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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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镇政办发[2011]159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5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序言“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是我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的攻坚期,也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向农业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镇江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明确“十二五”期间镇江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是镇江未来五年现代农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现代农业发展简要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具有镇江特点的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资源、区位、市场、人文四大优势,瞄准高端市场,坚持精品路线,打造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农业和农村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27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连续七年丰收,年总产保持在100万吨左右。

截止2010年,生猪、家禽、奶牛饲养量分别达到82万头、3600万只、5800头,分别比2005年增长1.7%、2.9%、1.8%;实现水产品总量8.51万吨,比2005年增长24.6 %,其中特种水产品2.74万吨,占总产的31.8%,比2005年高出25个百分点;蔬菜、茶叶、果品总产分别达到90.2万吨、1350吨、5.33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27.8%、28%、40%,其中食用菌产业和应时鲜果异军突起,总产达到2.32万吨、5.2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63%、40%。

国家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104个城市

国家批复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104个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内。
保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2]144号)
2011—2020年
2012年8月17日
保定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0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以内。
佳木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9号)
2011—2020年
2017年1月14日
佳木斯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6.98平方公里以内。
鸡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佳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21号)
齐齐哈尔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黑龙江省西部中心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6.8平方公里以内。
鹤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88号)
2006—2020年
2006年11月1日
鹤岗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能源城市。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73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83.35平方公里以内。
盘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7]111号)
2011—2020年
2017年9月28日
盘锦是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1平方公里以内。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正文:---------------------------------------------------------------------------------------------------------------------------------------------------- 镇江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镇江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本规定。

第三条镇江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㈡、具体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并实施管理;㈢、参与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㈣、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选址,参与其可行性研究;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㈥、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㈦、负责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业务工作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城市规划由县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下放或分割规划管理权。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区的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居民私人建房等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权限内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30•【字号】镇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镇政发〔2011〕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附件: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序言第一篇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第一章“十一五”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第二章“十二五”处于跨越发展关键时期第三章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目标第二篇创新引领新发展第四章建设创新型城市第一节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第二节提升城市服务创新能力第三节提升人才支撑创新能力第五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节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第四节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第五节加快产业集聚发展第六章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第一节提升“引进来”水平第二节增强“走出去”能力第三节实现开发区发展新跨越第七章增强体制机制活力第一节建设服务型政府第二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第三节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第四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第三篇打造山水花园新城市第八章加快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第一节构建开放式空间发展格局第二节彰显“山水花园”城市形象第三节加快城市内涵品质提升第四节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第九章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一节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第二节加快辖市中心城市发展第三节推进“三新”示范建设第四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十章建设绿色生态镇江第一节加强生态建设第二节强化环境保护第三节推进绿色发展第十一章构筑现代化区域大交通第一节完善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第二节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第三节提升港口发展水平第四节进一步发挥内河航道作用第四篇建设幸福和谐新镇江第十二章提升民生幸福第一节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第二节促进充分就业第三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建设健康城市第五节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第六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第十三章完善社会管理第一节建设智慧镇江第二节保障公共安全第三节加强人口管理第四节建设精神文明第五篇构筑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第十四章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第一节构筑空间开发战略格局第二节落实差别化发展政策和管理第十五章优化市域空间布局第一节明确四类功能区域第二节提升沿江发展水平第三节做强东部产业经济板块第四节强化西部资源整合第五节拓展南部发展空间第十六章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第六篇奋力实现现代化新蓝图第十七章加强政策调节第十八章实施重大工程第十九章强化规划实施序言“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镇江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创新图强、跨越发展,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率先迈入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镇江丹徒新区规划综述

镇江丹徒新区规划综述

镇江丹徒新区规划综述丹徒新区总体规划⼀、丹徒新区规划的⽬标和规模规划丹徒新区位于镇江市南约9.0KM,北界312国道,南临镇江市外环线,东临沪宁铁路和规划中的京沪铁路,西到⼗⾥长⼭,沪宁⾼速镇江⽀线和海溧⾼速公路穿越城市中部,通过檀⼭路和镇荣路和镇江市区紧密相连。

规划区内内有“两⼭四⽔”⾃然条件,四⼤⽔域指⾕阳湖、张寺⽔库、长⼭⽔库和西湾⽔库;两⼭指⼗⾥长⼭和马鞍⼭,景⾊⾮常优美。

1998年3⽉由同济⼤学完成了丹徒新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作,规划年限为13年,规划⾯积9.9 KM2,⼈⼝10.0万⼈。

优良的交通条件和优美的⾃然景观极⼤推动了丹徒新区的快速发展,随着发展的需求丹徒区委、区政府两次调整总体规划以适应发展的需求,形成了⽬前⾯积约74 KM2的规划⽅案。

