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12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市级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评选了济南市燕柳小学《阳光教育成就多彩人生》等100个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认真做好优秀德育实施方案的学习、借鉴和推广工作,指导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全国普通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中小学德育改革,全面提高育人成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附件: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名单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优秀德育实施方案名单序号地市学校方案题目1济南市济南市燕柳小学阳光教育成就多彩人生——济南市燕柳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2济南市济南市舜耕小学微生态治理:打造德育新样态——济南市舜耕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3济南市商河实验中学以规育苗,以德育人——商河实验中学“一体两翼”德育工作实施方案4济南市济南高新区东城逸家小学“逸·三”德育体系,成就“逸家”少年——济南高新区东城逸家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5济南市章丘区实验小学德育为先五育并举——济南市章丘区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6济南市济南市莱芜凤城高级中学凤鸣展翅,立德树人——济南市莱芜凤城高级中学德育实施方案7济南市济南市黄台小学做回归本真的教育——济南市黄台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8济南市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人人相互言传身教——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胜利·榜样”德育课程实施方案9济南市平阴县孝直小学养正树人明德笃行——平阴县孝直小学德育工作三年实施方案10济南市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左岸小学合力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左岸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11济南市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方案12济南市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基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三维一体”德育工作实施方案13青岛市青岛二中坚持激发式教育,造就终身发展主体14青岛市青岛十九中青岛十九中“四色德育”品牌活动建设实施方案15青岛市青岛市崂山区实验学校以美养德培育新时代和美少年16青岛市青岛宾川路小学行远自迩,让成长的每一步扎实而闪亮——青岛宾川路小学“阳光珍珠”德育工作实施方案17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兰亭小学兰亭书馨德育铸就最美少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兰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18青岛市市南区实验小学让阳光照进少年成长19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实验初级中学六育途径,创“快乐育才”德育品牌;五育并举,塑“实验系校”时代人才20青岛市山东省青岛第一中学非常“四+六”,非凡自主性21青岛市青岛富源路小学建生态德育模式,育“静雅润和”少年——青岛富源路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22淄博市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学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五字诀”23淄博市山东省淄博第五中学“红色基因、铸魂育人”淄博五中德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24淄博市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构建核心价值观“三线”育人落实机制25淄博市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小学“午间六小调”德育课程26淄博市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构建红色实践活动育人体系27淄博市山东省淄博第七中学基于指南构筑“13·31”活力德育魔方培育新时代新人综合素养——淄博七中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实施方案28淄博市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校园心理剧”融合教育29淄博市淄博市张店区和平小区小学“三纵两横”微德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30淄博市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五纵六横”德育体系奠基终身幸福发展淄博市周村区实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31枣庄市枣庄市市中区东湖小学春风化雨润幸福雷锋“芯片”铸品牌32枣庄市枣庄三中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加强德育工作实施方案33枣庄市枣庄市立新小学《实施主题德育培育新雅少年》34东营市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区第一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35东营市东营市胜利第八中学绿野寻踪和谐发展——胜利八中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实施方案36东营市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37东营市东营市胜利河口第二小学《家校和谐共育,共建和乐家园》38东营市东营市育才学校实施习惯品格教育构建学校德育新坐标39烟台市莱州市实验小学崇德明智笃行向善40烟台市蓬莱区易三实验小学构建“星火德育”培养时代新人41烟台市烟台市牟平区第二实验小学《立足“本真德育”夯实人生根基》42烟台市烟台市芝罘区鲁峰小学七彩德育:让生命绽放缤纷色彩43烟台市烟台市莱山区第二实验小学构建“一主两翼三常规”的润心德育模式44烟台市烟台市芝罘区潇翔小学做有根的中国人----“自然生长”德育工作实施方案45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初级中学《德育潜生活,立人细无声》——基于“生活”德育的工作实施方案46烟台市招远市西苑学校实施融生德育预见“终生幸福”47烟台市龙口市明德学校明德弘毅培根铸魂48烟台市高新区实验小学崇德尚美:以德育美向美而生49潍坊市潍坊市实验小学落实立德树人,培育诗意少年50潍坊市潍坊广文中学六育七心思辨明志51潍坊市潍坊市潍城区实验小学四位一体构建“和?致”德育新样态52潍坊市山东省潍坊第一中学打造四维德育体系践行三全育人格局53潍坊市昌邑市下营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融合“红蓝文化”践行“九学九做”54潍坊市潍坊市寒亭区杨家埠小学探索风筝年画传承教育开辟小学德育新途径55潍坊市山东省益都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构建“全方位”德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56潍坊市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安泰小学立行思之德夯磐石之基57潍坊市潍坊蓝海学校以海育人向海而生58潍坊市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海空雄鹰—59潍坊市潍坊市坊子区第二实验学校“绿色梦”生态文明教育实施方案60潍坊市潍坊高新区汶泉学校铸就“发现德育”培育时代新人61济宁市邹城市第一中学邹城市第一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62济宁市兖州区第八中学兖州区第八中学德育工作方案63济宁市济宁学院附属中学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整合德育途径,建设德育体系,为学生幸福成长负责64济宁市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弘扬雷锋精神,推行善行文化”邹城市第一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65济宁市邹城市田黄镇中心小学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66泰安市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仁智教育锻铸仁智公民67泰安市智源小学追源塑形丰德启智——泰安市岱岳区智源小学6553德育工作实施方案68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初级中学新时代乡土教育的传承与创新69泰安市宁阳县第二十四中学宁阳县第二十四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70威海市威海市实验小学《启智养正,立德树人》71威海市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正心”德育工作实施方案》72威海市威海市第七中学《威海市第七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73威海市荣成市第二中学《荣成市第二中学德育工作方案》74威海市文登区实验中学《红色文化教育实施方案》75威海市威海市高新区一中世昌校区《高新区一中世昌校区德育工作方案》76威海市威海市锦华小学《威海市锦华小学“四园劳动”德育实施方案》77日照市山东省日照第一中学山东省日照第一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