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复习问答题
中国法制史习题

中国法制史习题前言一、问答题1.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中国法制史的基本发展线索及基本特点是什么?二、论述题1.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是什么?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制一、选择题1.讨伐有扈氏时发布战争动员令《甘誓》的是( )。
A.周武王B.秦始皇C.黄帝D.夏启2.夏朝的法制观是( )。
A.奉"天"罚罪B.威侮五行C.禹刑D."昏、墨、贼、杀"3.“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
A.昏B.杀C.墨D.贼4.中国古代以羞辱、恐吓为特征的象征性惩罚称为()A.象刑B.赎刑C.鞭刑D.流刑5.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先后实行了( )。
A.禅让制B.父死子继B、兄终弟及D.嫡长继承制E.遗嘱继承制二、问答题1.简述中国法的起源。
2.什么是《禹刑》、《汤刑》?3.夏商时期的刑法原则主要有哪些?4.什么是奴隶制五刑?三、论述题1.试述夏商法制中的神权法思想。
第二章西周的法制一选择题1.《吕刑》的制定者是( )。
A.李悝B.商鞅C.邓析D.吕侯2.汉代学者认为西周已经对民、刑诉讼作了一定区分。
根据这种见解,西周时,民事诉讼称为( )。
A.质剂B.傅别C.狱D.讼3.西周时期全面负责中央司法事务的是()。
A.司寇B.小司寇C。
大司寇D。
士师4.赎刑作为一个制度始于( )。
A.夏朝B.商朝C.西周D.春秋5.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E.《九章律》二、问答题1.什么是宗法制?其内容和影响是什么?2.西周礼与刑的关系是什么?3.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有哪些?4.什么是"五听"?三、论述题1.试述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
2.什么是"礼"?西周礼的实质是什么?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制一、选择题1.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
A、竹简上B、鼎上C、纸上D.帛上2.《竹刑》是郑国大夫( )私自编撰的。
中国法制史(问答题)

、问答题(每小题10 分,共30 分)30. 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己元从查证。
(2)"威侮五刑,怠弃三正"。
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雇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的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
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
"己恶而掠美为昏"。
"贪以败官为墨" "杀人不忌为贼"(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夏朝已经有了赎刑。
31.唐朝的司法机关。
(1)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第一,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与京师徒以上案件,以及地方移送的死刑疑案。
第二,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审核大理寺及州县上报的疑难案件。
第三,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活动,以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
(2)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直接管理诉讼的属吏州一级有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
3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和内容。
(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1912 年3 月11 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予以公布。
(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第一,共7 章56 条。
第二,根据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规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第三,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第四,具体规定人民的权利义务和保有财产及营业的自由。
30.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1)法令由一统一是全国实行统一的法律;二是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体现了帝制统治的专制和独裁,为加强和巩固中央集权起到重大作用。
(2)事皆决于法秦朝建立后以此为指导思想,加强传统立法,做到凡事"皆有法式",制定了各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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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15题,共60分)1. 为"预备立宪"过程中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于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
A 资政院B 谘议局参考答案:B;2. 西周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A 六礼B 六艺参考答案:A;3. 战国时期李悝所作,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
共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
A 著刑书于鼎B 竹刑C 法经参考答案:C;4. 春秋时郑国贵族。
公元前543年他把刑法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
他是我国首次公布成文法的人。
A 子产B 邓析C 李悝D 商鞅参考答案:A;5. 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即公侯及其嗣子和官吏三百石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受有罪先请示皇帝裁断的特权。
