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三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校所拥有的身份和信息。
学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学籍登记制度:学校需建立完善的学籍登记制度,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违纪记录等,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奖惩记录等信息,以备查阅和管理。
3.转学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转学管理制度,包括转入学生的报到手续、学籍转移手续等,确保转入学生的学籍得到正常迁移。
4.休学、退学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休学、退学管理制度,对学生的休学、退学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学籍变更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籍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学生的姓名变更、户籍变更等情况的处理,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6.学生迁出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迁出管理制度,包括迁出学生的学籍移交手续、档案移交手续等,确保迁出学生的学籍顺利转移。
7.学生复学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复学管理制度,对休学、退学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二)是指对中小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旨在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籍登记:学校必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入学资格、家庭联系方式等。
学籍登记是确保学生合法身份与学籍的重要手段。
2. 转学办理:学籍管理制度对于学生的转学也有明确规定,包括手续、时间和条件等。
学生转学时,学校必须如实提供学生的转学材料,并及时将学籍转移至新学校。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初中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初中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建立1、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入学材料、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2、学生的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3、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采集新生的学籍信息,并及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变动1、转学(1)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学手续。
(3)转入学校应在收到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后,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接收操作。
2、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
(3)学生休学期满,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
3、退学(1)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违法犯罪等原因需要退学的,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注销其学籍。
(2)学生自愿退学的,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注销操作。
三、学籍档案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籍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2、学籍档案应按照学年度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3、学籍档案的查阅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学籍档案。
四、学业成绩管理1、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关键信息项:1、学籍注册与管理2、转学与借读3、休学与复学4、毕业与结业5、学籍档案管理6、违规处理11 学籍注册与管理111 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籍注册信息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112 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13 学籍号是学生学籍的唯一标识,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编排学籍号,并严格管理。
12 转学与借读121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2 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审核学生的转学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123 转入学校应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并为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124 学生在借读期间,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借读学校应负责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
13 休学与复学13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2 学校应按照规定审核学生的休学申请,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33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14 毕业与结业141 学生在完成初中阶段学业后,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142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应颁发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校应颁发结业证书。
143 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
15 学籍档案管理151 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
152 学籍档案应专人管理,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153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动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16 违规处理161 学校应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学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162 对于伪造学籍信息、违规办理转学、休学等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含宪法和各种实在法规)、戒律、规章(包含政府订立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管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管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整理的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共享一下给您最好的伙伴。
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一、入学1、新生入学,实行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相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同学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育处应马上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同学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同学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同学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全部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照实反映同学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育处保管,同学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同学因家长变更工作地区、家庭搬离(户籍更改)或有其他特别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同学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同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育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育处统一布置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合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同学(病休同学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同学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管理的概念学籍管理是指学校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学业表现等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它承担着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任务。
学籍管理对每个学校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做好学籍管理,才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的目的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学生权益。
通过学籍管理,学校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行为特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监督学生学习。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在学习上的表现,及时发现学生的学习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效果。
3. 为学生毕业提供参考。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情况,为学生的毕业提供依据和参考。
4.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可以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的内容小学生毕业学籍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基本信息的管理。
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等,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2. 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
学校要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平时成绩等,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分析,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3. 学生学籍异动的管理。
学校要及时记录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包括学生的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确保学生学籍异动的合法合规。
4. 学生行为表现的管理。
学校要及时记录学生的行为表现,包括学生的表扬、警告、处罚等情况,加强学生的行为管理,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
5. 学生奖励和惩罚的管理。
学校要及时记录学生的奖励和惩罚情况,对学生的奖励和惩罚要公平、公正地进行管理,确保学生受到公平的对待。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初中学生学籍管理,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学与注册1、初中招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确保适龄少年依法入学。
2、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学籍。
4、新生注册学籍后,学校应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三、学籍异动1、转学(1)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应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转入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班级,并及时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2、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可申请休学。
