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轨运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轨运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轨运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轨运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有效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接轨,是近年来财政改革的创新,之前各地没有可遵循的模式,XX县在完整的会计集中核算基础上,成功地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结合运用,实现了单位会计核算和财政资金拨付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在财政改革的进程中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XX年底,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和零户统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全面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通过精心筹备,XX县会计核算中心于XX年4月28日正式成立,运行后的一年时间内,县直101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全部纳入了集中核算,并为各种专项资金设立专用账套,为此中心共建立账套132个。我县属全省29个贫困县之一,XX年,随着全省财政四项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我县也积极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鉴于刚组建不到两年的集中核算的办公点、人员、设备等基本完善,为减少不必要的成本耗费,我们采取了将集中核算与集中支付并轨运行的方式,确保国库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6月,成立国库收付中心,当年12个试点单位上线运行并取得实

效,到XX年7月,县直83个一级单位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初步形成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

在具体操作中,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工作思路,坚持先试点、后推广、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首先对两个中心内部进行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柜组业务分开”的“收付+核算”的运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人员、设备和技术力量,为预算单位办理核算和支付业务。对于预算单位条件成熟的,由单位直接联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单位人员自行操作业务,条件成熟一个,退账一个,同时将核算权返回给单位,中心为其开设集中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对于单位业务量小、经费少,会计基础差,不具备独立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单位,实行国库收付中心代理操作;对于非财政预算的自收自支单位、差额单位、底级单位,继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国库收付中心共设立五个集中代理柜组,既代理集中支付业务,又代理核算业务,做到收付、核算两不误。从XX年至今的5年时间里,经历了集中并账、分户核算、转轨并行、集中支付等一系列的业务探索,核算系统弥补了支付系统的薄弱功能,支付系统规范了资金拨付流程,两个中心、两个系统、一套人员、一套设备,不但节约了人力物力,而且充分发挥了两个系统各自的优势,到XX 年底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均已步入科学化轨道,全

县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了系统内管理,财政拨款和会计核算均实现了电子化。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横向覆盖面广,纵向深入彻底,是一项全新的事物,要求业务人员不但要有会计基本知识,还必须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技能,这项改革改变了过去传统的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和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变动幅度很大,不管是预算单位还是财政内部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通过有效地将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轨并行,前者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拨付过程,后者规范了单位财务核算行为,形成了一个完整、安全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同时两者并举也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现实矛盾化解到了最低限度。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规范了资金缴拨程序,强化了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其一,财政资金由原来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对单位使用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凡是未最终实现支付的资金均积存在财政部门,因此财政部门管理的库存资金显著增加,有效的增强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其二,国库收付系统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完成支付的全过程,体现出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实现预算单位的财务先有预算、再有计划、后有支出的完整过程,财政资金从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全程都能受到跟踪监督,实现了由“以拨代支”向“以支列

支”的本质转变,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财政预算支出与单位财务支出信息不对称问题;其三,减少了财政资金中转环节,职工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商品及劳务供应商,零星小额支出财政授权由单位支付,财政资金不再通过主管部门层层转拨,单位用钱不见钱,有效遏制了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极大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四,对各单位的所有收入,按其不同的资金性质,全部缴存到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确保了财政收入“一本账”的完整性。

只要是改革,就必然有矛盾,特别是近几年的财政改革涉及面宽、力度大,在两个中心的双轨并行中,由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操作模式,业务程序发生了本质改变,改革途中也出现过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建立后,取消了各预算单位的所有账户,对预算单位的代扣款、往来业务操作非常不便,为保证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我们通过与单位沟通,结合实际制定了可行的操作办法。

在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运行初期,由于软件功能不完善,对试点单位所发生的各种代扣资金和往来业务无法处理,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当时采取由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代扣资金账户这一应急措施,一时缓解了代扣资金无法结算的矛盾,为预算单位资金结算提供了方便。但是,随着集中支付单位量的增加,代扣和往来业务也成倍增加,这一作

