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定义及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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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3C认证及 QS

玩具3C认证及 QS

玩具3C 认证一.3C 的标志含义: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 (china compulsorp certication 英文缩写”CCC”),3C 标志是准许强制性认证产品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使用标记.二、3C 的标志样式三、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对于不能在本体上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应在最小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可以采用国家统一印刷的标准规格标志,或采用印刷、模压、模制的方式加施。

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的方式加施,标志印刷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且标志下方应标明该产品的工厂代码。

加施认证标志一般是印刷在商品的底部或背面,与商品内码、警告性标志在同一处。

四、3C 适用的范围:(木制品及纸品不此范围内)4.1 电玩具类产品: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种玩耍功能需要使用额定电压小于或等 于24V 的玩具产品,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

4.2 塑胶玩具类产品: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塑胶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动玩具产品,包括静态塑胶玩具和机动塑胶玩具.不包括:充气玩具、口动玩具、类似文具玩具、水上玩具等。

4.3 金属玩具类产品: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动玩具产品,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

不包括:类似文具玩具、口动玩具等。

4.4 弹射玩具类产品: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通过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蓄能弹射玩具和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玩具产品。

不包括投石器、弹弓、带有金属的飞镖或标枪、气压和气动汽枪和汽手枪、弓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120CM 的弓箭装置。

4.5 娃娃玩具类产品: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非电的人物娃娃玩具产品。

电池3c认证标志

电池3c认证标志

电池3c认证标志摘要:一、引言二、电池3C 认证的定义与意义三、电池3C 认证标志的样式与含义四、我国电池3C 认证的实施与管理五、电池3C 认证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六、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池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电子产品配件。

为了保障电池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实施了电池3C 认证制度。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电池3C 认证标志的相关知识。

二、电池3C 认证的定义与意义电池3C 认证,即“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简称。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进入我国市场的电池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电池3C 认证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促进电池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电池3C 认证标志的样式与含义电池3C 认证标志分为两种样式:一种是“CCC”字母组成的标志,另一种是“中国强制认证”字样加英文缩写的标志。

这两种标志都意味着产品已经通过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消费者在购买电池产品时,可以通过查看产品包装或产品本身是否具有3C 认证标志,来判断产品是否合格。

四、我国电池3C 认证的实施与管理我国电池3C 认证的实施与管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主管,其指定的认证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电池产品在申请3C 认证时,需要经过型式试验、工厂审查、抽样检测等环节。

只有通过这些环节,电池产品才能获得3C 认证证书,并在产品上标注3C 认证标志。

五、电池3C 认证对产业发展的影响电池3C 认证对我国电池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3C 认证制度提高了电池产业的整体质量水平,有利于优质企业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这一制度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遏制低质量电池产品泛滥的现象。

此外,电池3C 认证还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国产电池的信心,推动电池产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六、结论总之,电池3C 认证标志是电池产品质量与安全的象征。

《CCC讲义》PPT课件-PPT资料90页

《CCC讲义》PPT课件-PPT资料90页
•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 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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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理解
• 该条款的理解基本和体系认证的理解相 同。
• 1) 凡用于控制认证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 料都应受控;
• 2) 文件和资料的受控主要体现在:文件 和资料须经授权人批准才可正式使用; 在从事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活动中应 使用经批准的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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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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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 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简 称“3C”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19年12月3日
发布,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从2019年5月
1日起(实际延期至8月1日),凡列入《第一
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它的某些指标代
表了产品的安全质量合格,但并不意味着产品
的使用性能也同样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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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模式、步骤
• 3C认证模式: • 型式试验+初始公司审查+获证后监督 • 3C认证步骤: • 1 认证申请 • 2 型式试验 • 3 初始公司审查 • 4 获证后监督 • 5 标志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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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理解
• 1) 供应商,对生产认证产品的公司提供元器 件、材料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 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是指对产品的安全、环 保、EMC、主要性能有较大影响的元器件和 材料,如认证实施规则中的“关键零部件清单” (有时可能不仅限于这些);
• 3) 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程序对供应商进行控制, 对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必须明确规定其控制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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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3c证书

重症医学科3c证书

重症医学科3c证书摘要:一、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背景与意义1.重症医学科的定义与作用2.3C证书的起源与发展3.对我国重症医学科的影响二、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申请与评估1.申请条件与流程2.评估标准与方法3.证书的颁发与更新三、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价值与作用1.对患者的保障2.对医务人员的激励3.对医疗机构的提升四、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挑战与展望1.面临的挑战2.发展的机遇3.对未来的展望正文:重症医学科3C证书,全称为“重症加强治疗科质量控制与改进证书”,是我国针对重症医学科开展的一项重要评估认证工作。

它不仅标志着重症医学科的专业水平,更对其临床质量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重症医学科的定义与作用重症医学科,又称重症加强治疗科,是专门为救治各类危重病患者提供高级生命支持及连续性治疗的专业科室。

它对患者的救治成功率及生活质量有着直接影响,是医疗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二、3C证书的起源与发展3C证书源于2009年,由我国卫生部门发起,旨在通过对重症医学科的硬件设施、技术水平、质量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估,以提升我国重症医学科的整体水平。

