾分类与环保第四条设施设备管理4.1 设施设备使用4.2 维修与报修4.3 损坏赔偿第五条物业服务与管理5.1 物业服务内容5.2 物业服务费用5.3 物业服务投诉与处理第六条社区活动与组织6.1 社区活动6.2 社区组织6.3 社区志愿者第七条居民权益保障7.1 居民权益保护7.2 隐私保护7.3 个人信息保护第八条违约责任与处罚8.1 违约行为8.2 处罚措施8.3 法律途径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法律途径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变更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剩余合同处理第十一条附则11.1 合同生效11.2 合同期限11.3 未尽事宜第十二条居民守则12.1 守则内容12.2 守则遵守与监督第十三条居民满意度调查与反馈13.1 调查方式13.2 反馈渠道13.3 改进措施第十四条信息发布与通知14.1 信息发布渠道14.2 重要通知14.3 居民知情权保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本合同所称的2024北京公租房居民行为规范,是指居民在公租房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2024北京公租房的所有居民。

1.3 法律法规:居民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居民基本行为规范2.1 入住与退租:居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住和退租手续,遵守入住和退租的相关规定。

2.2 居住行为:居民应保持居住环境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贴乱画。

2.3 公共区域使用:居民应合理使用公共区域,不得私占公共空间,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活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京建法[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住保办、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审核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公共住房租赁新规2024年版协议范本版B版

公共住房租赁新规2024年版协议范本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共住房租赁新规2024年版协议范本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房屋及租赁期限1.1 房屋描述1.2 租赁期限2. 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租金金额2.2 租金支付时间2.3 租金支付方式3. 房屋使用及维护3.1 房屋使用规定3.2 房屋维护责任4. 房屋维修及保养4.1 维修责任4.2 维修请求及响应时间5. 房屋保险5.1 保险责任5.2 保险费用6. 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房东权利与义务6.2 租户权利与义务7. 提前解除合同7.1 解除合同的条件7.2 解除合同的通知期限8. 违约责任8.1 房东违约责任8.2 租户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时间限制10.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其他条款11.1 房屋转让11.2 房屋转租11.3 房屋退回12.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终止12.1 合同生效条件12.2 合同修改12.3 合同终止13. 附录13.1 房屋照片13.2 房屋设施清单13.3 重要联系方式14. 签字页14.1 房东签字14.2 租户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房屋及租赁期限1.1 房屋描述1.1.1 房屋地址: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号1.1.2 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1.1.3 房屋户型: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1.1.4 房屋设施:_______(列出设施,如家具、电器等)1.2 租赁期限1.2.1 租赁开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1.2.2 租赁结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1.2.3 租赁期限总计:_______个月2. 租金及支付方式2.1 租金金额2.1.1 租金标准:_______元/月2.1.2 租金总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2.2 租金支付时间2.2.1 租金支付周期:每月一次2.2.2 租金支付日期:每月的_______日2.3 租金支付方式2.3.1 支付方式一:银行转账2.3.1.1 收款人名称:_______2.3.1.2 收款人账号:_______2.3.2 支付方式二:现金支付2.3.2.1 支付地点:_______2.3.2.2 收款人:_______3. 房屋使用及维护3.1 房屋使用规定3.1.1 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3.1.2 租户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3.1.3 租户需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3.2 房屋维护责任3.2.1 房东负责房屋的主要维修和保养工作3.2.2 租户负责日常的小修小补和清洁工作4. 房屋维修及保养4.1 维修责任4.1.1 房东负责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和保养4.1.2 租户负责日常使用中的小问题修复4.2 维修请求及响应时间4.2.1 租户发现房屋及设施损坏时,应立即通知房东4.2.2 房东接到通知后,应在_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安排维修5. 房屋保险5.1 保险责任5.1.1 房东应购买房屋保险,并将租户 named as additional insured5.1.2 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盗窃等意外事件5.2 保险费用5.2.1 保险费用由房东承担5.2.2 保险单复印件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提供给租户查阅6. 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房东权利与义务6.1.1 房东有权按时收取租金6.1.2 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6.2 租户权利与义务6.2.1 租户有权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和居住房屋6.2.2 租户有义务遵守合同规定,并按时支付租金8. 违约责任8.1 房东违约责任8.1.1 房东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义务,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和租户因此产生的损失。

2024年版住宅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条款

2024年版住宅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条款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住宅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条款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地址1.2 房屋面积1.3 房屋结构及设施2. 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 出租人信息2.2 承租人信息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3.2 租赁结束日期3.3 租赁续约条款4.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4.2 租金支付周期4.3 租金支付方式5. 押金5.1 押金金额5.2 押金退还条件及方式6. 房屋使用及维护6.1 房屋使用规定6.2 房屋维护责任7. 维修及保养7.1 维修责任7.2 保养责任8. 保险8.1 保险购买及费用8.2 保险理赔流程9. 房屋转租9.1 转租条件9.2 转租手续9.3 转租租金分配10. 房屋退回及损坏赔偿10.1 房屋退回条件10.2 房屋损坏赔偿11. 违约责任11.1 出租人违约11.2 承租人违约12. 争议解决方式12.1 协商解决12.2 第三方调解12.3 法律途径13. 其他约定13.1 宠物管理13.2 访客管理13.3 噪音管理14.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变更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地址本合同所指租赁房屋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路号】,房屋的具体门牌号码为【门号】。

