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章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五章内部银行的管理

第六章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的管理

第七章存货的管理

第八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管理

第九章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第十章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十一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十二章营业收入的管理

第十三章税务的管理

第十四章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十六章罚则

第十七章附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集团公司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增值,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各成员单位可根据行业特点制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和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财务管理应遵循“资金合理配置、收支积极平衡、成本效益最优、收益风险均衡、分级分权管理,利益关系协调”的原则。

第一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行“集团所有,预算控制、分级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集团总部实施资产经营,为公司的投资中心、目标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负责公司的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总部经费管理和盈利分配管理;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制定;负责成员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设置的审批和财会主管人员的配备;负责对所属成员单位的考核和审计。

集团所属成员单位负责商品经营,为公司的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按照经营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负责营运资金、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管理,实行预算分级归口管理,完成集团总部下达的经营目标、利润指标或成本费用指标,确保营运资本的保值、增值。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必须健全各级财会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所有者财务管理,对全体股东负责;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总会计师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主管财务和会计工作,并设置财务部负责日常财会管理。各成员单位在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设置财务部(科)负责日常的财会管理,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成员单位应配备分管财会工作的副职。

第八条董事长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

(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签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对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对公司下列财务事项作出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变动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项目投资和风险投资;

6、批准公司净资产50%以下的资产出租、抵押事项;

7、批准公司净资产1%以下的慈善性捐赠;

8、批准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资产核销;

9、批准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

10、决定公司3000万元以下的资产购置、出售行为。

(三)组织检查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重大财务收支审批权:

1、批准公司净资产20%以下的资产出租、抵押事项;

2、批准公司100万元以下的慈善性捐赠;

3、决定公司1000万元以下的资产购置、出售行为。

(五)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六)签署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二)批准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财会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贯彻执行;

(四)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收支的审批;

(五)定期组织集团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

第十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一)组织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法律、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集团财产;

(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执行;

(三)定期检查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运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审核公司财务决算;

(五)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收支的审批;

(六)参与集团重大经济事项的分析和决策,对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参与会签;

(七)对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财会主管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反馈、检查和分析;

(二)制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执行并实施财务监督;

(三)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组织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四)参与集团重大经济决策和合同签定前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监督评审;

(五)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的前期可行性调研和负责投资收益的稽核;

(六)负责筹集资金、分配资金、合理调度资金和内部银行的日常管理;

(七)负责公司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核,组织招聘和聘任、培训、考核、交流和奖惩等会计事务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成员单位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

(二)负责本单位营运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三)审核本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编报会计报表;

(四)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配置提出建议方案;

(五)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及时上缴利润。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财会专业人员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统一调配”的管理体制,在集团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总会计师组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全面负责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核,组织招聘和聘任,负责调动和交流,专业职务的晋升,下岗的审核,培训、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各级财会人员应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集团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及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领退、使用、消耗、修理、转移及毁损等所有环节,均应按统一标准的单据进行填制、审批、传递、汇集和存档,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的财产、物资均应按下述各章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购置、领用、维修和转移,盘盈、盘亏与毁损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资产的清查盘点按以下规定进行,要求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一)现金日结日清;

(二)银行存款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未达帐项处理不隔月;

(三)应收及预付帐款按月与客户核对;

(四)库存商品按月进行盘点;

(五)库存物资按季进行实地盘存;

(六)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每年清查盘点一次。

(七)经管资产的人员调离时,应进行实地盘存,办妥交接手续后方能离职。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预算一年编制一次,各成员单位应按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年度经营与财务计划的指标分解到最基层的单元或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确保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完成。

第十八条集团所属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不定期对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经营活动进行重点和专项的分析,每季度书面上报季度财务分析,集团公司按季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全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会。

第十九集团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内部稽核岗位,稽核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复核帐簿和会计报表,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二十条资本金即股本是公司设立时,股东各方按协议或章程规定认缴的资金。集团公司的股本,若需要增加或减少,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集团所属子公司的资本金,在设立时由发起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相关部门参与新公司资本金的商定,并按对外投资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资本金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公司派出董事向集团公司提出报告,按投资权限规定审批。

第二十一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的资本金,应当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经营期间,投资各方对投入公司的资本金,除按有关《公司章程》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第二十二条公司银行借款的管理:公司财务部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进行资金需要量的预测和资金成本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负债比例和债务结构,拟定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每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和信贷计划报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子公司向银行组织借款应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一般应控制在50%以下,特殊情况应由公司派驻的董事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公司批准。

分公司不得单独在银行设立帐户,若确因业务需要单设帐户的,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其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只能用于往来结算,不能办理贷款事项,其在开户银行的存款纳入集团公司的银行存款管理。

第二十三条银行借款由集团及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和核算。向银行借款应遵守银行借款的规定,接受银行的监督。借款到期应按期归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应及时向银行申请展期,避免逾期罚息。支付借款利息,应根据合同规定逐笔进行复核。

