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3.25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工艺安全管理活动,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相关的危害,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规范应用于研发、设计、制造、施工、操作、维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中涉及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的工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范作业许可管理规范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工艺安全审核管理规范HSE培训管理规范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人员变更管理规范事故管理规范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范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规范设施完整性管理规范启动前安全检查规范设计阶段HSE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工艺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简称PSM)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如计划、程序、审核、评估)辨识、评估和控制工艺危害,以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
3.2 工艺安全管理委员会(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committee,简称PSMC)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政策、方针,审议工艺安全管理计划,协调、指导、解决工艺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专业(分)委员会。
3.3 工艺危害分析(Process hazards analysis,简称PHA)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来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装置有关的危害,主要包括下列活动:危害辨识、后果分析、危害分析、风险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3.4 危害(Hazard)物料、系统或工艺所固有的性质或特性,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3.5 危害事件(Hazardous event)造成物质、能量的意外或危险性释放(如毒性/腐蚀性泄漏、火灾和爆炸),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一次或一系列非计划事件。
3.6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辨识可能造成危害事件(如爆炸、火灾和毒性物料释放)的工艺、设备、人为因素的系统性过程。
ISO45001-2018标准-中文版

ISO45001-2018标准-中文版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和使用指南,旨在帮助组织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并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本标准适用于希望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以及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确保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组织。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本标准未规定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
但是,本标准能够通过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比如员工健康/福利。
本标准未涉及除给员工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风险以外的其他问题,比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风险。
本标准能够用于系统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但是,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以满足时,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附录A 提供了有关本标准要求意图的更多指南。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包括组织、相关方和员工等。
组织指为实现其目标而具有职责、权限和关系等自身职能的个人或群体。
相关方指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员工指在组织控制下从事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的人员。
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3.1)为了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3.20)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要素,它包括政策、目标、程序、实践、记录、审计和评估。
注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旨在保护员工(3.3)和其他人员免受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伤害和损害。
注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需要组织的最高管理者(3.12)的领导和承诺,以及员工(3.3)的参与(3.4)和协商(3.5)。
XXX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H&S management system) is a management system or part of a management system (3.10) used to implement the nal health and safety policy (3.15)。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车间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运营正常进行。
所有车间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且配合执行,做到安全第一。
二、责任分工1. 车间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制定车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用电负责人负责车间用电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安全员负责车间用电设备的巡检和安全培训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用电设备安全使用管理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2. 用电设备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禁止私自拆卸、改装。
3. 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不得强行启用故障设备。
4.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用电设备直接拖动电线,必须使用专业电源线连接。
四、用电安全操作规程1. 使用电器设备前,必须检查插头、开关是否正常,电线是否破损,以及设备是否有异常情况。
2. 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开关,禁止身体潮湿的情况下进行用电操作。
3. 使用电器设备后,必须及时拔掉插头,关闭开关,并保持设备清洁、整洁。
4. 禁止在电器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品,以防引发火灾。
五、用电安全防护措施1. 工作人员必须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防静电服等,确保人身安全。
2. 在高压区域进行作业前,必须穿戴绝缘鞋、头盔等个人防护装备。
3. 禁止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接触高压电源和高压线路,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六、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电器设备起火或者短路等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用电,迅速启动灭火装置,并及时报警。
2. 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用电负责人进行维修或更换。
3. 电气设备感应到异常电流或者电压波动时,应自动断电并报警。
七、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时调离岗位、降职、开除等处理。
