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与公司法知识点对比总结
公司 法知识点整理

公司法知识点整理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2、营利性: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3、社团性:公司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体现了一定的社团性质。
二、公司的分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设立程序相对简单、组织机构灵活等。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转让较为自由等。
三、公司的设立1、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 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股本总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设立程序(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认缴或认购出资。
(3)验资(如需)。
(4)申请设立登记。
四、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的内容(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2、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1、注册资本(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区别与联系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区别与联系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是商法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法律体系,它们都涉及到商业组织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与联系,并通过具体案例加以说明。
一、区别1. 所有权与责任分配: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责任分配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而公司法则明确了股东的所有权和责任分配,股东的权益主要以股份的形式存在。
例如,在某个合伙企业中,合伙人A投资100万元,合伙人B投资50万元,根据合伙协议,A享有60%的利润分配权,B享有40%的利润分配权。
在公司法中,股东A持有60%的股份,股东B持有40%的股份,利润分配也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2. 管理结构:合伙企业的管理结构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合伙人的意愿进行调整。
合伙人可以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决策权和经营权由合伙人共同行使。
而公司法规定了明确的管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决策权和经营权由这些机构行使。
举例来说,某个合伙企业由两个合伙人组成,他们共同经营一家餐馆。
在日常经营中,两个合伙人都有权利参与经营决策和管理事务。
而在一家公司中,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经营管理,股东则通过投票表决来行使权利。
二、联系1. 法律适用: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都是商法领域的法律体系,它们都为商业组织的设立、运营和解散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践中,合伙企业和公司都需要遵守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
2. 资本运作:合伙企业和公司都可以通过吸收合伙人或股东的投资来增加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无论是合伙企业还是公司,都需要明确资本的来源、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等事项。
举例来说,某个合伙企业计划扩大业务,需要引入新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通过与新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其投资额、权益比例和利润分配等内容。
同样地,在一家公司中,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吸收新的股东,股东的权益和利润分配也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公司与企业法.ppt

企业和公司的区别
企业包括公司,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 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 经济组织。公司是 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 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业分法人 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公司就是法人企业中 的一种,非法人企业有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等。
法人与非法人的区别
法人承担有限责任 非法人承担无限责任
我国现有的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 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 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 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 司。
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 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 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 济组织。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 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 同所有制性 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 成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法人 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 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 济组织。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 责任公司。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 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 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公司法作为公司的设⽴、活动、解散以及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了依据,作为同样可以作为管理依据的合伙企业法,是为企业合伙⼈管理公司提供了依据,那么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接下来店铺⼩编就来简单的介绍⼀下两者的区别和联系。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不同与联系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组织、⾏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切法律规范的总括。
合伙企业法则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过程中发⽣的合伙⼈企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可见两部法律都是关于规范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法律规范,企业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强调协调经济运⾏,以及特定对象是企业。
因此,两部法律调整的对象有重合的地⽅,企业法可以看作公司法的特别法,这我们可以从公司法中找到⽀持:公司法第⼗⼋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其规定。
之所以要制定企业法是因为在特定时期需要⿎励投资,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可以享受⼀些优惠政策。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于公司的成⽴、变更、解散等。
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进⾏⽐较。
投资主体之⽐较投资⼀般的理解是指个⼈或组织为了获取⼀定的经济利益⽽付出⼀定劳动、资⾦、技术,并进⾏经营管理的⾏为。
国际货币基⾦组织认为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为取得在与其不同的另⼀个经济体制中经营的企业的长期利益⽽作出的投资,投资者旨在该企业管理中拥有有效的⽀配权。
我们可以丛投资的概念中找到投资的主体,其实很简单,投资的⼈就是投资主体。
我国公司法第⼆⼗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个以上五⼗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与公司法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五节 独资企业法
? 一、独资企业的概念
?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 二、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 (一)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二)全部财产为投资人所有 ? (三)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
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
法继续经营 ? 合资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 合资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
第一章 企业法
? 清算: ?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为保护合营企业债权
人和合营各方的合法利益应当进行清算。
第一章 企业法
? 三、合资企业的成立
第一章 企业法
? 四、合资企业的出资方式 ? 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 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 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
? 五、合资企业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
第一章 企业法
? 六、合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解散原因:
? 合营期限届满 ?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 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
经营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商 品生产、销售、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具 有一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一般具 有营利性。
第一章 企业法
? (二)企业的特点
? 企业是按照一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要 素的集合
? 企业以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为活动内容 ? 企业是营利性的组织 ? 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 企业是一个持续经营的组织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People are not afraid of walking in the dark, but they are afraid that there is no sunshine in their heart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
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主要的参与者,企业的范畴很广,公司就是其组织形式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式。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在这方面有企业法,也有公司法。那么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是怎么说的。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法,是指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形式、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法律的角度讲,企业是依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是以确认企业法律地位为主旨的法律体系,因此,广义企业法应当是规范各种类型企业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包括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划分的公司、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包括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以及包括按照有无涉外因素划分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目前中国现行企业法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企业都有所调整。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和职工保护措施。
二、企业法调整的特定的经济关系包括哪些? 1、国家对企业的规制及宏观调控关系。 2、企业的内部组织关系。 3、企业经营过程中部分涉及社会整体利益需由企业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习总结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组织制度和公司行为的法律规范,它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公司法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公司的成立、组织结构、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知识。
下面是我对公司法学习的总结,主要包括公司的定义与成立、公司组织结构、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内容。
首先,公司的定义与成立是公司法学习的重点之一。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经依法注册、由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按照实缴出资额组成法人资本,取得法人地位,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与股东除享受利润以外的盈余或者资产减少承担风险责任。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它与其他非法人组织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公司的成立需要经过设立阶段、注册阶段和通知领取营业执照三个阶段的程序。
其次,公司的组织结构是公司法学习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司决策的核心,由所有股东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权力。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的权益。
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以便更好地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再次,股东权益是公司法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
股东权益主要包括投票权、分红权和资产份额。
投票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它直接影响公司的决策和治理。
分红权是指股东享受公司盈利的权利,它是投资者参与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之一。
资产份额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所有资产承担责任的比例,它直接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财产地位。
公司应当依法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最后,公司治理是公司法学习的核心内容。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实现公司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机制和内外部监督机制的协调配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一种管理方式。
公司法学习总结