第二十四条其它负债(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货款、其他应付款等)是在结算过程中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金,它是公司资金的一项来源,应充分加以利用,但不得借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发行债券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方案、总会计师审核、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并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并与受托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发行债务合同。恪守信用,按期兑付本息。

第二十六条信用担保视为或有负债,各成员单位均不得为其它企业或个人提供信用担保,集团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集团公司为取得银行贷款应经董事会批准,与资产实力相当、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建立等额互惠担保的关系,或办理资产抵押手续。公司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交财务部门登记并负责保管与跟踪还贷情况。

第四章内部银行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内部银行制度,公司财务部承担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公司总经理兼任内部银行行长,总会计师兼任副行长,财务部经理为结算中心主任。

第二十八条集团所属分公司和部门在内部银行分别开设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实行全额信贷、存贷分户、存款计息、贷款付息的资金有偿使用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司财务部与各分公司或经营部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一年商定一次周转贷款的定额,报内部银行行长批准后执行。定额内借款按同期银行贷款标准利率计息。

第三十条分公司和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临时贷款的,应填报“内部银行临时贷款申请表”,详细列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日期和还款保证,经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内部银行审批。内部银行临时贷款审批的权限为结算中心

主任(财务部经理) 100万元,副行长(总会计师)200万元,行长(总经理)200万元以上。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在内部银行的临时贷款必须按期归还,实行先还后借的办法。如特殊情况一时无法归还的,必须提前三天办理展期手续,一笔临时贷款只能获准一次展期,未办理或未获准展期的逾期贷款,内部银行按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息计收罚息。

第三十二条内部银行应对各开户单位进行信用排队,积累资料作为控制临时贷款发放的依据,凡出现三次逾期加收罚息情况的单位,内部银行停止其六个月的临时贷款资格。

第三十三条银行承兑汇票视同借款管理,适用上述各有关条款。

第三十四条各开户单位的所有款项收支全部通过内部银行结算,内部银行与各开户单位均设置“内行借款”、“内行存款”科目核算。各开户单位应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特点,制定货币资金支付的管理权限,报内部银行备案(起到预留银行印鉴的作用),内部银行根据各开户单位的存款余额,审核货币资金收支的手续是否完备,然后办理收支事项。

第三十五条内部银行应积极组织资金保证各开户单位用款,并按日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结出各开户单位存款余额,每月、每季分别编制现金流量表,合理调度资金的使用。各开户单位应配合内部银行做好资金收支预测工作,单一客户50万元以上的大额用款,须提前三天通知内部银行。

第五章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的收支实行分级归口管理,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范围或各自承担职能的不同,制定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权限(公司管理权限详见附表),各级财务部门严格按权限规定审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第三十七条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现金只能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金、劳保、福利、个人的劳务报酬、差旅费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第三十八条现金的收付和保管由专职出纳人员担任,坚持“钱帐分管”的原则。现金出纳应对收支款项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合法的凭证办理收付事项,对手续不完备和违反财经纪律的款项有权拒绝受理。现金收付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经办人应在会计凭证上签章。

第三十九条现金日记帐应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结日清,帐款相符。超定额库存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不准白条抵库,不准挪用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条现金保管人员和备用金的领用者如发生工作调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报财务部门备案。公司财务部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和备用金的盘点,必要时可以进行临时抽查。

第四十一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过期支票,不准办理与经营无关的业务,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第四十二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均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任何形式借贷给他人,公司闲置资金的经营由公司财务部通过金融机构办理。

第四十三条日常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必须认真审核用途、经办人员和领导审批三要素,根据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凭证办理收付,并根据审核后的凭证及时、准确地登记银行日记帐。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达到帐帐

相符,未达帐款做到隔月帐当月清。对一切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十四条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空白转帐支票办理业务时,应在转帐支票上填明签发日期和用款限额,办好领用登记手续。支票有效期为十天,领用人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办妥一切手续,连同有关凭证、验收入库单证等向财务部门报帐核销。

第四十五条转帐支票及其他票据实行专人保管,银行印鉴分别存放。转帐支票等票据建立购买、领用、签发、注销登记手续。填写错误的作废支票应与原存根联粘在一起,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条转帐支票等票据的管理、登记情况由财务部经理或稽核人员按月进行核对清查,并作好记录。

第四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应由专人设立台帐进行使用情况和清理的登记,由财务部经理或稽核人员按月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因业务经营需要,申领单位信用卡,由公司或成员单位财务部与申领部门签订申领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报主管财务的行政负责人同意后办理,财务部指定专人监督其使用情况,及时与银行做好对帐工作。

