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课件(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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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图文】新教材2018初级会计 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
8
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习题· 单选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 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 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 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 间是( )。(2011年)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
【习题5· 单选题】2013年4月,赵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 双方口头约定了1个月试用期,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 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6年) C A.甲公司应与赵某补签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 关系 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 作时建立 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注意】(2016年新增)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 退役军人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8
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习题·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 同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15周岁的小李与某汽车修理厂签订的劳动合 同 B.14周岁的小张与某京剧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15周岁的小王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D.17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10
第
8
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 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的公益 性岗位 适用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

③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 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须年满16周岁(只 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 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 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 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未 作规定的,依照劳动 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四、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④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 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 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 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 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 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须年满16周岁(只 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 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 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受用人单位的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 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 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未 作规定的,依照劳动 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
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四、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绝对精美2018《经济法基础》第1-8章PPT课件(全2674)新教材课件(可修改)

22/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23/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共385页)预览图
24/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25/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26/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 01 8
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相 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2/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43/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1.法的本质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理意志和 根本利益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第一章 总论
2018
2018《经济法基础》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值 单选题 多选题
2015年 2016年 3题4.5分 3题4.5分 3题6分 3题6分
2017年 4题6分 3题6分
判断题 2题2分 2题2分 1题1分
合 计 8题12.5分 9题12.5分 9题13分
38/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框架
39/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章节目录
CONTENTS PAGE
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40/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考情分析
章节
具体变化
本单元在2017年考试各批次试卷中的平均
分值约为4分,预计在2018年您抽取的考卷
中的分值为3分左右,不涉及大题。
2018《经济法基础》
23/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共385页)预览图
24/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25/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26/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 01 8
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相 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2/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43/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1.法的本质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理意志和 根本利益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第一章 总论
2018
2018《经济法基础》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分值 单选题 多选题
2015年 2016年 3题4.5分 3题4.5分 3题6分 3题6分
2017年 4题6分 3题6分
判断题 2题2分 2题2分 1题1分
合 计 8题12.5分 9题12.5分 9题13分
38/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框架
39/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2018《经济法基础》 章节目录
CONTENTS PAGE
第一章·第一节
法律基础
40/勤于学、善于思、敏于行
考情分析
章节
具体变化
本单元在2017年考试各批次试卷中的平均
分值约为4分,预计在2018年您抽取的考卷
中的分值为3分左右,不涉及大题。
经济法课件第八章

二、专利权的主体、客体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设计人 2.合法受让人 3.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4.外国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 的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规定,五种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 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四、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 3.标记权 4.放弃权 5.阻止他人进口权 6.请求支付费用权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1)缴纳专利年费 (2)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后,享有专利 权的单位有向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的义务 。
五、专利权的保护与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 (2)假冒他人专利 ; (3)侵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申请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的行为。
我国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形不视为专 利侵权: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 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 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 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 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 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
一、专利法概述
(一)专利 专利又称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 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 独占实施权。 (二)专利法 专利法指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及其实施、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第八章》课件

经济环境对第八章的影响
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对第八章内容的影响,以及经济法 与其他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章节重要性
实践意义
阐述第八章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 应用,以及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
学术价值
分析第八章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 的地位,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 。
章节内容概览
主要概念解析
与其他章节的联系与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法第 八章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案例分析 可以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 则和规定,以及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主要涉及消 费者权益的种类、保护措施、维权途 径等方面的内容。在案例分析中,需 要分析消费者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侵害的性质和程度,并探讨如何通过 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权益。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01
02
03
民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或 个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行政责任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 或个人将受到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等。
刑事责任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 为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责 任人将受到刑事追究。
05
CATALOGUE
经济法第八章案例分析
务。
合同履行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 使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 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以保 护自身权益。
合同的保全措施
为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当事人可 以采取保全措施,如代为履行、提 存等。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如协商一致、违约 等。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 真实、全面信息。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交易中应得到公平、 公正的待遇,不受不正当的限 制。
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对第八章内容的影响,以及经济法 与其他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章节重要性
实践意义
阐述第八章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 应用,以及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
学术价值
分析第八章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 的地位,对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 。
章节内容概览
主要概念解析
与其他章节的联系与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法第 八章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案例分析 可以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 则和规定,以及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分析主要涉及消 费者权益的种类、保护措施、维权途 径等方面的内容。在案例分析中,需 要分析消费者的权利是否受到侵害、 侵害的性质和程度,并探讨如何通过 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权益。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
01
02
03
民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或 个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行政责任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 或个人将受到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等。
刑事责任
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 为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责 任人将受到刑事追究。
05
CATALOGUE
经济法第八章案例分析
务。
合同履行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 使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 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以保 护自身权益。
合同的保全措施
为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当事人可 以采取保全措施,如代为履行、提 存等。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如协商一致、违约 等。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或服务的 真实、全面信息。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交易中应得到公平、 公正的待遇,不受不正当的限 制。
经济法基础 第8章

