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思考【可编辑版】
行政决策法治化:障碍及路径选择

( ) 策监督机 制和 纠错机 制缺失 四 决
在 利用 行 政决 策权 作 出抽 象 行 政行 为 时 , 司法很 难 对 其审 查 。
( ) 三 行政 决策 中的制 度供给 不足
一
有权 力必应 受监督 。行政 决策 作为 行使行 政权 力 的一种 方式 , 要对 其加 以监督 和约束 。 目前我 需 但 国法律在 这方 面的规 定几乎还 是空 白,这 使得 行政 决 策监督 程序 的实施 缺乏必要 的制 度保 障 ,并 且 由 于体制设 置不合 理 ,也 影响 了现有 监督机 制作 用 的 发挥。 一方 面 , 行使监 督 职权 的机 构常 常是隶属 于某
一
是 行政 决策 听证 制度 的局 限性 。首先 是听证
程序不规范。 目 , 前 我国的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则 南各 地 方 政 府 、 国务 院 的 职能 部 门 自行 制 定 , 就 这 形 成 了不 同部 门 、 同地 方 实行 不 同 的听证 程 序规 不
在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法律信仰 的格局 ,决策者往
往 主观臆断 、 离 实际进 行决策 。在 实践 当 中 , 脑 脱 拍 袋 、 胸 脯 、 屁股 的所谓 “ 拍 拍 三拍 决策 ” 常普 遍 , 非 使 得最 终 产 生 的行 政 决 策 既 不 尊 重 科 学 也 不 尊 重 事
实, 更没 有尊重 民意 。
缺乏虚 心 、 心和耐 心 , 诚 往往还 是个 人 的愿 望 和经 验 最 终得 到有力 遵行 。
( ) 三 行政 决 策的 法律 责任 缺 失
阶段 行政 决策体 制仍存 在着 诸多 障碍 ,影响着 行政
决 策水平 的提高 。
公民参与决策的法治化之必要性与意义

公民参与决策的法治化之必要性与意义 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张文显教授指出:“人民有无参与的通道程序是检验一个国家民主与否的硬指标。
同理,法律是否经由民主程序制定,则是检验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法治的硬指标”我国社会逐步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格局。
利益分配的不公正是社会不稳定的基础性原因。
亚里斯多德在论述古希腊政治变迁时曾说:“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总是在不平等中找到叛乱的起因”。
人们开始超出经济共同体的范围,以利益集团的方式介入行政过程。
党和政府顺应这一趋势,通过制度建设引导公民参与行政决策。
为了使公民参与更好地发挥正面效应,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将公民参与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使公民参与在法定程序规则下进行。
法治化的政治参与制度,可以经常地、规则化地为各不同利益阶层提供利益表达的场所和渠道,并通过利益表达使政府注意到他们的利益要求,实现其利益。
在利益多元化的时代,多元主体参与行政决策可以促使行政机关考虑相关利益,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正当性,形成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促成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妥协与让步,化解冲突与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公民再也不仅仅满足于作为公共政策的客体而存在,被动地认可和接受政府的公共政策方案。
而是强烈地要求向公共政策系统表达自己的意愿,具体过问公共政策制定、执行和反馈的全过程,使公共政策能够更充分地代表自己的利益,保证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保障相关群体的利益得到相应实现。
公民参与法治化必然成为我们依法治国现实努力的一个着力点。
有些地方在行政决策中仍然是“长官意志”左右决策,谁权大、谁说了算。
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决策论证常常带有某种指向性,表面上看似公允,实际上隐含着“部门利益优先”的原则,倾向于强化各自的利益。
将法治化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是一个正在探索的理论创新点。
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领导干部

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领导干部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领导干部,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关于依法行政心得体会领导干部1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律至上,行使行政权力履行管理国家职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
总之,能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事关我国改革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大局。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行政呢?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有以下几点体会: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观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一项根本性的变革。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整个社会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
这些都需要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仍然仅仅依靠运用简单的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难以有效地解决经济领域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纠纷和利益冲突。
因此,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党政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能否驾驭市场经济,能否代表人民群众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
因此,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做到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树立宪法和法律的,维护法律的尊严。
论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决策实施: 将最优方案 付诸实践, 并进行监督 和反馈。
科学化决策的实践
建立科学决策的体制和 机制,明确决策权责, 规范决策流程。
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 和预测分析,充分收集 信息和数据,为科学决 策提供有力支撑。
引入专家咨询和第三方 评估,提高决策的科学 性和公正性。
强化决策实施过程中 的监督和反馈,及时 调整和完善决策方案, 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 可持续性。
合理性
公开透明:加 强行政决策的 公开透明度, 接受社会监督 和舆论监督, 提高决策的公 信力和执行力
01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科学化决策的意义
提高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和效率 减少决策失误和行政风险 增强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促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
科学化决策的方法
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分析 引入专家咨询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建立决策反馈和修正机制
程序规范:行政 决策应该遵循规 范的程序,确保 决策过程的有序 性和合法性,避 免随意性和主观 性。
民主化决策的程序
公开征求意见: 通过各种渠道 公开征求公众 意见,确保决 策的民主性和
公正性。
专家咨询:邀 请相关领域的 专家进行咨询, 为决策提供科 学依据和专业
建议。
公民投票:在 特定情况下, 通过公民投票 的方式决定重 大行政决策, 体现民主决策
XX公司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 与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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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
02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03
行政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关系
04
行政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挑战与
对策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协调与监督

