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120急救车辆管理规范与120驾驶员管理制度

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车辆管理,保证急救车辆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3.掌握车辆状况,拟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车辆违章及交通安全事故;按计划组织车辆维修,保养,年审。

4.做好车辆年审工作,抓好修理质量,节约经费开支。

5.建立车辆档案和各项工作统计。

6.组织驾驶员的学习,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全面了解驾驶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7.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备用驾驶员资料,培养年青骨干。

120驾驶员职责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科室主任做好车辆的安全工作。

2.驾驶员负责本驾驶车辆维护、登记、督促维修,处理日常行车事故。

3.学习安全行车知识,掌握所驾驶车辆技术性能,不断提高驾驶水平。

3.服从120调度指挥,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办私事。

4、密切配合、协助急救医师,安全完成急救任务。

5、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运医院。

6、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7、配合医务人员严格按规定收费,栏目清楚,字迹工整,收费后一定为患者开具发票并盖章。

8、做好接班前的车辆检查,认真保养车辆。

9、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和随车物品固定牢固。

10、上班期间严禁钦酒,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

11、下班时锁好车辆门窗,严防随车物品丢失。

120急救驾驶员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工作岗位。

3.按时作好车辆的自检工作,保持车容整洁,认真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遵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质量,对病人热忱、礼貌、不乱收费。

5.努力钻研业务,做到不懂就问,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共同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平,团结友爱,共同进步,为院前急救作贡献。

7.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以保持急救单元整体形象。

8.凡120调度室派车,不得无故不出车或私自借故出车。

救护车清洁、消毒制度

1、执行任务必须保持救护车车身、医疗仓、警报器、随车物品的干净整洁。

2、驾驶员必须做好救护车除医疗仓外其他部分的清洁工作。

3、驾驶员下班前必须做好车辆清洁,锁好门窗。

4、不定期清洁发动机、电瓶、底盘。

5.驾驶员每天在接班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情况表,并上报院领导和办公室。

6.汽车轮胎必须不定时进行全面检查,对扎钉较多,磨损较严重的必须更换。

7.急诊科护理人员每天必须保证对急救车辆进行一次紫外线消毒工作。

抢救车管理制度

抢救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抢救车管理,确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统一制定抢救车管理规范如下:1、抢救车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药品,所有用物保证质量、功能齐全,处于应急状态。2、常用物品包括:输液、静脉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血压计,听诊器,手电筒,压舌板、开口器等。3、常用药品:各病区根据专科要求及急救特点备急救药品,药品放置以规范并方便急救使用为原则。每种急救药品应按使用有效期排列从左至右由远至近,先用最右边,补充时置于最左边(左进右出)。原则上同种药品同批号。4、抢救车实行“三统一”:抢救车平面图统一、抢救药品应知应会统一、急救药品一览表和登记检查本统一。5、抢救车管理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6、抢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无尘、用物齐全、规范。 7、《抢救车管理制度》附于《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页,护理人员必须人人熟悉。8、抢救车实行封车管理须做到:(1)封车前双人检查,物品和药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并在封条上注明封车起止日期和检查者两人签名。 (2)必须全封,封车时间为一个月。 (3)急

救或检查时方可打开急救车,抢救车使用后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必须在本班内及时整理、补充完整,重新封车,并在《急救药品物品登记本》上记录时间,使用后补充完整再封车。(4) 急救车实行专人负责,责任人须做到周周检查,红笔签名,检查登记(填写方式为:日期、急救药品物品完好状态、封条状态、签名)。护士长每月全面检查急救车一次,进行登记签名,登记时间必须与封条时间一致。 (5)班班交接, 各班依照急救车一览表进行交接,检查急救车封条情况,并规范填写交接登记本,双人核查签名。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 ^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51670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 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 ??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 分钟内出发(用物见

“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 ??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 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 ??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 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抢救车管理规范标准

邯钢医院科 抢救车管理记录本年度:

医院急救药品、器械管理组 组长: 组员: 科室抢救车管理人员 组长:专人: 医院管理目标: 急救物品、药品合格率100%。 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抢救车管理规 一、抢救车须由专人管理,各种药品、物品种类及数量进行定量、定位配置,备用药品根据临床科室需要合理配备。 二、抢救车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全部护士熟练掌握抢救车备用药品、物品情况并熟练应用。有抢救室者放在抢救室,无抢救室者放在科室固定位置。 三、抢救车采用“每班交接”的方法进行管理,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检查记录在抢救车交接本。抢救车使用频率较少的科室,使用封条,过期时间写在最近时间。 四、抢救结束后,2小时清理用物,药品、物品做好补充、备用。 五、抢救车药品、物品定量定位置,清单目录清楚。 六、封条使用:封抢救车人、时间、最近过期时间。