《安全十大禁令》与《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安全十大禁令》与《安全违规处罚细则》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特制定《安全十大禁令》及《安全违规处罚细则》,彭州西部蓝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违反其中任何一条,都将依照《安全违规处罚细则》处理,外包公司人员及外来人员违反的,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将违规人员驱逐出厂,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十大禁令》一、严禁作业过程不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二、严禁未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进行各种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外包施工等作业;三、严禁在厂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四、严禁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五、严禁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或在岗嬉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六、严禁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七、严禁占用、挪用、损坏消防设施或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八、严禁将各类含化学物质废液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或雨水沟;九、严禁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存放或违规倾倒处置危废;十、严禁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培训就进行独立顶岗作业;《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细则一:有下列违规情形之一的为特级重大违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1.1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厂区或在厂区内吸烟;1.2未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擅自进行各种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吊装、临时用电、断路作业、动土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后果的;1.3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工艺参数、工艺步骤进行有安全隐患的作业等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后果的;1.4违规倾倒危险废弃物或废液废水造成后果的(未造成后果的按细则二处罚);1.5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导致造成安全事故后果或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1.6工作中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如伪造或作假虚填各种安全检查记录表单和涉及安全的生产工艺数据、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私自破坏现场影响事故调查的);对符合上述情节的员工个人违反1.1-1.6项未造成重大后果的经公司审批决定,可视情节酌情给予当事人处罚款300元;班组长处罚款500元,部门负责人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大港油田“”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大港油田“3.25”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2007年3月25日9:35左右;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起重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事故经过2007年3月25日上午;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作业;大约9:30分;大港运输公司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操作车牌号为冀J-13117的轮式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下放过程中;与放臵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上脱出;梯子迅速砸下;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仁虎砸伤;当场死亡..大港运输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在吊装过程中速度过快且边扒杆边放绳;造成被吊梯子底端与地面事前放臵的梯子护栏刮碰;承重钢丝绳失去受力载荷;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中脱出;致使被吊装梯子迅速坠落;钻工梅仁虎来不及躲闪;被梯子砸伤;当场死亡..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在作业前的班前会上;没有具体明确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在无现场指挥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2、吊装摆放物件的顺序不合理;没有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摆放;且现场面积狭窄;给吊装摆放作业带来困难..3、事前放臵在地面的梯子、液压大钳阻挡吊车操作人员的视线;在未采取措施进行吊装作业时;造成被吊装梯子与事前放臵在地面上的梯子护栏发生碰撞..二间接原因1、钻井队未对进入现场作业的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对吊车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进行审验;致使吊车操作人员在资质证件已超过复验有效期的情况下;仍然进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2、施工作业前;钻井队没有按要求对吊装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对吊装物件摆放位臵不当、吊装现场面积狭窄等可能造成的伤害认识不足;且作业摆放程序不当..3、第一钻井工程公司对钻井队的司索、指挥人员配备不足;40538钻井队只有4名人员经过培训取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没有明确指挥人员..4、大港运输公司没有按照年初签订的施工服务合同安全协议要求;指派现场协调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的整体协调;对现场4台吊车作业无人协调管理..5、大港运输公司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吊车操作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未进行复验..6、大港运输公司对作业人员教育不到位;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三、事故教训一必须加强对作业相关方的监管;尤其是对大港油田运输公司这种长期合作的相关方的监管..大港运输公司作为长期合作的相关方;油田集团公司必须对其加强监管;必须做到“不满足安全要求;就不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就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相关方当成自己的作业队伍进行管理;指派监督对各作业过程进行监控..二必须加强对相关方设备设施、人员资质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在相关方进入现场作业之前;要对其设备设施的性能和完好情况、人员的资质情况、规章制度的健全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三必须加强对相关方作业的协调..施工作业之前;要召开各相关方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施工作业过程中各自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制定作业方案;统一协调和指挥..四必须加强风险管理..施工作业之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个作业过程、设备设施和环境进行危害识别;及时制定和落实风险削减、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五必须加强危险作业的监管..对于易发生事故的搬、安、迁施工和带压、带电、起重等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审批;逐级落实检测、防护和监护等措施..四、防范措施1、加强对相关作业方的监管在已建立相关方管理程序和相关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建设方总包方分包方HSE管理办法、石油工程相关方HSE 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按专业细化了对相关方的HSE监管..