第四十八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办理预付货款时,必须提交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生效的购销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对供货或劳务提供方式和违约责任等都应有确切的约定,然后经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后方能支付。单一客户超过500万元的预付款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九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利用商业信用采用赊销或委托代销方式经营时,必须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和评价,建立客户资信档案,了解客户对货款的的承受能力,并报行政负责人批准。赊销后应随时掌握客户资信变化情况,定期对客户资信等级排队,及时调整销售方式。

第五十条往来帐户应按对方单位分户逐笔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并定期核对,确保明细帐与总帐一致,我方帐与对方帐一致。

第五十一条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之间以及所属单位相互间的内部往来款项,双方均应及时等额入帐。所有往来帐款均由业务发生方填具“转帐通知单”连同相关凭证交付对方转帐。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联系处理,不得拒绝入帐,确保帐帐相符。内部往来一律由借方余额单位按月寄发对帐单,各单位核对后必须于月底前回复。

第五十二条建立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报告制度,各级财会人员应隔月向各级负责人填报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各级领导应按照谁发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清理。各成员单位每季应将帐龄在三个月以上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明细抄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时提出清理意见。

第五十三条如因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款项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与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方案应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行政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涉及以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的,应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审核,根据投资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债务重组方案的相关协议、资料等应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五十四条坏帐采用备抵法核算,对明确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由经办人员提出报告,详细说明造成资产损失的原因及为减少损失所做的工作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填制《坏帐损失分项说明表》,经成员单位财

理复审,递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章存货的管理

第五十五条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第五十六条存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集团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经管、经营范围内存货的核算与管理,为防范风险,存货必须实行财产保险。

第五十七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在销售、领用、消耗时,按先进先出法核算成本。由于存货遭受毁损、陈旧过时和市价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回收的部分,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原则,按照分类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积压时间较长的存货按照单个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第五十八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单价在100--2000元之间的生产性用具或其它非生产性用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记帐。

第五十九条存货应设一级总帐、二级类目帐、三级数量金额明细帐和四级实物保管帐(卡)进行核算和管理,会计人员负责并监督有关人员做到月结月清,帐帐、帐卡、帐物核对相符。

第六十条存货购进实行采购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签发支票。存货购进后应填制收货单交仓库保管员或实物负责人进行验收,提货和领用填制提货单位或领料单,保管员凭单发货,存货在内部转移或发出委托销售、改制、加工均应填制相应单据,做好原始记录。商品收发的全部凭证均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确定格式。保管员、实物负责人或各环节的经办人应按规定的凭证收发商品,及时登记帐卡,加强实物的保管和养护,并对自己经管的存货负全部经济责任。

第六十一条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财务部门应会同归口管理部门,核定存货采购审批权限和各项存货的合理储存额度,按季进行存货结构、周转天数和保本保利的分析。

第六十二条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盘存的期限按本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盘点时,各存货管理部门都应指定非存货保管或使用人员作为监盘人参与存货盘点,盘点后编制存货盘点清册,由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名,共同对盘点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盘点表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第六十三条存货盘盈、盘亏、损毁和报废,应查明原因,并填报处理申请表,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处理。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一)门市库存商品短缺在核定差错率范围内的由商场经理批准调整帐务;超出差错率部份,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二)仓库库存商品及材料凡发生短缺的由保管人按进价赔偿。

(三)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发生短缺由部门和使用人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四)存货由于销小存大、市场价格变化、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技术进步等各种原因造成削价,应填报有关审批单据,写清原因,明确责任人,由业务、财务或物业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各成员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凡一次性处理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应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各成员单位存货削价清册应按年汇总报公司存查。

(五)存货盘亏、报废、毁损在责任人赔偿后仍不能弥补损失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应详细填制《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明细表》,经成员单位财

理复审,递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七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管理

第六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由集团财务部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核算,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子公司财务部组织核算。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均应实行财产保险。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按原始价值计价,即购入建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接收投资、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六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百货业参照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酒店旅游业参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其他行业分别参照有关行业的财务制度。凡属共同受益不能单独归属于某一行业的房屋、设备等,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确定其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由集团财务部编制目录,报主管财政局备案。

第六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为原值的3%。固定资产折旧按月提取,计入当月成本,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由集团财务部统一计提折旧,各受益单位承担。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建应编制年度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对资金的来源、投资效益、投资回收期等进行可行性分析,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投资购建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应编制可行性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投资购建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子公司投资购建的生产性项目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应附可行性报告报子公司财务部审核、子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十九条在建工程是指通过可行性分析、按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批准投资建设、经立项审批的处于前期准备和施工期间的各项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整体装修也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第七十条在建工程按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分别管理。

出包工程应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公司财务部应参与招、投标、预算审核、工程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非招标工程和自营工程应由承建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工程预算,该预算经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签订工程合同或动工。总会计师参与重大合同的会签。