凡经上请,一般都要得到减刑或免刑。
A 贵族官僚有罪先请B 八议C 减D 赎参考答案:A;6. 春秋时期楚国楚文王仿照周文王“有亡荒阅”制定的一部法律,即追捕逃亡的法律。
严禁奴隶逃亡,有逃亡者要大力搜捕;同时规定隐匿盗之赃物,与盗同罪。
A 仆区法B 茆门法C 被庐之法参考答案:A;7.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建立的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对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司法机关和官吏进行监督。
御史大夫为长官,唐朝的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A 御史台B 廷尉C 大理寺D 刑部E 督察院参考答案:A;8. 秦朝的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其职责有二:一是负责审理“诏狱”;二是审理地方移送的疑难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的复审。
A 廷尉B 大理寺C 刑部D 三公九卿参考答案:A;9. 秦朝法律规定,调查和勘验完毕后,要写出的调查或勘验笔录。
A 爰书B 封守参考答案:A;10. 商朝的死刑适用方法,即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A 炮烙B 醢C 脯D 劓殄参考答案:C;11. 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指秦朝国家官吏统一用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以及立法意图所做的解释。
A 法律答问B 廷行事C 遗训D 殷遗E 式参考答案:A;12. 汉朝的罪名,指给农民起义军通情报、当向导、供给饮食。
成人教育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法律答问2、《九章律》3、公罪4、官当5、六礼6、翻异别推7、新五刑8、《大明律》9、三省10、五听11、凌迟二、判断题1、汉朝的中央司法官称大理。
( )2、唐律对“化外人”犯罪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 )3、《吕刑》是周穆王时吕候所作。
( )4、“公罪”是指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 )5、理藩院是清朝设立的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
( )6德主刑辅”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
()7、赀刑是秦朝的独立刑种。
()8、《宋刑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
()9、明朝的刑部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10、“傅别”是适用于租赁关系的一种契约形式。
()三、简述题1、简述十恶重罪。
2、简述清朝的会审制度。
3、简述“准五服以治罪”的原则。
4、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
5、简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6、简述明朝中央司法机关及其执掌。
7、简述五听断狱8、简述汉初文景的刑罚改革9、简述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情况10、简述战国时期魏国《法经》的主要内容。
四、论述题1、试论汉朝的春秋决狱。
2、试论唐律“一准乎礼”。
3、试述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4、试分析唐律的类推适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唐律疏议·名例》5、试论与唐律相比,明律在犯罪与刑罚方面最主要的一个特点“轻其所轻,重其所重”6、分析西周对于故意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25分)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乃不可杀。
——《尚书·康诰》7、试论唐律“用刑持平”的特点8、简述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情况。
9、简述秋审制度。
五、史料分析题1、下面几段古文反映了什么?你是怎样理解的?礼“禁于将然之前”,刑“禁于已然之后”;“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2、请说明下面这段话所体现的刑罚适用原则,并加以评析。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中国最早的法律文献是哪部?A.《周礼》B.《九章算术》C.《程虚中山法书》D.《唐六典》答案:A2. 关于汉代的法律体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汉代以律令为主,罚则较重。
B. 汉代倡导法治理念,重视制度建设。
C. 汉代取消了“众刺”的刑罚。
D. 汉代法律制度没有得到较大发展。
答案:B3. 清朝刑律体系中规定的重要刑罚有:A. 鼻割、耳割、流放。
B. 鞭刑、钉耳、流放。
C. 宫刑、流放、笞刑。
D. 凌迟、受刑。
答案:D4.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华民国刑律大纲》对哪个领域的法律提出了较多的规范和完善?A. 财产犯罪B. 人身安全犯罪C. 道德犯罪D. 反动活动答案:B5.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在哪一年?A. 1979年B. 1996年C. 2012年D. 2018年答案:C二、简答题1. 简述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及其影响。
答案:战国时期的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是韩非和商鞅。
他们强调法律的严明和严厉执行,主张以法治国。
法家思想的主要特点包括重视刑罚的威慑作用,提出“赏罚分明”、“轻重明白”等原则,强调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
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对后世的法治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2. 简述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
答案: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以明代的刑律为基础,并在清代进行了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
