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建厅通报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部分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和扬尘管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部分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和扬尘管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9.26•【字号】苏住建质〔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部分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和扬尘管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苏住建质〔2018〕74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抓细、抓实、抓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根据省住建厅全省夏季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和市住建局关于全市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于8月29日至30日期间对全市部分在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和扬尘管控专项督查活动。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基本概况本次督查涉及6个地区的12项在建房建工程项目(其中相城区1项、吴江区3项、张家港市2项、常熟市2项、太仓市2项、昆山市2项)。
督查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其中优良工程1项,合格工程10项,不合格工程1项。
对现场查出的施工安全、扬尘管控方面存在的等问题,共开具《督促整改通知书》9份、《建议(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属地住建部门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闭合情况进行跟踪。
总体来看,受检地区住建部门能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在辖区内有序开展建筑施工“保安全攻坚行动”、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保障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主要存在问题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仍存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扬尘控制文明施工不规范、不标准、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参建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对扬尘管控存有应付检查等现象。
主要表现在:(一)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1.一些项目涉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质安[2012]7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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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质安〔2012〕703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景园工地“9.13”重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讲话的精神,我厅下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在企业自查、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抽查的基础上,于10月20日-11月10日对在建工程(含轨道交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考核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督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督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在建工程(含轨道交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考核工作情况。
共抽查了86个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312台(其中塔吊191台、施工升降机86台、物料提升机29台、龙门起重机6台),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45条,下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下达工程施工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督查了40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场地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场所、档案资料建设及按纲组考、施考情况,抽查了157份考生档案资料。
总体情况看,全省在建工程(含轨道交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比较规范,产权备案、使用登记手续比较齐全,安装拆卸工作能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基本得到了落实;多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按照考核要求,加大了对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场地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场所建设力度,设备设施与所担负的考核工种基本匹配,按纲组考、施考工作比较严密、正规,考生档案资料比较齐全。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皖建质安[2006]9号关于印发“满怀二情,大兴二风,为创建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通知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将“满怀二情,大兴二风,为创建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传达到各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全体职工。
2005年,全省质监战线的同志们以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当好工程质量卫士为己任,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使全省工程质量继续保持平稳上升态势;以迎接质监站复检考核为动力,狠抓自身建设,规范质监行为,推动各项工作;以加强薄弱环节监管、狠抓检测市场监管、制定质量管理办法为主线,带动全省工程质监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十一五”期间我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加强调研,攻艰克难;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分类监管,力保平安”。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们要“满怀二情,大兴二风”(满怀对质监工作的激情,满怀对质监队伍的感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互帮互学之风),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差别化管理,按“安全、合格、满意、精品”四个层次开展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加强市政工程和村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减少用户投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创新质量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质监站自身建设、改善质监工作外部环境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发展检测事业、规范检测行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希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同志们共同努力,为实现我省建设事业的“加快发展,奋力崛起”,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附件:满怀二情,大兴二风,为创建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抄报:部质安司,省建设厅抄送:各市建委,各市建管处(局)满怀二情、大兴二风,为创建平安安徽、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2006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一、2005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2005年,全省质监战线的同志们以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当好工程质量卫士为己任,齐心协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使全省工程质量继续保持平稳上升态势;以迎接质监站复检考核为动力,狠抓自身建设,规范质监行为,推动各项工作;以加强薄弱环节监管、狠抓检测市场监管、制定质量管理办法为主线,带动全省工程质监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建质〔2011〕1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和省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皖安办…2011‟9号)要求,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今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部署,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2010年国发23号和省政府89号文件精神为核心,以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建筑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0年分别下降5%以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法规体系争取出台《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原省政府125号令修订)。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动态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办法》和《安徽省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和全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和全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建质函[2016]286号【发布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6.02.26【实施日期】2016.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和全年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建质函〔2016〕28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现将2015年第四季度事故情况和2015年全年事故情况通报如下:一、2015年第四季度发生事故情况2015年第四季度全省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9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0.0%。
从事故发生地域来看,有4个城市发生安全事故。
合肥市5起5人死亡,安庆市2起2人死亡,淮南市1起1人死亡,六安市1起1人死亡。
从事故发生性质来看,高处坠落事故3起3人死亡,物体打击事故2起2人死亡,坍塌事故2起2人死亡,起重伤害事故1起1人死亡,机械伤害事故1起1人死亡。
9起事故中本省施工企业6起6人死亡,外省进皖施工企业3起3人死亡。