第七十一条在建工程自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和实物保管制度。

大宗材料及机器设备的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在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后,确定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单一品种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购货合同经分管总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凡因盲目采购或经济合同不严密造成工程物资不适用或浪费的,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经济责任。

工程物资应建立数量、金额明细帐进行核算,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单据做好工程物资的入库验收、领发、保管、盘存、帐簿登记工作,按月与会计核对,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第七十二条财务部门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按月报送形象进度表和工程价款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复核、报分管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超过500万元须经总经理批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以下原则掌握:工程竣工后,应保留10--20%的工程款;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应保留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使用部门与物业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第七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必须按月编制资金投放预算报公司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审核和调度资金,实际付款时,按工程价款支付审批规定支付。

第七十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批准文件所规定内容建成具备使用和投资条件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与物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交接验收时,必须做好文字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财务部门同时做好固定资产估价入帐和计提折旧的工作。工程管理部门应将固定资产清册,连同可行性报告、项目评价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及土地使用证、红线图、房产证等文件、资料、证件,造具清册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存档,妥善管理,长期保管。

第七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的工期、质量或功能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时,应扣付工程款或要求赔偿,如预留的工程质量保险金不足抵扣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追回。

第七十六条工程决算的审计归口审计部门,工程决算审计应在开工时便确定审计单位,以便审计单位跟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经有资质的单位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为财务部门支付工程余款和调整固定资产与已提折旧的依据。

第七十七条在建工程发生的报废或毁损净损失,计入未完工程支出。

第七十八条固定资产零星购置按年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首先由使用部门将下年度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品名、规格、数量、预算、新增或更新原因(更新应说明原财产的处置方法)等书面报给集团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和集团财务部调研并根据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平衡后,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计划外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原程序补办计划追加手续后,方可购置。

第七十九条固定资产采用三级核算、分级归口管理的办法。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的总帐、分类帐、明细帐,并设固定资产卡片,物业管理部门设卡,分级分户管理,使用部门设保管帐,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做到帐帐一致、帐卡一致、卡物一致。

第八十条固定资产的购入、售出、调入、调出、租入、租出、内部转移,均需报经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失窃、报废,均由使用部门书面说明原因上报物业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报废的财产,物业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对盘亏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明细表》,经成员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行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公司总经理复审,递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十二条固定资产每年组织清查一次,盘亏、失窃的固定资产,责任明确的由个人、责任不明确的由部门集体按净值赔偿,凡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由使用部门承担,计入成本。

第八十三条固定资产贬值出售,应由物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或技术人员现场察看后,核定价格经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处理;1000万元以上的出售,必须报董事会审批。对公司资产进行出租、抵押等,必须报董事长审批;占公司净资产20%以上的,报董事会审批;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十四条固定资产的修理,每年由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由财务部汇总后报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成本,如遇经营场所的整体装修,其费用较大,可按受益年份进行分摊。

第八章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

第八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集团或成员单位所拥有的没有物质实体的,可使企业长期获得超额收益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八十六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外部购入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按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或市场同类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计价。

企业商誉只有在企业合并、改组、变卖、投资和接受投资时,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才能确定其价值。

第八十七条公司接受投入或自行购入无形资产,必须结合公司发展实际,认真进行可行性分析,经集团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批准;1000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3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十八条无形资产增加时,必须办理合法手续,根据有关法律和经济合同取得权证,财务部门在收到权证后,办理付款和入帐手续,有关档案资料要立卷存档,长期保存。

第八十九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有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受益年限和经营年限孰短的原则平均摊销,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第九十条公司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

第九十一条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新设立分、子公司的开办费由分、子公司财务部报集团财务部、总会计师审核后确定。开办费应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

第九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列入长期待摊的费用应报集团财务部、总会计师审核后确定。长期待摊费用按以下规定摊销:(一)固定资产装修、装璜的支出,按受益年限分期摊销;

(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的支出,在改建时应按固定资产购建管理办法审批,其全部支出按受益期和租赁期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

第九十三条严格区分当期费用、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不得人为地采取多摊或少摊的办法,调剂盈亏。

第九章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九十四条投资是指企业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过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短期投资是公司持有的能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务、和其他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持有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是公司持有的长期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第九十五条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决定,各成员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进行投资,严禁各成员单位进行股票、期货投资。

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50%。

第九十六条公司长期投资由集团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确定目标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论证,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超过净资产5%以上的项目投资和风险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九十七条公司投资项目一经批准,公司依法派出董事、监事,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实行监督,公司另行制定股权管理办法。公司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盈利能力、风险状况、变现能力、发展前景)进行审计,提出评价意见,报公司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会审阅,以适时调整投资对象,达到资产优化配置。

第九十八条公司对外投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价:

(一)以现金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价值计价。资产评估确认价值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或营业外支出。