明清时期的法律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刑律编纂较为系统。
其次,法律执行方式多样,包括官制、厂刑和民间习惯等。
再次,明清时期的法律注重治安和社会秩序的维护,对财产犯罪和人身安全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
最后,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对一些先进的刑法理论进行了吸收和借鉴,如儒家的“仁政”思想和西方的启蒙思想等。
3.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刑法发展历程。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刑法经历了多次修改和修订。
其中,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刑法典,对战争罪和经济犯罪进行了规范。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 中国古代最早的成文法典是以下哪一项?A. 周礼B. 法经C. 汉律D. 唐律疏议答案:B2. 秦朝时期,实行的法律制度是:A. 法家思想B. 儒家思想C. 道家思想D. 墨家思想答案:A3. 汉代的“三纲五常”中的“三纲”指的是:A.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B.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兄为弟纲C.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子为父纲D.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师为生纲答案:A4. 唐朝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是:A. 严刑峻法B. 法律宽松C. 法律完善D. 法律不公答案:C5. 宋代的“四书五经”中,“四书”是指:A. 诗经、尚书、礼记、春秋B. 大学、中庸、论语、孟子C. 诗经、论语、孟子、易经D. 大学、中庸、礼记、春秋答案:B6. 明朝的“八股文”考试制度,主要考察的是:A. 法律知识B. 文学创作C. 历史知识D. 儒家经典答案:D7. 清朝的“三法司”指的是:A. 刑部、户部、工部B. 刑部、礼部、兵部C.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D. 刑部、吏部、工部答案:C8. 清朝末年,中国开始尝试进行法律改革,其中“变法”的代表人物是:A. 曾国藩B. 李鸿章C. 康有为D. 张之洞答案:C9. 辛亥革命后,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即:A. 临时约法B. 宪法大纲C. 宪法草案D. 宪法修正案答案:A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颁布于:A. 1949年B. 1954年C. 1975年D. 1982年答案:B11. 中国古代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指的是:A. 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B. 尚书省、门下省、太常寺C. 尚书省、门下省、太仆寺D. 尚书省、门下省、太史寺答案:A12. 明朝时期,实行的“海禁”政策主要限制了:A. 国内贸易B. 国际交流C. 农业发展D. 文化传播答案:B13. 清朝的“科举制度”中,最高级别的考试是:A. 乡试B. 会试D. 院试答案:C14. 清朝末年,中国开始尝试进行法律改革,其中“变法”的代表人物是:A. 曾国藩B. 李鸿章C. 康有为D. 张之洞答案:C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颁布于:A. 1949年B. 1954年C. 1975年D. 1982年答案:B16. 中国古代的“三省六部制”中的“六部”指的是:A.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B.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度支部C.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度支司D.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度支局答案:A17. 明朝时期,实行的“海禁”政策主要限制了:A. 国内贸易B. 国际交流C. 农业发展D. 文化传播18. 清朝的“科举制度”中,最高级别的考试是:A. 乡试B. 会。
中国法制史考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被称为“律”的是:A. 道德规范B. 刑法C. 民法D. 行政法答案:B2. 西周时期的“礼”与“法”的关系是:A. 完全独立B. 相互补充C. 完全相同D. 相互对立答案:B3. 秦朝的法律体系中,以哪部法律最为重要?A. 《周礼》B. 《秦律》C. 《汉律》D. 《唐律》答案:B4. 汉朝时期,以下哪项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A. 九品中正制B. 三省六部制C. 科举制D. 郡县制答案:D5. 唐朝的《唐律疏议》是:A. 一部诗歌集B. 一部小说C. 一部法律文献D. 一部哲学著作答案:C6. 宋朝时期,以下哪项制度是司法制度的创新?A. 御史台B. 审刑院C. 都察院D. 刑部答案:B7. 明朝的“大明律”是在哪位皇帝时期制定的?A. 朱元璋B. 朱棣C. 朱高炽D. 朱瞻基答案:A8. 清朝的“大清律例”与“大明律”相比,有何特点?A. 更加严苛B. 更加宽松C. 基本相同D. 完全相反答案:A9. 中国古代的“五刑”包括:A. 笞、杖、徒、流、死B. 笞、杖、徒、死、徙C. 笞、杖、徒、徙、死D. 笞、杖、流、徙、死答案:A10. 下列哪部法律文献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制的开端?A. 《大清律例》B. 《大清民律》C. 《大清刑律》D. 《大清商律》答案:B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包括:A. 儒家思想的影响B. 重农抑商的政策C. 严格的等级制度D. 法律与道德的结合答案:A、C、D2. 以下哪些是中国古代的司法机构?A. 御史台B. 刑部C. 都察院D. 东厂答案:A、B、C3. 清朝法律改革的内容包括:A. 引入西方法律体系B. 废除酷刑C. 改革司法制度D. 强化皇权答案:A、B、C4. 中国古代的“三法司”指的是:A. 刑部B. 都察院C. 御史台D. 工部答案:A、B、C5. 以下哪些是中国古代法律文献?A. 《唐律疏议》B. 《宋刑统》C. 《大明律》D. 《大清律例》答案:A、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是完全独立的。
中国法制史答疑(更新完整版)
4. 作为战争产物的刑法和法官。
中国是祖先崇拜、化为神一样的崇拜
夏朝和商朝利用鬼神的力量推行法律。
“禹刑”是夏代法律的总称,71年(重点)
西周的法制思想 1. 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周公是西周法制的奠基人。(西周最早从陕北发展到关中平原) “天”取代“帝”成为最高神。
第一章
中国法系的创立特点
1.
