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及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条款要求,杜绝无票作业,防止发生误操作及人身设备事故,同时为规范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及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组织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对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工作票、操作票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工作票、操作票安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事件责任查处、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五条动力分厂根据本制度编写工作票和操作票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统筹管理,对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负管理责任第六条工作票、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工作票

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

完善;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建议按照GB 26860-2011编写)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4.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明确被监护人和监护范围;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监督被监护人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

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票

1.操作人的安全责任:正确地填写操作票,操作中负责复诵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2.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审核操作票,对操作程序和操作票的正确性负

责;操作中负责唱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行为的正确性负责。

3.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再次审核操作票,对其正确性和必要性及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负责;对操作人、监护人能否胜任操作任务负责,监督操作人、监护人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大型操作亲自监护。

第七条已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由动力分厂统一保存,至少保存6个月。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工作票填写基本要求

(一)工作票的签发、填写必须认真,统一使用黑色碳素笔或机打,一式两份。填写工作票字迹要工整,票面要整洁,不准涂改。

(二)凡是作废的工作票,在票面上注明原因,同时盖上作废印章,作废票保存。

(三)每份工作票只能填写一项工作任务,如内容写不下,可用附页连续填写,但工作票编号要相同。

(四)外包、外委、外协技术人员或短期施工单位人员,填写公司全称、工作组成员。

(五)工作票填写时,设备(系统)名称栏应使用本厂在系统图、规程、设备变更单等文件中使用的设备名称、编号和编码。

(六)工作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内的内容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内容应填写设备全称,如:1号、2号变压器,不能填写1、2号变压器,措施执行情况栏内由运行填写。

(七)工作票序号应填写1字样…依次顺序排列,所列安全措施执行后,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安全措施”右侧盖“已执行”章。

(八)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完毕后,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定正确无误后,双方共同在工作票上签字,方许可开工。工作票许可人改变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应得到签发人的同意。

(九)终结工作票,运行人员应在质纸工作票的右上角盖“已执行”印章,印章应端正,,已执行的工作票,开出单位应收回,至少应保存6个月。

(十)工作票各级安全责任人员在审查、检查、执行安全措施等工作后,应分别在工作票所列相应栏目内签名,签名字迹端正,不准他人代签。

(十一)工作组成员全部填写在工作组成员签名栏,字迹端正,不准他人代签。

(十二)因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人员,工作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增加或调整人员在作业组成员栏内签名。

(十三)工作许可人补充的安全措施栏“无补充”字样,应顶格填写。

(十四)工作票三种人必须是经过公司授权人员担任。

第九条操作票填写基本要求

(一)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填写。

(二)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时,应按顺序编号使用。

(三)填写操作任务时,应使用设备双数名称,还应填上设备系统运行状态转换情况。

(四)填写操作票时,字迹必须工整、清楚,关键字(如拉、合、投、停、送、退、装、拆及双重名称)不得涂改。

(五)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2.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3.应拉合的接地刀闸,应装拆的接地线(附编号);

4.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5.检查负荷分配;

6.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

7.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无电压;

8.投退保护压板;

9.断开开关、刀闸的操作电源。

第十条下列项目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有人监护,并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一)事故应急处理(凡涉及抢救人身、设备安全时可不用操作票);

(二)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三)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十一条一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四章操作票填写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操作票应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票面字迹端正、正确、清晰,不得涂改。

第十三条若票面有写错(包括数字)漏字、操作步骤颠倒等,该操作票应作废,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原因,并盖“作废”章(废票应保存)。

第十四条一项操作任务有数张操作票时,操作票的编号必须连续(包

括作废页),在填写最后一项操作步骤下栏内,应盖“以下空白”章。

第十五条若合格的操作票由于各种原因未执行的,在操作票上注明原因,并盖“未执行”章。

第十六条若已进行操作的操作票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执行完,该操作票应作废,在票面上注明作废原因,并盖“作废”章。

第十七条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每条操作只能填写一个操作步骤。

第十八条操作票应按照编号顺序使用,连号保存。已执行的操作票应至少保存6个月。

第五章工作票、操作票编号

第十九条工作票以分厂为单位,使用六位数编号。第一位为整流所代号;第二位为一种票或二种票代号;第三、四位为月份代号;第五、六位为工作票顺序号;第七、八位应用于多页工作票,格式为“- +阿拉伯数字”。例如整流三所一月份第一张一种票编号为“310101”,第2张编号为“310101-2”。

第二十条操作票以班组为单位,使用六位数编号。第一位为整流所代号;第二位为班组代号;第三、四位为月份代号;第五、六位为操作票顺序号。例如整流三所运行四班五月份第一张操作票编号为“340501”。

第六章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执行一个倒闸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在执行倒闸操作中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事。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和进行其他工作,没有监护人的命令和监护,操作人不

