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辍学认定的标准
辍学学生核查分类标准说明

辍学学生核查分类标准说明
三、辍学学生核查分类标准说明
A类:需要劝返人员:
A1:打工务农〔需备注具体去向〕
A2:厌学辍学
A3:因病因残〔含经评估后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因病暂未入学但身体恢复后应入学的适龄儿童等〕
A4:在家上学〔私塾、国学班等情形〕
A5:入寺入教
A6:早婚失学
A7:扶贫异地搬迁〔因搬迁导致未及时入学〕
A8:其他原因〔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B类:不需要劝返人员:
B1:户籍原因〔含查无此人、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身份证登记错误等〕
B2:在校有学籍〔比对时间节点后新入学或新注册学籍,含职初班学生〕
B3:省内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内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含职初班学生〕
B4:省外就读无学籍〔已在省外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
B5:延缓入学〔含因身体等原因延缓入学、目前仍在幼儿园就读,或实际年龄缺乏6周岁等情形〕
B6:超龄离校〔实际年龄16周岁及以上或已毕业〕
B7:重病重残〔因身体等原因不具备学习能力〕
B8:中职就读〔不含职初班〕
B9:失踪失联〔由公安部门界定,从严掌握〕
B10:出国在外。
学校控辍保学制度标准版本(八篇)

学校控辍保学制度标准版本为了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第七章长五十六条之规定。
“必须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得到法律保障。
”特制定我镇入学执法保护制度。
一、凡年满十二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三、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禁止任何____和个人使用童工,对招用适龄儿童就业的____或者个人。
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罚款。
五、学校要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六、严禁对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后果严重,阻碍入学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其父母和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靖边县第十小学学校控辍保学制度标准版本(二)为了更好地贯彻《____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实施依法治教,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理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治学。
二、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____》,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抓好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坚持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三、严禁乱订资料,乱收费,如发现擅自订购资料或收费教师,勒令其给学生退款,并且后果自负。
四、调查摸清学区内适龄儿童情况;教导处要对学区内的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建立档案。
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招生制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制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等。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卡及素质评价手册管理档案。
六、健全任课教师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必须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辍学报告制度

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
二、制定流失生的规定
(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
(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时间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明确四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四化建设而学习的思想。
(三)家长: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和家访时间向大家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提高家长的法制观念。保证(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
3、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一个月以上近期又不可能复学的。
(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
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
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批准而休学的。
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
参考范本
辍学报告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失情况,努力制止学生的流失,根据上级教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
(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三类
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罚但仍不上学的。
三、认真贯彻区教体委(关于加强小学学籍管理的规定)和学校的(学籍理制度)。
四、定期查点各班人,每学期开学一周向教育科报告本校学生学籍。
辍学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辍学的定义和认定标准《辍学的那些事儿:定义与认定标准大揭秘》嘿,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在知识的海洋里呀,就像游戏要有通关秘籍一样,对于辍学这件事也有它特定的“规则手册”呢!要是不搞清楚,那可就像在迷雾中乱转的小鹿,找不到正确的方向啦!辍学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呀,它关乎着一个人的未来和发展,不搞明白这个标准,那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可能就会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哦!一、辍学的定义:“知识航班”的中途跳伞“哎呀呀,辍学就是和学校说拜拜,提前下了这趟知识的列车呀!”辍学,简单来说,就是学生未完成规定学业而中途停止上学的行为。
这就好比你正坐着飞机去远方探索,结果半途中突然跳伞了,放弃了继续前行的机会。
比如说,小明在初中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去学校上课了,这就是辍学啦。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呀,就像游戏中提前退出战场,可能会错过很多精彩的关卡和奖励呢!二、辍学的认定标准 1:出勤的“考勤小精灵”“嘿,别以为不来上课能逃过‘考勤小精灵’的法眼哟!”辍学的一个重要认定标准就是长时间的缺勤。
这就像是上班打卡一样,你老是不去,那肯定不行呀!如果一个学生在一段时间内无故连续缺勤达到一定的天数,那可能就要被认定为辍学啦。
比如小红这个学期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来上课了,也没有合理的请假理由,那这就很可能被认为是辍学的迹象了。
这时候,学校和家长就得赶紧行动起来,看看这孩子到底怎么了,可不能让她这么轻易地就放弃学业呀!三、辍学的认定标准 2:成绩的“警示灯”“成绩就像那盏警示灯,闪个不停可就要小心咯!”学习成绩的持续下滑或者长期不及格也是辍学的一个潜在信号。
想象一下,你的成绩就像一辆车的仪表盘,如果各种指标都不正常,那车可能就要出问题啦!当一个学生的成绩一直不理想,对学习失去信心和兴趣,就可能会产生辍学的念头。
比如小强每次考试都不及格,渐渐地他觉得自己不是学习的料,就不想再上学了。
这时候,老师和家长就得赶紧给他加油打气,帮他找到学习的方法和乐趣,不能让这盏“警示灯”一直亮着呀!四、辍学的认定标准 3:心理的“小情绪怪兽”“哎呀呀,心里的那只‘小情绪怪兽’可不能放任它捣乱呀!”学生的心理状态也会影响到是否辍学。
学校辍学学生分类标准