家长应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学生应持休学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申请复学。
学校审核同意后,安排其复学。
3、退学(1)学生因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违法犯罪,经教育无效的,学校应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退学。
(2)学生自愿退学的,应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四、成绩考核与评价1、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
2、考核方式应多样化,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
3、学生的学业成绩应客观、公正、准确地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4、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
五、毕业与结业1、学生在完成初中阶段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2、学生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3、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和管理。
六、学籍档案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中学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小学生的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学小学生,包括入学、转学、休学、复学、留级、跳级、退学、毕业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籍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入学第四条学生入学应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规定,持相关证件报名。
第五条学生入学时,学校应审查其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身份证、学籍证明等。
第六条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新生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入学考试成绩、家庭情况等。
第三章转学第八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学校应在收到转学申请后,对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十条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转至新学校。
第四章休学、复学第十一条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保留其学籍。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复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学校应在收到复学申请后,对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留级、跳级第十六条学生因成绩不达标等原因需要留级的,应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第十七条学生跳级需经学校批准,并符合相关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应在学期结束前,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决定留级或跳级。
第六章退学第十九条学生因家庭困难、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要求退学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学校应在收到退学申请后,对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初中学生学籍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阶段的学生学籍管理。
二、入学与注册1、凡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情况等。
3、学生学籍实行注册制度。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时到校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转学1、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3、转入学生应当持转学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并将其编入相应班级。
4、转出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当由学校密封后,交给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往转入学校。
四、休学与复学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休学证明。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3、学生休学期满,应当持休学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五、退学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学:(1)在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超过 100 节的;(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的;(3)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六、毕业与结业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百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学生的学籍进行管理。
2. 公正公平: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完善规范: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使之科学、规范、完善。
4. 全程监控: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学籍管理范围1. 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管理。
2.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管理。
3. 学生成绩、评优评先、奖惩等学籍档案管理。
四、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
2. 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学籍变动、学籍档案管理等。
3. 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学籍变动时的信息核对、学籍档案的整理等。
4. 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五、学籍管理程序1. 学生入学:学生入学时,学校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学籍注册。
2. 学生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时,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3. 学生休学、复学: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时,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4. 学生退学:学生因故退学时,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六、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变动登记表、学生成绩单、评优评先材料、奖惩记录等。
3. 学生学籍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管理。
七、学籍管理监督1. 学校设立学籍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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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 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
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
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 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
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
“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
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
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
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
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
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
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
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
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
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
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
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
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
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
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学校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符合在我市借读条件的学生,
一律安排在教育局或中心校指定的学校借读。
1、借读条件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到
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对借读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借读学生学籍,同时报教育科备
查。
2、手续办理
借读学生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暂住证、就业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学校开具的借
读证明信到教育科审核盖章;乡镇之间小学借读的到乡镇中心校审核盖章。学生借读应
在学期初办理,并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3、借读学籍的管理
借读生可把学籍表带到借读学校,以便填写学生成绩、评定、奖惩情况。但原学校
要保留学生借读证明,保留好借读学生学籍。借读生要回原学校进行毕业、升学考试。
(四)休学和复学
学生确实因伤病不能坚持上学,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住院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调查后由学校写出详细的
调查报告,开具休学证明一式两份,乡镇小学到中心校审批。
休学时间以一年为起点,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因病休学期
满后,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
学校应批准其复学,并编入相应的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须续办休学
手续,连续休学不得超过两年。学生休学要严格掌握,一般不得超过同年级学生总数的
3%。
三、 努力实现学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特强调以下几点:
1、全市统一编排中小学生学籍号
严格按《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编排学籍号,
中小学生学籍号由14位数字组成:
第一、二位为唐山代码“02”;第三、四位为县(区)代码,迁安为“26”;第五、
六位为入学年份代码,取入学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七、八、九位为学校代码;第十位
是学校类别代码,小学为“0”、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位为学生代码,从0001开
始编排。各校一定要连续编排,不得留空号。
2、统一时间、统一方式注册学生学籍
每年9月份完成中小学学籍验章和新生学籍的建档工作。为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
况,实行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月报制度,小学以镇乡中心校为单位。
3、加强领导,严肃认真的抓好学籍管理工作
各级各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必须由专人负责本校学籍管理工作,把握好客观政策,
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统计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管理混乱的单位,
市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