78日照市日照市新营中学日照市新营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79日照市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小学实施海韵知行德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80临沂市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六益教育一生受益》81临沂市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82临沂市临沂第四实验小学创建启阳德育品牌构建育人文化体系83临沂市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奏响心育乐章,共育生命之花84临沂市莒南第二中学莒南第二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85临沂市临沂杏园小学传统美德教育一体化课程实施方案86德州市德州市实验小学文明基因丰润“五育”图谱家校社融合共建育人生态87德州市德州市第一中学携手经典砺身立德88德州市德州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赵宅小学德育根植润泽生命特色管理绽放活力89德州市德州东城小学实施“有为教育”夯实立德树人90德州市德州市第五中学课程润育于心研学助德于行91聊城市聊城高新区实验小学高新区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92聊城市阳谷县实验小学阳谷县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93聊城市莘县第二中学莘县二中“1+N”育人实施方案94滨州市滨州市沾化区第二实验小学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第二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95滨州市滨州市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大思维润德花开无声高站位育人初心不改96滨州市滨州市邹平市开发区第三小学好习惯银行:促进养成良好习惯,为孩子一生发展奠基97菏泽市菏泽市定陶区第四实验小学道德化春雨育人细无声—定陶区第四实验小学德育工作方案98菏泽市东明县第三实验小学“正心至和雅而有致”和雅德育工作实施方案99菏泽市成武县大田集镇初级中学成武县大田集镇初级中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100菏泽市郓城县东关小学郓城县东关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3月20日——结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f9fa9c0e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81.png)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9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增强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9年我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组织建设有序推进,作用发挥和工作成效显著。
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存在模糊认识,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内设机构或其领导下的组织,对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性和相对独立性没有充分认识;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一些学校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完善,不能保证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持续开展。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开展。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是教育问题的应对者、家校关系的协调者,还是学生良好成长环境的创建者、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督者,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20xx年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
01 规范印发
03 实施要求
目录
02 规范全文 04 内容解答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旨在制定了15条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此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规范共15条,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规范办学第一责任人, 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依规治学兴校,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 实履行学校规范办学监管责任,通过设立办学行为举报和信箱,加强日常监督。要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纳入教育 督导重要内容,列为责任督学常态督导任务,作为评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检验教育履 职水平的重要依据。
规范全文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 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 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 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五、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 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本规范》与办学条件标准、教学实施规范、管理基本标准等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共同构成了我省中小学校办学的标准化体系,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 学校要充分认识《基本规范》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中的重要意义,制定细化落实措施,依标 研判、对标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年度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xx]3号)精神,省里将对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督查(自现在起至xx年4月全省教育综合督导集中检查之前,开展两次办学行为的随机督查,其中本学期一次、下学期一次),并计入省政府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
督查的重点是,全省中小学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相关文件情况。
在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督查的基础上,按照“把普通高中作为规范办学突破口”的要求,主要抓好普通高中(包括高考补习学校)的规范办学工作。
每次督查至少包括1所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随机督查时,省里将不打招呼、不要督查地人员陪同、不接受督查地招待)。
现将省教育厅《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认定违规的若干事项》(附后)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以维护全市教育良好形象。
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认定违规的若干事项及主要文件一、在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过程中,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1.素质教育政策宣传。
要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在学校宣传栏、教室或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公布。
若没有公布,视为违规。
2.作息时间。
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
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
3.双休日。
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由学生自主支配。
不得用平日作息制度控制学生,不得用节数控制学生,不得统一规定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不得把时间分配到学科或划归教师名下,不得只让学生自主学习而不让学生自主安排生活。
凡在周末统一组织学生自习、辅导、上课、考试,都是违规行为。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一、引言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旨在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的管理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二、学校管理组织机构1. 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等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合理。
