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有关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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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背景某企业是一家生产化工原料的公司,主要生产聚合物材料。

该企业曾经发展壮大,但近年来面临困境,主要表现为成本上涨、利润下降、市场竞争激烈、企业管理不善等问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该企业决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将主业和辅业分离,注重发展主业。

目标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实现以下目标:1. 注重发展主业,提高主业竞争力,增加收入来源,降低成本。

2. 停止或减少辅业,减少资本占用和人力物力资源浪费,降低成本。

3. 发掘主业潜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

方案该企业的主要业务为生产聚合物材料,辅业包括生产化工中间体、低端化工品等。

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将辅业停止或减少,重点发展主业,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具体方案如下:1. 将生产聚合物材料作为主业,注重发展。

2. 通过整合生产线和技术力量,提高聚合物材料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

3. 加大主业研发投入,开发产业升级和战略新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 减少或停止生产化工中间体、低端化工品等辅业产品。

5. 将辅业相应生产线转型为生产聚合物材料的生产线,提高主业产能。

6. 针对部分辅业产品,寻求合作开发或出售。

7. 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成本。

8.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管理、技术和市场营销能力。

实施步骤实施步骤如下:1. 做出改制分流决策,确定主业和辅业重心。

2. 结束所有辅业业务合同,转让或处理辅业相关设备和技术。

3. 强化主业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同时推进服务升级,提高用户体验。

4. 在企业内部进行人才调整,保留具有主业专业技能的人员,减少辅业相关的人员。

5. 优化企业架构,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主业高效运转。

6. 通过市场调研,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寻求合作共赢。

7. 不断完善技术和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预期效果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实现以下预期效果:1. 注重发展主业,提高主业竞争力,增加收入来源,降低成本。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 (7)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 (7)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许多企业面临着辅助业务管理困难的问题。

主业和辅业同时进行,导致资源分散、管理难度增加、效益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需要对辅助业务进行改制分流。

二、目标改制分流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主辅分离,将辅业从主业中分离出来统一管理。

通过这个方案,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主业的专注度和核心竞争力;2.提高辅业的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3.分流辅业可以释放主业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4.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方案1. 完善辅业组织架构首先,需要对辅业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完善。

可以考虑成立辅业独立的管理层,并制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建立辅业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辅业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制定主辅分离的管理政策为了实现主辅分离,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规定。

其中包括:•主业和辅业的权责界定:清楚明确主业和辅业的核心业务范围和职责;•资源配置机制:明确主业和辅业之间资源的分配机制,确保主业的优先发展;•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估体系,对主业和辅业进行分开评估。

3. 分流辅业的方法和步骤分流辅业是关键的一步,需要慎重考虑。

具体的方法和步骤如下:•评估辅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针对辅业进行全面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发展的评估,确定是否具备分流的条件。

•制定分流计划和时间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分流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分流顺利进行。

•协调主业和辅业的配合:在分流过程中,需要主业和辅业之间的良好协调和配合,确保分流的顺利进行。

•对辅业进行独立运营:一旦分流完成,辅业应该独立进行运营,享有相应的自主权。

4. 监控和调整改制分流方案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监控和调整。

通过有效的监控和调整,可以确保改制分流方案的顺利进行。

四、风险和挑战在改制分流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主要的风险和挑战包括:1.员工抵触情绪:由于改制分流可能导致部分员工调整或者裁员,可能会引起员工的抵触情绪,需要做好人员管理和沟通工作。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

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

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

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12•【字号】京国资改发字[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7号)各企(事)业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十二日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批国有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制、出售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

但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会议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级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主业不突出,企业管理层级太多,资产链条过长;二三级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步伐相对缓慢,国有股一股独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因此,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仍是当前乃至今后几年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为此,市国资委结合所出资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根据“有进有退”的原则,以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并、改、剥、破”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二)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体制、经营责任制以及企业业务、资产、组织结构、劳动关系调整等综合配套改革。

(四)坚持三改一加强的原则,把重组改制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结合起来;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

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

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

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企业办“三产”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曾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办“三产”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早在九十年代初中央就提出要逐步转移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