2.
3.
4.
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法律以刑法为主体; 司法从属行政。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1. 原始习惯转化为具有约束力的礼法;
2. 血缘纽带更加强韧;
3. 部族首领的地位不断强化并受到法律保障;
统治者侍奉上天除祭祀外,还必须遵守道德,才能得到保佑。 周公认为:老百姓代表天在说话。
明德:把德发扬光大;谨慎惩罚,否则天命就没有了。
2. 亲亲、尊尊和有别
亲属关系中强调对于尊亲属的尊敬和侍奉。社会关系中强调对于社会地位尊贵者的尊 敬与侍奉 。核心为“有别”,一切社会关系都要划分出等级。
法律形式:1.礼:习惯法的总称。2. 成文法规:刑、誓、诰等
中国法制史
题型
单项选择题 20题 X 1.5分 = 30分
多项选择题 10组名词的连线 10分
判断题 10分
名词解释 5题 x 4分 = 20分
问答题 6选3,3题 x 10分 = 30分
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考试题(题库版)
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考试题(题库版)1、问答题论唐朝刑罚适用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1)区分公、私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2)老幼废疾减免刑罚,依年龄不同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3)同居相隐不为罪原则。
比汉代的“亲(江南博哥)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的更加系统完备(4)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
”(5)共犯罪区分首从原则:唐律规定二人以上为共同犯罪,要区分首从,首犯依法处断,从犯减一等处罚。
(6)关于数罪的处理:“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7)类推原则:“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8)化外人有犯原则:“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2、填空题解放战争时期的《五四指示》颁布于()年的5月4日。
正确答案:19463、名词解释卫正确答案:是指锦衣卫,是由皇帝的护卫亲军发展而来的特务机构。
4、名词解释保辜正确答案:是唐朝规定的在被伤人伤情未定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期限,责令加害者为伤者治疗,期满之日视被害人是否已故或其伤情,来决定加害人刑事责任的制度。
5、单选“春秋经义”作为断案的依据是在()A.战国B.秦朝C.春秋D.汉朝正确答案:D6、单选《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专门审理违抗、破坏土地改革案件的机构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法庭C.农民法庭D.农民代表大会正确答案:B7、多选以下哪些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的宪法性文件:()A.《中华民国宪法》B.“五五宪草”C.《训政时期约法》D.《五权宪法》正确答案:A, B, C8、多选下列对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划分不正确的是:()A.省、府(直隶州)、县三级B.府、直隶州、县三级C.省、府、直隶州、县四级D.省、州、县三级正确答案:B, C, 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明代地方司法机关。
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省、府(直隶州)、县三级。
沿宋制,省设提刑按察使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
法制史问答题
法制史复习名词解释:1.周公制礼:西周初年时以周公为首的统治集团曾对原来自发形成的这一整套社会习惯进行整理、改造。
2.七出三不去: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和盗窃。
三不去:1.有所娶无所归2.更三年丧3.前贫贱后富贵3.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成文法典。
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4.八议:源于西周“八辟”,在曹魏正式入律的,对封建特权人物犯罪后实行减免处罚的法律秩序5.三司推事:唐朝由大理寺卿、刑部侍郎、御史中丞会审重大疑难案件的制度。
