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金山区各街镇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和市编委《关于本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沪编〔2013〕276号)精神,按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67-2009)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受理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落实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软件和评估体系“六个统一”,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一)统一领导,分类指导。
受理中心接受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统一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业务指导。
受理中心为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所属的事业单位,实体化运作,统一承担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社区政务受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因工作需要,受理中心可增挂劳动保障所、社会救助所牌子。
受理中心事业编制一般不少于1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事业编制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人口计生、住房保障等管理人员和社区公共服务人员。
窗口受理、咨询导服、后勤保障等工作岗位,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受理中心作为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统一领导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在完成社区事务受理工作的同时,还可承担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办事机构的其它管理和服务职能。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3•【字号】金府办发〔2015〕72号•【施行日期】2015.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发〔2015〕7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人口办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11月2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创新社会治理举措,有效加强本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5〕40号)、市人口办《关于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口办发〔2015〕35号)文件要求,结合区委《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金委办〔2015〕55号)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坚持基本原则(一)明确“工作重心向基层基础建设下移”的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指导、部门司职、社区实施”的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优势,将人口服务管理职责融入街镇(金山工业区)、居(村)委日常管理中,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基础建设下移,努力形成职责明晰、运转有序、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明确“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工作重心下移。
依托基层社区,下移工作重心,落实职能部门专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协作配合,明晰街镇(金山工业区)、居(村)委职责任务,推动社区实施,夯实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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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及积分申请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智优·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专业值得信赖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及积分申请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地点地址联系电话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浦东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口)58603333 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58603333 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58603333 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受理大厅58603333 浦东南路379号18楼E座(金穗大厦内)58603333 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58603333 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58603333 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F区一楼服务大厅58603333 (临港行政服务中心)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沪闵路9118号64756513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安西路37号62124179 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普陀区真北路2100号52564588-1077 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和新路912号六楼66057103 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曲阳路191号五楼近祥德路65073218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淞沪路605号C--D 33193322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淮海东路6号(近永寿路)63295445 淮海中路755号11楼A室54650852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西康路379号5楼62556379 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友谊支路6号56105656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莘庄镇莘谭路168号51518181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区福宁弄88号69530382 安亭镇曹安公路5656号59568585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龙山路555号东二楼57922285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松江区乐都西路867-871号5号楼底楼67848636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号33862070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奉贤区南桥镇人民南路150号4楼67116427 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崇明县城桥镇新城翠竹路150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69696988-8113 崇明县人才服务中心长兴工作站崇明县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号A201室(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内)66857002 上海智优公司,从事居住证积分、子女升学、学历提升、就业推荐、职称晋升、常住户口咨询、学历积分、职称积分、创业积分、社保积分办理。
上海幼儿园报名表中的居住证类型

上海幼儿园报名表中的居住证类型最近,入园群里有不少家长在讨论居住证的办理。
由于居住证申请后,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拿证,在此之前只有居住证凭证,而这是否会影响2020年幼儿园报名就成了家长们纠结的关键点。
参考2019年的入园政策,大部分区要求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而子女可以持《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记住,父母一方和幼儿都必须办理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地址必须一致。
并且,一般证件的办理时间都要求是在当年4月中旬之前(黄浦、普陀拦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所以现在办理居住证,在报名时无法拿到实体证,按照今年的政策,的确是会影响到入园报名的。
而除了居住证,无论是沪籍还是非沪籍,都需要准备不少报名材料。
光报名表就有以下几类: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小班报名适用)区报名系统报名表(部分区适用)幼儿园自己的报名表(部分幼儿园适用)今天,入园君就依据2019年的各区入园政策,捋一下上海16区的入园报名材料要求,希望给到即将入园的家长们以参考。
如果有什么材料还没办的,务必充分利用剩余的几个月,抓紧办理!浦东新区材料请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线下验证材料时,需带报名入园的幼儿一同前往。
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为2019年4月30日之前。
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幼儿一寸报名照出生证明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住宅类房产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经适房或廉租房证明动迁安置协议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非沪籍报名另需: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积分通知书社保证明(不满积分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9•【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印发《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已经第5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4年8月19日金山区关于推进农村居住点建设的试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区“1158”城镇规划体系,推进中心村和村庄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和具有金山特色的农村居住点,特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建设“美丽乡村、宜居金山”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主题,以展现农村自然魅力为特色,着力打造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和宜居、宜业、宜游的金山新农村,带动金山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1.规划先行,合理布局。