1、新区的规划⽬标围绕建设⽣态型、园林式、现代化花园城市的⽬标,以⾏政中⼼启动为龙头,按照“接轨镇江、服务镇江、融⼊镇江”的理念,依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差别发展”的原则,提出了建设镇江市现代化的城市次中⼼;现代化的物流商贸基地、都市型⼯业基地、绿⾊⽣态住宅业基地、休闲观光会展业基地的“⼀个中⼼、四⼤基地”的功能定位,主动将丹徒新区的建设纳⼊镇江⼤发展的格局中,把新区的发展推向更⾼的起点。

2、新区的规划规模本次规划年限为20年(2003——2023),近期⾄2013年,规划⼈⼝16.8万⼈,规划期末总⼈⼝为26.0万⼈。

丹徒新区北⾄312国道,东接沪宁铁路,南临镇江市南环,西到⼗⾥长⼭,总⽤地约74 KM2,其中建设⽤地46KM2,近期建设⽤地⾯积达29.53KM2,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分两个阶段进⾏:⼀期建设以312国道以西和海溧⾼速以东⽤地为主,发展成⾏政、商业和⽂化中⼼,⼆期以312国道以东⽤地和⼗⾥长⼭脚下⽤地为主,拥有优美的⼭体和⽔域环境,发展档次较⾼的住宅区,并拥有⼴阔的⽣态⼯业⽤地。

⼆、丹徒新区总体规划布局以⾏政中⼼为基本点,向南、东、西放射推进的⽚区结构,对河流进⾏整理,尽量保持原有线型,同时以⼗⾥长⼭、西麓⽔库、张寺⽔库、西湾⽔库和长⼭⽔库为新区的⽣态绿化景观核⼼,将新区布局结构纳⼊良好的⽣态环境之中,最终形成“⼀⼼、两轴、三⽚”的布局结构形式。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

镇江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出炉!近日,镇江市规划局公示了8个分区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快看看你家在其中吗?(本文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01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2单元东至古运河,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润兴路、运粮河,北至长江路,规划用地面积8.29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历史文化展示、旅游配套、居住、商业服务为主的老城区。

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777.7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93.84%。

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92.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50.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7.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4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80.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0.4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4.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7.3%;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85%;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6.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66%。

规划居住人口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本单元规划可居住人口约13.5万人。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一级社区——二级社区”两级服务体系配套,主要配套设施有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市场、养老设施和公园、绿地等。

一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3~5万人,二级社区中心服务人口约0.7~1万人,规划共形成3个一级社区和11个二级社区。

规划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如下:中学4所,小学6所,幼儿园17所,菜市场9个,医疗卫生服务设施9处,社区服务中心14处,文化活动设施23处,体育活动设施15处,养老设施21处,公园、绿地21处。

02镇江市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主城核心区ZH06单元东至焦山路、南至沪宁城际铁路、西至健康路、北至古运河,总面积185.5公顷。

土地使用规划本单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54.25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83.15%。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

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概要项目承担单位:东南大学运输规划研究所、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项目主持人:王炜二、项目参加人:王炜、过秀成、杨涛、陈学武、方开鸿、单锦华、耿金文、宇文家胜等三、镇江市总体发展规划概况镇江市系江苏省辖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下游南岸,三面环山,一面环水,与文化古城扬州隔江相望,长江与大运河交汇于此,交通地位十分重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港口和苏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

镇江市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下游重要港口,工贸风景旅游城市。

城市总体发展的战略思想是:“顺江通海、以港兴城、跳出老城、组团布局、滚动推进、重塑镇江”,并以此为基调构架出镇江市未来城市发展的总体蓝图。

规划的镇江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分为3个层次:第1层次:以中心主城为重点,以港口、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具有中心辐射功能的发展轴心。

第2层次:以中心城区外的重点镇为外围生长点的圈层空间构架,并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建成经济实力较强的外围城镇接轨层。

第3层次:为依托中心城,城市发展轴线和若干城镇核心组团,形成以镇江中心城为核心,以中心城外围城镇圈为纽带,以各县(市)域城镇为基础的市域城镇群体网络。

镇江市中心城由主城和大港、高资两区组成,形成一城两区的总体布局形态。

主城是全市政治、经济、商贸、金融信息和科技文化中心,大港是镇江市主要的外贸港口和基础工业基地,高资是以建材、冶金工业为主的工业港口新区。

主城布局结构形态如图1所示,采取组团式布置,共分五个组团,分别为老城组团、丁卯组团、谏壁组团、官塘组团、蒋乔组团,总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成区面积67平方公里,各组团间利用自然山体作为生态绿地分隔,以便捷的交通干道相连,构成独特的空间布局结构,强化“城市山林”特色。

