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 【公布日期】2018.10.10 • 【文 号】办保发〔2018〕3号 • 【施行日期】2018.10.10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办保发〔2018〕3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全面了解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目标、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等开展情况,切实做好《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期检查评估,进一步督促各地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范围 列入《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项目库的大遗址(附件1)。 二、评估工作内容和重点 此次评估工作重点了解《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实施进度和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与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研提对策建议。 (一)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对照规划进度要求,全面核查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查摆问题,提出确保目标实现的对策建议。 (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 (三)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包括规划明确提到的大遗址、重点工程、考古项目等进展情况,以及试点、示范任务推进情况和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等。 (四)各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工作组织 (一)评估时间 评估工作从2018年10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为自评估和资料整理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为总评估报告编写阶段。 (二)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采用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由大遗址管理机构为主体进行自评估。 涉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遗址(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万里茶路、秦直道、茶马古道、明清海防、蜀道),以及西安、洛阳、郑州、曲阜、成都、荆州大遗址保护片区,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组织进行自评估。 第三方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承担。 (三)评估组织要求 1.请各大遗址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评估工作,认真、准确填报各项指标数据和任务完成情况(附件2),编制各大遗址的自评报告。 2.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自评估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资料;组织编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遗址和大遗址片区自评估报告;审查、汇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材料,编写评估工作报告(附件3)。 3.请各大遗址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负责评估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送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附件4)。 4.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各大遗址自评报告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于2019年3月底前,将各省(区、市)评估工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四、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李晓蕾 电 话:155****1069 电子邮箱:***************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陈起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cn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大遗址名单 2.《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自评报告参考大纲 3.《大遗址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评估工作报告参考大纲 4.联络人报名表
“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报告-区域战略篇

“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报告-区域战略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报告》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释义》一书当中,评估报告从八个方面对“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并提供了具体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乡村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新型城乡关系和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构建。
1. 重大战略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目标一致、层次明确、互相衔接的协同发展规划体系基本建立,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河北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加快建设。
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扎实推进,堤岸整治绿化取得重大进展,长江流域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长江干线货物通过量突破30亿吨,稳居世界内河航运第一。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稳步推进,“1+N”规划政策体系逐步构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两廊”、“两点”建设框架初步形成,支持深圳启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工作加快推进,创新要素流动更加便捷。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局面正在形成,规划政策体系“四梁八柱”初步构建,多层次工作机制发挥实效,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启动建设,公共服务共享水平不断提升,轨道上的长三角跑出加速度。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局起步,一批流域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谋划实施。
2. 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构建持续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采取新的战略举措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健全政策体系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强化创新引领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青发改铁航函〔2019〕294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函各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8〕35号)要求,我委组织工作力量,在赴各市(州)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4月9日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时俱进贯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131总体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五四战略”,以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补短板、强基础、调结构、促消费、惠民生”为抓手,全力开创通用航空业发展新理念,积极推动了《青海省“十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实施两年以来,全省通用航空业呈现健康稳步发展态势。
服务需求日趋旺盛,省内通用航空作业主要集中在人工增雨、航拍航摄、航空物探、空中游览等领域,通用航空服务需求增长迅猛。
航摄、物探、农林绿化、电力等传统作业规模稳定,人工增雨、低空旅游等领域需求广、潜力大。
“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自评报告

“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终期自评报告为贯彻落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护理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情况。
1、依法严格护士制度,遵照《护土条例》规定,独立从事护理活动的护士均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达100%,注册有效率达到100%。
2、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护士条例》,为外聘护士建立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审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调整等问题。
3、制定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保证护士接受培训教育,每月组织护士业务学习和技术操作培训。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根据临床护理实际工作需求,合理设置护理岗位,使医院护士数量与临床工作量相适应,科学配置护士,保障临床护理质量。
2、不断壮大护士队伍。
截止目前,全市各医疗机构注册护士数达9956人,较2016年增长37.45%。
三级医疗机构护士总数与市级开放床位比提升至0.52,二级医疗机构护士总数与市级开放床位比提升至0.49。
3、优化护士队伍结构,稳定临床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截至2020年,全市从事护理岗位人员硕士研究生4人,具有本科学历的护士1350人,专科以上学历的护士6226人。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 13.95%,专科以上学历占64.16%。
与 2016 年相比,大专以上学历护士的比例明显提高。
4、健全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收入分配制度,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等向临床一线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三)提高医院临床护理水平。