学校辍学学生分类标准
A类:需要劝返人员:
A1:打工务农:指适龄儿童少年或正常在籍学生未在校就读且在务工,不包含已经初中毕业或超过年龄且没有学籍的情况。
A2:厌学辍学
A3:因病因残:含经评估后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因病暂未入学但身体恢复后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A4:在家上学:父母亲或监护人自行在家实施教育,含私塾、国学班等情形,送教上门不在内。
A5:入寺入教:指适龄儿童少年在寺庙出家等情况,不含在寺庙举办的合法的武术学校就读的学生。
A6:早婚辍学
A7:扶贫异地搬迁:因扶贫搬迁或行蓄洪区搬迁等政府统一实施的搬迁导致未及时入学。
A8:其他原因(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原因)
B类:不需要劝返人员:
B1:户籍原因:含查无此人、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身份证登记错误等。
B2:在校有学籍:在数据比对时间节点后新入学或新注册学籍,包括核查后在省内就读补建学籍和在中职学籍系统中有学籍的情况。
B3:省内就读无学籍:国家定义为已在省内学校学习但因各种原因未注册学籍,我省在执行时要求及时补建学籍成为在校有学籍,只有在非法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中就读无法取得学籍可以对应此选项。
1。
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

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
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学生可以提前离开义务教育阶段而不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该政策旨在适应各地教育资源的分配和个体差异的考虑。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特殊情况下的合理要求: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包括个人家庭特殊困难、严重身体或心理疾病等无法正常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
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申请劝退,并从学籍中注销。
2. 家庭搬迁或转学等因素:由于家庭搬迁、学校停办或转学等原因,学生需要离开原就读学校,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提出劝退申请。
经相关部门审核,学生劝退并更新学籍信息。
3. 初中毕业考试不合格:学生在九年级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如果考试不合格,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劝退。
这种情况下,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经过学校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 在国外学习或移民:如果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移民到国外或前往国外学习,可以劝退并出示相关证明。
学生在离开前,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学校、家长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办理手续。
总体而言,九年义务教育劝退条件是为了照顾不同学生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政策。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审查和审核,并确保学生的离校手续合规、合法。
这样可以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也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相关概念的学理剖析