• • • • • • • • • 8.2专利法 8.2.1专利权及专利法的概念 8.2.2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资格 8.2.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8.2.4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8.2.5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 8.2.6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8.2.7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8.2.8专利权的保护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 • • • • • • 8.3商标法 8.3.1商标权及商标法的概念 8.3.2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和条件 8.3.3商标注册的程序 8.3.4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保护 8.3.5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8.3.6商标使用的管理 8.3.7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 • • • • • • 8.4著作权法 8.4.1著作权法概述 8.4.2著作权的主体与归属 8.4.3著作权的客体 8.4.4著作权的内容 8.4.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 8.4.6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8.4.7著作权的保护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8.4.1著作权法概述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即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 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身权和 财产权。
• 8.2.4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3.专利申请的批准 专利申请经审查后,未发现驳回理由,专 利局即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 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8.2.5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 1.专利权人有实施自己专利发明的权利。 2.专利权人有阻止他人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 利。 3.专利权人有转让其专利权的权利,从而获 得专利转让费。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 • • • • • • 8.3商标法 8.3.1商标权及商标法的概念 8.3.2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和条件 8.3.3商标注册的程序 8.3.4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其保护 8.3.5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8.3.6商标使用的管理 8.3.7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 • • • • • • 8.4著作权法 8.4.1著作权法概述 8.4.2著作权的主体与归属 8.4.3著作权的客体 8.4.4著作权的内容 8.4.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 8.4.6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8.4.7著作权的保护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8.4.1著作权法概述 1.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即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 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身权和 财产权。
• 8.2.4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3.专利申请的批准 专利申请经审查后,未发现驳回理由,专 利局即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 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8.2.5专利权人的基本权利 1.专利权人有实施自己专利发明的权利。 2.专利权人有阻止他人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 利。 3.专利权人有转让其专利权的权利,从而获 得专利转让费。
第8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8《经济法基础知识》(第八版)(第八章) PPT课件
第三节 本 票
一、本票的概念 (一)本票的概念 本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二)本票的特点 1、本票是自付票据 2、本票基本当事人少 3、本票无须承兑
二、出 票
(一)出票人的资格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并保证支付。 (二)本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本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三)本票可任意记载的事项 (四)出票行为
六、付 款
(一)付款的概念 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收回 汇票,从而消灭票据关系的。 (二)付款提示 付款提示是票据权利的保全和行使。 (三)付款要求 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 足额付款。 汇票可以由付款人亲自支付,也可以由付款代理人代 为支付。 持票人获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 给付款人。 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 金额转账收入持票人账户,视同签收。
请问:(1)甲企业在出票时未记载金额即将支票交 给乙企业,该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2)对于甲 企业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如果乙企业于2017年5月20日向银行提示付款, 甲企业的票据责任能否解除?为什么?
第一节 票据法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委托
三、背 书
(一)背书的概念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 章的一种票据行为。转让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 被背书人。 (二)背书的记载事项 背书的法定记载事项包括背书人的签章和被背书人的 名称,以及一项相对记载事项,即背书日期 。 (三)背书要求 1、汇票的背书应当连续 。 2、付款人或者其他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的范围和资格 作出限制 。 (四)质押背书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 字样。
经济法第8章课件
二、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一)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是债 权人与保证人签订 的确定双方权利和 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保证方式
➢ 1. 一般保证 ➢ 2. 连带责任保 证
第二节 保证
三、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是指当债务人在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所承担的代为履行或代为赔偿损
失的义务。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 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约定。
(二)保证责任
1.共同担保的保证责任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合同变更、转让的保证 责任 4. 保证期间,债务人进入破产程 序的保证责任 5. 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取保证的 保证责任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四、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 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 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 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 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 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一)保证合同
➢ 保证合同是债 权人与保证人签订 的确定双方权利和 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保证方式
➢ 1. 一般保证 ➢ 2. 连带责任保 证
第二节 保证
三、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是指当债务人在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所承担的代为履行或代为赔偿损
失的义务。
第二节 保证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 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约定。
(二)保证责任
1.共同担保的保证责任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合同变更、转让的保证 责任 4. 保证期间,债务人进入破产程 序的保证责任 5. 欺诈、胁迫等方式获取保证的 保证责任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四、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 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 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 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 的三分之一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 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经济法课件第八章(详细)
含 商品的行为。 义 •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 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帐外 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或以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 交易条件的行为。
正当的折扣和佣金是允许的
折扣必须是明示的且必须如实入帐。
“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惠给总款百分之三的回扣,
并向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被人发现后
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
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
C.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 D.降价排挤行为
15
习题
3、下列行为中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 A.在公开招标中为取得中标机会,向发标单位给予财 物 B.被勒索不得已向交易对方赠送财物 C.被胁迫情况下给予交易对方财物 D.为晋升处长而收买有关人员
DA
3、虚假广告行为
含 义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
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
特征—— • 1、主体是经营者 • 2、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 3、足以引人误解
•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 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 代理、设计、制作、发 布虚假广告。
产生混淆误解的行为。
• 侵犯客体——商品标识、营业标识。 • 行为特征——使用的商业标识与他人相同或相近。 • 行为后果——混淆或淡化他人商业标识造成误解
(淡化区别,彼此不分 阿迪达奈斯、鄂尔蒂斯)
具体行为如下4种:
1、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 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 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帐外 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或以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 交易条件的行为。
正当的折扣和佣金是允许的
折扣必须是明示的且必须如实入帐。
“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惠给总款百分之三的回扣,