组织修订施工服务合同安全协议有关条款;并要求大港运输公司对吊装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制定并落实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相关方当成自己的作业队伍进行管理;指派监督对各作业过程进行监控..2、全面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是重新修订并下发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对从事起重作业人员、设备设施、吊索具及辅助设施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二是组织编制并下发了包括特殊工种在内的260个关键岗位“岗位工作说明书”、“岗位HSE作业指导书”和“岗位HSE巡回检查表”;用“岗位工作说明书”明确了岗位人员应该干什么;用“岗位HSE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岗位员工该怎么干;用“岗位HSE巡回检查表”明确了岗位员工如何查找隐患..三是下发了关于将基层单位所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纳入QHSE管理体系的通知;组织对基层近3万个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了全面清查、评估与修制订;规范了基层HSE管理..3、严格作业许可管理一是全面组织修订“危险作业项目清单”;分三次召开危险作业分析与识别会;对各单位纳入作业许可管理的危险作业项目、审批权限及现场监督要求、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应急要求进行了逐一审查与修订;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全面执行..二是制定并下发实施了油田集团公司禁止作业项目清单;明确规定了77种作业项目一律禁止作业..三是针对特种设备等危险作业;严格实施作业许可审批程序;所有危险作业均要派一名科职人员或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将危险作业许可审批落实情况作为体系审核和日常突击检查的重点;确保危险作业处于受控状态..4、加强现场监控与协调组织制定并实施了油田集团公司设备搬迁安装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单位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要按规定派驻专兼职安全监督;凡搬、安、拆等危险作业;至少要指派一名懂生产技术的科级及以上人员到现场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进一步规范了钻机搬、安、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5、强化员工培训教育一是规定钻井等单位凡是参与搬安起重作业的各岗位人员;必须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目前已举办起重指挥及司索工培训班7期、培训1450名;确保了岗位人员满足现场实际生产需要..二是组织对管理人员和基层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轮训;目前举办管理人员培训班7期、培训近2000人;组织对各基层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班35期;培训近5000人..三是建立并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宣讲制度;组织机关处职领导人员到基层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讲活动;并将典型事故案例作为宣讲的主要内容;目前累计达170余队次..。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中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场所,以预防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危险源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和安全风险(包括系统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不符合的愿望的组织。
本标准帮助组织获得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预期结果。
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保持一致的预期结果包括:a)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b)满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c)实现职业健康及安全目标。
本标准旨在适用于不同规模、类型和活动的组织,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本标准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
本标准使组织能够通过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如工作人员健康/福利。
本标准不应对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超出了工作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风险的问题。
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然而,只有当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到满足,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ISO 和IEC在如下网站保持了标准化术语信息:---ISO 在线平台:可在 https:///obp 获得---IEC 电子平台:可在/ 获得3.1组织organization为实现目标(3.16),由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构成自身功能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注1: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结合体,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5版本)3.25
关于下发《公司员工奖励及违纪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定义
员工行为规范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开展生产、管理等经营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标准或原则,是对全体员工工作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公司秉持赏罚分明、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奖励及违纪管理。
二、目的
所有员工均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塑造有纪律、有士气的工作团队。
三、适用范围
雅光公司全体员工
四、要求
1.员工须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各级管理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承担起培育员工、管理员工、带领员工遵章守纪、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
五、管理部门及职责
1. 经理部及人力资源部为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各部门行为规范实施监督和落实;
2. 各部门须对员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反馈给经理部和人力资源部;
3.员工奖励及违纪处理记录,人力资源部应记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未来晋升、绩效考核、奖励核定之依据。
六、奖励:
1.奖励种类: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2.员工奖励条款及标准规定:
八、与公司其他制度的相关性
1.原《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自本制度下发之日起作废;
2.取消原《承诺书》的管理规定;
3.本制度从属于《重大责任事故问责管理办法》,除此之外与公司
其他相关文件相冲突时,均遵照本制度执行。