行政决策与执行行政协调与监督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行政决策、执行、协调与监督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环节,它们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政府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起点,是政府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行动方案的过程。
一个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社会需求、政策目标、资源配置、风险评估等。
在决策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
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准确、全面的信息,了解社会各界的诉求和期望,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此外,决策主体的多元化也是提高行政决策质量的重要途径。
除了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员,还应当广泛吸纳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行政决策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部分决策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决策失误;有些决策过程不透明,公众参与度不足,影响了决策的公信力。
行政执行是将行政决策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过程,是实现政府目标的关键环节。
有效的行政执行需要明确的责任分工、合理的资源配置和高效的执行机制。
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决策的要求和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任务。
同时,要建立健全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决策能够得到顺利实施。
然而,行政执行也并非一帆风顺。
有时会出现政策执行不到位、变形走样的情况。
这可能是由于执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足,对政策理解有误;也可能是因为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还可能是受到利益集团的干扰和阻碍。
行政协调则是为了确保行政系统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工作能够相互配合、协同一致,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
行政协调需要建立在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工作流程基础上。
通过有效的沟通、协商和调解,解决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工作的无缝对接。
大数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应用及其法治化

大数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应用及其法治化1. 数据辅助决策传统的行政决策主要依靠专家经验和经验法则来制定政策和方案,这种决策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政策的稳定和可预测性,但同时也可能会忽略大量的实际数据和信息,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如预期。
而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则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进行决策。
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大量的数据,政府可以更清晰地了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趋势,可以更准确地把握民生需求和社会问题,从而制定更科学、更合理的政策和方案。
2. 风险预警和监控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对各种风险的预警和监控。
比如在环境保护领域,大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实时监测大气和水质污染情况,可以帮助政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企业的排污行为;在城市规划领域,大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实时监测城市交通拥堵情况,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规划道路和交通设施。
3. 政府治理创新通过大数据技术,政府可以实现更加智能化的治理方式。
比如政府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交通管理,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医疗服务,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智能环境监测等。
这些都可以帮助政府提高治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1. 数据隐私保护在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过程中,收集和使用用户数据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政府在使用大数据时,需要注意保护用户的数据隐私。
政府要建立起完善的数据隐私保护法律制度,明确用户数据的收集范围和使用限制,保证政府只能使用数据进行行政决策和公共管理,而不能将数据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同时政府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保证用户的数据不被泄露和滥用。
2. 透明和公开政府在使用大数据进行决策时,需要保证决策的透明和公开。
政府需要清楚地告知公众采集的数据范围和目的,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并且政府在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决策时,需要及时公布决策结果,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示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法律规范政府在使用大数据进行决策时,需要建立起相应的法律规范。
政府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大数据管理法律制度,明确大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共享的权限和限制。
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范文(三篇)

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范文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向,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一种基于法律法规的公共行政活动,它强调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行政活动,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政府职能的规范化、规范化和合法合规。
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努力: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养。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基础工作。
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普及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基本知识,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加强行政人员的法治观念培养,提高行政决策和执行的法律意识。
只有行政人员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才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
二、建立健全合理的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关键环节。
要建立健全行政程序的制度机制,明确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范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决策程序、审批程序、通知程序、听证程序等。
在行政决策环节,要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
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加强执法的证据链条,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同时加强执法的监督和问责,保证执法结果的合法、合规。
三、加强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规性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推行行政主动公开制度,加强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行政行为的全程公开。
同时,在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建立行政行为的记录和备案制度,明确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加强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
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是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性和规范性的重要环节。
要建立健全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查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在行政行为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行政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加强行政风险管理,避免行政行为的违法风险和纠纷风险。
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及其辩证关系