至今,已有大量医疗机构通过3C认证,为我国重症患者的救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申请与评估申请3C证书的医疗机构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备一定数量、资质的重症医学专业人员,具备完善的重症救治硬件设施等。

评估过程则包括材料审核、现场考察、模拟演练等多个环节,以确保申请机构的真实水平。

四、重症医学科3C证书的价值与作用获得3C证书的医疗机构,不仅可以提升其重症救治水平,更能在患者、社会、政府等多方建立起良好的信任与声誉。

同时,3C证书也是对医务人员专业技能的肯定与激励。

总的来说,重症医学科3C证书是对我国重症医学科发展的一次重要推动,它既强调了重症医学科的重要性,又对提升其专业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CCC和CQC定义

CCC和CQC定义

CCC认证简介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替代原来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制度。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或3C认证。

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做法。

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安全玻璃、医疗器械、电线电缆、玩具等20大类135种产品,其中CQC被指定承担CCC目录范围内17大类129种产品的3C认证工作。

CQC认证简介CQC针对强制性认证以外的产品类别,开展了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称为CQC标志认证),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性能等标准要求,认证范围涉及500多种产品。

旨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国内企业的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使国外企业的产品能更顺利地进入国内市场。

CQC作为中国开展认证工作较早的权威认证机构,在国际上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可以极大地提升获证企业的品牌形象。

国推自愿认证简介国推自愿认证指由国家认证认可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认证制度,经批准并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统一的认证标准、实施规则和认证程序”开展实施的认证项目。

CQC承担的国推自愿认证业务包括饲料产品、国家节能环保型汽车、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这四项认证主要以推荐性国标为标准进行实施。

饲料产品认证是指企业自愿申请,认证机构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按照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合格评定的活动。

饲料产品认证的对象,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等饲料产品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等饲料添加剂产品(以下简称饲料产品),共58个产品单元。

饲料产品认证对饲料生产企业应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要求,通过对企业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等活动,对饲料生产企业持续稳定提供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饲料产品的能力及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的一种评价活动。

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标准

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标准

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标准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标准引言:液体加热器是一种用于加热液体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家庭、工业和商业领域。

为了保障用户的安全和利益,以及推动液体加热器市场正常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液体加热器的认证标准。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标准,以及其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液体加热器的定义和分类液体加热器指通过加热元件将液体加热至所需温度的设备。

根据加热方式和用途的不同,液体加热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电加热式液体加热器:通过电热元件产生热量,加热液体。

2. 燃气加热式液体加热器:通过燃气燃烧产生热量,加热液体。

3. 蒸汽加热式液体加热器:通过蒸汽产生的热量,加热液体。

4. 热媒加热式液体加热器:通过热媒介质输送热量,加热液体。

二、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的必要性液体加热器是一种涉及到用户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强制性认证。

强制3C认证的目的在于确保液体加热器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三、液体加热器强制3C认证的标准和要求为了确保液体加热器的品质和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3C认证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标准和要求:1. 产品结构和安全要求:液体加热器的外壳应采用不易燃烧、不易变形、抗冲击的材料,并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加热介质接触部分的材料应符合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要求,不得泄漏有害物质;液体加热器应具备过热保护、漏电保护和缺水保护等安全功能;产品的操作和控制界面应设计合理、易于操作,且标明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2. 功能和性能要求:液体加热器应能够稳定加热液体至设定温度,具备良好的温控性能;加热器应具备快速加热和能源利用率高的特点;产品应具备稳定可靠的工作性能,可以连续使用。

3. 电气安全要求:液体加热器的电气部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包括工作电压范围、绝缘电阻、接地连接等;加热器应具备防火、防爆、防电击等安全保护措施;产品应配备合适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且符合国家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和要求。

3c认证范围

3c认证范围

3c认证范围3c认证范围 1某些类型的小功率电动机必须通过CCC认证,并且必须经过CCC认证,才能在中国合法进口和分销,电机是否需要CCC的确定取决于电机的规格,包括电压,占空比类型,设计等。

CNCA实施规则 CNCA-C04-01:2014 规定了哪些电动机需要进行CCC认证。

实施规则还规定了哪些电机类型明确免除CCC义务,以及在认证过程中要进行哪些产品测试。

该强制性产品测试由定义GB标准,适用于电动机认证的标准为GB 12350和GB 14711,GB 14711 定义了中小型电器的安全标准,而GB 12350特别定义了小型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注意:0401、小功率电动机、小型电机中低端功率电动机2020年06月已经改为CCC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之前做了3C的自动转为自我申明,认证流程和之前一样,少了审厂环节,自我申明做好之后有报告,报告永久有效,详细参考: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重大更改CCC认证转自我声明3c认证范围 3适用于额定电压超过36V(不包括36V),低于DC1500V,AC1000V的小功率驱动电动机,包括:(1)交流异步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同步电动机最大额定功率不超过1.1kW转速转换为1500 r / m;(2)交流换向器电动机,最大额定功率不超过1.1kW的直流电动机。