法违背了国库制度改革的初衷,使少数单位钻了空子,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存放在代扣账户中以逃避财政部门的监管。发现这种作法的弊端后,我们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根据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县预算单位代扣款项财务操作办法》,由国库收付中心开设一个代扣账户,统一办理预算单位的代扣业务,堵截了单位体外循环资金的不良行为,进一步完善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加强业务培训,解决业务人员的后顾之忧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XX年7月,针对上线单位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为扶持他们尽快熟练掌握新的业务流程,我们在总结国库改革试点操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的业务事例,组织人员编写了近3万字的《实用财会业务培训资料》,这些符合实际、简学易懂的学习资料深受会计人员的欢迎,中心在40天时间内成功举办了3期以财政内部业务股室和县直预算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县直100多个单位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截止XX年底,县直83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5个乡镇的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支付,改革的单位面和资金量均达到100%,在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同时彻底理顺了各单位的财务核算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与国库集中收付系统的对接并行,圆满完成了省市主管部门下达的改革任务,在全省财政国库制度改革验收

中荣获A等次,受到省财政厅的通报表彰。

福州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

福州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市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州市鼓楼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制作、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凭证、办理各类国库业务~使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部署统一的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遵循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分别改造各自业务处理系统~与电子凭证安全支撑控件有机衔接~实现电子化业务流程和管理功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1 第六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采取的安全管理策略和使用的安全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专用设备认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之间应当建立两两互联互通的专用通讯网络~信息传输应当采取加密措施~系统衔接应当确保对等、安全、高效。 第八条财政局、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各自内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分级,保护工作~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第三章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 第九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业务主要有:财政国库拨款业务及财政专户拨款业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含公务卡业务,以及各种报表、对账等~具体以财政局、人民银行及代理银行约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十条财政国库拨款及财政专户拨款业务流程 ,一,一般支付流程 1、财政局向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发出《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 2、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据此及时、准确地将资金支付至收款方。 3、付款成功后~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将《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回单发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确认回单~并据此进行账务 2 处理。 ,二,退回处理 1、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收到《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经核对发现收款账户等要素信息有误无法办理支付的~应办理电子凭证退回手续。 2、财政局接收人民银行或代理银行反馈的预算拨款凭证退回信息~确认后作废原预算拨款凭证电子凭证~重新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退款处理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议探讨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议探讨 摘要:为了建立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有100多个区级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改革,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关键词:完善;国库;支付;建议 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 现行的国库改革顺利,运行良好,任重道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财政资金调度能力显著增强,从根本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层层转拨变为实际需要发生时一次拨付,使未支出的大量财政资金不再沉淀在各预算单位的账户中,而是统一集中在国库或财政专户内。改革后,财政资金调度更灵活,财政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沉淀的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地将可支配财力用在刀刃上。 (2)预算执行的规范性显著增加,硬化了预算的约束力。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必须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在源头上堵住了逃遁于国库监管之外的财政资金,

进一步规范了收支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财政资金的使用也就实现了“计划有预算,申请有依据。支付有标准”的改革目的。 (3)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满足了社会的公共需要。有效整合了财政闲散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根据国库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政府财政正常支付需要的前提下,对财政存量间歇资金实行集合理财。提高财政资金的元风险效益。 (4)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促进财政国库改革不断规范完善。由于建立了严格的支付审核制度,规范了支付审核内容和程序,使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规范,增强预算单位依法理财的意识;并通过用款计划的要求使单位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得到加强。 2 改革存在的问题 (1)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不能适应预算管理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人。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这些新情况提出了收支确认的基础如何改变的问题。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改变了财政支出的列报口径,会计制度上应做出相应修改。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我镇财政各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财政保障供给的能力,根据省财政《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 1、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镇人民政府、三权在镇的二级机构、各村及社会团体等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镇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财政收入资金监管

1、按照财政体制,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2、严格票据管理。对政府机关、二级机构、村等收取的各类收入一律由镇财政按收入金额统一开取收入凭证,镇财政所确定一名票据专管员管理票据,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按程序缴入规定帐户。 3、对国有资产租赁、处置等取得的收入一律入财政专户,并附相关会议纪要,严禁设“小金库”管理。 三、财政支岀资金监管 1、日常经费支岀监管 、政府机关、镇直各单位日常公用支出,设备用金,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得到采购限额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会议费、招待费、小车费、计生经费,按上级核定指标上线控制,特殊情况经镇党委扩大会批准,追加指标。 、外岀考察、出差、招商引资,设备用金,由党政办统一办理,按月到财政所报帐。 2、原始凭证的审核与审批 、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帐员复核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20XX 元以下的单据由镇长直接审批;20XX元至5000元的先由镇理财小组审核后报镇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支出,提请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实行集体审批。

