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镇小砭沟村砖厂地块土地储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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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具体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具体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日益凸显。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确保土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公司积极开展土地储备项目。

本项目旨在以合理的规划布局和高效的建设模式,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储备和开发利用,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项目目标1. 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通过储备项目的实施,将土地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2. 实现土地产出最大化: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科学的建设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为城市发展提供丰富的土地资源。

3.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开发和利用的综合效益评价,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规划实施效果。

三、项目实施方案1. 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制定土地储备的详细规划,包括土地储备项目的区位选择、规模布局、建设内容等,确保储备的土地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2. 土地储备项目征收: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和相关程序,对土地储备项目涉及的用地进行征收,并妥善处理相关补偿事宜,确保储备土地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土地开发建设:根据土地储备项目的规划要求和建设内容,制定详细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开展相关工程建设,确保储备土地的有效利用。

4. 土地使用监管:建立土地使用监管机制,对储备土地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实施步骤1. 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的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

2. 开展土地储备规划编制: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现状调查、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形成土地储备规划。

3. 开展土地储备项目征收:依据土地征收法律法规,完成土地征收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开展土地开发建设:根据土地储备项目规划要求,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工作,包括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惠民居廉租房等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惠民居廉租房等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惠民居廉租房等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10•【字号】陕发改投资〔2011〕214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惠民居廉租房等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安、铜川、宝鸡、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你市关于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确认的请示收悉。

经审查,同意所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初步设计)。

现批复如下:一、延安市(一)延安市惠民居廉租住房项目1、建设地址及方式。

项目建设地址为延安市枣园镇小砭沟村,建设方式为配建。

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2150平方米,总套数243套,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3、投资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2187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和市级筹措解决。

4、建设年限。

2011年—2012年。

二、杨凌示范区(一)杨凌示范区阳光家园小区廉租住房项目1、建设地址及方式。

项目建设地址为示范区博学路西侧、邰西小学以东的阳光家园小区内,建设方式为配建。

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套数1300套,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3、投资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9425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和示范区筹措解决。

4、建设年限。

2011年—2012年。

(二)杨凌示范区邰城家园北区二期廉租住房项目1、建设地址及方式。

项目建设地址为示范区神农路以北、高速路引线以西的邰城家园小区内,建设方式为配建。

2、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2.95万平方米,总套数590套,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3、投资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4277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和示范区筹措解决。

4、建设年限。

2011年—2012年。

(三)杨凌示范区法禧家园小区廉租住房项目1、建设地址及方式。

尧沟镇小娄村拆迁规划方案

尧沟镇小娄村拆迁规划方案

尧沟镇小娄村拆迁规划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很多农村地区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其中包括尧沟镇小娄村。

为了顺利推进该村的拆迁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拆迁规划方案,旨在最大化保障受影响农民的利益,并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资金规划拆迁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征地补偿、迁建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根据初步估算,尧沟镇小娄村拆迁资金大约需要1亿元。

其中,征地补偿费用约占总资金的60%,迁建安置费用约占总资金的30%,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约占总资金的10%。

二、征地补偿根据农民土地占用面积、土地适宜程度、土地价值等因素,制定合理征地补偿政策。

具体方案如下:1. 补偿标准:按照每亩土地市场价的70%进行补偿。

2. 补偿方式:提供现金补偿和优先就业机会,确保农民的生活稳定过渡。

3. 补偿范围:包括农田、耕地、住宅等。

三、迁建安置在拆迁过程中,要统一规划并建设新的安置区。

新的安置区要满足农民的栖居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

具体方案如下:1. 迁建安置区位置:选择距离原小娄村较近的区域,便于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2. 安置房建设:按照每户提供一个住房的原则进行建设,保障农民的居住条件。

3. 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方便农民的学习、就医以及休闲娱乐。

四、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保证迁建安置区的便利性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

具体方案如下:1. 交通设施建设:修建道路、桥梁,改善交通状况,提高区域的通行能力。

2. 水利设施建设:修建水库、排水系统等,保障农民的用水和排水需求。

3. 电力通信设施建设:扩建电力和通信网络,提高农民生活和生产的便利性。

五、环境保护拆迁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防止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具体方案如下:1. 拆迁前的环境调查:对拆迁区域的土壤、水质、空气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环境影响。