果 之_ ,项 目编号 为湘 宣字 [02 3 - 2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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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决 策 价 值 取 向 民 主 化 就 是 指 以反 映 和 实 现 人 民群 众 的利 益 作 为行 政 决 策 的根 本 宗 旨。 它
要 求 在 行 政 决 策 过程 中 深 人 人 民群 众 ,广 泛 听 取 人 民群 众 的意 见 ,了解 人 民 群 众 就 政 府 机 关 所要
进 、可 行 和 决 策 方 案 最 优 。
实现行政决策科学 化 ,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科 学 化 水 平 ,是 国 际 、国 内形 势 发 展 的 客 观 要 求 。
从 国际 看 ,社 会 经 济 和科 学 技术 高 速 发 展 , 国际 竞 争 日趋 激 烈 , “ 世 ” 在 给 我 国带 来 机 遇 的 同 人 时 也 带 来 了更 大 挑 战 ,行 政 决 策 难 度 不 断 加 大 ,
1 、行 政 决 策价 值 取 向 民主 化
衡 量 行 政 决 策 优化 的 三 大基 本 要 素 。 中 央 和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在 行政 决 策 中 高度 重 视 这 三个 要 素 的
作用并妥善处理其辩证关 系 ,对 于引导我国社 会 的全面转 型 ,保障市场机制 的发育成熟 ,促进 民
【 摘
要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 首要环 节 ,中央和地 方各级政府要 实现科 学、 高效 的
行 政 管 理 ,行 政 决 策 的 优 化 是 关 键 。 衡 量 行 政 决 策 优 化 的 三 个 要 素 是 民主 化 、科 学 化 和 法 治 化 。行 政 决 策 民主 化 是 行 政 决 策 科 学 化 和 法 治 化 的 前 提 和 基 础 ,行 政 决 策 科 学 化 是 行 政 决 策 民 主 化 的 必 然要 求 和 最 终 目的 ,行 政 决 策 法 治化 则 为 行 政 决 策 民主 化 和 科 学化 提 供 可 靠 的保 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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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思考关于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思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依法治国,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关键,是基础。
面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新一轮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要建立“现代公共型政府”,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就是,加快推进决定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环节——决策的法治化进程,以此的带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开展。
一、行政决策法治化的现实背景——行政三分制在十六报告中,有这样一句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这是我国致力于建设政治文明的一段论述。
这34个字的深刻内涵在于,我国将按照二战后各国对“大政府”进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并为大多数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普适性管理模式,重新审视我们政府的职能定位,以此来指导和推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
这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行政三分制”。
有消息说,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会上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已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各职能部委将再次合并。
“行政三分制”的主要内容,是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其目标是建立“现代公共型政府”,在这一管理体系下,政府职能将从全能型转为有限型,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从人治行政转向依法行政,从“部门性”转向“公共性”。
加强决策机构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单独提出,已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决策这一决定事业兴衰成败关键环节的高度重视。
在对决策正确性的各种促进方式的不断探索中,继民主化、科学化之后,又提出法治化,依照法定程度、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决策,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
二、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基本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方法、内容和标准上,都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
尤其是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在经济全球化、国际法和国内法相互交融的背景下,领导干部尽快地提高法律素质就成为当务之急。
这是因为:一是领导环境发生了变化。
我们过去几十年在封闭条件下进行领导工作。
而现在县、市以上领导干部经常要在国内、国际范围内进行活动,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同国际间的联系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国外资金,处理各种涉外关系,都离不开法律和国际惯例。
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具备一定法律素质,不懂得国际交往规则,在对外交往中就难以赢得主动,获得成功。
二是领导内容发生了变化。
全党工作重心已从过去的搞阶级斗争、搞政治运动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是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还是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
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是不能健康发展的,没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也是难以驾驭市场经济的。
三是领导对象发生了变化。
现在领导干部的对象呈多元化,各种经济实体都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不象过去那样单靠行政命令就可以随意调动和指挥,只有法律才能真正规范和引导其行为。
在公民中,那种对权力的服从,已更多地转变为对法律的遵守,法律在人际关系协调中作用越来越大。
领导干部如果缺乏法律素质,在这方面落后于群众,就不可能全面深刻、及时准确地知民情、察民意,不能很好地保护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四是领导原则发生了变化。
宪法规定,党和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用宪法和法律规范自己的领导行为。
任何政党、团体和领导人,如果在领导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也必须受到查处和追究。
在新的形势下,领导者工作必须按照法治原则去进行,必须依法办事。
五是领导手段发生了变化。
领导手段体现在诸多方面,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教育手段等,但是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法治手段作用的突出,越来越成为领导工作的主要手段,其它手段已渐变为辅助手段、配合手段,不能离开法定原则去运用。
六是领导目标发生了变化。
党的十六大提出,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创造性的加以研究和解决。
领导干部如果没有很高的法律素质,就不可能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也很难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责任。