第九十九条公司短期投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在保证营运资金的前提下,提出投资方案经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投资金额超过净资产5%以上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一00条公司的国债、股票、债券投资由财务部指定专人核算,有价证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月盘点,与会计记录保持帐帐、帐实一致。

第一0一条公司对外投资没有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10年摊销。

对持有的短期股票(债券)投资在期末时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照各投资项目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持有的长期股票(债券)投资在期末时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其他长期投资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占有股权比例10%以上或单项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长期投资,期末逐项分析,按照本公司所占权益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一0二条公司依法向股权投资单位派出的董事、监事应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监事会议,积极参与决策,负责被投资单位年报、分

配方案、重大投资决策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红利的收缴。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单位的投资档案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利、债券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

第一0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到期或中途转让,公司依法委派的董、监事及管理人员应按公司法要求诚信尽职,协同审计、财会部门做好清算或评估工作,并将投资到期和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文件汇总交投资发展部存档,长期保存。对外投资损失由公司投资发展部填制《对外投资损失分项说明表》,经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审核、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递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一0四条公司的成本和费用指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商品进价成本、酒店营业成本、房地产开发产品成本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进货费用等。

第一0五条成本、费用采用分级归口管理办法,集团本部及各成员单位都应结合自身职能和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0六条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和控制制度。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要同时编制成本和费用计划,明确成本与费用开支的归口管理部门,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下达到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最基本单元,按月将成本与费用开支情况与计划进行对照,建立检查、分析、考核制度与责任部门奖罚挂钩。

第一0七条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范围内据实开支:

百货业──全年零售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2‰,零售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份,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纯批发业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批发毛利的2%。

酒店业──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5‰,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部份,不得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部份,不得超过该部份的2‰,1亿元以上的部份,不得超过该部份的1‰。

进出口贸易的业务招待费与百货业同。

房地产业的业务招待费标准与酒店业同。

业务招待费超标部分所计交的所得税由超标单位承担。

各成员单位应具体制订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和报销规定,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业务招待费实行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制度。

第一0八条差旅费由集团公司参照市财政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统一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第一0九条工资是企业成本费用的重要项目之一,每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一起制订全年工资计划,并与年度经营计划一起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工资计划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按月检查与分析,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

第一一0条邮电通讯费由集团物业管理部和办公室负责管理,严格控制国际长途电话的开通,国内电话实行定额包干使用;邮件集中统一交寄。按照规定配备的通讯工具,实行费用包干,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第一一一条广告费用实行年度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需追报预算,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发生的广告费用由财务部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审核后支付。

第一一二条修理费用原则上实行单项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需追报预算,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单项修理费在5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审计部经审计后支付。

第一一三条成本管理应遵循历史成本、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一致性、配比性等基本原则,划清各种成本界限和成本开支范围,不能任意混淆、弄虚作假。

(一)按规定核算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不得以待摊或预提形式来调节成本。

(二)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不得列入成本和费用。

(三)按照会计分期原则,正确汇集和分配成本和费用,保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四)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支出等不得列入成本和费用。

第十二章营业收入的管理

第一一四条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第一一五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建立营业收入的计划管理制度,每年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状况,在充分做好市场预测的情况下,制订年度营业收入计划,报集团业务管理部。业务管理部综合平衡后,编制集团营业收入年度计划,营业收入的年度计划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分解下达给各个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月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考核,与责任单位、责任人奖罚挂钩。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销售结构,确保年度营业收入计划的完成。

第一一六条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经营按照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当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控制权、与交易有关的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确认为收入已经实现。提供劳务可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实现,也可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明细规定各种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任意虚报或截留营业收入。

第一一七条建立销售的日常管理制度。各成员单位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坚持钱货两清原则,若采用信用销售的,应收帐款按本制度第六章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一、五十二条办法管理。

第一一八条商品销售退回和商品销售时的折扣和折让相应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为加快资金回笼或商品品种、质量原因给予买方的折扣和折让应计入折扣和折让。各成员单位应制订明细的销售退回手续制度和销售折让与折扣的管理权限。

第一一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收入、租赁收入、代购代销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的其他业务收入必须归口专门部门或专人管理,按合同或协议确保及时、足额入帐,不准任何部门、任何人隐匿或私分。

第十三章税务管理

第一二0条集团经批准新设立的公司或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以后,业务部门应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提交给财务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公司宣布歇业和清算后,应先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再办理工商注销。

第一二一条集团及下属各成员单位应落实专人经培训合格取得办税员资格后兼任税务会计工作。税务会计负责收集、宣传税收方面最新政策,指导本部门做好应缴税金的核算,办理纳税申报及减、免、退税事项。

第一二二条集团及下属各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申报和缴纳各种税款,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对由集团负责统一缴纳的税款,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集团财务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资料、承担各种税款。

