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供电单位客户用电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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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供电单位客户用电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3-03-21 信息来源:营销部

客户凡需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等业务,均应向所属供电营业厅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

★供电电压和供电容量

●受电变压器容量(包括不经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在250千伏安~8000千伏安时,采用10千伏电压供电。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8000千伏安以上至40000kV A时,采用35千伏电压供电;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40000千伏安以上时,采用110千伏电压供电。

●供电频率为50赫兹。

★申请办理用电业务需携带的资料

●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用电地址、项目性质、用电容量、预计用电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特殊用电需求等。

●加盖公章的《高压供电单位客户用电申请单》、《客户用电设备清单》。

●法人授权办理用电业务的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政府或上级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l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l 公安局《新编订(变更)门弄(楼)号牌通知单》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地形图(1:1000标准测绘图)、总平面图(1:500或1:1000)、地下综合管线图各2份。

●增容、变更用电的客户还需携带近期电费帐单1份。

●其他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

★温馨提示

●如果您属于国家有关规定中的重要用户,即具有中断供电会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重要负荷,请在《客户用电申请单》或申请报告上予以注明,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上海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供电电源方案。

●如果您的负荷特性影响电网电能质量的,如非线性设备、电解炉、电热炉、轨道交通等,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电能质量评估工作,并向我们提交评估报告和初步治理技术方案。

●如果您的自备发电机组(包括分布式能源等)需接入公共电网运行,应先取得政府部门的建设审批许可,再向我们提出申请。您应按照我们制定的接入方案实施并网运行,双方签订《并网协议》。

●如果您属于国家规定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请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立项或批复文件、环境评估报告、土地预审批文、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经我公司核准后,予以正式受理。

★大项目前期咨询

●为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能,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凡新建、成批改建住宅项目以及电网薄弱地区,受电变压器容量在8000千伏安以上的客户受电工程建设项目,在客户确定项目之前,应向所属的供电营业厅提出书面用电征询

申请,以便供电部门优先作好电网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

●大项目前期咨询答复有效期为一年,逾期需重新办理。

★供电方案

●答复期限及有效期

供电方案有效期限自《函复供电方案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算。

●如果您对供电方案有异议,可在供电方案答复后的一个月内向我们提出书面意见。

★设计审核、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

●客户受电工程是指客户为满足用电需求而实施的接受与分配电能电气装置的新建或改建工程,是位于产权分界点用户侧的电气设施建设工程的总称。

●在受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客户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或电力监管机构规定有资质的电力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企业。

施工单位的信息,客户可登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电监局网页:进行查询。

●供电部门收到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核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对图纸的审核和设计单位资质的查验。

★温馨提示

您提出设计审核申请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①电气一次图

²设计说明

²电气主结线图

²变配电室平、断面图

²变配电室接地平面布置图

²变配电室内部电缆敷设图

²用电负荷分布图;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²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汇总表

②电气二次图

²各面高压柜的二次原理图和端子排图

²高压柜柜顶小母线布置图

²信号回路原理图

²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图

²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③土建图纸:对配电室位置、配电室门窗、配电室屋顶、地面、墙面和配电室室内照明、电缆沟、配电柜基础等应有相应的设计图纸或者配套的设计说明,并包含消防、防盗、照明、通风等内容。

④其他有关资料: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隐蔽工程设计资料;配电网络布置图;

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供电部门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电部门收到客户受电工程(含隐蔽工程)中间检查的报验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开展中间检查。发现缺陷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

★温馨提示

您应在隐蔽工程掩埋或封闭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供电部门提出中间检查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l 经双方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

l 隐蔽工程施工和试验记录

l 提供监理签证(委托监理的需提供)

l 委托监理的客户,请同时提供具有主项为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l 委托施工的客户,请同时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电部门收到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报验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客户受电工程的全面检验。发现缺陷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检验合格后,予以装表接电。(插图省去)

★温馨提示

您提出竣工报验申请时,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l企业证件:华东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l竣工图纸、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图纸审核意见单

l竣工资料: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交接试验报告、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电气设备调试报告、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

l委托监理的,请同时提供电气工程监理报告和质量监督报告

l采购主设备的客户,请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²受电电压等级变压器:注册产品型号证书、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

²受电电压等级开关柜: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

l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

l有非线性负荷设备的客户,需要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及治理技术方案。

★签订合同、装表接电

●为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客户应在接电前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

●供电部门承诺:自客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完毕后,我们将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请您配合在工作单上签字(盖章),对计费电能表的读数和封印予以确认。

★多回路供电容量费

●收费依据

沪价公(2004)004号《关于本市收取多回路供电容量费和临时用电接电容量费的通知》。

●收费标准

对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的客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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