九、本制度未尽完善之处,将根据执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经理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及使用指南,旨在使组织能够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条件以预防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和健康损害,同时主动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这包括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消除或尽可能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体系缺陷),利用职业健康安全机遇,应对与组织活动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不符合;b) 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目标的实现程度;c) 确保组织自身符合其所阐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适用于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和活动的组织, 并适用于组织控制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该风险考虑了组织运行所处的环境以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本标准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构.本标准使组织能够通过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合健康和安全的其他方面,比如员工健康/福利.本标准未涉及除给员工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风险以外的其他问题,比如产品安全、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等风险.本标准能够全部或部分地用于系统地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但是,只有本标准的所有要求都被包含在了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且全部得以满足, 组织才能声明符合本标准。
注:有关本标准要求的意图的更多指南,请见附录A 。
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组织organization为实现其目标(3。
16)而具有职责、权限和关系等自身职能的个人或群体。
注1: 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合股经营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结合体,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信或私营。
3.2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能够影响决策或活动、受决策或活动影响,或感觉自身受到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3.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2000-2018
1 Scope 范围本文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的要求,以使直接或间接参与食物链中的组织能够:a) 策划、实施、运行、保持和更新FSMS,使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按预期用途是安全的;b) 证实符合适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c) 评价、评估共同商定的食品安全有关的顾客要求,并证实其符合性;d) 与食物链中的相关方在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有效沟通;e) 确保符合其声明的食品安全方针;f) 证实与有关相关方的符合性;g) 寻求由外部组织对其FSMS的认证,或进行符合性自我评估或自我声明。
本文的所有要求都是通用要求,适用于食品链中各种规模和复杂程度的所有组织。
直接或间接介入的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饲料生产者、动物食品生产者、野生动植物收获者、农民、辅料生产者、食品生产制造者、零售商,提供食品服务的组织、餐饮服务者,清洁和消毒服务、运输、储存和分销服务的组织,设备、清洁和消毒剂、包装材料和其他食品接触材料的供应商。
本文允许任何组织实施外部开发的FSMS内容,包括小型和/或欠发达组织(如小农场,小分包商,小零售或食品服务商)。
能应用内部和/或外部资源满足本文件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无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ISO和IEC在以下地址保持用于标准化的术语数据库:—ISO在线浏览平台:可从https:/ /obp获取—IEC Electropedia:可从http://获取3.1acceptable level 可接受的水平组织(3.31)提供的终产品(3.15)中不得超过的食品安全危害(3.22)水平。
3.2actioncriterion 行动准则OPRP(3.30)监视(3.27)的可测量或可观察的具体要求。
注1:建立的行动准则以确定OPRP是否仍然处于控制状态,并区分是可接受(达到或实现准则要求意味着OPRP按预期运行)和不可接受(未达到或未实现准则要求意味着OPRP 未按预期运行)。
大港油田“”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大港油田“3.25”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2007年3月25日9:35左右,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起重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2007年3月25日上午,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作业,大约9:30分,大港运输公司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操作车牌号为冀J-13117的轮式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下放过程中,与放臵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上脱出,梯子迅速砸下,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仁虎砸伤,当场死亡。
大港运输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在吊装过程中速度过快且边扒杆边放绳,造成被吊梯子底端与地面事前放臵的梯子护栏刮碰,承重钢丝绳失去受力载荷,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中脱出,致使被吊装梯子迅速坠落,钻工梅仁虎来不及躲闪,被梯子砸伤,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在作业前的班前会上,没有具体明确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在无现场指挥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吊装摆放物件的顺序不合理,没有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摆放,且现场面积狭窄,给吊装摆放作业带来困难。
3、事前放臵在地面的梯子、液压大钳阻挡吊车操作人员的视线,在未采取措施进行吊装作业时,造成被吊装梯子与事前放臵在地面上的梯子护栏发生碰撞。
(二)间接原因1、钻井队未对进入现场作业的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对吊车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进行审验,致使吊车操作人员在资质证件已超过复验有效期的情况下,仍然进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
2、施工作业前,钻井队没有按要求对吊装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对吊装物件摆放位臵不当、吊装现场面积狭窄等可能造成的伤害认识不足,且作业摆放程序不当。
3、第一钻井工程公司对钻井队的司索、指挥人员配备不足,40538钻井队只有4名人员经过培训取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没有明确指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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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与规定,遵循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生命安全,推动施工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及各级组织在各自所管辖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守则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安全员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安全员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五条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在进行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绳,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看手机、戴耳机、严禁打闹、斗殴、大声喧哗。 第六条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已的工作委托他人,不准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安全生产守则,上班前四个小时内严禁饮酒、严禁疲劳作业。 第七条 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持证上岗、无证不得开动本工种以外的机械设备。 第八条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设专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持谁摘,非工作人员严禁起动,起动前要细心的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开动。 