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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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 《广 州 市 深化商 事制 度 改革 实施方案》
印 发 给你们 ,
请认真 贯彻 落 实。

施过程 中遇 到 的 问题 ,
请 径 向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反 映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年 2 0 1 9
3 月 1 6 曰
广 州 市 深 化 商 事 制 度 改 革实 施 方案
推行线上线下
“ 全渠道 ”
快速 商 事 登 记 、
全 “
网 办”
刻 章 备案和 新 办纳 税人
“ 套餐 式 ”
服 务模 式
打 通 开 办 企 业 全 流 程 信 息 共

享 链 条 2 01 9 年 将 全 市 开 办 企 业 时 间 压 减 至 2 . 5 个 工 作 日 内 2 02 0 年 整 体 压 减 至 2 个
通”
合作 ,
推 进港 澳 企 业 商 事登 记
“ 足不 入境、
离 岸 办理” ,
加 快 推 进 商 事 登 记
“ 跨境通 ”
地 及 路 向 台 湾 区
带 “ 一


沿 线 囯 家拓展 。
(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牵 头 )
二 、 推 动 企 业 准 入 准 营 同 步 提 速



全面提升开 办 企 业时 效 。 推 行 开 办 企 业
推 出 微信小程序、
云 闪

A PP (
手机 应 用
软件 )
下 载手机版 电子 营业执 照 功 能 ,
加快涉企 电子证照 归 集 ,
打造企 业证 照 信 息
码 关 联 “


应用模 式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修订通过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12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6年10月7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订198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2月13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24年8月30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开发建设第四章产业发展第五章开放合作第六章服务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穗建计[2011]138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建计[2011]138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提高城建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2010】25号)、《印发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0】83号)、《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广州市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际,以及两年多来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委对2008年颁布的《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详见穗建督〔2008〕382号文)的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现将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工作指引》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计划资金处联系,原《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指引》同时废止。

附件: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附件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2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相关单位职责第三部分计划管理第四部分合同管理第五部分用款计划管理第六部分资金支付管理第七部分工程与征地拆迁概算及变更管理第八部分合同结算与财务决算管理第九部分监督管理第十部分附则第一部分总则一、为加强对城建投资项目的计划和资金管理,健全和完善计划编制、执行、资金支付、结算管理制度,提高城建资金的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的规章、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9.04•【字号】穗发改调[2012]13号•【施行日期】2012.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穗发改调〔2012〕13号)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已经第14届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联系人:谭同力,联系电话:83123685)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0〕83号),结合土地储备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意见如下:一、近期实施规划编制和批准为加快推进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将近年储备条件较为成熟的土地储备项目纳入《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土地储备项目近期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

《实施规划》由市土地开发中心组织编制,包括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估算及构成、储备开发内容、开发期限、资金来源、资金筹措方案、资金安排计划等相关内容,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后并报市政府批准。

二、项目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实施规划》中的土地储备项目视同批准项目建议书,并作为我市今后几年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和投资管理的依据。

(一)经批准的《实施规划》中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并分为两类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1.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再单独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储备项目,需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二)未列入《实施规划》,但按土地储备工作实际确需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若不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仅需报批项目建议书;若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仅需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须分别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

广州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是广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努力把广州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转化运用流畅、保护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知识产权枢纽城市,把知识产权打造成广州最叫得响的品牌,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一)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加快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推动南沙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南沙设立区域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建立与国际仲裁模式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体系(牵头单位:南沙区政府,配合单位:广州仲裁委)。

(二)加强国家相关机构落户广州的建设和服务工作。

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全力做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商标局驻广州办事处建设和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越秀区政府)。

(三)加强科技创新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

研究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在科技计划和新兴产业财政扶持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监督管理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指标审核;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推荐承担国家、省、市科研和产业化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加强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22•【字号】穗府办函〔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2日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精神,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持续探索超大型城市有机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新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要健全居民群众参与机制、调动各方参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在实现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基础上挖掘文化资源,提升产业活力,向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迈进。

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全面摸查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按照“细分阶段、动态管理”原则,以混合改造“留、改、拆、建”为创新点和突破口,与旧城改造相结合实现有机更新,持续为“老”城市注入“新”活力。

(一)精准施策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20年7月—2021年12月),完成2016年摸查在册、纳入实施计划、目前正在推进的323个项目(484个小区)的改造任务(见附件1);完成全市老旧小区助残设施改造;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的摸查工作,基本建成老旧小区数据库;推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

深化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落实顶层设计相结合,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三)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坚持全省一盘棋,更好发挥各级各方面积极性,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二、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包括推动深圳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东莞市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广州市高新区(黄埔区)建设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推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等。

三、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重大改革事项(一)经济领域重大改革1、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完善数据基础性制度和标准规范。

2、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包括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地方税收制度改革。

3、科技体制改革包括构建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推行科研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评审主审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