得擅自操作。

第二十二条当值的值班负责人要注意考查每个值班人员的思想、精神状态,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地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提醒注意。执行操作的人员必须做到精神集中,不得思想溜号,马虎从事。

第二十三条一份操作票(一个操作任务)只能由一组人操作。

第二十四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但由于操作项目过多,现场距主控室较远,可以分两组人员操作,要填写一式两份总的操作顺序的操作票,班(组)长按上述操作票统一指挥进行操作。这种操作只适用于有良好通讯对话联系的单位,并要认真履行复诵,两份操作票均填写操作时间,严禁用手示等方法进行联系操作。每项操作时间由主控室指挥操作的人员填写,现场的操作票只打“√”号,不填写操作时间。

第二十五条防误锁的解锁钥匙应妥善保管,并制定解锁管理规定,每次使用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二十六条工作票执行程序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工作票使用范围见附件一。

第二十七条操作票执行

(一)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

1.班(组)长根据操作任务要求,指派合格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并根据当时的运行方式和设备状态,全面详细地向他们布置操作任务,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2.班(组)长下令时应使用调度术语及设备双数名称,讲清操作目的和设备系统运行状态,同时通知填写操作票。

(二)审查与核对操作票。

1.操作人填写完操作票后,自己先审查一遍,然后交监护人审查。监护人审查完后,交由班(组)长审查。

2.操作人、监护人在模拟图板上认真进行模拟预演。

3.经模拟预演确认操作票正确无误后,由监护人在操作项目下面的空格处加盖“以下空白”章,由操作人、监护人签名后,交班(组)长签名。

4.操作票经审核无误签名盖章后,监护人应将该操作票放在专用操作票夹板上,等候班(组)长下达执行操作命令。

(三)操作执行命令的发布和接受

1.班(组)长应根据需要和操作准备情况,及时下达操作执行命令。

2.当监护人接到班(组)长下达的操作执行命令时,必须复述命令。在得到发令人的许可后,将接令时间记入操作票“命令操作时间”栏内。

(四)进行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熟悉者担任监护人,另一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公司批准的人员担任。

2.一组操作人员一次只能持有一个操作任务的操作票。

3.操作中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操作,禁止跳项、倒项、填项和漏项及做与操作任务无关的工作。

4.进行每项操作时,监护人和操作人应首先共同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运用状态。经核对无误后,操作人站好位置,准备操作。

5.进行每项操作时,先由监护人按操作项目内容高声唱票,操作人接令后应再次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后手指被操作设备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复诵无误后并最后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正确,发出执行命令,操作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6.每一项操作后,操作人必须在监护下认真检查操作质量。例如,刀闸的三相是否合好,刀闸拉开的角度够不够,开关指示器是否正常,闭锁销子是否插牢等。经检查无误后,该加锁的立即加锁,同时监护人应立即在该操作项目右侧打“√”。

7.对第一项、最后一项和重要操作项目,应在右侧“操作时间”栏内填写实际操作时间。中间的一般操作项目可以不填写操作时间。

8.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或操作人对操作发生疑问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必须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将疑问或异常查清并消除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9.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和操作人要对此项操作前的刀闸位置进行一次复查。

第七章汇报、盖章与记录

第二十八条全部操作项目进行完毕后,监护人应立即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并在操作票上填上汇报时间,加盖“已执行章。

第二十九条监护人或值班负责人将操作任务及起止时间、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记入运行记录簿中。

第三十条全部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盖“已执行”章,未执行的操作票应盖上“未执行”章,填写错误作废的操作票应及时盖上“作废”章。

第八章工作票、操作票不合格判定

第三十一条工作票不合格判定

(一)不是用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使用了简化字,工作票重要内容(如设备名称栏目和要求栏目)有涂改,一般栏目涂改后签发人(或许可人)未签名盖章者。一份工作票涂改超过个两字。时间和姓名涂改。票面损坏。

(二)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者。

(三)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或“措施执行情况”栏目空白,以及以上两个栏目所列措施不全,或其他按照规定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者。

(四)规定的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和许可人等没有签名、由他人代签或没有签全,或无资格的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和许可人办理工作票。

(五)工作票“已执行”章、“未执行”章、“作废”章没盖或盖错者。

(六)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组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未及时办理手续者。

(七)工作票没有编号或编号不正确,没有填写日期,没有填写工作开始时间和终结时间,或时间填写不规范,采用了简化写法,如:“2012年”写作“12年”。

(八)工作票因设备试转押回,在设备试转后重新开工前,未办理复工签字手续。

(九)工作票有其它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第三十二条操作票不合格判定

(一)一张操作票有几项操作任务。

(二)不是黑色碳素笔填写或机打;字迹潦草或票面模糊不清,涂改超过两个字。

(三)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设备名称写错。

(四)操作票上没有填写须验电或装接地线前没有验电。

(五)不是每操作完一项,在执行栏内打“√”者或打“√”颜色不对。

(六)操作票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没有填写操作开始时间和终结时间,没有盖“已执行”章、“未执行”章、“以下空白”章、“作废”章者,章盖倒或盖章位置不对。