第九条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精力要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第十条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带钉、易滑的鞋,不准向下投掷物料。 第十一条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和警示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挪动、挪用。 第十二条 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十三条 对易燃、易爆、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第十四条 变电室、材料库、油库、操作室等重要部门,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十五条 搞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有良好的施工秩序,保持施工场地畅通无阻。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贯彻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的制度,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法令和安全制度。 第十七条 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主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职工档案。 第十八条 电工、焊工、锅炉工、机械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生产现场、拌合机场、易燃、易爆场所,油库、变压器周围,都要有专人负责,设置护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有红灯警示,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责任人批准,不准移动拆除。 第二十条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春季和雨季到来之前应对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沿江河施工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施工现场、搅拌站、油库、仓库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全部在项目部开工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施工者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方各留执一份,并记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进行桥涵施工及其它工序施工的各班组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接,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第四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 公司除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月检查二次,各班组天天检查,要有领导干部、安全员、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顿、边落实。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记录,要评比记分,列入本单位考核内容。安全部门对外协单位必须做好安全方面有关的文件,定期对外协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及考核。 第二十六条 对检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制定整改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工作,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开工。公司安全部对项目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司安全部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一些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责令停止施工,直至安全隐患排除。 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调查 各项目部凡发生事故,均按事故程度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部汇报,安全经理与督查组及时沟通。由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写出事故报告,经公司安全部门调查核实,审查后由安全部及公司办公室分别存档。 第二十七条 伤亡事故按《吉林省职工因公伤亡事故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交通事故按《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九条 对各类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条 施工中应牢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十一条 加强安全生产预防措施,项目部施工中安全生产标识牌、警示牌、及其它安全设施做好保管、保存、保证完好率。所有项目施工完毕后,由安全部做好清点、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施工现场及其周围高压电线、变压器等做醒目的安全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开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及地下电缆等,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第三十三条 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和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备用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以备急需。 第三十四条 工地修建的临时用房,架设照明线路,库房都必须符合防火、防电、防爆的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安全避雷设备等。 第七章 奖励与赔偿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公司项目安全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个人者,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较大贡献者; 2、积极参加事故抢救,使公司员工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3、在改善劳动条件和伤亡事故,职业病防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较大贡献者; 4、排出安全隐患,制止事故发生,有合理化建议者。 奖金来源可在企业奖金中提取,合理化建议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没有造成人、机事故)分清责任,扣除当月奖金。 1、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制度; 2、 无证驾驶或私自开车(机械); 3、 未经领导批准和转让他人开车(有证); 4、 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而未整改的; 5、 不配戴保护用品作业者; 6、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赤脚者; 7、 领导干部或其它管理人员私自驾驶机动车者。 8、 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看手机、玩游戏、听歌等)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 第三十七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清责任、造成轻伤的,扣除两个月奖金。 1、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 2、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 3、 发现事故险情,既不采取措施,又不报告而发生的事故; 4、 非本工种作业,未经许可冒险蛮干发生的事故; 5、 挪用安全措施经费,削减安全保护设施,导致发生的事故; 6、 发现事故破坏现场、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谎报事故。 第三十八条 凡有下行为之一者,发生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1、 无证驾驶、私自出车、酒后驾车和转让驾驶者(包括机械); 2、 借用公家车辆办私事发生事故的。 3、 严重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野蛮操作的。 4、 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的。 第三十九条 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亡以上事故按有关条例处理。 第八章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安全管理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