图1 镇江市主城布局图二、镇江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构思1规划目标(1) 通过本次交通规划,确立城市交通网络的基本构架,使其能满足201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交通需求,并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1•【字号】镇政发[2008]60号•【施行日期】2008.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的通知(镇政发〔2008〕60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修编)自2004年《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以来,镇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加快镇江生态市创建步伐,镇江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国家最新修订的生态市建设指标,对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进行适时修编。

本规划属于战略性、指导性的概念规划和目标建设规划,通过行政和法定程序审批后作为镇江市生态市建设的重要依据,全面指导镇江生态市建设。

一、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条件(一)镇江生态市建设的优势1.丰富的自然资源镇江土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丘陵山区占51%、圩区占19.7%、平原占15.5%,水面占13.7%。

地表径流丰富,地下水蕴藏量充沛,全市可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6.3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镇江生物资源种类繁多,生态系统具有多样性。

长江镇江段自然岸线较长,是江苏省深水岸线资源最丰富的市。

良好的深水岸线为镇江依江建港,依港兴市,提供优越条件。

2.独特的景观资源镇江北临长江,处于宁镇低山丘陵与长江三角洲平原两大地貌单元交界处,地形西高东低。

境内近东西走向、弧形分布的宁镇山脉和近南北走向的茅山山脉构成“丁字型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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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空间特色规划镇江,依山傍水,雄踞江南,浩淼长江与婉约南下的大运河城中交汇,宁镇山脉绵延入城,形成“一水横陈,连岗三面”,临江“三山”鼎立之“雄”势,素有“天下第一江山”、“城市山林”的美誉。

如何把握城市发展脉络,凝炼城市要素,解构城市空间特色,彰显滨江山水城市的独特风貌,将是本规划的重点。

一、规划目标本次规划的具体目标则是突出城市山水个性,在长三角具有唯一性。

建设山水与人文交融、自然与历史辉映、灵动与活力迸发、并具有浓郁现代气息的“山水花园城市”。

二、规划定位图1:镇江空间特色资源分布现状图镇江特色资源可以概括为:“山-水-城-林”互为衬托的“大江风貌,城市山林”的自然风貌;以古城文化、津渡文化为代表的化精彩厚重的多元文化;文化、城市与山水的交融辉映。

重点空间特色资源为金山、北固山、焦山、西津渡、长江、古运河、南山、金山湖。

金山北固山焦山南山西津渡金山湖古运河长江本规划通过向市民发放问卷,进行公众认知调研。

共向镇江市民共发放了13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123份,经过统计分析,基本得出镇江市民对城市特色的认知。

问卷显示:市民对镇江城市印象最深的是悠久的历史文化与独特的自然山水。

市民认为最能代表镇江城市形象特色的是:西津渡(代表历史文化),京口三山(代表历史文化与山水的结合)。

市民对镇江未来城市发展方向的期待是:生态良好、自然山水优美、历史与现代的结合。

同时,充分借鉴《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南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镇江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等,得到镇江城市空间特色资源规划定位:三山鼎立俯江城,江河交汇揽西津,山水连城入画来。

三、规划组织1、三山鼎立俯江城三山鼎立俯江城,指在空间上以三山风景区为核心的北部滨水区。

是最能体现镇江大江风貌、三山胜景的城市空间特色地区。

规划空间特色区为“三山一区”。

三山为焦山、北固山、金山;一区为金山湖特色区,包括金山湖、西津湾、征润洲。

金山着重突出“秀”字:紧扣“水漫金山”、佛教文化及历史人文传说的主题特色。

北固山规划重点要突出“雄”的特色:以三国文化为主题特色的核心景区。

焦山景区以“雅”字为规划指导思想:以碑刻文化、“江中浮玉”、寺观园林景观为特色的核心景区。

内江景区规划重点要突出“动”的特色,征润洲景区规划以突出“野趣”为特色,西津湾旨在创造凝聚镇江旅游文化活动的活力中心。

图2 :三山鼎立俯江城图3 :金山湖特色区示意图2、江河交汇揽西津主要包括西津渡历史街区为核心的镇江老城区与古运河及其沿线区域。

规划形成“一街一河”。

“一街”为“七里长街”,包含西津渡历史街区、伯先路历史街区、大龙王巷历史街区、杨家巷、薛家巷、新河街传统风貌区,整合各成片与零散的历史文化资源,集中体现名城风貌区的商业、贸易、文化、宗教、生活气息,融入城市现代生活之中。