政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可编辑版】

政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政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我乡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努力,不断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积极培植财源、完成财政收入109万元、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促进了我乡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资金监管中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制度,做到资金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累计公开公示40余次,抽查补助类资金11次,巡查项目8个次;累计监管支出资金共1635万元,其中:预算资金388万元,涉农类补助资金40个共742万元,项目(包括补助类项目)资金15个共505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建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乡长为副组长、财务人员及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梧桐乡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财务人员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 二)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财政资金监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为建立健全信息通达机制,我乡投入资金,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宽带等办公设备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充分利用县局局域网络,与县局保持联络,及时上传下达政策资金信息。从而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我乡设置专线电话为举报电话,并向广大群众公布,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接受各单位反映情况和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 三是建立监管台账机制。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抓好信息公开,及时公示监管信息。 利用政务平台、村务平台,设立了公示专栏,公示各类惠农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等内容以及项目资金的资金来源、项目概要、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中标施工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基本信息;便民服务中心利用电子显示屏幕、触摸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分别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资金监管、及时组织抽查巡查。 抽查巡查是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监管实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导作用,我乡积极协调、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对各类财政资金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时发现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纠正,有效防止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开展抽查巡查工作3次,抽查巡查补助性资金11大项,项目类资金8个。 五)充分发挥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面清理预算外收入,日常支出按照定额、定项、专项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各类支出标准。对临时性、突发性和大额支出或调整,要经乡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方可安排支出。

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新编版)

编号:YK-JH-0151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新 编版) The formulation of the work plan can review the deficiencies in the previous plans, sum up some experience, and make continuous progress.

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新编版) 导语:在你制订工作计划的时候,你可以回顾以前做的计划中存在的不足,总结出一些经验,因此你会不断地进步,每一次制订的工作计划都会比前一次的好一些,因为以前制订的计划项目已经付诸实施或已经完成,完全可以从中总结出哪些方面好,哪些方面不好,因此,你在以后的工作中,就可以提前预防再次出现同类问题,让你做起事来得心应手。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年是我市爬坡攻坚和实现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xx”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更加重视改善民生;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精细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27510万元,同比增长18%。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六项措施: 一、开展财源建设,积攒发展后劲 一是要抓紧落实国家扩大需政策,加快项目规划和申报,全力以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要保障项目推介包装

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

**县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它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零余额账户)。 (三)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四)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五)经国务院和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账户。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原则上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向人民银行和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供应商、劳务提供者等。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财政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办法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第七条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按照《**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方案]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方案]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机构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从申报、公示、发放、使用、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 第三条乡镇财政监管的资金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及部门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具体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作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等方面的财政性资金。 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财政补助资金。 第四条通过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

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第二章监管工作措施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类资金和项目政策文件信息的下达制度。 (一)省、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在下发财政性资金文件和管理办法时,对涉及乡镇的财政资金、项目,要对乡镇财政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使其及时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县级财政部门内部相关业务单位要将有关资金项目文件抄送同级农村(基层)财政管理部门,使其便于督导乡镇财政开展监管工作。 (二)对于省、市州、县(市、区)主管部门管理下达到乡镇的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内部相关业务单位要负责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将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项目等信息下达到乡镇财政,并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同时抄送同级农村(基层)财政管理部门。 (三)县级农村财政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各乡镇资金项目、额度等信息,建立监管工作台账,组织协调乡镇财政开展监管工作。 第六条补助性资金监管 (一)补助性资金监管程序: 1.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配合、指导和监督有关站(办、所)、单位、村委会,及时宣传、公开各种补助政策,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社会监督。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信息上报前,要通过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事前公示并由补贴对象签字认可。补贴发放后进行事后公示并由领取人签收,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日。 2.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及时进行核实。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涉农资金备案系统监管工作总结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近几年以来,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四个一号文件,党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当前我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监管中发现,我乡涉农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今年以来,乡为进一步确保涉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从源头上遏制截留、挪用、挤占、套取、贪污涉农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有效确保了上级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全乡新农村建设。 一、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自接到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联合下文要求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的任务。为切实加强我乡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的落实,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我乡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有力地促进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清查项目应清尽清、应查尽查,同时完善了本乡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证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报账制;能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程序规范实施,从县到乡、村层层把关,严格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此次自查,我乡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为使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并积极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在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村民代表等人担任监督员,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推行政务、村务公开,把涉农资金项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抓好重点监察。除了加强面上监督外,将农业、水利、畜牧、扶贫、农机、民政、计生、卫生、中小学等部门定为重点监察对象,乡纪委除了重视群众举报外,还经常到重点监察对象“查、看、测、评”,对其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四、严查违纪行为。乡纪委通过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注意在工作督查中,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查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截