抢救车记录/考核填写要求 1.科室有专人管理抢救车,按照规建立抢救车管理本有交接和质控记录。 2.交接班当面点清,记录在本上。 3.封条封闭的抢救车,至少检查1次/月,记录并及时更换到期物品、药品。 4.进行培训,掌握抢救药品、物品、仪器、疾病抢救流程等。 抢救车布局(翻盖式抢救车): 第一层:(数量5支) 第二层: 备用药品基数:副肾20、可拉明20、洛贝林20、多巴胺20支。(抽屉式抢救车按照药品要求的位置由外向顺序放置) ICU、急诊科备用药品基数:副肾40、可拉明40、洛贝林40、多巴胺40支输液盘及用品:止血带、艾尔碘、棉签、输液贴、弯盘、留置针; 消毒包:用无纺布包裹消毒的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各1;打开使用后清

急救车管理制度

抢救车管理制度_急救车管理制度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 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 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 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 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 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 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 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 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 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 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 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 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 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 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 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 好状态。 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 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 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 10.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 处于备用状态;

120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20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1、急救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外出。 5、遵守电话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 8、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9、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0、医师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药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1、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医师负责车辆消毒。 12、爱护急救中心内一切物品,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13、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如有违反救护车使用制度及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者,责令其书面检讨、将列入医院医疗考核指标。 120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 2、在急救单元中实行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医师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患者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患者转送至医院急诊科后,必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制度。 5、遇重大抢救和灾难事件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6、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患者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救护车收费标准 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2008年修订版》 救护车费(五公里内,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20元/次救护车费(5公里以上):每增加一公里3元 救护车费(接送传染病人、五公里内) :45元/次 监护型救护车加收1元/公里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抢救车管理规范

邯钢医院科 抢救车管理记录本 年度: 医院急救药品、器械管理组

组长: 组员: 科室抢救车管理人员 组长:专人姓名: 医院管理目标: 急救物品、药品合格率100%。 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抢救车管理规范 一、抢救车须由专人管理,各种药品、物品种类及数量进行定量、定位配置,备用药品根据临床科室需要合理配备。 二、抢救车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全部护士熟练掌握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物品情况并熟练应用。有抢救室者放在抢救室,无抢救室者放在科室固定位置。 三、抢救车采用“每班交接”的方法进行管理,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的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检查记录在抢救车交接本。抢救车使用频率较少的科室,使用封条,过期时间写在最近时间。 四、抢救结束后,2小时内清理用物,药品、物品做好补充、备用。 五、抢救车内药品、物品定量定位置,清单目录清楚。 六、封条使用:封抢救车人姓名、时间、最近过期时间。 抢救车记录/考核填写要求 1.科室有专人管理抢救车,按照规范建立抢救车管理本有交接和质控记录。

2.交接班当面点清,记录在本上。 3.封条封闭的抢救车,至少检查1次/月,记录并及时更换到期物品、药品。 4.进行培训,掌握抢救药品、物品、仪器、疾病抢救流程等。 抢救车布局(翻盖式抢救车): 第一层:(数量5支) 第二层: 备用药品基数:副肾20、可拉明20、洛贝林20、多巴胺20支。(抽屉式抢救车按照药品要求的位置由外向内顺序放置) ICU、急诊科备用药品基数:副肾40、可拉明40、洛贝林40、多巴胺40支输液盘及用品:止血带、艾尔碘、棉签、输液贴、弯盘、留置针; 消毒包:用无纺布包裹消毒的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各1;打开使用后清洗灭菌。 液体盒内放置:电极片10个;输液器2、输血器各2个、5ml注射器2个、20ml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急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是城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的科学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提升应急医疗救援能力和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保障、维护公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急救中心(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急救中心(站)是指由通信、医疗急救和转运等要素构成,对伤病员提供医疗急救和转运、护送服务的公益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将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本地区城市发展规划,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事业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和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的性质与任务,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急救中心(站)的工作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急救中心(站)的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基本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对全国急救中心(站)的建设与发展实施宏观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急救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一个城市只能设置一个政府

主办的急救中心(站),“120”为院前医疗急救唯一的特服电话号码。 第八条院前医疗急救系统的机构设置分为急救中心、急救站二级。 (一)地市级及以上城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二)县及县级市设置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在医疗机构内,并承担院前医疗急救职能的急救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急救中心(站)建设标准》,逐步组建独立建制的急救中心。 (四)县及县级市和边远地区,可参照本《办法》,经本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可依托在当地医疗力量最强的医疗机构内,并承担本地区的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第九条急救中心(站)应当根据医疗急救功能和任务,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第十条急救中心(站)实行行政事务类事业管理体制。各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行政职级等同于本地区其它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卫生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精简机构、平战结合”的原则,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机构设置可与急救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体制,并按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功能与职责,加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的机构审批、登记、注册和校验由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统一的执业管理。 第十三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任何机构、组织、团体和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名称并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三章功能与职责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之欧阳歌谷创作