6.典卖:宋代典卖又称活卖,是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7.鞫谳分司制:鞫,谓查明犯罪事实;谳,谓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依据这两大步骤,审判机构也相应的分成两大部分:鞫司和谳司又称狱司和法司。
审判中,鞫谳分司,各自独立活动,不得相互商议,是为了保证司法审判的准确性而制定的措施。
8.秋审:清朝在每年秋天由中央主要机关的负责官员会同审理地方上报的死刑监候案件的制度。
(死刑复审制)9.十恶:北齐律的重罪十条,在开皇律中正式确立的,严重危害封建政权,违背封建纲常伦理的十种重罪的总称。
划分:(1).威胁、损害皇帝人身权力、尊严的犯罪(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2).严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手段残忍的犯罪(不道);(3).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犯罪(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10.廷杖制度:皇帝在宫廷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
简答题:1.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a)带有浓厚的宗法血缘色彩b)实行家长制的集权统治c)法律与道德并用d)刑起于兵2.略论西周时期刑事政策性质:是西周时期重要的形势政策,以周公为代表的统治者在总结前代政治基础上提出,要求根据时事变化,国家具体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决定用刑法宽严轻重。
◆刑法世轻世重◆内容包括:a)刑新国用轻典——对于新征服的国家应该安抚为主,刑事政策应该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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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考试复习要点提纲(根据范围有删节)一.可能出问答题论述题的知识点P61 成文法公布(三点)及其意义活动:郑国的“刑书”(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颁布法典的人)前536年郑国子产颁布的“刑鼎”。
公元前530年郑国邓析把法律(私刑)写在竹简上被诸侯承认的法典——竹刑。
第二次颁布成文法:晋铸刑鼎。
前513年赵鞅,荀寅把范宣子写好的刑书写在刑鼎上。
意义:法的公布成为历史潮流。
刑书的公布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肯定了封建剥削方式和地主阶级政权的合法性,具有进步意义。
2.刑依法定的局面逐渐打开。
对于破除奴隶主贵族的宗法等级制度,3.确立地主统治地位,4.建立新的统治秩序都发挥了作用。
5.“礼治”和“法治”之争拉开了序幕。
P72 法经内容、特点、影响历史背景:魏文侯执政时期,任命李悝为相,进行了大规模的变法,李悝主持变法,为了推行变法,颁布了《法经》。
《法经》的内容:a.政治上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剥夺了奴隶主特权。
李悝主张“食有劳而禄有功”。
b.经济上“废沟洫,以尽地力之教”,实行“善平”的政策。
c.在政治,经济改革的同时,李悝增强了军力,重视军事改革和军备训练。
d.实行以法治国,制定《法经》。
《法经》的篇目:第一部分是正律,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
第一篇〈盗法〉,是惩罚侵犯财产的犯罪的法律。
第二篇〈贼法〉,是惩罚杀人,伤人等侵害他人人身的犯罪的法律。
第三篇〈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讯犯人的法律规定。
第四篇〈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罪犯的法律规定。
第二部分是杂律,即〈杂法〉一篇,是对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者的规定。
第三部分是减律即〈具法〉,相当于现在刑法的总则。
〈法经〉的特点及其影响:1.以镇压盗,贼为首要任务。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反对奴隶主贵族固有的等级特权。
3.体现重刑主义精神。
4.体例上诸法合体,具法列后。
法经作为我国法制史上具备一定规模体系的第一部封建法典,其将诸种罪名和诉讼法的内容合于一部法之中,且容实体法程序法为一体的编纂方法,为后世所宗。
对我国秦汉时期的封建法律制度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事实上也是整个封建社会法典制定的蓝本。
P103 秦朝司法官的责任1.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过失出入人罪)2.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以“不直”论。