给政府的信件

给政府的信件

给政府的信件今天,按通行的习惯,书信格式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

那么,给政府的信件要怎么写呢?下面店铺整理了给政府的信件范文,供您参考!给政府的信件范文一广州市政府:作为政协委员,我在履行“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这两大具体的职责上比较关注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作为。

值得欣慰的是,穗府【2008】39号文即《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39号文”)在社会各界的强烈要求与高度关注之下,于2013年3月29日终于公布于广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这是受社会普遍欢迎和认同的。

尽管如此,我坚持认为,要求政府公开文件本身并不是社会所要求的目的,也不会是社会关注该文的终点。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照39号文改革的结果,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都应该回过头来审视当年穗府“秘密制定、内部实施”的“39号文”所带给广州城市建设的“功与过”和人民群众的“得与失”。

在全社会广泛而深入地探讨“39号文”的几年时间里,全国各地的媒体与各界社会人士对“39号文”都进行了许许多多的报道,包括社论、评论、专题文章以及新闻报道等。

所有这些报道,都无一例外地认为广州市政府不应该偷偷摸摸地搞改革,而是应该依法公开,让社会知情并广泛参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瞭望东方周刊》在2011年5月16日的报道中所披露的有关诚毅科技股权挪腾的问题应该引起广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瞭望东方周刊》在题为《广州“神秘39号文”引争议,政协委员称中纪委应调查》的文章中说:“从广州市工商局查阅资料获知,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之初的时候是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400万港币。

2002年,中资退出,成为外商独资企业,并增加注册资本到1200万港元。

2008年7月,又增加注册资本至5.46亿港元。

截至2009年3月25日,广州诚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共以货币出资1.47亿元,占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股份49%,成为这家获得特许经营权企业的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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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快宜居城市的建设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改革目标及原则 (一)目标。 1. 减轻财政投资压力。改变当前城市建设投入以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投融资方式相对单一、投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的状况,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扩大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

2. 明确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投融资主体地位。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体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育若干个资产债务结构合理、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业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集团。

3. 扩大增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全面清理城市建设领域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其归属,制定积极合理的增资减债方案,实现提高城建投融资绩效与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相结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城建投融资进入平衡协调的良性循环轨道。

4.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投资预算管理机制、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保证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二)主要原则。 1.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各投资主体作为市政府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融资集团,负责各自领域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目 录 .2 2. 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原则。政府通过对投资主体注入资产、授予专营权以及由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开发,使各投融资集团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自身良性发展。

3. 强化政府监管原则。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加强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确保投资主体在安全范围内运营。

4. 积极稳妥推进原则。理顺新组建投资主体与现有融资平台的资产债务关系,稳步推进投融资集团的组建。

二、组建投融资集团方案 按照《印发关于推进广州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19号)要求,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自我发展能力、企业产权清晰”的原则,推进投资主体的组建工作。

(一)交通投资集团公司(下称交投集团)。 1. 定位。 主要负责经营性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多种经营发展成为全市交通基础产业的大型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

2.组建架构。 将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市建投公司)年票项目、市市政园林局年票收费业务,及市公路局下属的市公路开发公司和工程公司经适当的资产重组,纳入已成立的交投集团。

3.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交投集团资产总额656.9亿元(含拟纳入年票制的东南西环和新光快速路一期),负债总额420.3亿元(含中心区交通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净资产236.6亿元,资产负债率64%。 目 录 .3 交投集团债务分为自身债务和年票制项目债务两部分:自身债务通过改善经营、资本运作等方式逐步消化;年票制项目债务除未来年票(含次票)收入剔除按规定计提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偿债外,其余部分由交投集团通过参与土地开发、发行企业债券、部分股权转让及公开上市等方式解决。

4.扶持措施。 一是将市财政对新白云国际机场、武广客运专线、广珠城际线的投入转为交投集团资本金;二是将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省机场集团49%股权转移给交投集团;三是考虑由交投集团参与新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等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四是考虑分步移交,将年票制项目先纳入交投集团资产托管范围。在近期交投集团不具备年票制项目偿债能力情况下,由市协调贷款银行推迟还本年限,同时对年票收入还息缺口进行补贴。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五是妥善处置与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广州地区国道、省道上的经营权问题。

(二)水务投资集团公司(下称水投集团)。 1.定位。 统筹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河涌综合整治、滨水土地及其附属水利设施等涉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发展成为以广州为中心的水务龙头企业。

2.组建架构。 成立水投集团,将市自来水公司、市市政污水处理总厂(市污水公司)、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成建制划转为水投集团下属企业,原市建投公司名下涉水项目的资产债务移交给水投集团。