综合上所述,时代要求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运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因此,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第一,要坚持自觉学习。
努力学习是领导干部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方法。
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坚定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用邓小平理论和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我国改革开放的现实问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的增长知识和才干,不断拓展自己的思维空间,领导观念和领导才能都会进一步得到提高和完善;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改善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艺术,更好的发挥领导水平和page执政水平;也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更好地建设现代公共型政府。
第二,要加强实践锻炼。
实践是提高素质的最重要途径。
只有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锻炼,才能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通过异地交流、交叉任职等多种形式给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和舞台,使他们在实践的大舞台上磨炼意志,陶冶情操,锤炼党性,总结经验,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要注重教育和培训,要针对现有干部队伍素质确定培训内容和计划,使他们整体法律素质有一个质的飞跃。
同时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随时开展法律培训。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和对本级领导的法律服务工作。
第四,要改革领导体制。
这是从根本上促进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的重要条件。
领导干部“任职之前先考法,任职之后要讲法”,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把法律素质测试放在重要位置,法律素质不过关的坚决不予任用。
任职之后的领导干部要熟练掌握与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中处处讲法,时时用法。
只要认真做到这几点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就会有一个大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就可以上台阶,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三、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依法决策体系1、要通过程序立法,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
我国有5000年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人治传统,人们习惯于“以成败论英雄”,甚少有人关注事物演变的过程。
同样,人们在衡量一项决策是否合法时,也往往比较注重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而相对忽略决策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
在现实行政中,违反程序进行决策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也是影响决策质量的重要原因。
按程序决策,关键是要有程序的意识和程序的立法。
一方面,要强化“按程序决策”的意识。
作为领导者,应努力做到每一个决策都是一丝不苟地按法定程序进行。
所谓法定程序,主要包括法定的步骤、法定的顺序、法定的形式和法定的期限等。
虽然程序本身没有实质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决策会大大减少决策的随意性,从而有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
另一方面,要加快行政程序立法。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虽然已有一些关于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但仅局限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等极少领域,就整体而言,行政程序的立法严重滞后,绝大多数行政行为的程序没在法律化;已完成法律化的程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程序不完整,相互脱节,手续繁琐,互相冲突等等问题。
应该按照先分散后统一的原则加快进行行政程序立法。
就当前来说,可以先分散地制定新时期的程序法,如行政收费程序、行政许可程序和行政审批程序等,在条件成熟之时,再形成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重工大决策之前,必须要经过咨询程序。
行政首长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需要经过一定的咨询程序。
这种咨询主要有两种:一是在行政系统内部,在咨询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做出决策;二是在行政系统外部,在研究重大事项或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时,充分咨询社会各界的意见,由行政首长会同他的班子成员进行决策。
在现实的行政中,前一种形式的咨询用得比较多,但对行政系统外部的咨询却不大习惯,以致影响了决策的准确性。
行政系统以外的决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众咨询,采用“听证”的形式,咨询社会各界对有关公众事务的意见,吸取其合理的民意,这是决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
二是专家咨询。
由于行政决策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我们的决策者不可能是无所不能的全才,但却常常需要就自己不是很熟悉的问题进行决策。
因此,必须在决策前广泛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
3、多做现场调研,少做现场决策。
现场决策、处理和解决问题往往产生如下弊端:一是无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虽然参与决策的人都到现场,但是,由于事前没有作足够的研究、论证和沟通,加上面对当事人,难以畅所欲言,这种决策,往往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势必影响了决策的质量。
二是不利于公平竞争。
现场办公多少都带有某种倾斜。
是一种不公平竞争,有违市场的公平原则。
三是现场办公治标不治本。
现场办公处理的是个案,而没有抓住本质解决普遍问题。
为了提高决策质量,应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决策者们经常深入基层进行现场调研,通过解剖个案,找出共性的原因,从宏观层面上提出解决的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这才是治本之法。
4、建立并严格执行决策问责制度。
在现实行政中,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浪费是令人触目惊心的,但是,有关决策失误的当事人只要在决策的过程中有了“集体讨论决定”这个盾版,基本上都能“逢凶化吉”,成功避免法律和行政制裁。
因此,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决策问责制度。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应该对需要决策的问题进行严格的分类,凡是能够交由下一级政府或部门决策的事情,就不要提请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决策;凡是能够由一个部门处理的事情,就不要提交多个部门处理。
凡是领导个人能够决策的事情,就不要提交集体讨论。
这三个“凡是”的目的是一致的:缩短决策链条,减少部门扯皮,提高决策效率。
5、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
要强化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结合起来,专门机构的监督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决策的透明度,这样才能有效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