1.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注重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实行护士站前移,实施个体化的健康宣教和专科特色健康教育,优质护理病房开展达到 100%。
2、各医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实行弹性排班,建立了护士岗位责任制及工作流程。
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2016-2020年,是苏州市致力“两聚一高”、勇当“两个标杆”和建设“四个名城”的关键时期,同样,也是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和加速期,解决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时至“十三五”中期,为客观反映《苏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效果,现作如下评估。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规划》中8个方面24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一)老年保障1.养老保险。
(1)按照建立“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设全民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合理分担个人与政府责任,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逐步纳入社会化管理,实现平稳过渡。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工作。
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探索和推动商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将各类人群纳入相应的保障,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和定型,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
(3)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方面,农村80元/月/人,企业退休一次性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提高5%。
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的每月残疾600元、失独700元。
同时列入养老服务援助对象,半失能、失能老人可每月享受36小时、48小时居家养老服务。
2. 医疗保险。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继续完善大病医保制度,稳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稳定报销比例。
广东省海洋经济“十三五”中期发展成就评估报告新

广东省海洋经济“十三五”中期发展成就评估报告广东省海洋经济“十三五”中期发展评估报告课题组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特别提出要把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
《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我国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壮大海洋经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背景下,根据国家海洋经济总体部署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东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
全面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对推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实现我省由海洋经济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跃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总体评估“十三五”以来,面对国际市场的深层次波动和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变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对接海洋强国战略,推动《广东省政府国家海洋局关于推动广东海洋强省建设的框架协议》落地,围绕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生态、海洋开放和海洋公共管理等领域的转型取得进展,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积极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
2017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82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连续23年居全国首位。
海洋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5:40.1:58.4。
2018年上半年,初步核算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9800亿元,同比增长8%,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一是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
2016年到2017年,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从1.59万亿元增加到1.82万亿元,年均增长13.55%,超过预期年均增长8%的目标;按该增速2020年广东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预计达2.66万亿元,超过《规划》预期目标(2.2万亿元)。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农办垦〔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种植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农办垦〔2018〕11号各有关垦区:2018年是实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掌握《全国农垦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系统总结“十三五”以来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发现不足和问题,客观研判扶贫开发态势,加快推进“十三五”扶贫开发重点任务实施,确保2020年贫困农场全部脱贫,我部决定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扶贫思想,聚焦农垦扶贫开发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贫困农场扶贫开发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扶贫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贫困农场实际,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贫困农场按期全部脱贫。
二、基本原则系统全面。
把农垦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农垦改革发展的全局中统筹安排,深入评估贫困农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面评估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突出重点。
结合贫困农场扶贫开发实际,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突出主导产业培育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质性进展情况。
科学严谨。
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
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十三五”上海经济社会主要指标进展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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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比"十二五”末提高19.5%。 虽然上海的经济规模在全国城市 中位居前列,但同国际上一些大都 市如纽约、伦敦、东京、中国香港和 新加坡比,上海的人均GDP还存在 较大差距。
2.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发 展质量、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十 三五”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持续推进,上海经济结构持续 优化,供需关系不断改善,促进微 观主体效益持续向好。2017年,上 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 的比重接近七成,为69.2%,反映以 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持续巩 固。2017年,上海工业企业利润总 额从2015年的2650.59亿元提高至 2017年的3200.10亿元,年均增长 9.3%,增速比“十二五”年均增速高 5.8个百分点。2018年上半年,工 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14.0%。在企 业效益较快增长的带动下,地方一 般公共预算收入也保持良好增长 态势。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 入从2015年的5519.5亿元提高至 2017年的6642.26亿元,年均增长 12.5%,增速比"十二五”放缓0」个 百分点,比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 增速高5.6个百分点。2018年以 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受收入 基数持续抬高、房地产调控滞后效 应显现等因素影响,增速逐步放 缓,但仍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8%。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带动生产率
3. 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新成绩。20162017年全市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项目962项,年末累计超过1.1 万项。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 市建设取得新进展。两年共受理 专利申请超过25万件,其中受理发 明专利申请近10.9万件;专利授权 量近13.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量超过4万件;PCT国际专利受理 量3660件。至2017年年末,全市有 效发明专利10.04万件,每万人口 发明专利拥有量41.5件,比2015年 末增长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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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区司法局“十三五”规划纲要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开展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承担我区“十三五”规划的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的进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引导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矫正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档案,建立了“6+1”帮教模式,将各项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大排查活动,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天罗地网”。二是与团区委协调,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帮扶、引导。邀请台安监狱心理矫正工作者,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状况评估,通过量表和测试做出评估结果,从思想根源入手,减少重新犯罪风险。2016年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5人,累计接收1036人,累计解除845人,正在社区服刑191人;受理省内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监狱委托审前社会调查委托217件,累计受理471件;安置释解人员共计524人,累计安置1095人;到省内各监所衔接共计221人, 2