3. 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至2008年12月,按上述架构组建的水投集团涉水项目投入将达到164.8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72亿元,银行贷款和国债92.8亿元。 目 录 .4 水投集团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收入、自来水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主要为涉水工程建设、营运管理及公共服务成本。据市水务局初步估算,2010年前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及河涌综合整治等三大工程资金总需求为214.2亿元。资金来源方面,除考虑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原有的投入力度、水投集团净收入用于涉水项目建设外,其余由水投集团通过参与白云湖周边及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开发和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4. 扶持措施。 一是市财政今后3年继续保持对涉水项目投入力度;二是在国家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考虑企业经营成本状况,适时提高自来水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三是由水投集团开发白云湖周边及其他涉水项目沿线土地;四是给予其他扶持政策,如未形成投融资能力前的政府支持、授予水投集团中心城区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盘活其下属企业的现有资产和土地,解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所需人员安置费用以及扶持桶装水业务等。

(三)地铁集团公司(下称地铁集团)。 1. 定位。 将市地铁总公司整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并通过设立股份公司上市,以及开展多种经营,筹集资金投入地铁新线建设,组建能实现“融资—建设—再融资”良性循环的地铁集团。

2. 组建架构。 在市地铁总公司下设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先将地铁客流条件较好的一、二号线部分优质资产注入该公司实现上市。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已运营线路资产先由市地铁总公司委托上市公司管理,条件成熟后由股份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收购,总公司回笼资金用于新线建设。与此同时,同步推进地铁新线沿线物业开发工作。在此基础上,股份公司争取2011 年下半年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预计筹集建设资金90亿元;2012、2014年分别再融资84亿元和54亿元,共筹集228亿元。2020年后,待条件成熟时将其他线路注入上市公司融资筹集建设资金。 目 录 .5 3. 资产债务结构。 按有关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在现已开通116公里的基础上,新开通449.4公里地铁线路,总计开通565.4公里(按市规划局方案二计,含广佛线广州段,下同)。其中,至2015年新开通253.4公里。经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至2015年间新线建设资金需求约1166亿元,加上期间各线运营期利息290亿元,合计总资金需求1456亿元。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投入(每年安排50亿元)、上市融资(228亿元)、沿线区(县级市)承担新线征地拆迁费用、沿线土地物业开发收益,缺口部分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4. 扶持措施。 一是尽快审批成立股份公司推进上市工作;二是由地铁集团负责推进新线沿线地块和物业开发;三是将整个线网经营权长期授予股份公司;四是地铁集团尚未形成足够融资能力时,政府承担资金缺口的还本付息;五是为提高股份公司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由政府向股份公司注入其他优质资产。

(四)广州发展集团(下称发展集团)燃气板块。 1. 定位。 将市煤气公司成建制划入发展集团,3年内使市中心城区(由市煤气公司负责供气的越秀、黄埔、天河、海珠、白云、荔湾六区)具备用气条件的居民和商业用户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燃气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5至10年内使发展集团燃气板块成为以广州为中心,跨地区发展,拥有完善上下游产业链的国内大型燃气专营商和能源供应企业。

2. 组建架构。 市煤气公司全部人员及债权债务成建制划入发展集团,并逐步将发展集团属下燃气业务与煤气公司原业务进行整合。

3. 资产债务情况。 预计到2008年底,市煤气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8.3亿元,负债总额27.8亿元,资产负债率72.6%。为达到市区天然气气化率90%以上的目标,2012年前需投资18亿元建目 录 .6 设天然气气源、应急调峰系统、高中压管网和安全检测系统,其中资本金13亿元由发展集团投入,其余5亿元通过融资解决。届时发展集团燃气板块总资产将达到52.8亿元,营业收入将超过42.5亿元,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0%以下。

4. 扶持措施。 一是按“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市物价部门核定燃气销售价格,建立科学的价格调整机制;二是由发展集团负责采购、分销上游管输天然气及全市范围天然气的总体供应;三是支持发展集团整合小型区域燃气公司,形成建设、运营相统一的燃气行业结构和经营机制;四是制定2010年后的燃气发展规划,在规划实施中对发展集团给予扶持。

(五)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日集团)垃圾处理板块。 1. 定位。 按照“企业建设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依托大型国有企业广日集团成立我市垃圾处理行业投资主体,由其负责全市(含10区2县级市)大型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投资和组织建设、运营,并通过发电收入和垃圾处理收费获得回报。市市容环卫局由目前直接负责项目建设转为进行行业监督管理。

2. 组建架构。 针对项目性质,采取分步移交方式: 第一步,将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资产和债务,全部移交广日集团;

第二步,非焚烧发电垃圾处理项目,根据项目类型进行细分,初步方案如下: (1)已投入使用的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建的兴丰渗滤液扩容工程、李坑渗滤液扩容工程和金沙洲真空垃圾收集系统工程,拟建的餐厨垃圾处理厂、兴丰填埋二场一期工程等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逐步移交给广日集团接管。过渡期继续由市市容环卫局牵头推进项目的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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