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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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和方法

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和方法

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和方法本文分析了新疆动植物资源保护的现状,指出当前在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上仍然存在的问题,并联系实际工作,给出提升保护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帮助新疆进行高效的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标签: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措施办法做好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新疆的野生动植物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对这些资源有效的保护、开发,合理的利用,都对新疆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新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现状1.野生动植物资源概述新疆幅员辽阔,有很多高低山谷、盆地平原,许多地区的自然环境差异很大,生态环境十分复杂而且多样。

虽然环境多为干旱的沙漠和戈壁,但依然有非常丰富的物种,并且具有十分独特的特征,在我国甚至世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新疆有十分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哺乳类动物136种,鸟类496种,两栖爬行类49种,鱼类61种。

在这些生物当中,有26中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有90种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自治区地方重点保护动物有44种,有190余种野生动物,被列为有经济价值和有益的野生动物。

部分动物是高山和荒漠特有的,只分布在新疆和相邻的地区,比如野生的双峰驼、蒙古野驴、沙鼠等。

新疆野生植物有4000余种,一种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有7种,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有128种。

新疆的生态环境保持了比较原始的状态,并且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系统完整。

新疆当地的一部分民众保留了许多宗教习惯和传统习俗,认为捕杀野生动物是十分不吉利和恶劣的行为,环境保护在民众当中拥有一定的基础。

2.新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成果在新疆当地,有特色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程,比如野马饲养繁殖中心研究项目和野马放养项目、天山马鹿资源保护繁育基地项目、奇台猎隼繁育保护项目、新疆天山雪莲生物物种保护项目等等。

这些项目的实施,让新疆特有的、西游的野生动植物得到恢复,增加了这些物种资源的丰富程度,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工程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护野生动物方法

保护野生动物方法

保护野生动物方法
保护野生动物的方法有很多种,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方法:
1. 建立保护区:建立专门的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栖息环境,并限制人类活动。

2. 打击非法盗猎和贸易:加强对盗猎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执法、提高刑法惩罚力度等手段来遏制这些活动。

3. 促进教育和宣传:加强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意识。

4. 支持科学研究和监测:加强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和行为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监测,以了解其生态需求和面临的威胁,从而制定更有效的保护措施。

5. 保护栖息地: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通过限制开发、森林管理、水源保护等措施,保障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

6. 支持社区参与:鼓励和支持当地社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通过提供经济和其他激励措施,促进当地社区对保护工作的积极参与。

7. 国际合作:加强跨国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共同应对
跨国界的野生动物贸易和其他威胁。

综上所述,保护野生动物需要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和采取多种方法,包括建立保护区、打击非法盗猎和贸易、加强教育宣传等,以确保野生动物的生存与繁衍。

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

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

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点击更多精彩“保护野生动物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一、主要措施1、加强管理,严禁滥捕盗猎。

不乱杀动物、不捕捉动物、不贩卖动物。

不虐待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猎杀须严格控制。

加强枪支弹药及狩猎工具的管理,严令禁止偷猎、诱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对种群数量过多或有重要用途的野生动物,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捕猎。

2、不破坏他们的生长环境,营造栖息环境,解决食物短缺。

在经过充分野外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规律、繁育、食物链等以及鸟类的迁徙规律、繁育特点、食物特性。

在食物短缺的季节,对种群数量少及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提供食物。

3、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

野生动物的救护实行个体的人工救护,对离群、受伤、感染疫病老弱的野生动物以迁地的方式进行人工救护、健康恢复、野生放生等措施,以维持和壮大野生动物尤其是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群。

4、加大高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力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成效。

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横向联系,一是国家制定了有关的技术规范,努力改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条件。

比如,我国已经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饲养场通用的技术条件等一系列相关的法规和技术的章程规范。

通过这些制度和规程,对野生动物饲养的场地、卫生防疫以及饲养的技术条件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5、开展了一系列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场所的清理整顿,对技术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及时整改,有的停止其经营活动。

比如说对养熊取胆,通过清理整顿,我们使养熊场的个数,从九十年代的480多个,降到现在的68家,达到规划要求的就留下来,其他的都予以取缔。

养熊取胆已经从以前的穿铁背心、用小铁笼等行为全部转变为现在的自体造管引流无痛操作,并对熊的活动场所进行了极大的改善。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引言随着人类对自然环境不断的破坏和开发,野生植物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危机。

作为稀有、珍贵的自然资源,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研究已经成为全球自然保护的重要方向之一。