“一河”为古运河,规划分为三段,从平政桥至新西门桥打造“人文之河”,重点挖掘古城历史文脉突现历史商贸价值;从新西门桥至塔山桥打造“绿色之河”,规划措施除重要节点外以整治为主。

从塔山桥至丹徒闸打造“休闲之河”,,疏浚河道,控制水位,建设景观绿化节点,打造城市文化、休闲风光。

沿河重点展示新河街、宝塔山公园、镇江市体育场、虎踞桥、南水关石闸、丁卯桥遗址。

图4:七里长街图5:古运河3、山水连城入画来大江风貌和城市山林是镇江独特的城市风貌,山水格局是镇江城市特色的核心价值,山水连城,采用“连”字作为设计的核心,具体体现为生长于整个区域、连接山水和城市的网络绿带。

城中山体、湖泊,河流等实行集中整治、修复生态、完善景观;划定保护区、控制区和协调区,形成具有山林自然风貌的开敞式空间,建成市民休闲健身的开放式天然公园。

构建山水廊道,连点成线。

以生态廊道有效连接各重要山体水体,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多层次、多功能、网络化的生态网络结构。

依托镇江城市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为本底,注重景观与文化区与周边功能及城市开发的协调性,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发展需求,建立有序的城市空间发展结构。

重点打造南山片区,包括南山风景区、南山新城、官塘新城,实现山-城交融的城市山林风貌,自然山水、悠久文化与现代新城相互融合。

以檀山路为主线,联接北部滨水区,旧城风貌区,南部新城区,形成连接南山北水,传古承今的特色空间轴线。

图7:山水连城结构示意图图6:山水连城入画来4、规划策略对空间特色结构体系进行控制与引导。

规划镇江市空间特色结构为“一心二核,两轴两带”。

“一心二核”指北水蓝核和南山绿核共同构成的特色核心,“两带两轴”为滨江综合特色轴,檀山路特色轴,古运河特色带,南徐大道特色带。

以当地的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城市建设为引导,城市不同区域实行不同建设发展策略与风格,形成不同城市景观风貌。

主要有:现代滨江文化风貌区;近代名城风貌区;现代城市中心区;现代科技新城风貌区;生态新城风貌区;城市山林风貌区;滨江自然风貌区。

规划十六个城市设计重点引导区,引导城市空间特色的建设和生态环境品质提升。

根据不同节点的空间特色,分别提出城市设计引导要求。

通过对城市空间特色的分析,对城市的整体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不同特色空间对周边建筑高度有不同要求。

本规划将规划范围内的地块分为五种高度控制区。

对重要特色空间周边地区进行视线控制,划定视线控制区,保证特色空间的充分可视性。

美化城市界面,以道路作为城市特色景观的重要展示线,沿重要道路两侧进行界面整治和特色建设,展现现代化的山-水-城的和谐共生。

对于景观节点建设采取必要的控制与引导。

分为标志性的特色地标与一般景观节点。

图7:镇江空间特色资源规划分布图图8:镇江空间特色资源规划结构图住房建设规划(批前)-镇江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1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2第四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4第五章政策与策略.6第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9第七章附则.10附表.11附图..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以《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江苏省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为实现建设和谐镇江的总体目标,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的指导性文件,对全市住房建设起调控作用。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范围,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四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五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居民的购买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含图件)和说明两个部分。

第二章住房现状和需求第七条中心城区住房现状。

依据2006年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镇江中心城市城镇居民住房总建筑面积为1896.88万平方米。

第八条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2010年中心城规划人口为95万,人均住宅面积35平方米左右,我市住房总需求约3450万平方米。

根据“十五”期末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比例,规划期内,应建设商品住房1400万平方米,建设政策性住房15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47.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75万平方米)。

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方针第九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规划期内,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基本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

满足城市居民住房的增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处住房,住房成套率达85%,人均住宅面积约35平方米,基本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4.9万套,总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3.0万套,建筑面积1400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政策性住房1.9万套,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5万套,建筑面积147.2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500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

1、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廉租住房保障城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规划期内,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套型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5平方米左右。

第十三条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依据《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相关发展要求,规划期内,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为:2006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8万套,建筑面积30.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7年,商品住房建设2.65万套,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6万套,建筑面积28.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2.7万套,建筑面积2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09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2010年,商品住房建设2.55万套,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0.37万套,建筑面积29.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100套,建筑面积0.55万平方米。

住房建设年度目标所确定的指标,由于客观因素未能实现,其年度目标在总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可跨年度使用或年际之间调整。

第十四条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我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规划期内住房建设还应遵循以下方针:1、将南徐新城区、北部滨水区、谷阳、丁卯、大港等片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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