公司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抵税手续。

第一二三条集团及所属各成员单位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发票管理办法》,按照税收管理体制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销售发票(统一收据)的管理。建立销售发票(统一收据)领发台帐,严防发票的遗失和被窃。

第一二四条建立发票印制、购买的申请制度,凡由集团统一纳税的成员单位,印制、购买发票时,必须向集团财务部提出申请附样张和说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向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第一二五条规范使用各类发票。二联发票用于一般零售业务;四联发票用于价高、耐用或需保修领照的商品销售;专用发票适用于住宿、服务、饮食业;增值税发票主要用于商品批发业务。增值税发票应由专人保管和开具,索取增值税发票购货单位必须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并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第一二六条销货小票作为集中收款、柜组对帐、顾客退调商品的凭证;统一收据用于非营业性的资金往来收、付款凭据,不得作为实物交易凭证。

第一二七条销售发票的填开内容必须与销售业务实际内容一致、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复写齐全,不准涂改,作废发票必须将所有联数完整保管,并加盖作废章。红字发票非经允许不得开具,开具红字发票时必须将原蓝字发票附在记帐联后面交记帐员或会计作帐务处理。

第一二八条发票遗失应立即报人保、财务部门,及时追查、办理挂失手续,并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章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一二九条集团及成员单位每年应编制年度利润或费用计划上报集团财务部,由集团财务部平衡、汇总编制集团年度利润计划。集团公司利润计划经集团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分解下达给各个成员单位,各部门与各成员单位根据集团下达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定期检查与分析,与责任单位奖罚挂钩,确保利润指标完成。

第一三0条企业的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组成,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一三一条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变卖损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企业非季节性的停工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等。集团本部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应报集团财务部、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子公司的营业外支出须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一三二条集团内非独立核算的成员单位,每月所产生的利润应于次月5日前上交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部一个头向财税部门交纳所得税。其他子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依法交纳所得税。

第一三三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所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应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豁免或与经营者奖罚挂钩的决定。

第一三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超过资本金总额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提取公益金5%-10%,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一三五条集团及各成员单位的利润分配必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方能实施。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一三六条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编制会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填列准确、内容完整、表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编报及时、前后期一致。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全面反映集团公司或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一三七条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会计报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必须在次月4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集团公司的主表必须在次月6日前编制完毕;集团规定的其他辅助报表应分别于6日与8日前编报完毕。季、年度上报的会计报表,应同时编报财务情况报告书。

第一三八条建立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及成员单位凡在经营过程中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存货、债权、债务、财产物资等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影响的;审计和财税大检查查出较大问题的,应及时书面报告集团财务部。

第一三九条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签字后,上报有关部门,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披露。

第一四0条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除了按月对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对经营管理上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外,应定期编制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分析报告。成员单位的财务分析上报时间为季后10日,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上报时间为季后15日,年度财务分析报告为年报审计后5日。

第一四一条集团公司财务部应制订集团公司的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的质量与时间要求,并与各成员单位财务主管的奖罚、职称、职务的晋升挂钩。

第一四二条正确总结和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健全财务评价指标。财务指标主要是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负债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

转率、流动资金周转率、销售利润率、毛利率、费用率、资本金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税后利润等。

第一四三条集团公司的财务分析,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分析公司利润目标完成情况和不同年度盈利水平的变动情况,预测公司的盈利前景。

2.公司偿债能力的分析。分析公司负债、权益比率和负债结构,估量债务资金的利用程度,制定公司筹资策略。

3.公司资产营运效益的分析。分析公司资产的分布情况、周转情况、成新率情况,分行业、分单位的投入产出情况,提出更新改造、资产重组、优化配置的建议。

第十六章罚则

第一四四条集团各成员单位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纳入经理年薪制和部门经营责任制的考核范围,与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挂钩。

第一四五条违反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杭州市财政局《违反会计法规处罚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对成员单位的行政负责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撤销职务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四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一四七条本制度于2002年4月修订。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doc

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 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财务与合同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名称: 目标管理责任人: 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财务与合同管理水平,根据集团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实行财务(合同)目标考核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的核算方式一般有项目自行核算方式及公司核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未竣工和未与甲方办理结算前,项目部必须将工程款全部绝对用于工程,不得挪作它用,否则按国家法律视为挪用公款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任何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建设方将工程款汇入合同外账号,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公司财务部掌握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拨付工程款,并依照专款专用的制度,确保建设单位资金用于该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工地财务核算员进行监督,并负责指导。 2.1、公司委派作为本项目项场财务核算员,乙方所有对外签定的材料与劳务合同,及对外支付的款项均须经财务核算员报甲方备案,建立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台账,并按月报送工程形象