二○一○年十二月号上半月目前关于辍学现象的研究已有不少,大多以实证性的归因分析为主,文章中较少对辍学概念加以界定,多以学生中途退学离校作为统计的依据,国家政策文件中用辍学率来概述某一地区学校学生的辍学情况。
笔者认为这样有失笼统,故在此就辍学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将其中关系做一梳理,以便给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和帮助。
一、辍学及辍学率的学理分析(一)辍学的定义“辍”,本义为“中途停止,废止”。
“辍学”,顾名思义即中途停止上学。
《简明中小学教育词典》中将辍学解释为:“辍学:是指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以外,学生中途离开学校不再上学的行为。
”〔1〕《教育大辞典》中有关于“辍学生”的界定是,“辍学生”指“未满修业期限中途停学的学生。
……条件改变后,学生可复学。
”〔2〕邱国华学者关于辍学的解释是:辍学是指已经入学而由于非正常原因(正常原因是指正常的毕业或结业、升级、留级、按规定办理了休学手续、转学、死亡)而中途不再上学、离开学校。
〔3〕2002年美国教育统计中心(NCES )的界定,中途辍学学生是指:学龄学生在毕业以前离开学校,且并未在任何一所学校注册也未毕业;在16-24岁间未注册入学、未完成高中学习或未取得普通教育发展证书者。
〔4〕(二)辍学的学理界定标准辍学是一种中止教育的行为或现象,对某一个学生来讲它是个体行为,对某一群体而言,它就是群体行为,当个体行为上升为群体行为后,这种行为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或正向或负向)时,就可以把它称为一种现象。
辍学作为受教育阶段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行为近年来已具备了群体性的特征,而且受到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它已不仅仅是一种教育现象,更是我国义务教育的一大难题。
从不同的角度界定就会生成不同的辍学定义,所以对辍学这一概念进行清晰界定显然很有必要。
界定辍学的衡量标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学籍界定”。
“所有未完成学制规定年限的教育而中断学习、离开学校的现象统称为‘辍学’。
辍学报告制度

城北学区中心学校学生辍学报告制度
1、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人被监护人入学。
每学期开学都要了解学生到校情况。
2、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办理转进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
在师生、家长中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家长的守法意识。
3、适龄儿童少年确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批准,学校备案待查。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要书面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由县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5、班主任每天必须了解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做好记录,认真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病假、事假必须由家长写请假条或有关医生证明。
请假一天以上向教导处报告,三天以上教导处向校长室报告。
班、科任教师严格控制无故旷课现象,如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认真填写班务日志,每天清点人数,由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学生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确保人身安全。
7、教导处、学校对于无故不上学的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走访了解情况,说服动员,使学生尽快上学。
一经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开展劝返工作,5日未返校的,由学籍管理员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8、不管有无辍学生,班主任每月都要按时填报、上交辍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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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辍学认定的标准
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阶段。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学生未能完成义务教育,导致辍学现象的发生。
为了准确识别和应对这一问题,明确义务教育辍学的认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时间标准
学生在一个学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旷课达到一定天数,例如90天,可视为自动放弃学业,即辍学。
此外,若学生连续多个学期未注册或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也应被认定为辍学。
二、年龄标准
适龄儿童和少年超过义务教育规定的年龄上限,且未完成学业,应被视为辍学。
不过,因身体原因或特殊情况延迟入学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学业成绩标准
学生在多个学期的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及格标准,且经过补考或辅导仍无法达标,可被认定为辍学。
此外,学生若未能达到所在年级规定的学分要求,也应视为辍学。
四、行为标准
学生如出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长时间离家出走等行为,经学校查证属实,可被认定为自动放弃学业,即辍学。
五、其他情况
学生因家庭原因、经济困难、身体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应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学校审核确认后,可视为辍学。
此外,若学生主动申请退学并得到学校批准,也应纳入辍学范畴。
六、认定程序与后续处理
为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义务教育辍学的认定应遵循以下程序:首先,学校应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并进行调查核实;其次,根据认定标准判断学生是否符合辍学条件;最后,对符合辍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和通知家长。
同时,对于被认定为辍学的学生,学校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劝返复学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若劝返无果,学校需将相关情况报至教育部门备案。
总结来说,明确义务教育辍学的认定标准有助于准确识别和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综合考虑时间、年龄、学业成绩、行为和其他因素,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实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同时,建立完善的认定程序和后续处理机制也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