各镇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根据《上海市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导则(试行)》及《金山区农民居民点布点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规划。
优先考虑农村居住点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并适度控制居住点规模,尽可能保留原有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农民建房及项目建设须以批准的村庄规划为依据,规划未覆盖地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建设。
2.镇为主体,农民参与。
农村居住点所在镇政府作为建设推动主体,负责规划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和道路市政设施等项目的建设。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倡导农民广泛参与。
农民建房以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委托镇、村统一设计,集中建设。
3.集约土地,提高效率。
农村居住点建设应切实保护好耕地、林地、河道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合理并节约、集约使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全文及解读

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规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在本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登记及其相关服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日常生活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实际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部门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第四条(居住登记)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可以办理居住登记;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有多个居住地的,应当选择一个经常居住地,作为办理居住登记的实际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享受相关民生服务事项。
第五条(租赁房屋条件)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应当符合《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办法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及其相关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与人口导向政策相匹配的财力分配和保障机制。
市房屋管理局负责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生服务事项的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政府职责)各区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实施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负责落实在其行政区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后的相应服务具体事项。
第八条(申请)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应当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所需材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或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三)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房屋有效权证,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金府办[2007]14号【发布部门】80903E002【发布日期】2007.04.01【实施日期】2007.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意见》的通知(金府办〔2007〕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区政府各委、办、局: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金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意见》已经第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一日金山区关于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12月3日上海市来沪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各项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区来沪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从构建和谐金山、平安金山、加强人口综合管理的需要出发,把居住证工作作为社区实有人口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做到三个结合,即推进居住证制度与加强社区建设相结合,与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完善人口综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工作机制,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探索以居住证管理为核心,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房屋租赁、社会治安、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相匹配的人口综合管理新途径。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实施居住证工作的领导,区层面成立以杨杰副区长为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姚志安、区人口办副主任黎仕忠为副组长,区信息委、公安分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房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办),由黎仕忠同志兼主任,区信息委副主任周列群、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宋菊生为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报、检查督促等工作。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地点大全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地点大全(2015年10月9日更新)相关阅读:上海居住证新政2015年8月17日起可自动签注上海居住证有什么用主要功能包括三方面上海居住证积分标准与分值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上海人才类居住证办理指南上海居住证办理指南2015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2015上海居住证申请表下载上海市居住证办理部门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七条(受理、登记、发放机构)上海居住证办理地点有以下部门: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见附录)试点区街道受理点(见附录)居住证办理部门受理时间: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1:20,13:30-17:00;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30-15:00。
(以上国定节假日除外)3、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街道受理点见受理点的公告。
咨询电话及网址1、64045568*6101(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2、62337506(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3、咨询网址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当场发放;《上海市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
附录:上海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卢湾区制造局路88号电话:63124999传真:63128240上海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上海浦东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4日来源:本地宝分享到:上海浦东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浦东新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览表)上海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上海市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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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各街镇、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地址及电话
一、枫泾镇
地址:金山区枫泾镇枫杰路51号
电话:57356443
二、朱泾镇
地址: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360号
电话:57311232
三、亭林镇
地址:金山区亭林镇亭升路550弄33号
电话:67235351
四、漕泾镇
地址: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601号
电话:57255650
五、山阳镇
地址:金山区亭卫公路1500号
电话:57244893
六、金山卫镇
地址:金山区金山卫镇古城路319号
电话:37260009
七、张堰镇
地址:金山区张堰镇东贤路951号
电话:57213274
八、廊下镇
地址: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
电话:57395415
九、吕巷镇
地址:金山区吕巷镇溪南路58号
电话:57377306
十、石化街道
地址:金山区卫零路485号
电话:37990003
十一、金山工业区
地址:金山区恒顺路280弄15号
电话:5727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