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矿产资源的整合中的三个纲领性政策文件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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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及部分省市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中国及部分省市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中国及部分省市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矿产资源一般指矿物资源、矿物资源,又名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天然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或有用元素的集合体。

中国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矿产资源行业的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

中国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矿产资源行业的发展,比如重庆市发布的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分区管理。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强化全国规划对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管控,着力构建区域资源优势互补、勘查开发定位清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部分省市矿产资源行业相关政策。

绿色矿业政策时间线

绿色矿业政策时间线

一、绿色矿山发展历程1、萌芽阶段“绿色矿山”理念源于“科学发展观”。

2003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

会议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007年,以“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绿色矿业”为主题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在北京召开。

时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针对当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模式仍然比较粗放,矿山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发出了“发展绿色矿业”的倡议。

2008年11月,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广西南宁召开,11家大型矿山企业与中国矿业联合会签订《绿色矿山公约》。

首次正式提出了“绿色矿山”的概念。

2008年12月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矿业”,并确定了“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战略目标。

2009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矿业联合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中国矿业联合会绿色矿业公约》,要求从根本上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009年10月,在天津召开了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李总理向大会致信,“要发展绿色矿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为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

2009年11月,以“绿色矿山”为主题的中国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山东召开。

2010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同时出台了国家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

2010年9月,以“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为主题的矿业循环经济论坛在山西举办。

2010年9月,国土资源部就“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有关问题进行答记者问,进一步明确“绿色矿山”概念,指出“绿色矿业是矿山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正式启动,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始步入系统化、规范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2、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3月,国土资源部公布了第一批绿色矿山试点名单;2012年4月、2013年3月和2014年7月相继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名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油气中心、评审中心:为贯彻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转换的基本规则本次数据转换立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以201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开展转换工作,最终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新分类标准下储量与资源量按包含关系管理,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不扣除储量所对应的资源量部分。

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附件1)转换形成。

(一)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图1)。

(二)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图2)。

(三)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图3)。

(四)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334?),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解读报告

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解读报告

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解读报告矿产资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矿产资源开发政策。

本报告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际矿产资源开发实践中。

一、矿产资源开发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国内工业生产和市场需求,同时保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我国政府出台了严格的矿产资源开发政策。

这些政策的制定背景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考虑:1. 经济需求: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

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要素之一,对于保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制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 资源稀缺性: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资源勘查和储量有直接关系。

我国矿产资源整体储量不高,勘查工作也面临一定的难度。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政府推出一系列措施。

3. 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往往伴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政府加大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和限制措施。

二、矿产资源开发政策主要内容1. 资源勘查和开发许可:政府通过设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许可制度,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进行管理。

企业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提交相关报告和证明文件。

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

2. 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政府通过制定矿产资源保护标准和合理利用规范,保护矿产资源免受滥用和过度开采。

并对矿产资源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配合政府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治理。

政府会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审批和监督,确保环境污染的最小化和治理措施的执行。

4. 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府通过实施相关税收政策,鼓励和引导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合理利润分配和税收贡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03•【文号】自然资办发〔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矿业权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绿色开发,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主矿种变更、开采方式变更的,应按照《编制指南》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二、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工作由具有相应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可委托给具有一定技术力量的单位组织审查。

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查结果(专家审查意见、审查专家签字名单等)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审查工作的管理,审查单位应明确审查程序、审查制度、审查人员及专业等,聚焦矿区范围科学合理设置、资源合理开采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把审查质量,提高审查效率。

四、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矿种的采矿权,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拟申请的采矿权矿区范围是否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区域以及与其他矿业权重叠等情况协助核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提高核查效率,及时反馈核查意见。

五、采矿权申请人对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质量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标注密级。

六、各地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和审查要求;地热、矿泉水等流体矿产及海砂的开发利用方案可参照本《编制指南》另行制定。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