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

……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

”此后的多次中央会议和中央决定,又都强调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国家有关部门就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多次下发文件,贵航集团把永红公司列为“三产”剥离的试点单位。

“三产”剥离已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必然结果。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从2002年3月正式开始,至2004年5月圆满结束,历时两年多时间。

通过分离分流,学校已整体移交地方政府;生活服务公司已改制为民营性质的永红实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永兴机械公司,在“三产”部门工作的职工已转变身份,带资分流,成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整个“三产”剥离过程是一个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过程,思想政治工作在改制分流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公司领导班子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周密部署。

“三产”剥离是企业主辅分离、精化主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党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三产”剥离的全过程,为改制分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三产”剥离是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政策性很强既关系到精化主业,促进企业发展,又涉及到部分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到社会稳定,党委和董事会都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从思想上开始变革为统一领导班子对“三产”剥离的思想认识,公司党委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对企业办社会制约了企业发展的认识,“三产”剥离势在必行。

“三产”剥离,不是简单地把“三产”部门推向社会甩“包袱”,必须作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三产”企业和职工作好妥善安置;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既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又要保护“三产”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

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

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财税实务:“主辅分离”好处多

财税实务:“主辅分离”好处多

“主辅分离”好处多
根据财税[2002]208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
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凡符合规定条件的,3年内免征企业
所得税;自制设备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如果将设备制造分离出来,成立独立核算的设备制造企业,生产企业向设备制造企业购进设备,根据财税[1999]290号文件的规定,其购进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用税后利润再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5年以上,并且符合国税发[2002]90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税款的40%的优惠,等等。

 在应用“主辅分离”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关联交易价格不能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二是根据国税发[1994]229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新办企业税
收优惠的企业必须是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企业分立不能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因此,“主辅分离”后的新设企业必须是重新投资成立的新办企业;三是投
资新办企业会增加大量的成本费用,企业应当从各个方面充分论证其可行性。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

不断完善配套政策 积极推进辅业改制工作

不断完善配套政策 积极推进辅业改制工作

步规范辅业改制工作。2 0 0 5年 1 有企 业减 员增效 、 岗分流 、 1 下 实施 再
20 文件下发 后 ,国有 大中型企 业认 真 月 ,国务 院关于进一 步加 强就业再 就业 工程 经验 的基础 上 ,0 2年全 《
组织实施 ,主 辅分 离辅业 改制分 流 就业 工作 的通知》 ( 国发 [0 5 3 国再 就业 工作会议 提 出 ,鼓励 有条 2 0 ]6
是提 出辅业单位要 改制 为产 权多元 化 的经济实体 ,建立 以产权 清晰 为 基本特 征的现代企 业制度和 规范 的 法人 治理结构 ,成 为一个合 格 的市 场主体 ,不能再 是一个没 有任何产 权 变化的国有独 资企业 。过 去的 主
辅分 离只解决 了分 灶吃饭 、独立核 算 的问题 ,大 多数没有触 及产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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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断完善 配套 政 策 积
国 资 委 企 业 分 配局 副局 长 李 燕 斌
14万 原 国家经贸委等 8部 门 《 关于 8 . 人 。
题并 没有根本 解决 ,制约 了国有企
印发 < 国有大 中型企业 主辅分 离辅
国资委按 照国务院 的要求 , 积极 业市场竞争力 的提高。同时 , 量下 大
业 31 9 7户 , 占改 制 单 位 总 数 的 中 ,一个 突出 的矛盾就是 富余 人 员 有大 中型企业 实施主辅 分离辅 业改
9 . 已批复 的方 案共分 流安置 富 35 %; 分 流 安置 问题 。从 1 9 ~ 0 3年 , 制提 出具体 操作办 法和措施。 98 20
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 人 员的实施办 稳妥地 推进 这项工作 , 先后与其他部 岗失业人 员进 入社会 ,给就 业和社
法) 的通知》 国经 贸企 改[ 0 2 8 9 门共同研究制订 了 8个配套政策 , ( 2 0 ]5 进 会稳 定带来 了 巨大压 力 。在 总结 国 号, 以下简称 8 9号文件 ) 5 及其配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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