120急救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欧阳歌谷(2021.02.01)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急救车管理规范

急救车物品、药品管理规范 1.0目的:明确急救车的管理规范,确保急救车处于应急状态 2.0范围:适用于所有配置急救车的护理单元 3.0管理规范: 3.1急救车实行封条式管理,由护士长主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在《急救物品检查登 记本》护士长签名栏内签全名;护士长指定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建立《抢救车物品放置明细表》及《抢救车药品、物品有效期一览表》,每天检查封条完好情况,在《急救物品检查登记本》专管人签名栏内签全名。 3.2检查抢救车及抢救车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耗部分及时补充,放回原处,随时准备 使用。并实行双签名,检查补充者在专管人签名栏内签全名,核对者在核对者签名栏内签全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拆、上封条的原因,如:月查、抢救病人、护理查房等,同时在封条上双签名,标明封条日期。如物品送消毒或仍在病人处使用,也须在《急救物品检查登记本》备注栏内说明。 3.3根据各科情况定点放置急救车。急救车内物品、药品定点定量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4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无菌物品需注明有效日期,过期后应重新灭菌方 可使用。 3.5药品必须定期清点数量,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 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3.6保持急救车的整齐、清洁。 3.7抢救车检查:急诊科及ICU每班一次,其他科室每日一次检查封条情况,每次检查 后在《急救物品检查登记本》上记录并签全名。 3.8《急救车物品放置明细表》为全院急救车基本配置。各护理单元根据需要设计本护 理单元的急救车物品放置明细表。 4.0记录 4.1 《急救物品检查登记本》

附:《抢救车物品放置明细表》、《抢救车急救药品、物品有效期一览表》 注:(1)急救车封条栏记录封条是否完好或拆、上封条。 (2)备注栏注明拆、上封条的原因,如:月查、抢救病人、护理查房等。

医院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医院 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 (1)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院办公室统一安排(夜间由行政值班,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可直接调用)。 (2)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保持车辆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接到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填写有出车登记,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3)急救车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定人、定车、责任到人。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如需变动,需经院办公室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4)急诊护士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交接。当日出诊前必须对照《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对抢救物资进行检查。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器材、物品,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 二、出车中: (1)院办公室或行班值班接到120电话,并简单询问病情及联系方式后,立即通知驾驶员及值班医生、护士,告之简要病情和联系方式,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出发前出诊医生必须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再次询问病情。 (2)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3)救护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救护任务后及时返回医院,不得路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4)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在出车救护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工作

牌,对病人及家属在态度热诚,文明礼貌。 (5)出诊人员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进入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情况,对危重病人必须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并签署《120出诊、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取得家属签字。 (6)抢救病人要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程序及急救原则,按急救医疗规范及服务标准对待病人,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7)使用担架搬运病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将病人固定于担架上。 (8)接送过程中医护人员至少应有一人在病人身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如系危急重症病菌,医护人员均须在病人身旁密切病人生命体征变化,便于及时处理,严禁医护人员坐在驾驶室内。如遇危急情况,可第一时间报告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取得院办公室或行政值班的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近医院抢救,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9)加强查对制度,不管是在现场还是在路途中救护,护士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及所有操作,包括时间、药名、剂量、给药方法,要及时记入抢救记录,所有药品安瓿及包装均要核对后带回医院。 (10)接诊病人返回医院后,出诊医师要立即对接诊医师交接出诊情况。如系危急重症患者或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提前向行政值班或院办公室汇报,告之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准备。 (11)车辆在外出执行急救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院办公室,等候院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 三、出车后 (1)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救护车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一般情况下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如遇外伤血液、呕吐物污染等需及时清洗消毒。车辆清洗消毒由救护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 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 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

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急救车管理规范及制度【最新版】

急救车管理规范及制度 抢救车管理规范 根据五常法管理规范,做好标识及物品、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有效期,物品完好率百分之百。 一药品 1抢救药物根据专科特点备齐药品种类及数量; 2药品基数与指示卡相符; 3药品标记醒目,无失效及字迹不清的药物; 4药品摆放有序,摆放药品与标签相符。 5必备液体:20%甘露醇、5%碳酸氢钠、林格氏液、5%葡萄糖和0.9%氯化钠等。 二物品