《鲁山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鲁山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规划文本一总则 (1)二现状与形势 (2)(一)自然经济社会简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2)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4)(二)矿产资源现状 (6)1.矿产资源概况 (6)2.矿床分布特征 (10)3.矿产资源特点 (12)4.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现状 (13)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6)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17)7.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8)(三)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 (21)1.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增大 (21)2.矿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初见成效 (21)3.矿产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21)4.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进展 (22)(四)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22)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30)(一)指导思想 (30)(二)基本原则 (30)(三)规划目标 (32)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38)(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方向 (38)(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布局 (39)(三)探矿权设置、投放及现有探矿权处置方案 (42)(四)重点勘查工程及科技攻关 (44)(五)勘查准入条件 (44)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46)(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46)(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47)(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52)(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 (58)(五)开采准入条件 (60)六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63)(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基本原则 (63)(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63)(三)矿山环境恢复重点治理工程 (65)(四)新建、改、扩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环境保护 (68)(五)停办、关闭或闭坑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69)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70)(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0)(二)预防和减轻对环境影响的对策 (73)(三)结论及预期效果 (74)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6)(一)法制保障机制 (76)(二)行政保障机制 (76)(三)经济保障机制 (78)(四)社会保障机制 (81)(五)科技创新与人才保障机制 (81)(六)建立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制 (83)(七)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手段 (83)(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矿产资源忧患意识 (83)九附则 (85)第二部分编制说明一概论 (68)(一)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 (69)(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71)1.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71)2.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71)(三)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依据 (73)1.规划目标 (73)2.主要任务 (74)3.关于规划指标 (75)二规划编制程序 (79)(一)组织形式与人员配备 (79)(二)规划设计阶段 (79)1.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月) (80)2.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阶段(2009年2月~3月) (80)3.基础资料收集整理与专题调研阶段(2009年3月~5月) (80)4.综合分析研究论证与编制阶段(2009年5月~10月) (81)5.征求意见阶段(2009年10月~12月) (82)6.编制与提交规划预审稿阶段(2009年12月~至今) (82)三研究基础与方法 (83)(一)矿产资源规划研究甚础 (83)(二)矿产资源需求的预测及可供性分析方法 (84)1.弹性系数模型 (84)2.类比模型 (85)3.回归模型 (86)4.使用强度模型 (87)(三)矿产资源规划的规划方法 (87)四规划主要内容 (89)(一)总则 (89)(二)矿产资源形势 (89)(三)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89)1.指导思想 (89)2.基本原则 (90)3.规划主要目标 (92)(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93)(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95)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96)2.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97)3.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100)4.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101)(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102)(七)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103)(八)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104)(九)附则 (105)五规划的主要成果 (106)(一)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 (106)(二)规划附表 (106)(三)规划图件 (107)(四)专题研究材料成果 (108)六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 (109)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 (111)(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11)(二)缓减环境影响的措施 (112)(三)公众参与和跟踪评价 (113)八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14)(一)规划附图编制的说明 (114)1.鲁山县矿产资源分布图(附图1) (114)2.鲁山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附图2) (115)3.鲁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附图3) (115)4.鲁山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附图4) (116)(二)基础数据来源 (116)(三)《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17)1.与上一级矿产资源规划的衔接 (117)2.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117)第一部分规划文本一总则“十一五”及其后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全面实施“工业立县”发展战略,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支柱产业由过去单一的煤炭资源型向化工、建材等多行业发展,加速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2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2004年我省开展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以来,在压减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解决,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小而散、投入偏少,矿山企业规模过小、大中型矿山企业少,矿产资源开采粗放、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程度低等问题依然存在,煤、铝、钼、铁等矿种的整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其他重要矿种和重要矿区的整合亟需全面展开,探矿权整合工作需要抓紧启动。

进一步推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调整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面临矛盾多、操作难度大。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资源为基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以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意见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意见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意见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在国家发展战略中,要发挥矿产资源的最大潜力,加快开发整合工作,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资源与财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本文就“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意见”做出以下方面的阐述: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必要性中国的矿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居于重要地位,无论从数量还是分布上来看,都具有较大的优势,然而由于全球的资源竞争而变得更加残酷,导致许多矿产资源仍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