进度,按季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2.2、建设方工程款支付至公司账号后,公司留存工程款的5%后,再由公司财务直接支付大额材料款与全部劳务工资。 2.3、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劳务人员进行登记并办理,以本人身份证办理个人建设银行储蓄卡,每月由各劳务班组将签发放明细表造册,由项目部提交至公司财务部,公司在经核实后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账户上。 3、项目部应遵循项目所在地及综合总公司所在地税收政策缴纳各类税金及税务部门代收的费用。并严格按《税法》的税收制度进行 项目核算,杜绝一切偷税、漏税及抗税行为。 4、项目正式进场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责任人必须安排项目部的结算人员,根据中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投标报价书及相关的资料等,结合实际的市场情况,编制真实、准确、可靠、可行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必须有准确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的相关分析统计报表,同时考虑项目所需承担的所有成本因素,能真实反映施工当期的市场行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编制好后,及时交公司合约审核备案,如未能及时提供则给项目责任人伍万元的罚款。 二、合同管理 公司合约部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和目标考核,项目合同管理是对项目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合同管理与考核,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XXXXXXXXXXXX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00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合作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1. 总则 (2) 2. 机构与职责 (2) 3. 财务预算管理 (3) 4. 往来款项的管理 (3) 5. 存货管理 (4) 6. 固定资产管理 (5) 7.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资产损失的管理 (6) 8. 成本费用管理 (6) 9. 营业收入与税费的管理 (7) 10. 财务报告 (9) 11. 会计档案管理 (9) 12. 附则 (11)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项目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集团公司对项目公司财务的监管,理顺集团公司与项目公司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特制定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2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各项目公司的财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成本及费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要求。 1.3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各项目公司。 2. 机构与职责 2.1 财务机构设置: (一)集团公司财金资源中心负责所有项目公司的财务工作管控;(二)各项目公司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的财务工作;(三)各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2.2 各项目公司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参照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每月严格按照集团下发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经营分析、税务统筹和财务管理工作,注重时效性; (三)配合外部审计和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公司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四)做好合同备查台账,及时维护合同基本信息及合同执行情况、发票、付款进度等信息,以便将账务与台账核对,税务统筹及作为与往来单位定期对账的辅助依据; (五)完善项目公司的档案管理,每月必须将上个月的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并顺序编号,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 (六)做好项目公司现金及票据的管理并定期盘点,确保财产安全;(八)及时处理集团财金资源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 财务预算管理 项目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成本费用、利润等计划。应以目标利润为中心,项目公司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 往来款项的管理 4.1 项目公司应加强对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清理回收,减少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年度终了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报送集团财金资源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催结; 4.2 对其他应收款要及时清收,尤其对个人借款要严格控制,只限于因公出差或办理公务借款,要做到“前不清、后不借”,公差回来后及时报账或归还;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大全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5 附件1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12 第六章资产14 第七章负债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22 第九章收入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29 第十三章附则30 附件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35 第七章附则38 附件3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47 第八章附则48 附件4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49 第二章认筹、退筹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60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62 第三章资金调度63 第四章附则66 附件5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71 第六章附则71 附件7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73 第四章附则74 附件8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75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76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77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归档79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施工企业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某软件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汇编

某软件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全面提高某软件公司管理水平,支持公司灵活高效的分权管理体系,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和监控,并为业绩考核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持,特制定本财务预算制度。 公司财务部汇总各业务单元及各部门的预算,综合平衡并提出调整方案建议,根据预算委员会决议,拟定公司整体预算。 公司的年度预算主要由公司预算、业务单元/分支机构/职能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三级预算构成,初期以弹性预算和滚动预算方式结合方式进行,逐步完善和细化。每月度辅以较详细的各部门的资金和成本支出计划。 施行初期(1-2年内),考虑到预算的合理性和预算核算的准确性不足,建议不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和直接依据。 本预算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公司财务部是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第二章预算的组织形式和相应职责 1、某公司预算委员会

为保证某公司计划预算管理权威性、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实施,特设立某公司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在某公司预算组织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决策委员会授权下处理和决定计划预算管理的重大事宜。公司财务部是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组织分工 公司预算委员会设主席一名,执行主席一名,成员若干。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执行主席建议由公司财务中心总监担任;委员:建议由各个业务中心总监和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总监及外聘专家担任。 职责与权力 根据公司目标制定出年度预算总目标、总方针,报决策委员会批准; 审议公司年度预算,报决策委员会批准; 提出预算组织、规划、控制工作的改进意见;协调、裁定公司预算重大冲突(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对部门与部门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分歧进行协调) 审议财务中心提交的公司年度决算; 接受预算与实际比较的定期预算报告并予以审查、分析,提出改善的措施; 根据需要,就预算的修正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2、公司预算工作组 预算工作组是公司的一个非常设机构,在预算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计划预算管理文件编纂、指标测算、预算组织和下达等全局性组织工作。 预算工作组成员由预算委员会提名产生,建议组长由公司财务中心总监兼任,财务中心财务经理任执行副组长,副组长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总监担任,成员由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资源中心、行政部、各个业务中心等部门经理担任。成员人数在9人左右。 预算工作组的常设机构为财务部,专职负责计划预算管理文件编纂、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职责与权力 对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年度预算初步方案进行预审,审核这些方案和指标是否符合公司的方针、目标,财务和其他经济数据与指标是否达到基本要求,讨论通过或驳回重编。 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确立的结论,报预算委员会审议;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搜集情况,提供预算推进中的各种动态分析报告,在规定的权责范围内处理相关问题;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New general version of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 m model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新通用版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 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 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