(七)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或由他人代签名。

(八)操作票缺号。

(九)操作中未按规定要求记录操作时间。

(十)操作任务无双数名称、无状态变换,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相符。

(十一)操作票漏项、倒项、并项、添项、跳项或技术顺序错误。

(十二)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十三)拉、合、停、送、投、退、装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编号有涂改。

(十四)操作前未进行模拟预演或模拟图与实际不符。

(十五)操作票地线编号、绝缘板编号与实际不符。

(十六)其它不符合“安规”要求的。

第九章工作票、操作票统计和考核

第三十三条动力分厂每月对“两票”进行统计分析,查找不合格票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已终结的工作票、操作票安环部应每月进行检查,生技部可以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月合格率=该月已执行合格票/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100%

式中:该月应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

第三十六条安环部每月对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操作票的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或考核,对认真执行者应进行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七条动力分厂每月对“两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支持性文件、规定

(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 26860-2011

XXXX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N-2-51LY.07.012-20XX 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

20XX-7-01发布20XX-7-01实施X X X X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4)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4)

6.1 种类与格式 (4)

6.2 年度审核 (5)

6.3 工作票的管理 (5)

6.4 操作票的管理 (15)

7 检查与考核 (20)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20)

9 报告和记录 (21)

10 附录 (21)

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作票管理流程图 (22)

附录B(规范性附录)操作票管理流程图 (23)

附录C(规范性附录)动火措施票管理流程图 (2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气工作票 (26)

附录E(规范性附录)热机工作票 (27)

附录F(规范性附录)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28)

附录G(规范性附录)特殊作业措施票 (29)

附录H(规范性附录)动火作业措施票 (30)

附录I(规范性附录)外包电气工作票 (31)

附录J(规范性附录)外包热机工作票 (32)

附录K(规范性附录)事故紧急抢修单 (33)

附录L(规范性附录)继热作业措施票 (34)

前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工作票、操作票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杜绝无票作业,掌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规范人的作业行为,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根据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具体情况而编写的。编写要求和表述方法与《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完全一致。

本标准由XX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XXXX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仲鹏维

修订人:仲鹏维

审核:司仁战庄会武于晓光巩西金寇学军李怀会

审定:王宏伟

批准:隋汝勤

本标准于2012年8月1日首次发布实施。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与本标准有关的历次版本同时废止。

X X X X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

Q/HN-2-51LY.07.012-20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作票与操作票的使用、管理、监督及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检修、操作项目(含外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96-2003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26164-2010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860-2011 《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Q/HB—G—08.L01—200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

Q/HB—G—08.L02—200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标准编制导则》

HSDFDZD-74-SC20[2009] 华能山东公司《工作票管理规定》

HSDFDZD-75-SC21[2009] 华能山东公司《操作票管理规定》

HSDFDZD-82-SC28[2009] 华能山东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华能鲁安便字【20XX】14号华能山东公司《氨区安全管理典型措施要点》华能鲁安便字【20XX】14号华能山东公司《脱硫脱硝系统典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试行)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两票

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

3.2 三制

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坚持的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3.3 四种人

指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人。

4 职责

4.1 公司领导

4.1.1 负责组织制定“两票”管理标准。

4.1.2 负责审批“四种人”人员名单。

4.1.3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措施票。

4.2 安全监察部

4.2.1 负责“两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2.2 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正确、规范使用“两票”,并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

4.2.3 负责组织监督“四种人”资格的考试、上报和管理,按要求定期公布“四种人”资格名单。

4.2.4 负责一级动火措施票安全措施审查、签字。

4.2.5 负责“两票”的月度统计,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

4.3 检修部门

4.3.1 执行安规中“两票”规定、公司《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正确性负责。

4.3.2 对检修工作进行危险点辨识,签字确认并正确执行预控措施。

4.3.3 对分管的外包工程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

4.3.4 负责一、二级动火作业期间的现场消防监护。

4.3.5 负责工作票中由继保、热控人员执行的继保、热控措施,并对执行正确性负责。

4.4 运行部门

4.4.1 执行安规中“两票”规定、公司《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正确性负责。

4.4.2 对检修工作危险点辨识预控措施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4.4.3 负责检修工作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执行,并对执行正确性负责。

4.4.4 负责操作票危险点辨识,签字确认并正确执行预控措施。

4.5 工作票签发人

4.5.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4.5.2 工作是否安全。

4.5.3 设备名称及编号是否符合规定,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填写清楚、正确和完备。

4.5.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4.5.5 对工作票的危险点预控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进行审查。