而且,各矿山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运作和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

因此,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必要性就更为突出。

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应用在开发整合工作中我们需要做以下几点:1.借助技术手段优化资源:增强科技支持,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矿产资源开采效率,同时也要防止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协调和管理:矿山企业与政府部门间应建立更加密切的协调机制,采取整体规划和集体决策方案,提高矿山的管理和监督能力,加强对矿山资源的保护,使矿山的开发利用更加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

3.推动矿产资源的流通:可以通过对矿产资源交易市场的拓宽、积极利用各种渠道,促进矿产资源流通,优化经营模式和销售策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4.实行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全面调查和综合评估,建立严格的开采许可制度,规范开采过程中的操作,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监管,严格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行动计划在制定行动计划的同时,要注重以下几点:1. 坚持法治原则,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2. 挖掘人才,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重视程度。

3. 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 建立信息平台,加强矿产资源信息的收集、共享、传播,降低各企业面对竞争时的成本性质上升。

在这个新的时期,我们应该以更高的目标,更严的工作态度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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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矿产资源的整合中的三个纲领性政策文件的解读先回顾一下过去6年中的整合历程。

从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141号,我们可以看出中央关于矿产整合的整体思路和具体的整合方式。

从28号文可以发现,启动于2005年的矿产资源整合源于整合前
的“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一些地区
开发秩序仍然比较混乱,存在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
破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等问题”。

为改变这一乱象,国务院2005
年8月18日颁布了28号规定,正式确立了全国矿产资源整合的重要意
义、目标、整顿和规范的任务、基本原则、整合范围、总体部署和要
求、保障措施五方面要求。

之后的9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发布了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5]198号 ),在这一文件中提到了整顿和规范的具体要求,包括建
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和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
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全面启动整顿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五方面
内容。

2006年12月31日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整合后,针对整合中的“一些
亟须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做法不规范,只注重运用行政手段,不按市
场经济规律办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的地区对整
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有些违规矿
山企业借整合之名拖延以至逃避关闭等”,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再次发布
了《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整
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整合范围、工作安排、保障措施
六方面的内容。

从这三个规范性文件中看出,整合意义是“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矿产资
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确保安全的重要措
施”,108号文提到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
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逐步形
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目标任务是本次整合的量化性指标,28号文要求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
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
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08号文又将上述目标细化,即“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是12号文件的核心内容。

它包括整顿和规范两个方面,共计12项任务具体为: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等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这12项任务全面的指出了整合中需要完成的工作、系统的阐述了工作的重点,对严厉惩治了违法开采、越界开采行为,通过关闭、兼并等方式整合矿山企业、规范了矿业权的管理、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明了工作方向。

后来的108号文九部委进一步提出了工作的基本原则,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公开公正的原则逐渐深化和推进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该文还提到了整合范围,点明了重要矿种、重点矿区和其他矿山的范围,之后的2009年141号文文在此基础上将整合范围再次扩大,包括煤、铁、锰、铜、铝、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钾盐等15个重要矿种,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还提出了探矿权的整合范围。

即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一个成矿区设置多个探矿权、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或不适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勘查项目;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区及勘查项目。

141号文是基于经过三年多的矿产整合,整顿规范工作成果还有待巩固,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矿产资源开采粗放、破坏浪费等状况还没
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出台的。

该通知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的四方面的目标任务、六项要求和四条措施。

目标任务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总体部署和要求是2010年3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要求组织编制和审批整合实施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2010年年底前,按照经批准的进一步推进整合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2011年起,整合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

具体包括(一)科学编制方案,实行分级审批。

(二)合理确定整合主体,鼓励优势企业参与整合。

(三)规范证照办理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四)实施适度优惠政策,调动参与整合的积极性。

(五)创新整合模式,推动矿产开发结构调整。

(六)健全完善制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

四条措施是强化领导,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整合工作加强督导;确保整合工作规范实施加强宣传;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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