并向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被人发现后
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
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A.不正当竞争行为
B.
C.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 D.降价排挤行为
15
习题
3、下列行为中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的是( ) A.在公开招标中为取得中标机会,向发标单位给予财 物 B.被勒索不得已向交易对方赠送财物 C.被胁迫情况下给予交易对方财物 D.为晋升处长而收买有关人员
DA
3、虚假广告行为
含 义
•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
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的行为。
特征—— • 1、主体是经营者 • 2、宣传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 • 3、足以引人误解
•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 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 代理、设计、制作、发 布虚假广告。
产生混淆误解的行为。
• 侵犯客体——商品标识、营业标识。 • 行为特征——使用的商业标识与他人相同或相近。 • 行为后果——混淆或淡化他人商业标识造成误解
(淡化区别,彼此不分 阿迪达奈斯、鄂尔蒂斯)
具体行为如下4种:
1、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经济法基础》第八章
1.集体所有权的概念 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
权利。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集体所有权的范围 根据《物权法》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如下: ①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②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③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④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 24 页
第二节 所有权
第 25 页
四、所有权的种类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
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的建 筑物的共用部分(如电梯、楼道、国道、外墙等)享有的权利,如使用权、收益权、 修缮改良权和物权请求 页
第二节 所有权
四、所有权的种类 (七)共有
第 27 页
1.共有的概念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 有权。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2.共有物的管理 和处分
根据《物权法》第96至98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 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 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 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 12 页
02 所有权
•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 所有权的取得 • 所有权的权能 • 所有权的种类
过渡页
TRANSITION PAGE
第二节 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权利。它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2.集体所有权的范围 根据《物权法》第58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如下: ①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②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③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④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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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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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权的种类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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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
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的建 筑物的共用部分(如电梯、楼道、国道、外墙等)享有的权利,如使用权、收益权、 修缮改良权和物权请求 页
第二节 所有权
四、所有权的种类 (七)共有
第 27 页
1.共有的概念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 有权。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2.共有物的管理 和处分
根据《物权法》第96至98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 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 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 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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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所有权
•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 所有权的取得 • 所有权的权能 • 所有权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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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权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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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单选题】2013年4月,赵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了1个月试用 期,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 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甲公司应与赵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合同补签之日起建立 B.赵某与甲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 C.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进入公司开始工作时建立 D.赵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试用期满时建立 【答案】C
用人单位 用工之日 起 1 个月内 劳动者不 签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①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②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③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①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 【提示】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为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前 1 日 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 签 ①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②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①自用工之日起满 1 个月的次日至满 1 年的前一日应当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11 个月) 用工之日 起满 1 年 用人单位 未签 ②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如果该公司的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D
【例题·多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的有( )。(2015年)
A.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 酬等情况 B.不得扣押劳动者相关证件 C.不得向劳动者索取财物 D.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用工之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例题·单选题】2015年6月5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8日甲公司与张某签订劳 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发放工资。 甲公司与张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A.2015年6月9日 B.2015年6月20日 C.2015年6月8日 D.2015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2015年6月5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016年)
【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6年) A.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 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 C.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 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
【例题•多选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了10名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
求员工缴纳300元的制服押金,等员工离职时再予以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下列对化妆品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公司限期返还押金
B.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500元的罚款 C.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公司处以2000元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陈某 正式上班,4月1日过了试用期,4月15日领取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的规定,甲公司与陈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为( )。
A.3月1日 B.3月5日 C.4月1日 D.4月15日
『正确答案』B
【考点】劳动合同Biblioteka 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告知义务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
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不得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 财物。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 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 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1.主体资格 (1)劳动者 ①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 务教育的权利。 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③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 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 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 同法。 2.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 定的用人单位。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 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