3.故意有罪不判使罪犯逃脱法律制裁的构成“纵囚”罪。
(故意出罪)4.P110 汉朝的法律形式令:是一种数量多,范围广,针对性强而又灵活的法律形式。
是作为律的补充。
“前主所是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
科:即特殊的刑事法律。
比是汉代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它指的是司法类推的行为,即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司法官吏比附律令,援引判例断罪量刑。
比,又称“决事比”,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秦朝称为“廷行事”。
汉比的来源主要是得到认可的比较特殊的典型案例以及官府整理汇编的判例。
P120 文景除肉刑(背景、内容、影响)这是一次刑制改革,即刑罚制度的改革。
改革内容:汉文帝开始,方案的旨向是用笞,徒,死取代黥,劓,刖等肉刑,即用五年徒刑代替黥刑,以笞三百代替劓刑,以笞五百代替斩左趾,斩右趾则改为弃市。
之后再次下令,将笞数由五百减为三百,三百减为二百,二百减为一百。
并且定垂令,对用笞的的刑具和行刑的方法作了具体规定:垂长五尺,根头一寸,末梢半寸,材料用竹,皆削平竹节;笞打人的臀部,行刑时中途不得更换人。
改革意义:这一改革从法律上正式废除了肉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为封建社会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也保护了社会生产力,意义很大。
P141 春秋决狱内容及其影响(名词解释)春秋决狱又称“引经决狱”,“经义决狱”,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以儒家思想作为判案的指导思想,直接引用《春秋》等书的经义分析案情,认定犯罪,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适用法律的一种审判方式。
这一审判方式体现了儒家经义向法律的渗透,以逐步实现封建法律的儒家化。
,也弥补了早已订就且指导思想大体未脱先秦法家思想的《九章律》等法律的不足。
春秋决狱的主要倡导者是董仲舒。
春秋决狱的主要法律观:a) 原心定罪。
这是最重要的原则。
特别强调考察犯罪者的主观动机b) “君亲无将,c) 将而d) 诛焉”。
意即君主的亲人和大臣不e) 的有篡逆之心。
f) “恶恶止其身”。
认为该只惩罚犯罪者本人,g) 不h) 可株连无辜者。
i) “亲亲得相首匿”。
春秋决狱的影响:汉儒以《春秋》改进法律,目的在于“以经术润饰吏事”,引礼入法,寻求经义和法律理性的结合,同时,以儒家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思想影响着司法实践,进一步确立了儒家思想在法制中的地位。
春秋决狱在法律繁琐而不完备的汉代以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起到了补充法律的积极作用,并使儒家思想的法律原则先司法后立法,逐渐得以确立,至唐,儒家经义才全面完成了对成文法的改造。
从此时开始,中国的司法实践开始重视人的主观方面了。
6. P176 隋律、《开皇律》的特点隋朝沿革了汉魏以来的法律形式,最终确定律,令,格,式为本朝的法律形式。
总结魏晋南北朝法律而制定的《唐律》也是由《开皇律》发展而来。
而《大业律》与《开皇律》在内容上有不同,主要是用刑更轻,但是它是未能真正实施的一部法律,在历史上称为“具文”。
(1)体例:隋律这里指《开皇律》,隋律共12篇,500条,12篇依次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
与《唐律》一致。
内容:出现了刑等7.(综合)儒家法律思想的具体表现:入律的表现:如八议、官当、准五服8.治罪、重罪十条……慎刑的表现:如女徒顾山、老幼废疾原则、原心定罪、会审奏请制度…….10.P178 唐朝立法指导思想唐朝法律思想即中国封建法制的成熟思想。
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法律内容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慎重行刑的思想11.P181 唐朝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律(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
令(是国家规章制度的汇编)格(是皇帝发布的各种敕令的汇编,唐朝分为“留司格”与“散颁格”两种。
留司格是留在中央机关使用的。
散颁格是在地方使用的,发到地方机关。
)式(是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和公文程式。
)典(典指《唐六典》,它是唐朝的一部组织法典。
内容涉及到国家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等方面。
)律令格式之间的关系:首先,律与令,格,式有明确的分工和明显的区别。
(相对独立);其次,违反了令格式要依律科刑。