2. 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系,确保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教学管理1. 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学校应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资源。
3.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4.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学生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品德培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3. 学校应加强学生的纪律管理,建立健全的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学生进行及时的处理和教育。
4. 学校应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和心理辅导服务。
五、师生关系管理1. 学校应加强师生关系的建设,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2. 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六、安全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2.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3. 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和安全。
七、设施设备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教学设备和场地。
2.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教学设备和场地,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的需要。
山东省教育规章制度

山东省教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教育管理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包括中小学、高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教育管理单位对教育机构的管理应当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第四条教育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履行育人责任。
第五条教育机构要注重课程建设,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
第六条教育机构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育机构要充分保障学生的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八条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教育与社会的互动,助力社会发展。
第二章中小学教育规章制度第九条中小学教育规章制度包括校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校内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中小学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中小学要强化学生管理,加强德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三条中小学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第十四条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校风优良,促进师生和谐相处。
第十五条中小学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推动学校发展。
第三章高校教育规章制度第十六条高校教育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
第十七条高校要加强教学管理,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
第十八条高校要加强科研管理,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升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实力的提升。
第十九条高校要注重人才培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促进学校的发展。
第二十条高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高校要推动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生产力。
教师开学前政治学习心得体会-4篇

教师开学前政治学习心得体会-4篇篇1一个人一生当中应该总有让自己感到兴奋和激动的时刻,虽然每个人兴奋和激动的具体事情不同,但有一点一定相同的:那就是此事定是触动了人心,让其心波澜不已。
在我工作的时期内,让我兴奋和激动的事有今年暑期政治业务学习中的所闻、所见、所得。
这是值得我去学习和深思的,并且也是将来值得我回忆的。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
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
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仅仅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
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
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
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
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端庄的仪表,得体的举止感化学生的行为。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
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 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 为正确引导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增强依法治教意识,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教书与育人的双重职责。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质量观。教师不得进行有违职业道德的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惩罚学生,不得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得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 二、要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以及我省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和学生的自习时间。 三、要精心制定学期(学段)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堂教学计划和课外实践活动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目标和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要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校情、学情,具体可行,不得盲目追求教学进度。要对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及时反馈信息,不断调整和完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 四、要精心开发课程资源。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具有并不断提高课程开发和课程资源整合的能力,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能够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在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认真研究教材,熟悉本学科教材的编写意图和特点,熟悉学段或各年级之间教材的衔接,熟悉相关学科之间教材的联系与整合要求,熟悉整册或整个模块教材的完整结构。在实施课程教学时,能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和教学条件,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五、要精心备课。备课内容主要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分析学生课堂学习的认知前提和情感前提,合理确定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点难点,预测学生的认知障碍,科学设计课堂作业,备好所需教具学具,选择教学手段、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学组织形式等。提高备课效率和质量,采取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开展网上研究与备课。教学目标的设置要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评、可达成。重视引发学生认知和思维障碍的教学环节和“引桥性”课程学习资源的设计。课堂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层次性。认真撰写教案,教案要因课程、教师、学生和教学环境的不同而异,突出个性化教案的设计。 六、要精心上课。