农业生产中的野生植物是农业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

针对目前农业生产中野生植物保护的问题,本文将围绕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办法展开讨论,探讨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生态系统中的野生植物资源。

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意义野生植物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

一方面,它们能够维护、修复和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保持生态平衡,提高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它们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可以被广泛利用,产生经济效益。

因此,保护野生植物,既有生态保护的意义,也有经济利益的考虑。

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措施1.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生态系统是野生植物的生存空间,因此,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保护措施。

首先,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耕地管理方式,合理保留和利用植被和林地资源。

另外,利用生态农业技术,尽可能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系统的干扰,降低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对农业生态系统的污染。

2. 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可以为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是,这必须基于野生植物资源的充分保护和管理。

合理的利用方式包括: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养蜂业和草药种植业等,通过科学种植和管理,充分利用野生植物的经济价值。

3. 加强保护管理针对目前农业生产中野生植物受到过度采摘、破坏的问题,必须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具体包括:•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与监测,建立健全的保护数据库,做到有的放矢的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制定相关保护政策法规,鼓励野生植物保护领域的科研和技术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行动,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共同落实野生植物保护责任。

结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是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如何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已经成为当代自然保护领域的重要议题。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治理措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治理措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治理措施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工业化进程的发展,野生动植物及
其栖息地受到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我们
需要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 加强法律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加大对违法
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捕杀、盗猎、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
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2. 加强监测与调查
建立完善的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及时掌握野生动植物的数量、分布和生境情况,以及栖息地的状况,为科学合理制定保护措施提
供有力支撑。

3. 加强栖息地保护
加强对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栖息地的丧失和退化,促进
栖息地的修复和重建,为野生动植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4. 加强科普与宣传
开展适度的科普与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
识和意识,倡导珍惜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理念,形成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社会氛围。

以上是针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栖息地治理的措施,只有大家齐
心协力,共同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才能让我们的地球变
得更加美好。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0.07.17•【字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施行日期】1990.07.1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野生动植物资源正文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0年7月17日)第一条为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建立保护区:(一)典型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林和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林区;(二)植物或动物物种集中分布或栖息繁殖地域;(三)珍贵稀有或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动物植物物种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

第四条建立保护区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保证保护对象系统、完整;(二)保证保护对象所必需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范围;(三)避开山林权属争议区和森林采伐区,实在无法避开的,应事先妥善调处解决;(四)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当地经济建设以及群众生产生活。

第五条保护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或县(市)级。

国家级保护区,由省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林业部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省级保护区,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市人民政府(行署)提出设立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林业部备案。

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市(行署)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市级或县(市)级保护区,由地、市或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设立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地、市级保护区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县(市)级保护区由所在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4修正)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4修正)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4修正)【法规类别】野生动植物资源【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4.09.25【实施日期】2014.09.25【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4年9月25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动物保护第三章猎捕管理第四章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市重点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国家和市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5号【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08.12.18【实施日期】2009.0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修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政府规章的决定(20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已经2008年12月3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马飚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植物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包括野生植物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三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其他野生植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野生植物。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每年9月为自治区保护野生植物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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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LJ/蒲县西气东输-HSE-01-A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
蒲县压气站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
发行版本:A版
编制:张文印
审核:王旭民
审批: 高江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西气东输蒲县项目部
二○○六年六月
西气东输管道工程蒲县压气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气东输蒲县压气站项目施工的所有员工。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三、主要内容:
1、项目部所有员工都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2、项目部行管文控部与质安环保部要积级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野生动植物知识,提高员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3、野生动物保护对象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珍贵稀有或者濒临绝迹的动物。

第二类:数量较少,有灭绝危险或者分布区域有限的珍贵动物。

第三类:具有一定数量,经济价值较高,需要加强保护的动物。

第四类: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农林牧业有益的动物。

4、野生植物保护对象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珍贵稀有或者濒临绝迹的植物。

第二类:经济价值较高和需要保存野生种源的植物。

第三类:其他数量较少和需要保护的药用植物。

5、严禁猎捕第3条所涉及的野生动物及采伐挖掘第4条所涉及的野生植物。

6、第一类保护植物,因工程施工需要采挖的,须经山西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类保护植物,在省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可以进行采挖。

第三类保护植物,只准在采挖期内采挖,其他时间禁止采挖。

7、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采区内严禁狩猎、采挖和进行其他严重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和野生植物生长的活动。

8、项目部内禁止收购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9、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长、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告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此做出评价,提交环境保护部门。

经环保部门与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10、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的,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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