2019年财政所个人工作计划3篇

2019年财政所个人工作计划3篇 20xx年财政所工作计划篇一 为搞好xxxx年的财政财务工作,强化资金管理,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地进行,各项任务措施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及时、准确地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真正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xxxx年,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县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县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乡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乡惠民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三、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乡级财力 xxxx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乡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乡各

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特别是争取资金做好xxxx 年一事一议惠民项目。 四、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乡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乡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乡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党委书记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乡财政所对在乡上有拨款的站所、村队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乡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所长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所长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乡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乡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县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县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乡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站所、村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乡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五、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 暂行办法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和《**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县国库支付中心每日报来的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 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编号103)”、“已结报支出(科目编号213)”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分预算单位记载。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款项。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

国库集中支付实验报告完

国库集中支付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 1、熟悉并熟练掌握用友GRP-R9财政管理软件,学会无纸化办公。 2、了解国库的功能与支付系统,知道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本流程以及基本的功能。 3、学习一些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程序,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 二、实验内容 熟悉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流程及概念,基本掌握国库支付系统的初始建库与参数设置,实际进行国库支付系统基础资料的设置、实际业务流程的操作、相关的会计核算的练习操作。 三、实验过程 首先,在进行试验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国库集中支付的一些基本概念。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必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它主要包括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两方面的内容,申报用款计划申报的基本流程是:基层预算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批复→财政部门审核。 了解了基本的知识后就比较容易进行具体的操作。在程序中找到用友GRE/R9预算编制与管理系统,打开有一个小齿轮符号的程序,接着在打开闪电符号的程序,进入后台数据管理工具系统。然后建立账套等一系列的相关数据管理限制程序。如下图所示:

