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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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与安全设施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与安全设施审查
(6)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 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 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 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整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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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
1.4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①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 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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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阻隔防爆器材;
●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 (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 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 风向等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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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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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建设项目安全 许可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 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④建设单位提交的设立申请文件、资料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审查不予通过:
(一)建设项目涉及危险、有害因素未全面 分析、辨识的;
(二)建设项目涉及危险、有害程度分析、 判断不准确的;
(2)总局 要求,2008年1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 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安全许 可实施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报 告,请按照本要求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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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
1.3 有关术语与定义
(1)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 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PPT文档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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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谢谢!
36、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规则的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规则的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论细则(试行)1目的和依照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建设项目安全评论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论公则》(AQ8001)、《安全预评论导则》(AQ8002)、《安全查收评论导则》(AQ8003),拟订本细则。

2合用范围本细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装置和设备,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立安全评论和建设项目安全设备完工查收评论。

建设单位也能够依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质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论。

3术语和定义化学品指各样化学元素、由元素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淆物,包含天然的或许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指拥有爆炸、焚烧、助燃、迫害、腐化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备、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许伤害的化学品。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建立的公司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装置(设备)和现有公司(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藏活动不一样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装置(设备)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公司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藏装置(设备),在旧址或许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藏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备、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公司(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许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藏装置(设备)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备指公司(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要素、有害要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除去危害所装备的装置(设备)和采纳的举措。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含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理、储藏、搬运、运输、荒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或许办理等场所。

安全评论单元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评论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区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此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论单元。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附件: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附件: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13.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

化工项目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

化工项目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

化工项目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令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令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1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第3号令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14.《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公约(1994年10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1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17.《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1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7号令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40号令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第20号令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10号令2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令2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25.《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26.《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1号27.《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2号28.《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29.《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3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3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3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3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3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第13号3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3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颁发(1999)154号37.《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140号38.《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39.《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原劳动部423号40.《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第令77号41.《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42.《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05]49号4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4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45.《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禁化武办发[1998]17号46.《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售此种武器的合约》全国人大1996年批准47.《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安监[2006]191号48.《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6)177号49.《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06]136号50.《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51.《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5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十届人代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日执行5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5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2004年修改版)55.《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安监(2002)51号56.《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40号57.《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58.《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59.《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1994年10月23日发布)60.《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61.《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62.《XX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泰政发[2005]113号63.《关于迅速督促化工企业做好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泰安监[2006]30号2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修订版)5.《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19986.《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1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021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1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14.《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15.《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2001版)21.《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2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4.《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控制设计规定》HG20503-1992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26.《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2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28.《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199729.《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30.《安全阀一般要求》GB12241-200531.《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3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3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34.《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35.《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36.《火灾分类》GB4968-853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39.《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40.《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41.《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4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4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44.《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45.《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46.《安全标志》GB2894-199647.《安全色》GB2893-20014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4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5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51.《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52.《腐蚀性商品贮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995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5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55.《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503.1-9356.《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503.2-9357.《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503.3-9358.《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503.4-8359.《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618-200460.《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6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6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63.《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9764.《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M99965.《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66.《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67.《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6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69.《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7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7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7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73.《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9774.《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HG20585-199875.《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91]8号76.《氯气安全技术规程》GB11984-8977.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

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解读说明

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解读说明《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导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安监总厅管三〔2017〕27号)印发执行。

有关解读说明如下:一、编制背景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范畴后,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油气管道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审查,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进行编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对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要求不够细致具体,此外,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适用的主要标准也有了更新完善,(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如新颁布了《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和《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都进行了修订。

为进一步做好陆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编制了《编制导则》,以进一步规范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二、编制过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在总结陆上油气管道监管工作经验,听取重点地区、企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1月委托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编制工作。

2016年4月,组织召开了初审会议,广泛征求了意见;2016年9月,组织召开了《编制导则》审查会议;2016年12月30日,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3月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编制导则》共有11个部分,规定了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适用范围、评价目的依据、建设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安全评价、安全对策建议措施、评价结论等主要内容,明确了评价报告格式、附件的要求。

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单位,是指现有或者拟依法设立的下列单位:(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且有储存设施的企业;(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有储存设施的化工、医药企业;(四)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企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实施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导、监督全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中央驻辽和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四)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五)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企业的三级以上石油库建设项目;(六)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4.5.3 消防水使用量 根据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火灾事故,测算灭火需要的时 间、和消防水使用量。
4.6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4.6.1 安全条件 4.6.1.1 调查、分析根据4.5.2要求确定的可能出现的各 种事故波及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周边单位24小时生产、经营 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4.6.1.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4.6.1.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4.3
划分评价单元
4.3.1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 要,按照以下原则划分安全评价单元: ⒈以危险、有害因素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⒉以装置、设施和工艺流程的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⒊可以将安全管理、外部周边情况单独划分为评价 单元。
4.4
4.4.1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建设项目设立前的安全评价,可选择国际、
⒉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过程中采用的先 进、成熟安全技术和措施以及安全管理经验的建议,并说明其对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性。
4.7.2
安全评价结论
4.7.2.1 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的安全评价时,应当从 以下二方面提出安全评价结论: ⒈在建设项目建设中,采取评价机构提出的安全对策和建议 后,能否满足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需要; ⒉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果和几率, 提出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可接受程度。
⒋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的辅助 (公用)工程; ⒌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 ⒍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4.7.1.2 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的安全 评价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⒈已采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⒉建设项目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模版一、项目背景与目的本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性和安全管理要求,旨在对该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过程中的安全性,以保障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二、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工艺流程、设备选择和材料选用;2. 高风险区域的安全控制措施、防护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3. 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的资质与能力;4. 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方式;5. 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6. 环境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等。