2. 环境治理和修复:对已污染的土壤、水源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新安置区的环境质量达标。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6•【字号】延政发[2010]96号•【施行日期】201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10〕96号)宝塔区人民政府:现将《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

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11号、陕发改投〔2009〕393号、延国土资便字〔2007〕81号、延安市城建规划局选字第610600200800087号文件精神批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和国家建设征迁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同意延安市房产局在宝塔区枣园镇小砭沟村、阳崖村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延安市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建设项目。

为确保该项工程征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次征迁范围内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迁范围和时间:以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凡在此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所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均属征迁对象,征迁工作自《征迁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征迁基本情况:(一)小砭沟征地面积:979.32亩(约65.288公顷)。

(二)小砭沟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小区:1、有被征迁人186户;2、总动迁户186户,动迁人口598人(包括租赁户);3、共需拆迁房屋1560间(孔),建筑面积51984.71平方米;4、征收面积约979.32亩(约65.288公顷)。

中建标准格式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中建标准格式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xxxxxx 工程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日期:一编制根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工程概况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土方开挖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挖原始地貌及周围状况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挖工程量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挖基坑平面状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挖土质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挖地下水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工程施工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办〔2019〕2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办〔2019〕2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2019年土地储备计划为规范土地市场,切实做好全市土地收储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7〕17号)等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一)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7〕17号);(二)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四)《铜陵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五)《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二、编制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净地收储、统一供应、节约集约”的原则,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与调控,以土地供应为目标并结合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合理制定储备计划,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实时调整收储地块。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09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09号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四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6日四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调控土地市场,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政府、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受市政府委托,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受市政府委托,铁东区、铁西区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土地征收转用报批、土地供应、权证登记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四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收储中心”)是市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收储中心应当根据土地市场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优先储备闲置、空闲、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小砭沟A2B1地块户型汇报20140303_深圳筑诚设计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3.3容积率指标表
经济技术指标对比
用地面积相差:4207.8M2 总建筑面积相差:82440M2 计容积率面积相差:56435.5M2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业建筑面积
办公建筑面积 公寓建筑面积 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 机动车停车位 地上停车位 其中 地下停车位 其中
16200
0 55000 24080 602 0 602 191887.2 45809.9 7661 3.3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个 个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4.0容积率指标表
总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占地面积 容积率
369607.44 69596.3 17311.2 4.0041 21.91% 30.80% 278674 182592 21972 74110 90933.44 2273
绿地率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面积 会所建筑面积 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 机动车停车位 地上停车位 其中 地下停车位 居住户数 其中
30.80% 151038.5 144608.5 5850 580 40848.7 1047 0 1047 1212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个 个 个 户
100户型
舒适2房2厅 南北通透 赠送实用阳台及凸窗
中间户型——多方案比选
4.0容积率
中间户型——推荐方案
4.0容积率
128户型
完整的轮廓线,节能且获取更多阳光。 3+2组合——3房送1卧室及1衣帽间(书房) 明亮电梯厅,营造舒适的归家体验。 真正的南北通透——客厅与主卧均南北通 客厅与餐厅完整方厅,入户空间大气 实用率高 赠送率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平陆县张店镇枣园圣人涧镇上吉等六村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平陆县张店镇枣园圣人涧镇上吉等六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报告的评审意
见》及批复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晋国土资技审[2010]21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01.28
【实施日期】2010.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平陆县张店镇枣园圣人涧镇上吉等六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报告的评审意见》及批复立项的通知
(晋国土资技审〔2010〕21号)
平陆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晋国土资发[2005]343号)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平陆县张店镇枣园、圣人涧镇上吉等六村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