关于对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2-07-27 浏览量:)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财政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我们组织力量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乡镇财政建设情况 全市共有84个乡镇(办),其中:设置乡镇财政所65个,占全部乡镇(办)的77.38%;沁水县14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城区有5个办事处,分别只有1名财政工作人员。全市乡镇财政共有正式人员236人,平均2.8人/所,其中:行政118人,事业85人,工勤33人。现有办公场所面积达3508平方米,平均41.76平米/所。从各县(市、区)情况看,城区设1镇7办,财政所3个,分别是北石店镇、西上庄办事处、钟家庄办事处;共有正式人员1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6人,工勤1人。泽州县设17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60人,其中:行政36人,事业18人,工勤6人。高平市设16个乡镇(办),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53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1人,工勤22人。阳城县设17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55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21人,工勤4人。陵川县设12个乡镇,全部有财政所,共有正式人员2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7人。沁水县有14个乡镇,在2010年推行“乡财县管”核算模式后,撤销了财政所,各乡镇只保留了1-2名财政工作人员,共有27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2人。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 (一)监管范围及内容 监管范围。乡镇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0大类40小项。分两个渠道拨付:一是通过乡镇财政所直接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乡镇政府机关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民政救灾资金、村级管理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及县财政下达的部分项目资金;二是县级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拨付到乡镇农经站或会计服务中心的村级账户和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和专项资金。 账户设置。除沁水县的14个乡镇外,其他乡镇财政所一般都设有四个账户:预算内、预算外、粮食直补资金专户、退耕还林资金专户。沁水县在2010年推行“乡财县管”核算模式后,该县乡镇的预算内、外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乡财县管中心账户(仍保留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和退耕还林资金专户),账务由乡财县管中心核算。预算内资金账户主要核算从县(市、区)财政局国库账户拨付给乡镇的各项资金,这些资金年终决算时统一在决算报表中体现;预算外资金账户主要核算需要通过乡镇财政所拨付的预算外资金,目前绝大多数乡镇已无预算外资金收入。 (二)监管方式及成效 健全制度。为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各县(市、区)按照财政部财预[2010]3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保证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了政务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通过会议宣讲、发放宣传单及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农廉网”等方式,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并将公开公示后留存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案存档。 完善机制。建立了乡镇资金监管信息畅通机制。为保证信息上下通达,以农廉网、财政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一: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财政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一、分管工作 我分管财政监督检查科,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兼管非税局费政股和财政票据工作。 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 1、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2、对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内审,做好财政内部监督工作。 3、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 4、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5、按要求报送检查工作报表 6、完成省市财政各项考核目标。 7、完成临时交办工作。 三、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制定了201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对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 3、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先后开展了城建资金收支检查、乡镇卫生院资金收支检查、乡镇卫生院债务认定。 4、圆满完成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了城建、 交通、环保、县医院、一中。 5、圆满完满省厅、市局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任务和迎检工作。今年4月份,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对我县校园中小学校安工程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8月份,市纪委、财政先后对我县的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和验收;9月份省财政厅重点检查组对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国家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兼顾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小金库”问题资金情况重点检查重点。我和财政监督检查科的同志按照上级要求,首先对以上部门资金进行认真严格的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部门单位。同时,对省市检查组做好接待工作做好检查工作预案,精心做好接待工作,与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做好迎检。省市检查组对我局的财政监督检查迎检工作很满意。专项资金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6、财政信息调研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报送的《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的思考》的调研文章被省厅监督处推荐,被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财政监督》2011年第五期全文刊发。我和永平同志承担的科研课题《建立健全地方财政监督机制的问题研究》被省厅授予全省财政科研课题成果奖,全省通报。 在邯郸市财政局开展的财政监督调研活动中,我局报送 的调研课题3篇,为县区最多。我局报送的《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的调研与思考荣获一等奖,市局给予了通报表彰。 四、今后三个月工作打算。 现在距年底仅有三个月时间,时间非常紧,要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财政监督方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是要按照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和领导安排,做好对外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对照省市财政监督考核内容做好考核内容相应的文件基础资料准备工作,早下手,把工作坐在前头。 三是在财政监督信息方面加大力度争取多编信息,编好信息,多上信息。 四是是与省厅市局监督处搞好对接,争取财政监督考核取得较好位次。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步骤 一、用款计划申请批复 1、进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选择沭阳县国库支付中心帐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下图: 2、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用款计划管理-----分月用款计划编制,选择预算单位,输入功能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归口科室、资金性质、经济分类,支出类型、预算管理类型、指标来源、支付方式、计划金额和摘要。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3、保存完成后,点击审核批复按钮,将用款计划批复至国库支付中心。需要查看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可以到用款计划登记簿中查询。 4、用款计划批复后不可以修改,发现错误需要修改的,必须将审核批复撤消后才可以修改。进入用款计划批复功能窗中,点击已批复页签,选择需要撤消批复的用款计划,点击撤消按钮,如下图: 然后进入用款计划登记簿功能窗中,点击已审核页签,选择需要取消审核的用款计划,点击销审按钮。至此用款计划才可以修改。如下图: 二、支付申请输入审核 1、资金会计或报帐员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支付管理-----支付凭证成批录入功能,选择付款人全称、业务科室、预算单位,该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自动显示,根据该用款计划填制支付凭证信息,填制完成后点保存按钮。如下图:

2、审核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功能中,点击未审核页签,选中需要审核的支付申请,点击审核按钮。需要修改的先将审核取消再修改。如下图: 三、支付会计打印支付凭证并确认 支付会计进入支付凭证登记簿中,打开审核过的支付凭证,点打印按钮,并审核确认。 支付凭证经支付会计确认后,不再可以打印修改,需要修改并打印的,必须将确认取消。进入确认管理功能下的支付凭证登记簿中,选中支付凭证,点击反确认按钮。如下图: 四、查询 进入国库集中支付功能下的帐表输出,对用款计划执行结余汇总表、用款计划明细表、财政支出日报表、财政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等进行查询。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规范学校的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教育部《关于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财政性拨款资金不再拨付到学校,而是通过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代理银行(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学校只能依据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办理资金的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下达我校的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基本建设经费及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其他经费的支付管理。 第四条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的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处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国库集中支付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 作; 负责学校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预算控制数,确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项目; 负责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校内各预算项目分月用款计划”,审核并汇总编制“学校分月用款计划”,按时上报教育部; 负责根据教育部批复的额度,及时拨付并通知经费主管部门及用款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各预算项目年度、季度分月用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的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的归垫事宜;负责与财政部、教育部、财政专员办的联系工作,负责与教育部、财政部和银行进行对账; 负责办理与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经费主管部门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所管经费的分月用款计划并按时报送财务处;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七条预算项目负责人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按项目进度及时编制、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严格按批复的计划执行; 负责提供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需的有关资料。 第三章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反映、核销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用款额度的收入和支出的专用银行账户。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由代理银行垫付,当日营业终了前代理银行与国库进行清算,清算后该账户存款余额为零。 第九条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我校的相应账户划转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除此之外,不得违反规定向我校其他账户、上级主管单位账户和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转资金。 第四章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和用款额度的拨付、使用