三、评价方法1.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重设置;2. 结合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综合考虑风险评估、安全性能评估和管理措施评估等方面;3. 评价过程中需邀请专家参与,开展专家讨论和评审。

四、评价内容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评估a. 确保设计方案满足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b. 评估设计方案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完备;c. 检查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安全管理制度评估a. 深入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b. 评估管理制度是否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点相适应;c. 检查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3. 设备设施安全评估a. 检查设备设施的选择和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b. 评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维护情况;c. 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

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评估a. 检查储存设施和容器的完整性和可靠性;b. 评估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c. 检查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范。

5. 环境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评估a. 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风险;b. 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c. 评估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情况。

五、评价报告1. 撰写评价报告,明确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2.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建议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安全管理;3. 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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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 最新年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参照本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3.1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 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3 新建项目 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2 / 18

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3.4 改建项目 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3.5 扩建项目 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3.6 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 作业场所 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8 安全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为一些相对3 / 18

独立部分,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4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 4.1 前期准备 4.2 安全评价 4.2.1 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4.2.2 划分评价单元 4.2.3 确定安全评价方法 4.2.4 定性、定量分析危险、有害程度 4.2.5 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 4.2.6 提出安全对策与建议 4.2.7 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 4.3 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 4.4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5 前期准备 5.1 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 5.2 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资料 在充分调查研究安全评价对象和范围相关情况后,收集、整理安全评价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和数据。 6 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评价内容 6.1 建设项目概况 4 / 18

6.1.1 简述建设项目设计上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6.1.2 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或者储存规模。 6.1.3 阐述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储存。 6.1.4 描述建设项目选择的工艺流程和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6.1.5 描述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6.1.6 建设项目选用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6.2 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指标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和危险类别及数据来源。 6.3 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搜集、整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及信息来源。 6.4 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6.4.1 危险、有害因素 5 / 18

⒈运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⒉分析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分布。 6.4.2 危险、有害程度 6.4.2.1 评价单元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可以将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划分为评价单元。 6.4.2.2 安全评价方法的确定 ⒈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⒉对国内首次采用新技术、工艺的建设项目的工艺安全性分析,除选择其它安全评价方法外,尽可能选择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法进行。 6.4.2.3 固有危险程度的分析 ⒈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中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状态和所在的作业场所(部位)及其状况(温度、压力)。 ⒉定性分析建设项目总的和各个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程度。 ⒊通过下列计算,定量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范围内和各个评价单元的固有危险程度: ⑴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相当于梯恩梯(TNT)的摩6 / 18

尔量; ⑵具有可燃性的化学品的质量及燃烧后放出的热量; ⑶具有毒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⑷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的浓度及质量。 6.4.2.4 风险程度的分析 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以下几方面内容: ⒈建设项目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化学品泄漏的可能性; ⒉出现具有爆炸性、可燃性的化学品泄漏后具备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条件和需要的时间; ⒊出现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泄漏后扩散速率及达到人的接触最高限值的时间; ⒋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4.2.5 列举与建设项目同样或者同类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施)在生产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6.5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5.5.1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的外部情况 6.5.1.1 根据5.4.2.4得出的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搜集、调查和整理在此范围的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内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7 / 18

6.5.1.2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 6.5.1.3 搜集、调查和整理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⒌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⒍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⒎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6.5.2 分析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 6.5.2.1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6.5.2.2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6.5.2.3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影响。 8 / 18

6.6 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 6.6.1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6.6.2 分析拟选择的主要装置、设备或者设施与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的匹配情况。 6.6.3 分析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能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7 安全对策与建议 根据上述安全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方面提出采用(取)安全设施的安全对策与建议: ⒈建设项目的选址; ⒉拟选择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 ⒊拟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储存过程配套和辅助工程; ⒋建设项目中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布局; 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设备。 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内容 7.1 建设项目概况按照6.1要求进行描述。 7.2 危险、有害因素和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 7.2.1 危险、有害因素按照6.4.1的要求进行辨识和分析。 7.2.2 固有的危险、有害程度按照6.4.2.3的要求进行分9 / 18

析。 7.2.3 风险程度按照6.4.2.4的要求进行分析。 7.2.4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按照6.5的要求进行分析。 7.3 安全设施的施工、检验、检测和调试情况 7.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情况。 7.3.2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在施工前后的检验、检测情况及有效性情况。 7.3.3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 7.4 安全生产条件 7.4.1 评价单元按照6.4.2.1的要求划分。 7.4.2 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价,以安全检查表的方法为主,其他方面的安全评价为辅,可选择国际、国内通行的安全评价方法。 7.4.3 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 7.4.3.1 调查、分析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情况 ⒈列出建设项目采用(取)的全部安全设施,并对每个安全设施说明符合或者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具体条款; ⒉列出借鉴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所采取(用)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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