4.5.6 经常到检修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6 工作票负责人

4.6.1 正确、安全地组织检修工作。

4.6.2 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展危险点分析会,负责编制危险点预控措施并签字确认,结合实际对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待作业活动范围、内容及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6.3 负责随时检查、指导和纠正工作成员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检修工艺、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行为、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6.4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一道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4.6.5 负责每次作业开工前,复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4.7 工作班成员(包括外包工作票成员)

4.7.1 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

4.7.2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签字确认并严格落实;

4.7.3 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4.8 工作票许可人

4.8.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补充必需的安全措施。

4.8.2 负责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执行。

4.8.3 负责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有毒、有电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4.8.4 负责审核承担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备资格。

4.9. 工作票继保、热控人员

4.9.1 正确地执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正确地恢复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

4.10 值长

4.10.1 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4.10.2 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

4.10.3 不应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

4.11 发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

4.11.1 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4.12 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

4.12.1 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13 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

4.13.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和国家、发包单位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4.14 发包单位工作联系人职责:

4.14.1 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在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

员的不安全行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4.15 保卫部

4.1

5.1 负责审核动火作业措施票,对动火的安全性把关并签字确认。

4.1

5.2 一级动火作业期间进行现场全过程消防监督。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1、附录A2。

5.2 控制点:种类与格式;年度审核;两票执行;现场作业;工作结束;两票管理;检查与考核。

5.3 风险分析

5.3.1 种类与格式:由于不正确区分两票的种类与格式,可能会导致两票的使用错误,使两票在使用中不能充分发挥控制风险的功能,而造成误操作或人身伤害。

5.3.2 年度审核:由于对四种人没有进行年度审核,可能导致不合格人员进入四种人行列,造成操作、检修事故。

5.3.3 两票执行:由于对“两票”执行不严,可能导致安全措施不能正确执行,出现措施不全或执行的遗漏,造成事故发生。

5.3.4 现场作业:由于现场作业过程中不持票工作,可能导致执行安全措施的不完善和遗漏,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

5.3.5 工作结束:由于工作结束没有及时办理终结手续,可能导致不能及时恢复安全措施,下一工作无法进行,给其他相关工作带来安全危险,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3.6 两票管理:由于对两票监督检查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可能会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两票中的问题和不足,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5.3.7 检查与考核:由于对两票检查不到位,考核不严,违章不断,可能导致两票管理混乱,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种类与格式

6.1.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电气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按使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6.1.2 内部使用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四种。

6.1.3 外包使用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6.1.4 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特殊作业措施票、继热作业措施票、作业危险点辨识预控措施卡四种。

6.1.5 各类措施票是各类工作票(联系单)的附件,不得单独使用。

6.1.6 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开关停送电等)和在热力系统上进行重要或复杂的操作(机组启、停,

设备调试、试转,设备定期轮换,检查)均必须使用操作票(包括检查卡)。

6.1.7 操作票分为电气操作票、热机操作票二种。

6.1.6 公司两票的分类和格式见附录(D、E、F、G、H、I、J、K、L)

6.2 年度审核

6.2.1 各有关部门每年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及时补充完善“四种人”的数量,使其符合生产工作开展的需要。

6.2.2 安全监察部要每年度对“四种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教育培训促使其技术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以满足适应“四种人”岗位的要求。

6.2.3 定期开展“四种人”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胜任“四种人”岗位的要求。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要取消其“四种人”的资格,并进行考核。

6.3 工作票的管理

6.3.1 工作票的执行

6.3.1.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并需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采取措施的或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或外包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录D、I)

6.3.1.2 凡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或试验的工作,需要对设备采取安全措施的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或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格式见附录E、J)

6.3.1.3 热工回路上对运行参数、方式有影响或投、退热工保护和联锁动作的工作,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

6.3.1.4 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必须填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见附录F)。但在生产区域危险性较大场所(如:开关室、电缆夹层内、升压站内以及主变、高备变围栏内等区域),必须办理电气工作票,其工作负责人由具有工作负责人资质的电气人员担任。另外,若从事的是外包作业,必须同时配套使用外包工作票,且以上两种票同时开工、同时结束,外包工作负责人负责外包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全程监护,电气工作负责人负责电气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全程监护。公司非电气专业在该区域作业按照外包管理模式执行。

6.3.1.5 凡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作业,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均必须在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附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见附录G)。安全措施票不得单独使用,必须附于工作票一起使用。一张工作票可附多张安全措施票。

6.3.1.6 凡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及禁止明火区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在相应的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附上动火安全措施票(见附录H)。

6.3.1.7 事故紧急抢修,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通过SAP系统开具并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格式见附录K)。

6.3.1.8事故紧急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在抢修前办理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指定工作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提出安全措施,值班负责人审查并执行,同时履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在带电、带压以及由热水(汽)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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