12.P183 《贞观律》及其特点首先,增设了加役流,将其作为死刑的减刑,介于常流和死刑之间。
其次,区分两种不同的反逆罪,缩小了缘坐处死的范围。
最后,完善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和官当等一些主要制度。
13.P185 唐律的特点(1)礼法结合(礼是法的依据,(2)法是维护礼的武器)(3)首创“疏议”。
(4)内容简约14.P188 封建五刑的内容唐律的刑罚以五刑为主,它们是:笞,杖,徒,流,死,这是中国封建刑罚钟的核心。
笞刑是一种用荆条或小竹板捶击罪犯臀,腿部的刑罚。
笞刑共有5等,自笞10至笞50,每等递加10。
杖刑是一种用大竹板捶击罪犯背,臀和腿部的刑罚。
杖刑也分5等,自杖60至杖100,每等也是递加10。
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
徒刑同样分5等,自徒1年至徒3年,每等以半年递加。
流刑事一种把罪犯送到边远地区并强制其服劳役的刑罚。
流刑只分3等,从2000里至3000里,每等递加500里,均须服劳役。
“加役流”全为3000里,并服劳役3年。
犯“5流”者不可用铜赎罪,即“各不得减赎”。
这“5流”是:加役流,反逆缘坐流,子孙犯过失流,不孝流和会赦犹流。
15.P191 唐朝如何在法律上确立、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议、请、减、当、赎……)议,即八议,是指八类高官达贵在犯罪后,享有通过大臣集议,再经皇帝裁决而减免刑罚的一种特权。
请,是指通过“上请”程序而减免刑罚的一种特权。
减,是指有一定身份的官员及其亲属犯有流以下罪的,可享受减一等处罚的一种特权。
赎,是指官吏贵族及其家属犯有流以下罪的,可享有用铜赎罪的一种特权。
官当,是指官吏可用官品来抵罪的一种特权。
16.P193 六赃、共犯及其特点,关于“六赃”的处理原则“六赃”是指六种以非法手段获得钱财的犯罪。
它们是: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坐赃。
首先,要严究犯有“六赃”者本人的刑事责任。
其中强盗和受财枉法者的最高刑是死刑,窃盗,受财不枉法和受所监临的财物者的最高刑是流刑,坐赃者的最高刑是徒刑。
其次,要追缴赃款,赃物,即“官物还官,私物还私”。
最后,官吏犯有赃罪的,还要背罢免,即“官除名,吏罢役”。
、17.P194 唐“同居相为隐”与汉“亲亲得相首匿”的比较亲亲得相首匿是汉朝刑法原则,首匿是汉代的重罪,但是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严禁父子争讼,随着儒家宗法伦理观念日益深化,在汉宣帝时改变了原来父子夫妻首匿相坐的规定,允许在一定的亲属范围内相互隐匿罪行,不予告发和作证,法律不加制裁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同居相为隐的原则把以往的亲属间犯罪的相互隐瞒发展为同居人间犯罪的相互隐瞒,为同居相为隐范围内的罪犯通分报信的,亦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18.P194 唐对“化外人相犯”的规定关于化外人相犯的处理原则“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19.P213 唐朝的司法机构及其相互关系唐代中央司法机构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组成。
大理寺是唐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刑部是唐代中央司法行政机关。
御史台是唐代中央监察机关。
三司推事:唐朝已有“三司推事”和“小三司”两种会审的雏形。
遇有大案,疑案,通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一起会同审理,这种形式被称为“三司推事”。
碰到各地发生的大案,但又不便解送京师的,则派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属官前去审理,这种形式被称为“小三司”。
20.P215 唐朝告诉的限制(四点)首先,对亲属间的告诉的限制。
根据“同居相为隐”的原则,除了犯有谋反,谋大逆和谋叛等严重犯罪,禁止亲属间互相告诉,特别是禁止卑幼控告尊长。
其次,对奴告主的限制。
除非主任犯有谋反,谋大逆和谋叛等严重犯罪,奴婢不可控告主人,否则将依据唐律受到刑事处罚。
再次,生理上的限制。
80岁以上,10岁一下的人,以及笃疾者,除了对重大犯罪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犯罪外,对其他的犯罪,都没有告诉权。
最后,对囚徒的限制。
囚徒除一下三类情况可以告诉外,对其他的犯罪均不可告诉,即“诸被禁囚,不得告举他事”。
三类情况:监狱官吏女代囚徒;知道他人有谋反,谋大逆和谋叛的严重犯罪;在自首其他罪行时,牵涉到被人的犯罪等。
22.P260 宋朝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鞠谳分司制。
鞠谳分司即将审与判分离,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的诉讼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