1抢救车内物品固定,存放有序。包括:开口器,压舌板、舌钳、一次性吸氧管、一次性吸痰管、吸氧面罩、吸痰连接管、通气导管、输液器、注射器、棉签、头皮针、胶布、砂轮、止血带、安尔碘、留置针、试管、手电筒、玻璃接头、气管插管、呼吸囊、电插板、剪刀、按需要备麻醉喉镜等。 2护士熟练掌握呼吸囊的构造,注意物件的完整性及保养。 3抢救物品定点放置,保持物品完好率百分之百。 三护士每天检查抢救车一次,并记录签名,抢救后及时补充。 四质控护士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护士长每月质控一次。 急救车抢救物品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抢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和保养,并熟练使用。 2抢救车设专人管理,并做到定期清洁和检查。 3急救车、抢救物品、仪器规范整齐,放置于固定位置,不得随

意挪到更换位置。各班人员要熟悉急救车备用的药品、物品、仪器的放置位置,能够熟练掌握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记常用抢救药品的剂量。 4抢救仪器和药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时使用,一律不准外借。 5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因药局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说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病人用药。急救车内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6急救车上的急救药品和仪器,设立专门抢救药品物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品、仪器名称、剂量、规格、数量、有效期,本和物品必须完全相符,每班交接并签全名。 7实行药品及物品有效期预警制度,设置急救车药品、必备物品一览表,表内标明抢救车内的所有物品、药品名称、基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护士在检查药品时,如发现即将过期药品,即在相应位置内用笔写:‘※’,以提示在有效期前

120急救中心处理制度

急救人员处罚制度 急救中心主任处罚制度 由于主任疏忽行政管理,不经常督促、检查急救中心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经常组织、督促急救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视情节轻重扣罚科主任。同一个急救人员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科主任通报批评。因急救人员无故拖延出车,情节轻微的,给予科主任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科主任降级处理;医疗纠纷产生的费用由科室负责。 急救中心护士长处罚制度 由于护士长不经常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检查护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导致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视情节轻重扣罚护士长。同一个护理人员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因护理人员无故拖延出车,情节轻微的,给予护士长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护士长降级处理。 急救医师处罚制度 急救医师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无故不参加医院或科主任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因服务态度欠佳,技术操作不过关,工作疏忽,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医师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医师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

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护士处罚制度 急救护士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无故不参加护理部或护士长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技术考核,服务态度欠佳,技术操作不过关,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护士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护士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驾驶员处罚制度 司机接到车辆调度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车,不执行中心调度程序,接警不出或换车出警或私自出警,急救车辆用作非急救或私人使用,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3个月。 急救担架员处罚制度 急救担架员因擅离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欠佳,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导致医疗差错,视情节轻重处罚。同一个急救担架员一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被患者正当的投诉,给予停工3个月。急救护士无故拖延出车时间,视情节轻重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患者身体损害,引起医疗纠纷的,给予停工3个月。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急救车管理制度规范

急救车管理制度规范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急救站管理制度

急救站管理制度 一、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和急救站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站进行交接班,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电话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当天出救人员、车辆和值班时间,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出救。 三、交接班记录应记录当班重要事宜,如急救中发生特殊的情况,电脑、车辆、电台,医疗设备使用运行情况等。 四、接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 五、值班中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动,须提前10分钟由急救站负责人通知中心调度室。 六、急救站出救车辆必須配备医生、护士和司机,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担架员。 七、值班人员须保持电脑、电台和电话等通信设备的完好,除调度派车、反馈,不得随意使用。 八、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命令必须在3分钟内出车,值班期间不得睡觉。 九、急救站值班车辆、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中心调度指挥,接到中心调度命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救。 十、急救站直接接到的急救任务需先向中心调度通报,得到同意(发调度派车单)方能出车,如与中心调度发生冲突必须服从中心调度的命令。 十一、出车、到达、离开、送达、完成、返回必须及时报告调度

室。 十二、急救病人送何医院应根据急救需要、路途远近、家属要求综合考虑决定。 十三、急救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救死扶伤,热情周到,极端负责,尽一切力量抢救伤病员,并给予尽可能的其他帮助。 十四、到达病人身边应按规范对病人进行检查,对急救病人必须输液用药,不能确诊的需建立静脉通道,不准许不做任何处理就送医院。 十五、对心跳、呼吸停止的病人必须抢救30分钟以上,并做心电图确认,征得病家同意方可停止抢救。 十六、每个班次车辆必须加油,并将车辆清洗干净。 十七、值班时医、驾人员不得同时离开值班室,离开前须向调度室通报去向和联系方式。 十八、医生在急诊室须随时保持与中心或分站的联络,不得影响出救。 十九、严格执行物价局、卫生局收费标准,交费按中心财务制度执行。 二十、医生、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病历、日报表,当日上交,不得补填。医疗文件的书写必須规范,并按医院规定保存。日报、月报每月交费时同时交中心调度室= 二十一、无调度命令不得出车,凡用于院前急救,车上有“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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