1-中外合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中外合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三章财务会计工作要则 第四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六章库存的管理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成本和费用。 第十一章营业收入、利润及股东权益。 第十二章外币业务 第十三章所得税 第十四章清算业务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附则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之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实现人、财、物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四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设财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财务副总经理职责如下: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2)负责组织本公司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本公司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组织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5)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总经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对外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等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7)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财务副总经理的权限如下: (1)对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总经理处理。 (2)有权组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一) 为了加强、规范经理部财务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项目成本管理,发挥财务在经理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新《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的规定,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每月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表,交项目经理审核。 (8)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3、财务部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项目经理部财务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项目经理监管。

正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正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范文1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笫三条公司财务部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笫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笫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笫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笫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LI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完整篇.doc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

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

公司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财务管 理制度 1

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 目录 一、资金管理制度……………………………………1-2 二、材料管理制度……………………………………2-5 三、机械设备管理制度………………………………5-5 四、工资管理制度……………………………………6-6 五、非生产性开支……………………………………6-6 2

六、考勤制度…………………………………………7-7 一、资金的管理 1、工程款拨付时,必须有公司财务人员办理拨款手续,需从建设单位拨付各种款项的,经分公司经理和集团公司财务部同意后,才能办理,不经批准,私自在建设单位支取工程款的,按拨款额的10%处罚责任人。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 2、工程款到账后,必须先足额交纳内部承包合同上签订的管理费用、税金及相关费用,税金由分公司统一申报,当月上缴,其余部分由项目部自行安排,项目部制定一份资金使用计划,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在支款条上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财务科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分配资金,不能任意截留和挪用,否则由财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项目部需要公司调剂资金时按借款处理并承担利息,由项目经理办理支款手续注明利率及归还日期。建全项目部资金使用台账,逐笔 3

登记各项目部的资金收入、支出及应上交的各项税费,每月在分公司的经管会上公布结果,各项目部应及时与财务科对账,每天由财务科上报公司经理库存资金余额。每月月终上报内部往来余额表,以便公司经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3、项目经理掌握的流动资金按照集<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3000平米以下或合同价款在150万元以下的项目流动资金不能超过30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或合同价款150万元以上300万元的工程,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元,超过5000平方米或合同造价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参照以上的办法灵活掌握。 4、支票、现金的管理 (1)、在财务部支取的支票必须在7天内办理完毕结算手续,超期不报按支取金额的5%对经办人进行罚款,并对该项目部的其它支出进行控制。 (2)、除非必须交纳定金的材料外,一切支出不能预支,红砖、砂石等材料按照合同约定数量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财务科才能支付材料款。及时报销支付资金额的成本,否则财务科有权不办理支款而且项目经理承担全部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财务科协商决定。 5、各项目部未结算前只报销计划含量的80%的成本,工程结算后 4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十月

目录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1) 第三章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3)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3)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 5 附件1 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6 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6 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 7 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12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 12 第六章资产 14 第七章负债 21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22 第九章收入 23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26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28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29 第十三章附则 30 附件2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任命、聘用与培养 32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3 第四章财务人员的轮岗 34 第五章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 34 第六章财务人员业务处理及报表的上报时间安排 35 第七章附则 38

附件3 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及控制办法 (40) 第一章总则 40 第二章编制预算的原则 40 第三章预算的编制 41 第四章预算的内容 43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44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 46 第七章预算的反馈、分析和预测 47 第八章附则 48 附件4 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款管理办法 (49) 第一章总则 49 第二章认筹、退筹 49 第三章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50 第四章现场财务操作流程 51 第五章应收款和违约金收取 53 第六章退房、换房、合同变更 56 第七章销售现场工作管理 58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60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62) 第一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62 第三章资金调度 63 第四章附则 66 附件5 集团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7) 第一章总则 67 第二章现金的管理和监督 67 第三章银行存款的管理和监督 69 第四章备用金和业务借支的管理 70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 71 第六章附则 71 附件7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管理办法 (72) 第一章总则 72 第二章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72 第三章财务分析的上报 73 第四章附则 74 附件8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75) 第一章总则 75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和归集 75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新范本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与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与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与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与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与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她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她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与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她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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