1.2 房屋面积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面积包括室内使用面积及共有部分的面积。

1.3 房屋结构及设施租赁房屋为【X室X厅X卫】结构,室内设施包括:【家具清单】、【家电清单】等。

公共设施包括:【电梯】、【楼梯】、【公共浴室】、【停车场】等。

2. 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1 出租人信息出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街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2.2 承租人信息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联系电话为【】。

租赁房屋合同备案表模板

租赁房屋合同备案表模板

租赁房屋合同备案表模板甲方(出租方)信息:
- 姓名/公司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地址:
乙方(承租方)信息:
- 姓名/公司名称: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地址:
房屋信息: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积: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房屋所有权证号:
租赁期限:
- 起租日期:
- 截止日期:
租金及支付方式:
- 月租金:
- 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支付周期(如:每月支付、季度支付等):
押金:
- 押金金额:
- 押金退还条件:
房屋交付状态:
- 交付时房屋状况描述:
- 交付时附属设施清单:
维修责任:
- 甲方维修责任:
- 乙方维修责任:
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
- 乙方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 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变更与解除:
- 合同变更条件:
- 合同解除条件:
争议解决方式:
- 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法院诉讼等):
备案信息:
- 备案机关:
- 备案日期:
签字盖章:
- 甲方签字(或盖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注意: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建议在签订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网上选房规则和说明一、网上选房规则(一)房源确定规则登录网上选房系统并实名认证后,认租家庭在所属场次规定的选房时间及可选房源范围内,自主选择规定数量的意向房源,并对意向房源进行先后排序。

为确保能够选中住房,在房源数量允许的情况下,建议认租家庭所选意向房源的数量不小于其在本场次的选房排位,比如选房排位为第1位,则至少选择1套意向房源,选房排位为第2位,则至少选择2套意向房源,以此类推。

选房结束后,系统根据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先后顺序、意向房源先后排序及房源被选择情况,即时计算确定当场次所有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

示例如下:现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家庭在同一个场次选房,可选意向房源数量为七个。

七位选房家庭的选房排位及意向房源如下所示。

(1)甲家庭:选房排位第1,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F、B、D、G、H房;(2)乙家庭:选房排位第2,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C、B、F、D、E、K房;(3)丙家庭:选房排位第3,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BF、A、E、G、D、H房;(4)丁家庭:选房排位第4,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E房,其余意向未选择;(5)戊家庭:选房排位第5,选房的意向房源依次为A、B、C房,其余意向未选择;(6)己家庭:选房排位第6,登录选房页面后主动点击放弃选房;(7)庚家庭:选房排位第7,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

系统将根据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为排序第1、第2、第3...第7的选房家庭计算并确定最终选中的住房。

当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和选房排位靠后的家庭同时选择同一套房源时,选房排位靠前的家庭优先获得该意向房源。

因此,上述表格中,甲家庭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A房;乙家庭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二意向,即C房;丙家庭的第一意向B房未被其他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一意向,即B房;丁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选中的住房为第四意向,即E房;戊家庭的第一意向A房已被甲家庭选中,第二意向B房已被丙家庭选中,第三意向C房已被乙家庭选中,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己家庭登录页面主动点击放弃选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庚家庭未登录选房页面或登录页面未选住房,其最终未选中住房。

公租房入住通知书

公租房入住通知书

公租房入住通知书公租房入住通知书。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审核配租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篇三:公租房申请指南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条件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申请指南办理程序公租房申请指南提交资料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时间 201X年第四批公租房申请期限201X年第三批公租房申请期限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地点信息公示房源公示申请公告(第9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第9号)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第七次摇号配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摇号配租时间 201X年7月25日(星期四)摇号配租,凡在7月19日前申请并审核通过的,均可参加此次摇号配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5-1:
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情况备案表
产权单位(盖章):(年月)首次选房日期:
产权单位(盖章):上表填报的数据经我部门审核为经我单位组织入住的实际情况,同意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说明:1.房屋套型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划分,产权单位也可根据配租房源情况将零居室、一居室、二居室对应到各类套型。

2.项目初次选房入住后填报,项目运营期间在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新选房入住家庭情况。

附件5-2:
公共租赁住房号楼未入住房屋备案表
(示范表格)
产权单位(盖章):项目座落: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
产权单位(盖章):未入住房源情况经我单位核对属实,同意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说明: 1.房源状态在楼盘表上用颜色标示:未入住房源以绿色标识;已入住房源用红色标识。

2.按一栋楼一个楼盘表报送,彩色打印报送。

附件5-3:
公共租赁住房退房情况备案表
产权单位(盖章):(年月)共有户家庭退房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联系电话:
产权单位(盖章):退房家庭情况经我单位核对属实,同意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说明:项目运营期间在每季度第一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退房家庭情况。

退房原因为合同到期或自愿退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