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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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审批办事指南

一、采矿权审批办理科室

主办科室:矿产开发管理科,协办科室:地质勘查科、资源环境科、规划科、执法监察科。

二、采矿权审批流程

采矿权申请人准备齐全手续资料——通过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初审——协办科室会审——矿管科长复核——主管局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审批过程中手续资料不齐全,及时通知补正,不符合审批条件,及时退卷。

三、采矿权审批手续资料

采矿权新设立审批:

(一)划定矿区范围需提交的手续资料

1、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2、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包括矿区范围图)

3、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的普查以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包括有关图件、表格等)

4、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审批意见书

5、工商企业预留名称通知书

6、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应提供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及探矿权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提供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7、属招拍挂取得采矿权的,提供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工商企业预留名称通知书、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

8、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二)采矿权审批需提交的手续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3、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

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7、属地下开采的,还应经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中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批意见

8、有资质部门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砖瓦粘土矿山一般可不提供)

9、在行洪、排洪河道内开采河砂的,提交河道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砂许可证或同意开采的批复意见

1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省厅委托延续)

11、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1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采矿权延续审批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2、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3、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审批意见书

4、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评审备案证明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省厅委托发证)

6、采矿权延续申请(内容包括提出延续申请、矿山企业基本情况、近几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8、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采矿权变更审批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2、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

3、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审批意见书

4、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报告评审备案证明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

6、采矿权变更申请(内容包括提出变更申请及原因、矿山企业基本情况、近几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

7、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8、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9、属采矿权转让的,还需提供批准采矿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计部分的审查意见(地下开采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

11、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核实意见

1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采矿权采转让审批

(一)、转让申请人

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

价款的证明材料

4、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

况的证明材料

5、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

6、由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7、转让申请人与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

8、矿区范围图以及地理位置示意图(图幅大小要求A4纸)

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说明或报告;

10、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

11、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文件。若为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

权,可不附具

11、申请转让的采矿权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二)、受让人

1、矿山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2、能够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

3、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者外,均为原件)

(三)、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和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需提供资料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书

2、矿山企业上年度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报表

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正本经审核后退回)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生产台帐,资源储量资料

6、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复印件)以及缴费减免证明文件。

7、年检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采矿权审批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五、采矿权审批收费标准

采矿权登记手续费200元,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费100元。采矿权使用费:矿区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下的500元/年,0.5至1平方公里1000元/年,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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