累计衔接510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1689人次,个别谈话教育762人次,进行心理辅导37人次,组织社区服务829人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完成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惠民平台建设工作。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二是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进驻区市民服务中心。目前,该方案正提交区政府党组会审议。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对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7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和“148”平台建设进行督查,完善制度、改善设施,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四是逐步健全完善了15项法律服务制度,把未成年人、军人军属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等困难家庭纳入了援助对象。2016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6件(其中诉讼案件359件,非诉讼案件101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2.6万余元;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26次,提供法律服务500余人次,解决群众法律问题259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92件。 (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模式正在建立,“大调解”格局逐渐形成。一是建立“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调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员派驻进入联调工作室,与派出所民警配合开展联调工作;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纠纷中遇到疑难复杂 3
问题时可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指导、帮助。二是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建设,目前区住建局等3家单位完成调委会建立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16个,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115个,人民调解室1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729人,全区省级规范化调委会总数107个,占全区调委会总数的92%。2016年至今,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946件,调解2946件,调解成功2946件,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全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一是高标准启动“七五”普法规划。2017年6月召开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下发了《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委发〔2017〕9号)文件,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成立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机关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系列措施,使“七五”普法领导体制不断健全,制度更加完善,经费得到保障。三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全民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2016年至今,共组织送法“进机关”39次,“进乡村”33次,“进社区”378次,“进学校”128次,“进企业”54次,“进网络”发布微博、微信普法信息789条,浏览量近8万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百余种21万余份,各类普法宣传物品40余种1.4万余件,直接受教育干部群众14.9万余人次,提供和接受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2018 4
年开始,区司法局将“法律六进”拓展为“法律八进”,即以精准普法为理念,探索推广“入户式”普法,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以加强对人民军队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新目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二、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16年以来,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法严格落实基础排查、手机定位、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环节,建立了高效的维稳工作体系。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管控。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外出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列为“严矫”的、有再犯罪倾向的、“轻刑快办”等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确保我区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无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人员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二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管理措施得到不断完善。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全区各街道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6+1的帮教模式。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衔接配合,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切实解决刑释人员就业、临时性救助、低保、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帮助,在山南建立了一处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区“十三五” 5
规划纲要发展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家庭人员,不断加强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老年人的援助力度,对困难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二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动社会律师参与,建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惠民平台,为村(居)民及辖区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在村(社区)的全覆盖。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惠民活动。利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现场(电话)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呈现了纠纷量下降,调解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一是每年坚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发现机制、研判机制和解决机制等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台账和研判会议纪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主动指导、推进涉及房产物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 (四)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深化法治创建。一是全面加强重点对象和全社会普法。 6
与区法制办配合,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形成普法合力。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4项制度,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单位、网络和军营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传播。开展了“区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巡展”“法治谜语竞猜活动”“法治主题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通了“铁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建立了全区普法工作交流QQ群,进一步加强全区普法信息资源整合和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合作,畅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渠道。三是加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建设活动中,制定了区法治创建活动标准,全区各相关单位均开展了法治单位、法治学校等创建活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率达到100%,全区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矫正模式单一,安置帮教基地少。矫正监管网格化机制还不完善,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基层法律调研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三是全区人民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围绕涉企矛盾纠纷需加强调解力度。四是基层司法人员配置不足,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开展培训的质量不够高,基层人员素质能力还有待提升。五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全区成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很少,普法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