公司法学习总结公司法是一门关于经营组织、管理和运营的法律学科,涉及了公司的设立、组织、权益、责任、合同、纠纷解决等方面。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企业的法律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将对公司法学习的关键内容进行总结。
一、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公司的设立是公司法的基础,相关法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
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公司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并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注册和备案。
同时,公司的组织形式也有多种选择,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对于企业运营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有不同的规定。
二、公司的权益和责任公司的权益和责任是公司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企业和股东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学习公司法,我了解到股东享有的权益包括投票权、收益权、知情权等,而公司则有责任保障股东权益的实现。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对于追究公司责任起着重要作用。
三、公司的合同和纠纷解决合同是公司运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行为,学习公司法让我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合同的签署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
同时,纠纷解决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以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法的前沿问题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司法的研究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学习公司法,我对一些前沿问题有了初步了解,如互联网公司的法律问题、公司治理的改革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新兴行业和新的商业模式,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企业的法律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于企业的合法经营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研究公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为企业的法律合规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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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人数 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 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
人,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
伙人
出资 可劳务出资 不可以劳务出资
名称 标明“普通合伙” 标明“有限合伙”
财产转让与出质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
份额,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
伙人
合伙人义务 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业务(除约定外) 除约定外,无竞业禁止义务
和交易禁止业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成立人 自然人,中国境内,(法官,公务员,警察等不可)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责任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性质 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分
有限责任公司(人合兼资合) 股份有限公司(资合)
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企业对外以全部资产承担 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额为
限,划分等额股份,公司以全
部资产对外承担
人数 股东1≦人数<50 发起人2<人数<200,且必
须半数以上发起人在境内有
住所
出资 不可劳务出资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让缴出资额 符合公司章程的全体发起人
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实收
资本总额
公司章程 对外公开,书面形式,签名盖章生效
母、子、分公司
区分
母公司
子公司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母与子各自承担自己的债务,互补牵连
分公司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职能机构的区分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内容
股东会(权利机构) 职权 关键词:决定,决议,审议批准,选举,修改公司章程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同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经理,
副经理,财务
负责人,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章程规定
的其他人员。
不得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①
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
②判处刑罚和
被剥夺政治权
利,未超过5年
③吊销营业执
照未超过3年
④个人负有较
大的债务到期
未清偿者
会议分类 定期会议:按章程召开 ★临时会议: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②1/3以上的董事③监事会 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另有规定除外。 ★①首次会议-出资最多股东召集; ②会议制度:此后会议,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主持; ③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年会和临时会议
决议 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 构成 3~13人组成;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可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一人一票 人数5人以上19人以
下;每年度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
职权 关键词:召集、执行、制定、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
经理 职权 关键词:主持、拟定、组织等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监事会(监督机构) 组成 成员不得少于3人;人数少或规模小的可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设主席1人,全体监事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 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
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
职工代表;每6个月至
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制度 同股东会
职权 关键词:检查、监督、提出提
案、提起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