具体是: 1.10月17日11时40分左右,怀宁县石牌镇江南明珠一期商住楼项目,发生一起机械伤害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建设单位:怀宁县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曹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怀宁县石牌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陶焰兵,项目经理:董潮贵;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安庆民益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先兵,项目负责人:姚先兵;监理单位:怀宁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冰,项目总监:王吟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8.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切实增强施工许可意识,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专项检查。
具体要求如下: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二、检查方式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市本级管理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区域管理的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时间2022年8月5日至9月5日。
四、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保证工作质量。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好专项检查。
2022年9月6日将附表1、附表2、附表3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二)严肃处理,保证依法建设。
各级、各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严肃查处,建立台账,每个项目都要有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好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的跟踪工作。
(三) 综合治理,保证优质服务。
治理无证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
同时要按照“一改两为五做到”的要求,排企业忧,解企业难。
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要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联系人:马超联系电话:62838056联系邮箱:****************附件1:在建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一览表附件2:在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受监项目一览表附件3:在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受监项目一览表2022年8月2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管字[2011]103号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11]2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11〕25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各市招投标监管局(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6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1、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2、主要任务。
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强化执法检查,落实“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管职责;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01.21•【文号】工信厅通信函〔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工信厅通信函〔2019〕11号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质量监督情况。
本季度共申报质量监督项目66172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30651项(附件1)。
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实体抽查项目2360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77项(附件2)。
(二)安全生产情况。
本季度发生两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2018年7月22日,西安汇诚电信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将承建中国联通浙江省绍兴市分公司室分光缆接入工程分包给绍兴宏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
目前相关单位已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作出处罚,并责成事故责任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18年7月28日,湖南省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承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光缆管线工程时,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氧气含量远低于最小允许值的井内作业,造成2名施工人员死亡。
目前银川市人民政府已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对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进行了认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本季度情况看,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一)工程质量问题。
一是电源柜保护地排、交流电源线金属外护层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二是蓄电池架未采取抗震加固措施;三是光缆与电力电缆交越处未采取保护措施;四是天线馈线绑扎在楼顶避雷带上。
(二)相关企业的问题。
一是部分电信企业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工程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费数额和支付方式;二是部分设计企业设计文件未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说明,未对高压线危险范围内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说明,设计交底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提出详细要求;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通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有害气体探测仪等防护装备,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就有关安全施工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班组和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四是部分监理企业未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未提供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等施工安全重点环节的旁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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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通报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
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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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通报2016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为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11月14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2016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向社会公布2016年三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总体情况。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系统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为15586个,1270名各级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对其中的10474个项目开展了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次数达到93617次,检查内容共有6706327项,人均检查频次73.7次/人,项目检查覆盖率70.72%,检查内容符合率91.96%。
与二季度相比,检查次数、检查内容项数、人均检查频次等均有提高。
三季度,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新增1746个,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的施工许可项目新增1039个,检查内容共有762272项。
安全监督检查30564次,比二季度(9697次)增加215%,人均安全监督检查24.1次/人。
与二季度相比,全省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新增数和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的施工许可项目新增数略有减少;但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和人均安全监督检查次数均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是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一)项目监督检查次数。
三季度,全省各市
(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次数共有30564次。
滁州、合肥、宣城、芜湖、马鞍山监督检查次数较多,分别为5659次、2745次、2622次、2595次、2235次。
蚌埠、淮南监督检查次数较少,分别为597次、687次。
(二)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
三季度,全省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为70.72%,比一季度有所下降,但池州、滁州市的项目监督检查覆盖率仍超过或接近90%。
新增监督检查项目较多的市为合肥、六安、安庆、宣城,分别为154个、116个、98个、92个。
新增监督检查项目较少的市为淮北,为15个。
(三)人均监督检查频次。
三季度,人均监督检查频次较高的市为滁州、马鞍山、安庆、芜湖、宣城,分别为68.18次/人、40.64次/人、33.19次/人、31.65次/人、30.14次/人,均比二季度增长较多。
人均监督检查频次较低的市为蚌埠、合肥,分别为9.79次/人、11.99次/人。
(四)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
三季度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为91.96%,和二季度92.64%相比,项目监督检查符合率有所降低,表明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尺度和执法标准更加严格。
项目检查较为严格认真、检查符合率较低的市分别为安庆、宿州、阜阳、黄山、六安、淮南;检查符合率较高的市县分别为广德、合肥。
三是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通报情况,安徽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尽职履职,加大对全省房屋和市政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强在建
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大信用激励和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保证建筑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