善于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适宜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课堂教学的导入简洁、高效,能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情境。着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课堂教学的参与度,不得“满堂灌”。面向全体学生,不得只关注部分优秀学生,借助“小先生制”和教师个别指导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突破教学的重点、难点,加强思维过程与方法的教学,努力实现“三维目标”的有机统一。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双基”教学力争让学生做到“堂堂清”、“节节清”、“单元清”。加强学生能力培养,重视整合建模教学。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的运用合理有效,不搞形式主义。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及时把握和运用生成性课程资源,防止机械照搬教案。既重视课程资源的整合与教学内容的拓展,又重视学生对课本内容和练习的学习。重视课内书本学习与课外实践学习的衔接。 七、要精心进行作业教学。作业教学包括教师设计作业、学生做作业、教师评改作业、实施矫正教学等环节。加强对学生作业设计的研究,增强作业的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认真完成教材和国家提供的练习册上的作业。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学生可选择的补充性作业。不得利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认真检查和评改学生的书面作业,做到书面作业全批全改。全面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作业情况,根据对反馈信息的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加强矫正性教学。不得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作业量。 八、要精心组织考试与评价。教师应具备科学命题能力。各类考试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能力的考查。每次考试结束后,在全面分析学生试卷的基础上,认真实施矫正教学,教会学生举一反三,巩固学习成果,提高学习能力。严格执行考试规定,不得违规组织任何考试,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班主任负责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建立,学科教师协助班主任做好相关工作。 九、要精心指导学生课外学习与生活。把指导学生的课外学习和实践活动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定数量的学科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制定节假日、双休日学习与生活计划,指导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开展基于兴趣与爱好的读书、学科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强学习信心。对学生课前预习的指导要注意层次性和针对性,不得提出划一要求,或提供以试题为主要内容的“导学案”。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课外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等兴趣小组和专业社团的活动。科学协调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安排,防止加重学生的负担。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对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的实效性。 十、要精心进行教育教学反思。定期对课程资源开发、教案设计、上课、作业教学、考试、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明确方向,在不断实践与反思中,明确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坚持写教育教学日志。 学校是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的第一责任者,中小学校要把规范管理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纠正违规教学行为。把中小学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和合同聘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对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混乱、管理不力的学校,要指导学校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力、教育教学秩序不能得到正常维护的,要按照我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追究学校和校长的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肥城市教育系统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行问责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加强干部教师自律意识,全面提高干部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风行风建设问责制,是指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在其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政令不畅、管理混乱,影响工作秩序和效能,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害教育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通过问责,逐步消除教育工作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不能为等现象,全面提高教育干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教师队伍。
第三条问责对象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各乡镇(办事处、矿区)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所辖学校教职员工。
第四条政风行风建设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统一、公开透明、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准确地认定和追究问责对象的责任。
第五条 结合岗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把政风行风问责制纳入考核,对问责对象实行目标管理。 第六条政风行风问责对象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局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服从全局利益。必须坚持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
第八条按照“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梗促廉”的要求,政风行风问责对象在其职权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本办法进行重点问责。
㈠不作为、慢作为。主要是指对市委、市政府、教育局及本单位作出的决策不贯彻,不落实,对自己岗位职责履行不尽责,对组织分配的任务完成不积极、不主动等行为。
1、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任务,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3、在上级统一组织的各类考核、评估中被评为较差等次的; 4、主管或分管的单位(科室)或工作人员在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廉政作风建设方面年内被投诉2次(含)以上并查实的;
5、在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的; 6、由于工作缺位、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工作失误引发信访事件、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群体事件影响大局的;
7、令不行,禁不止,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决定不执行,拖延不办、顶着不办或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8、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有关部门、个人向教育部门转交的咨询、投诉、建议,不及时认真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失误的;
㈡乱作为。主要是指违反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行为规范和办事程序,触犯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1、因乱收费、违反素质教育办学规定、信访稳定、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被上级或教育局通报批评的;2、任命干部、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按照规定程序执行的;
3、不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对教职员工进行人事管理的;4、不按规定程序使用各类资金,发生重大失误或存在严重问题的;5、不按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造成资金严重浪费或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6、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