经审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予以确认。

并据此批准该项目立项,项目建设规模1110.48公顷,新增耕地39.92公顷,项目总投资4201.23万元。

现将该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宝塔区枣园镇阳崖村部分土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宝塔区枣园镇阳崖村部分土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9•【字号】延政发[2009]78号•【施行日期】2009.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宝塔区枣园镇阳崖村部分土地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发〔2009〕78号)宝塔区人民政府:现将《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宝塔区枣园镇阳崖村部分土地补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宝塔区枣园镇阳崖村部分土地补偿实施方案根据延发改备〔2009〕145号,延市建规条〔2009〕第13号、延市土征〔2009〕第45号等文件批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和国家建设征迁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同意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枣园镇阳崖村征收部分集体土地用于修建延安市卫生监督监测综合楼建设工程。

为确保该项工程征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次征迁范围内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一、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川地:100000.00元/亩;二、征迁工作要求(一)市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被征地村今后的发展建设,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增强农民就业能力,确保农民失地不失业。

(二)在征迁过程中,被征迁人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征迁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敲诈勒索财物的;2、煽动群众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阻挠国家建设的;3、拒绝、阻挠甚至辱骂、殴打征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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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
收储土地方案的请示
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拟对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集体土地进行土地收储,国土宝塔分局土地储备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提出对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进行收储。

土地收储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东至小砭沟村山体、西至邓家沟村道路、南至邓家沟村山体、北至河道。

(详见权属调查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42亩,其中:小砭沟村农用地4.24亩(林地4.24亩)、建设用地49.07亩(住宅建设用地36.64亩、工矿用地12.43亩);邓家沟村农用地10.34亩(林地10.34亩)建设用地5.76亩。

现共有建筑面积6871.29平方米;其中(小砭沟建筑面积5534.77平方米、邓家沟村建筑面积:1336.52平方米)。

涉及拆迁居民23户,其中(小砭沟18户、邓家沟5户),拆迁砖混平房166间,非经济类树木约为585棵。

二、具体项目费用
(一). 地上建筑物(根据延政发[2008]18号延安市城市规划区各类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评估基准价格的通知预算(后附文件))
砖混平房:6871.29平方米(166间),补偿费用共计742.0993万元,
(补偿标准1080/㎡)。

(二). 地上附着物(根据延市拆发〔2010〕18号延安市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拆除附属设施补偿价格的通知(后附文件))。

非经济类30㎝以下:585棵,补偿费用共计1.7550万元(补
偿标准30元/棵)。

(三). 征地费
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地块用于开发拟收储土地均
为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集体土地。

根据《宝塔区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的通知》(延区
政办发〔2011〕4号)(后附文件):该项目拟征地总面积69.42
亩,征地费共计:1022.0360万元(征地标准14.7225万/亩)。

(四). 过渡费
根据延安市拆迁办、统征办拆迁房屋被拆迁户租房现行费用
价格标准,征地拆迁户23户过渡费按3年计算共计:296.8397
万元(12元/㎡/月)。

(五). 土地平整费
按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及场地平整)的开发标准,
计算“三通一平”费用。

1、通路:道路已通到该沟沟口,不需要费用。

2、通电:预计100万元。

3、通水:预计100万元。

4、场地平整:该项目地块总面积69.42亩,通过初步测量,
达到场地平整,预计需移动土方量约92560立方米,共需费
用111.0120万元(12元/立方米)。

“三通一平”费用预计
311.0120万元。

(六). 各种规费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用地共计14.58亩,合计
23.3280万元(征收标准1.6万元/亩)。

2、测绘费、拆迁摸底费:15万元。

3、地质灾害评估费:16万元。

4、其他林业、土建资料、规划费:100万元。

(七). 不可预见费
1.不可预见费:25
2.8070万元(按总费用的10%)。

2.本项目共计收储费用约为2780.8770万元,平均每亩收储
费用约为40.0587万元。

三、评估价
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延政发【2010】86号:枣园镇小砭沟村、邓家沟村砖厂开发地块按照基准地价,土地级别为四级地,该地为商业用地,根据基准地价标准785元/平方米(合52.3300万元/亩),按市场价评估平均59万元/亩,评估总价为4095.7800万元。

四、效益分析
该项目所需前期费用包括征地、报批、“三通一平”,总费用约为2780.8770万元,按市场价公开出让,预计出让价格为4095.7800万
元,政府所获得收益约为1314.9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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