浅议如何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浅议如何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16-03-25T14:31:06.323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25期供稿作者:徐宝平[导读] 仪征市马集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是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的"终端"环。 徐宝平 仪征市马集镇财政所江苏省仪征市 211400 摘要: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的最基层、最基础的环节,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乡镇财政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完善乡镇财政监督机制的建设,对于切实提高乡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 一、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环节 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是财政资金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的"终端"环节,也是财政服务"三农"的窗口。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是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为此必须抓好以下五个方面重点环节: 1、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需要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为此要成立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市镇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检、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财政所作为实施财政监督的主体,根据内部岗位设置和人员分工的不同,明确各自在财政资金监督中的岗位职责,负责财政监管日常业务。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财政监管的工作目标和重点。 2、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按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要求,我镇先后制定并下发了《镇级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市镇联动工作实施意见》、《财政预算资金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相关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将制度执行情况与单位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评先评优、干部任期审计相结合,确保我镇资金监管有章可循,做到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标准化的流程规范对各类资金的监管。 3、加强财政补助性资金监管。对纳入 “一卡通”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严格按照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流程操作,并重点抓好公开公示、抽查核实两个环节。通过实地察看和电话回访,重点对民政补助对象和各类惠农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检查各村上报补助对象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补助对象是否足额领到补助资金。 4、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对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工程项目,从项目申报立项、公示、工程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资金拨付必须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决算报告。对在我镇范围内实施的由上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财政资金的项目,在取得相关项目信息后,对照其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的现场核查工作,对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报告,并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和抽查巡查情况记录。通过实施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防止冒领和骗取财政项目资金行为的发生,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在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环境整治等财政补助项目,财政所从项目申报,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都参与了监督与管理,使上述财政补助项目实施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直接直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财政资金被截留和挪用。 5、加强对财政日常收支的监管。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要求,将全镇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收入全部解交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收付中心凭审批后的支出票据在预算指标范围内办理直接支付,使各单位的财政收支直接处于财政的监督之下。 二、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实施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在监管意识、人员配备、信息沟通等方面与财政资金监管要求还不相适应: 1、监管意识不主动。部分乡镇在收支和日常财务管理上没有按照财政财务制度办事,开支随意性较大,支出管理全凭主要领导“一句话”说了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时有发生。少数乡镇领导凌驾于预算管理之上,乡镇财政内部监督成为一句空话。有的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人员配备不到位。目前,我市乡镇财政所核定的人员编制一般在5人左右。随着乡镇财政职能不断增大,特别是惠农补贴政策多、补贴资金总量大、补贴项目涉及面广。乡镇财政普遍存在工作量大、人手不足、经费不足现象。按照财政资金监管要求,凡是有财政资金的地方,乡镇财政都有监管责任,单凭财政所的人手要监管到位显然不现实。往往应接不暇、疲于应付。 3、信息沟通不流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乡镇财政除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参与全过程监管外,其他财政补助项目因涉及部门多,乡镇财政在项目前期申报参与少,加之上级财政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下达的一些专项资金,监管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资金信息不流畅,专项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 三、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意见与建议 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镇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1、完善基础管理,健全各项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财政内控管理,规范财政各类账户的核算和处理,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和大额资金支取审批制度,定期于不定期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财务检查,加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加强审核,严格按序时进度审批拨付;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基础台帐登记和基础资料的归档整理,使财政监督做到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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