注1:额定功率≤同步速度×1.1kw / 1500。

注2:不包括防爆和控制电动机(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自动同步电动机,旋转变压器,速度发电机,感应移相器等)。

注3:不适用于额定功率超过上述范围的多电压和转速电动机。

电机3C认证种类有:1.三相异步电动机(YS系列)2.电阻起动异步电动机(YU系列)3.电容起动异步电动机(YC系列)4.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YY系列)5.双值电容异步电动机(YL系列)6.罩极电动机(按用途和结构确定单元数)7.三相电泵8.三相盘式制动异步电动机9.三相离合器电动机10.单相离合器电动机11.水泵用电动机(按结构确定单元数)12.家用缝纫机电动机13.洗衣机用电动机(我蛋构确定单元数)14.洗衣机脱水用电动机15.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按结构确定单元数)16.交流台扇用电动机(包括壁扇、落地扇等结构相同的电动机)17.转页扇电动机18.吸排油烟机用电动机19.家用换气扇用电动机20.食品搅拌器用串励电动机21.家用真空吸尘器用单相串励电动机,风机22.永磁同步电动机(按结构确定单元数)23.爪极式永磁同步电动机24.直流电动机(按结构确定单元数)25.各类规定用途的塑封、塑壳电动机(按用途、结构确定单元数)26、各类规定用途的交流异步电动机、交流同步电动机、交流串励电动机、直流电动机(按用途、结构确定单元数)电动机CCC认证方式: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如果您对电动机的CCC认证有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刹车片3c认证标准

刹车片3c认证标准

刹车片3c认证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刹车片产品进行3C认证的认证模式、认证申请、认证流程、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监督管理、认证责任和义务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刹车片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6424-2005 刹车片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 刹车片brake pad固定在刹车盘或刹车鼓上,在摩擦材料表面涂覆一层或多层摩擦材料的摩擦材料制品,是汽车制动系统中的重要安全部件。

3.2 认证证书certification certificate证明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文件,由认证机构发放给获证组织。

3.3 认证标志certification mark由认证机构颁发给获证组织的一种证明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标志。

4. 总则4.1 所有刹车片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通过3C认证。

4.2 本标准所涉及的刹车片产品应由获得3C认证的制造商生产,并在产品上加贴相应的认证标志。

4.3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行安装的刹车片产品。

5. 认证模式5.1 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的监督检查。

5.2 产品型式试验+获证后的监督检查。

6. 认证申请6.1 申请认证的组织应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认证申请,并按照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6.2 申请认证的组织应按照本标准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交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7. 认证流程7.1 产品型式试验:对申请认证的刹车片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包括性能试验和安全试验。

7.2 初始工厂检查:对申请认证的组织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检查其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7.3 获证后的监督检查:在获证后定期对组织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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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定义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是 “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定义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英文

3C认证实际上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英文缩写,也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作为国家安全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中国电磁兼容认证(EMC)三合一的“CCC”权威认证,是中国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与国际接轨的一个先进标志, 作用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CCC

CCC认证标志 ”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进行编码查询。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它的某些指标代表了产品的安全质量合格,但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性能也同样优异,因此购买商品时除了要看它有没有3C标志外,其他指标也很重要。

释义二 3C也表示: competitive complete collective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目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

四类标志每类都有大小五种规格 上述四类标志每类都有大小五种规格。 CC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上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目前设计的CCC标志不仅有激光防伪,而且每个型号都有一个独特的序号,序号不重复。消费者区别真假CCC标志的方法很简单, 细看CCC标志,会发现多个小棱形的“CCC”暗记。另外,CCC标志最不容易仿冒的地方,就是每只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它注明每个随机码所对应的厂家及产品,根据随机码,即可识别产品来源是否正宗。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八条 强制性产品认证应当适用以下单一认证模式或者多项认证模式的组合,具体模式包括: (一)设计鉴定; (二)型式试验; (三)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四)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五)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六)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第九条 认证规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用的产品范围; (二)适用的产品所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三)认证模式; (四)申请单元划分原则或者规定; (五)抽样和送样要求; (六)关键元器件或者原材料的确认要求(需要时); (七)检测标准的要求(需要时); (八)工厂检查的要求; (九)获证后跟踪检查的要求; (十)认证证书有效期的要求; (十一)获证产品标注认证标志的要求; (十二)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 第十三条 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十五条 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 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 第十六条 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 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第十八条 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 第二十一条 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 (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 (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需要时); (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 (五)认证依据; (六)认证模式(需要时); (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八)发证机构; (九)证书编号; (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其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的情况,在认证证书上注明年度检查有效状态的查询网址和电话。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 (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 (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 (四)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地点或者其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条件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工厂检查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 (五)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认证委托人需要扩展其获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扩展,认证机构应当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经确认合格后,可以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要求单独出具认证证书或者重新出具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可以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针对差异性补充进行产品型式试验或者工厂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 (二)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 (三)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期限暂停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规定期限内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 (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规则等规定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跟踪检查或者跟踪检查发现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 (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暂停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 (三)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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